农民工何某外出在某建筑工地打工,不幸猝死,除了雇主或建筑公司,何某的死亡赔偿金可能的赔偿渠道还有()。 ①工伤保险 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③意外伤害保险 ④雇主投保的团体人寿保险A、①②B、③④C、①④D、①②③

题目

农民工何某外出在某建筑工地打工,不幸猝死,除了雇主或建筑公司,何某的死亡赔偿金可能的赔偿渠道还有()。 ①工伤保险 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③意外伤害保险 ④雇主投保的团体人寿保险

  • A、①②
  • B、③④
  • C、①④
  • D、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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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何某40岁时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两全寿险,保单约定满期年龄为50岁。如果何某60岁身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何某50岁时保险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B.何某60岁身故后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C.因为保单期满时何某仍然生存,所以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何某50岁时保险合同终止

    D.何某50岁时保险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何某60岁身故后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参考答案:A
    解析:生死两全保险具有储蓄的功能,其含义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后,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仍生存,保险人也将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保险人给付全数保险金后,保险合同即告终止。

  • 第2题:

    何某和蔡某系银行营业所会计、出纳,利用职务之便,为私营业主刘某个人账户空存24万元,由刘某利用该账户24万元进行验资注册私人公司。试问本案中,蔡某、何某和刘某的行为构成:( )

    A.何某和蔡某构成贪污罪,刘某不构成犯罪

    B.何某和蔡某构成挪用公款罪,刘某属于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C.何某和蔡某构成挪用资金罪,刘某不构成共同犯罪

    D.何某和蔡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刘某构成虚假出资罪


    正确答案:B

  • 第3题:

    何某为国兴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偷税被有关机关依法注销营业执照。何某却仍以国兴公司的名义签订了两份合同,因其违约被诉至法院,则被告为: ( )

    A.作出吊销国兴公司营业执照的机构

    B.国兴公司

    C.何某

    D.何某与国兴公司


    正确答案:C
    C。

  • 第4题:

    广东何某为躲避禁毒检查到贵州打工,投靠在舅舅家。某日,舅舅发现何某正吸食毒品,颇感震惊,但眼看外甥不吸毒难受,就没有制止,三天后,警察在何某房内搜出毒品和吸食用具,何某也承认自己吸食毒品。警察带走何某,并对何某的舅舅处以3日拘留。根据《禁毒法》,何某的舅舅受拘留处罚的原因是()。

    A:他为何某窝藏毒品
    B:他阻碍依法进行毒品检查
    C:他包庇贩卖毒品的何某
    D:他容留何某吸食注射毒品

    答案:D
    解析:
    《禁毒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第5题: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为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所能采用的最佳办法是什么?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
    《公司法》第39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题干中所述杨某持股10%,具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限。但此公司中,何某持股90%,此股东会作出解除何某执行董事职务的决议不太现实。即使此股东会可以作出解除何某职务的决议,公司和杨某所受的损害也无法保护,所以A项不是最佳的处理办法,不当选。 《公司法》第7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题干中所述情形并不符合股权回购的法定情形,B项错误。 第151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题目中的情形,符合股东代位诉讼适用的前提,股东代位诉讼的原告是提起诉讼的股东,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6题:

    何某为国兴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偷税被有关 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何某却仍以国兴公司的名义 签订了两份合同,因其违约被诉至法院,则被告 为:( )
    a.作出吊销国兴公司营业执照的机构
    b.国兴公司
    c.何某
    d.何某与国兴公司


    答案:C
    解析:

  • 第7题:

    高某的丈夫因病死亡,留下一子钱某。后高某与何某相识并登记结婚,儿子钱某也 随同两人生活。钱某高中毕业后,在家庭资助下买了一部车开始跑运输,所赚的钱大部分 交给家里。1997年,高某囚车祸死亡。之后,钱某仍与何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何某 年届70,不断生病住院,钱某又无时间照顾何某,何某便把自己在外地的亲儿子何明找来 照顾自己。而何明在2岁时便被人收养。何某出院后,钱某对其日渐冷淡,两人经常因琐 事争吵,1999年2月,两人又争吵起来,何某一气之下,声称与钱某,断绝关系,让钱某 走。钱某于是搬出另住,不再与何某一起生活。但何某多病,医药费支出甚多,生活困 难,于是于2001年向法院起诉,要求钱某每月给付赡养费200元。而钱某称,其与何某 已没有父子关系,而且何某还有亲生儿子何明,自己没有义务赡养何某。何明对何某有无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没有。《婚姻法》第26条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本案中,何明从小就被他人收养,已形成有效的收养关系,教他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已解除。因此,何明对何某已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 第8题:

