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市、县(区)植物保护站对调入北京市的农业植物、农产品,可以进行()。
第1题:
在隔离试种期内,由市、区(县)植物保护站负责检疫。经试种观察未发现检疫对象的,准予()。
第2题:
凡北京市单位和个人需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入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及其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向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及其授权的县(区)植物保护站提出()。
第3题:
北京市调出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及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调出前7日内,凭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植物检疫部门的()文件,向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及其授权的县(区)植物保护站报检。
第4题:
北京市调出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及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调出前()日内,凭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植物检疫部门的检疫要求文件,向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及其授权的县(区)植物保护站报检,经检疫合格并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准调出本市。
第5题:
北京市农业局主管全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各县(区)农业局主管本县(区)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物保护站。
第6题:
市、县(区)植物保护站对新传入的检疫对象和其他危险性病、虫、杂草,应及时查清情况,采取有效的封锁和控制措施,并报告同级()和上级农业主管部门。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原种场、良种场等农业植物种、苗繁育单位,应在无检疫对象地区建立种、苗繁育基地。种、苗繁育基地的农业植物产品,由市、县(区)农业植物保护站进行()。
第14题:
北京市的市、县(区)植物保护站对调入北京市的农业植物、农产品,可以进行复检,发现带有检疫对象的,调入单位或个人应按市、县(区)植物保护站的要求处理,并对运输工具、包装物、存放场地以及其他可能附着检疫对象的物品进行()处理。
第15题:
北京市的市、县(区)植物保护站对调入北京市的农业植物、农产品,可以进行复检,发现带有()的,应按《条例》和有关规定,与调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解决。
第16题:
凡北京市单位和个人需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入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及其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向市植物保护站及其授权的县(区)植物保护站提出检疫申请,由市植物保护站向调入单位或个人提出()()。
第17题:
北京市农业局主管全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各县(区)农业局主管本县(区)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所在区(县)植物保护站
北京市植物保护站
北京市农业局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