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交警部门运用隐蔽测速对违章司机进行处罚,谈谈你的看法。”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语句中语气最委婉的一句是:( )

    A.对这件事的看法,你可以和我谈谈。
    B.请谈谈你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好吗?
    C.你能不能谈谈对这件事的看法呢?
    D.请你告诉我,你对这件事的看法。

    答案:B
    解析:
    A项运用了肯定的语气,D项运用了祈使的语气,语气均较强烈。B、C项均运用询问语气,前者使用“请……好吗”,语气更委婉,故本题选B。

  • 第2题:

    《贺新郞》中,运用了哪些典故?谈谈你对辛词擅长“掉书袋”(用典)的看法。


    正确答案:1、词中运用了杜鹃啼血、昭君出塞、阿娇失宠、卫妾归国、苏李永别、荆轲赴秦等著名典故。
    2、辛弃疾词中典故如如水中着盐,刻画无痕;典故的使用可以增加词的容量;丰富词的内涵;委婉地表情达意。

  • 第3题:

    谈谈你对“有偿家教的看法。


    正确答案: (1)有偿家教是一个新事物,它区别于我们平时的上学教育,对于家长来说,给自己的孩子请个家教是为了孩子更好地掌握文化知识。所以在这点上我支持。
    (2)当今的市场经济大形势下,出现这种现象是必然的,有偿家教便于资源的合理流动,使家教资源用在该用的地方。
    (3)为他人提供家教,我觉得应该摆正心态,不要以赚钱为第一目的,在家教过程中要对学生和家长负责,同时也可以丰富自己的阅历和能力。
    (4)作为一种商业行为,它是以有偿报酬来计算的,所以对于这个新事物我们社会要加强监督,政府要规范它们的定价。
    (5)从家长的角度来看,家长更多要考虑到孩子的态度,我觉得主要的还是家庭教育,培养孩子的优良品格我觉得比提高成绩更重要。一个懂事的孩子可能会更自觉地投入学习,而且给家长省下了精力和money,家长不应该盲目为子女找家教,不要在学校减负的同时,在家给孩子加负,这样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真的需要家教,家长也要精心选择素质高的教师。
    (6)我并不反对有偿家教的存在,但是有关部门应该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使其健康地发展。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制定教学任务目标责任制,防止教师课堂上少讲,课后挣黑钱。

  • 第4题:

    问答题
    《贺新郞》中,运用了哪些典故?谈谈你对辛词擅长“掉书袋”(用典)的看法。

    正确答案: 1、词中运用了杜鹃啼血、昭君出塞、阿娇失宠、卫妾归国、苏李永别、荆轲赴秦等著名典故。
    2、辛弃疾词中典故如如水中着盐,刻画无痕;典故的使用可以增加词的容量;丰富词的内涵;委婉地表情达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谈谈你对航空公司机票打折的利与弊的看法。


    正确答案: 利:消费者受益,促使航空公司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弊:机票打折跟彩电降价类似,价格的竞争是低层次的竞争,价格大战必将使行业及国家利益损失,不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长久之计。此外,机票打折后航空公司为了减少损失可能在服务上也打折,消费者利益可能受损。

  • 第6题:

    谈谈你对企业文化的看法?


    正确答案:中小企业的文化是“老板的文化”,企业的老板以及中层经理们的言与行直接引导员工的日常行为,所以领导们的表率作用尤为重要,甚至主导了公司的整体文化趋势。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公司大了有大的难处,单靠领导个人的魅力已不再是管控公司群体力量的法码,需要是“按章办事,以法制业”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流程制度规范体系,逐步将小企业的“亲情文化”转化为企业固有的“制度文化”。当然,企业的人文、环境、甚至是小小的公司刊物,都可以是承载公司文休载体的一部分。

  • 第7题:

    问答题
    谈谈你对航空公司机票打折的利与弊的看法。

    正确答案: 利:消费者受益,促使航空公司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弊:机票打折跟彩电降价类似,价格的竞争是低层次的竞争,价格大战必将使行业及国家利益损失,不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长久之计。此外,机票打折后航空公司为了减少损失可能在服务上也打折,消费者利益可能受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交警部门运用隐蔽测速对违章司机进行处罚,谈谈你的看法。

    正确答案: 隐蔽测速实际上是一种隐蔽执法。隐蔽执法可以打掉司机的侥幸心理,排除执法人情干扰,并且有效降低公共管理成本,在客观上维护了上路公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但是隐蔽执法毕竟有“执法陷阱”之嫌,隐蔽执法实质上,就是在公共管理部门未尽告知义务,在公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设好“套儿”让人往里钻,不符合执法公开的要求。而且,“隐蔽执法”与“阳光执法”的理念相悖,更不符合“依法取证”的要求。因此应该取消隐蔽执法,取消隐蔽执法意义重大。
    首先,新交通法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很显然,这就是要求取消隐蔽执法。因为隐蔽执法只能事后罚款,不能“及时纠正”,更无从判断是否“情节轻微”,“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其次,执法也应当有执法的尊严。“法治”应当是执法者正大光明地执法,守法者获得法律的保护,违法者心甘情愿接受处罚。
    再次,惩戒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管理。但当“罚”成为一种目的的时候,管理者就会忘记了执法的目的是矫正过失,是营造秩序;这就很难让被管理者心服口服,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会进一步恶化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这必将给管理带来更大的困难。如此循环下去,将是执法愈严,秩序愈乱,管理愈是困难。
    最后,取消隐蔽执法,可以恢复了执法的公开和程序的公正,当然也将更有利于结果的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具体体现。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而改变隐蔽执法、合理的进行超速限制、重管轻罚,对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和谐关系,对于交通秩序的和谐,是有很大的积极意义的。现代法治理念强调从‚以管为本‛走向“以人为本”,“以罚为本”的理念早就应该抛弃了。因此应将执法放在透明的阳光之下。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