    甲公司代理人谢某代投保人何某签字,签订了保险合同,何某也依约交纳了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何某要求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谢某代签字,应由谢某承担保险责任 
    • B、甲公司承保错误,无须承担保险责任 
    • C、何某已经交纳了保险费,应由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 D、何某默认谢某代签字有过错,应由何某和甲公司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9题:

    海明公司委托其办公室主任何某到美晨超市购买公司办公用品,此时超市正在搞有奖销售,何某采购完以后,得到三张奖券,何某将采购的办公用品交给了单位,但没有交奖券。后来超市举行抽奖活动,何某所持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三等奖,可得电动车一辆,该辆电动车应()。

    • A、归何某所有
    • B、归海明公司所有,但应当给何某以适当补偿
    • C、按照交易习惯,归海明公司所有
    • D、归海明公司与何某共有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何某有外遇,欲与其妻离婚,但何妻说:“要想离婚,除非我死!”何某遂萌生了杀妻的念头。考虑到最近民航客机频繁出事,何某便希望通过飞机失事的方式达到杀死其妻的目的。于是何某假作忏悔状,买了一张机票让其妻重游他们的蜜月旅行地,说自己随后就到。何妻遂乘坐飞机外出,果然,飞机在飞行途中不幸坠毁,其妻也死于空难。何某感到良心不安,几日后到公安机关自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何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B

    何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

    何某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

    D

    何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刑法中的行为要求必须具有客观性和侵害性。行为不同于思想,也不同于言论,它要求有人的身体活动或动作,包括消极活动与积极活动,它必须是基于人的意识而实施的客观上侵犯法益的行为。本案中,何某主观上虽有致其妻死亡的意图,但在客观上并没有采取杀人行为,而是意图通过飞机失事使其妻死亡,因而不存在刑法中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答案是D。

  • 第11题:

    单选题
    2008年,何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2011年,经何某妻子申请,人民法院宣告何某死亡,其名下的财产也被继承。2012年,何某回到家中。原来何某在该次事故中被救起,后一直在其他城市打工,但未与家人联系。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由于何某下落不明未满四年,因此人民法院不应宣告其死亡

    B

    经何某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C

    何某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D

    何某无权请求返还其被继承的财产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海明公司委托其办公室主任何某到美晨超市购买公司办公用品,此时超市正在搞有奖销售,何某采购完以后,得到三张奖券,何某将采购的办公用品交给了单位,但没有交奖券。后来超市举行抽奖活动,何某所持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三等奖,可得电动车一辆,该辆电动车应()。
    A

    归何某所有

    B

    归海明公司所有,但应当给何某以适当补偿

    C

    按照交易习惯,归海明公司所有

    D

    归海明公司与何某共有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孳息的归属。法定孳息,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依交易习惯。本题中抽奖权归海明公司所有,所得的奖品应当归公司所有。

  • 第13题:

    2009年12月12日,何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险金额为50万元,并指定其妻刘某和儿子为受益人。2010年5月,何某与刘某离婚。随后,何某被确诊为癌症,立下遗嘱,写明其身故后全部保险金归其儿子所有,并请公证机关进行了公证,但未通知保险公司。2011年2月,何某医治无效,不幸身故。刘某与何某的儿子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保险公司向刘某给付保险金50万元

    B、保险公司向何某的儿子给付保险金50万元

    C、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

    D、保险公司向刘某和何某的儿子分别给付25万元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何某与刘某系某企业的职工,何某、刘某分别于2009年3月、2010年1月与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均为2个月。2010年2月何某因身体不适向企业提出调换工作岗位的申请,并提供了医院证明。刘某于2010年2月因喝酒在岗期间与同事打架,并将同事打伤。2010年2月企业以何某不能胜任工作,刘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了与何某和刘某的劳动合同。何某与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问:

    (1)该企业解除与何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为什么?

    (2)该企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1)该企业不应解除与何某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应先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何某是因身体不适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并出具了医院证明,提出调换工作的理由是充分的,企业应对何某进行转岗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若何某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何某的劳动合同。
      (2)该企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正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刘某在试用期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该企业可以在试用期解除其劳动合同。

  • 第16题:

    广东何某为躲避禁毒检查到贵州打工,投靠在舅舅家。某日,舅舅发现何某正吸食毒品,颇感震惊,但眼看外甥不吸毒难受,就没有制止,三天后,警察在何某房内搜出毒品和吸食用具,何某也承认自己吸食毒品。警察带走何某,并可以对何某舅舅处以()处罚。

    A.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B.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C.处以15日以上30日以下拘留
    D.处以3日拘留

    答案:D
    解析:
    《禁毒法》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根据题干可知,何某舅舅的犯罪情节较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第17题:

    时年72岁的吕某,没有继承人,现有房屋三间,存款3000元以及其他财产价值约3000元。为了安度晚年,吕某与其邻居何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何某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死后其遗产全部留归何某。协议签订后的第1年,何某对吕某照顾得比较周到。第2年, 某突然不按照协议履行,吕某生病,何某也不管。吕某发现何某在忙药材收购和出售生意, 是主张解除协议。两年后,吕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吕某的遗产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全部归何某继承
    B.何某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吕某有权解除协议
    C.吕某解除了遗赠扶养协议,可以不补偿何某在协议签订后第1年为照顾他支付费用
    D.何某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吕某的遗产应当归集体组织或国家所有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遗靨扶养协议
    讲解:根据《继承法》第31条的规定,吕某可以与何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依据《继承法意见》第56条的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巳支付的费用。因此B、C项正确,A项错误。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结合题目所给条件,可以判断D项是正确选项。

  • 第18题:

    何某、杨某、黄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后黄某与刘某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甲公司的出资转让给刘某,黄某书面通知何某和杨某征求意见。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何某和杨某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
    B.由何某和杨某共同购买黄某的全部出资
    C.何某、杨某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的,黄某无权转让给刘某
    D.何某、杨某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的,黄某可以转让给刘某
    E.何某同意、杨某不同意,黄某可以转让给刘某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股权转让。何某和杨某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选项A错误。何某、杨某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的,黄某可以转让给刘某。所以选项C错误。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选项E错误。

  • 第19题:

    何某和蔡某系银行营业所会计、出纳,利用职务之便,为私营业主刘某个人账户空存24万元,由刘某利用该账户24万元进行验资注册私人公司。试问本案中,蔡某、何某和刘某的行为构成:( )

    • A、何某和蔡某构成贪污罪,刘某不构成犯罪
    • B、何某和蔡某构成挪用公款罪,刘某属于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 C、何某和蔡某构成挪用资金罪,刘某不构成共同犯罪
    • D、何某和蔡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刘某构成虚假出资罪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何某有外遇,欲与其妻离婚,但何妻说:“要想离婚,除非我死!”何某遂萌生了杀妻的念头。考虑到最近民航客机频繁出事,何某便希望通过飞机失事的方式达到杀死其妻的目的。于是何某假作忏悔状,买了一张机票让其妻重游他们的蜜月旅行地,说自己随后就到。何妻遂乘坐飞机外出,果然,飞机在飞行途中不幸坠毁,其妻也死于空难。何某感到良心不安,几日后到公安机关自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何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 B、何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C、何某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
    • D、何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何某应聘到某公司前台工作,双方劳动合同约定,何某入职三年内不得怀孕。对此下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如果何某怀孕则构成违约

    B

    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C

    该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整个合同无效

    D

    如果何某怀孕,公司可据此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朱某和何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炒房”。二人约定各自对该房屋享有一半的份额。后何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则关于其份额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朱某可以其与何某具有共有关系为由,主张对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B

    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属于其遗产,在何某与朱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先按继承法处理

    C

    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归其继承人继承

    D

    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消灭,朱某取得对该房屋的完整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物权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当何某死亡时,其享有的房屋份额应当自动归属于其财产。在其生前与朱某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该份额应当排除朱某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与何某有私仇,张某欲杀何某全家。一天晚上,张某身带手榴弹和砍刀闯入何某家,见到何某后,将手榴弹拉开向何某抛去,爆炸后,张某持刀向何妻刺去,何妻昏死过去,又用刀刺何某的女儿。结果致何某死亡,何妻、女儿重伤。张某的行为是(  )。
    A

    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两个故意伤害罪

    B

    想象竞合犯

    C

    牵连犯

    D

    连续犯,应按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 A
    解析: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性质相同的危害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张某基于报仇的故意,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通过爆炸、刀捅等数个行为,侵害多人的生命权,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连续犯,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