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程序。

题目

试论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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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第 20 题 下列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不可以适用该意见

    B.对于决定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

    C.对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当庭宣判

    D.适用该意见情况下,人民法院将对被告 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正确答案:BCD
    [考点]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
    [答案及解析] BC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条第2款规定:“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第6条规定:“对于决定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第10条规定:“对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当庭宣判。”由此可见,除了A项的说法错误之外,B、C、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故选B、C、D项。

  • 第2题:

    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只适用于一审公诉案件 B.被告人犯数罪,但只对部分犯罪认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C.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D.即使适甩该规定,控辩双方对证据有异议时,仍应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正确答案:ACD
    【考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特别规定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条规定,选项A正确,选项B不正确。根据该意见第2条规定,选项C正确。根据该意见第7条规定,选项D正确。正确答案是ACD。

  • 第3题:

    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该意见审理的案件,可以对具体审理方式作哪些简化?( )。

    A.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

    B.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

    C.控辨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

    D.控辨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正确答案:ABCD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7条的规定,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该意见审理的案件,可以对具体审理方式作如下简化:(一)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二)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三)控辨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四)控辨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故本题应全选。

  • 第4题: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不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

    A.被告人当庭否认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
    B.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构成盗窃罪,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构成诈骗罪
    C.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D.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认罪认罚并非出于自愿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作出判决的问题。根据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2)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3)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4)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由此可知,A选项属于“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情形;B选项属于“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情形:C选项中被告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不负刑事法律责任,因而属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形;D选项属于“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情形:在这些情形出现时,人民法院可以不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 第5题:

    共用题干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公诉案件时,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法院应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形的有:
    A: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B:被告人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C:被告人认罪但声称没有经济能力不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D: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答案:A,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其中的第(1)、(2)、(3)项对应了本题中ACD三项所述的内容,在这三种情况下,法庭都可以依法对案件进行延期审理。B项是《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而不是延期审理,所以不符合本题的题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应当按照撤诉处理。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当然可以作撤诉处理。故此,本题选项ABC均正确。
    刑事自诉案件不论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都不可能超过10个月。C选项直接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202、214条的规定。至于D项,《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而不是必须调解,故D项符合题意。
    《高检规则》第466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1)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或者对主要犯罪事实有异议的;(6)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本题中,被告人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故正确选项是B。
    根据《刑诉解释》第298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1)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2)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3)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5)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据此,选项AD正确。
    根据《刑诉解释》第242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案件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不同,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第二,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第三,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可以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第四,时间是否计入审理期限不同。《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依照本法第198条第(2)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第200条第2款规定,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因此,本题中ABC的说法都是正确的,D的说法错误。

  • 第6题: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构造是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刑事诉讼法》经历了1996年和2012年两次大修,诉讼模式在由传统的职权模式向当事人主义模式的控辩式庭审方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并非完全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法官在庭审中仍发挥重大作用。
    选项B错误。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进行,法庭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辩护权。可知,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仍然存在控辩对抗。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依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程序和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双方的参加,并无审判方的介入。

  • 第7题:

    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只适用于一审公诉案件
    B:被告人犯数罪,但只对部分犯罪认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C: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D:即使适用该规定,控辩双方对证据有异议时,仍应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答案:A,C,D
    解析:
    【考点】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详解】《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条规定:“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本意见审理。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据此,选项A正确,选项B不正确。该意见第2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该意见审理:(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不宜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因此,选项C正确。该意见第7条规定:“……对于合议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或者控方、辩方要求出示、宣读的证据,应当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据此,选项D正确。正确答案是ACD三项。

  • 第8题: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应当征求下列哪些人的意见?()

    • A、人民检察院
    • B、被害人
    • C、被告人
    • D、辩护人

    正确答案:A,C,D

  • 第9题:

    ()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 A、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 B、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 C、被告人是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 D、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多选题
    ()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A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B

    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C

    被告人是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D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以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是()
    A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B

    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C

    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D

    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最高法解释》第二百九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二)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六)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七)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论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程序。

    正确答案: 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不争议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经控辩双方同意而决定适用的在审理方式上比普通程序简化的审理程序。
    (一)适用范围条件:
    第一、被告人不争议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
    第二、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
    第三、经控辩双方同意而决定适用的
    例外: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可能判处死刑的;外国人犯罪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该程序审理的;其他不宜适用本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特点
    第一、法官可以开庭前阅卷,不必受程序性审查原则的限制。
    第二、庭审过程简略,如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
    第三、一般当庭宣判。
    第四、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不再适用该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16周岁的杨某因抢劫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人民法院决定按照“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开庭审理此案.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法院拟依“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审理,应当征求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同意

    B.由于杨某系未成年人,法院不能按照“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审理此案一

    C.如果杨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此案

    D.由于法院是按照“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审理此案,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正确答案:AD
    67.【答案】AD 【考点】“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审理【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入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同意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根据该《意见》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可能判处死刑的、外国人犯罪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但对于未成年是否适用该方式审理,该《意见》未作禁止性规定.此外,对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该《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所以答案选择AD.

  • 第14题:

    关于“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下列表述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故意杀人案中李某认罪,因案情相对简单,庭审法官可以决定适用该意见审理

    B.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

    C.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认罪的,庭审法官认为可以分开处理的,可以就认罪被告的审理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审理

    D.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的,直接适用该意见


    正确答案:B
    [考点]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问题
    [答案及解析] B.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l条规定:"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本意见审理。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所以选项B正确。第2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本意见审理:(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不宜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所以选项C中有被告人不认罪,选项A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所以不应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故不选。第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书面建议人民法院适用本意见审理。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同意的,适用本意见审理。D项错误。所以本题选B项。

  • 第15题:

    在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被告人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此时法官的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

    A.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B.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C.告知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D.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进行审查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第2款的规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此可知,ABD选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本条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1章“任务和基本原则”部分,表明了认罪认罚从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贯穿于刑事诉讼程序的始终,因此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也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选项C错误。

  • 第16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特别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权益之争的案件
    B: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存在被告人
    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D: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实行独任制

    答案:D
    解析:
    【考点】特别程序。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当涉及民事权益争议时,就会终结特别程序,也就是说特别程序不是解决实体民事权益纠纷,而更多的是对一种法律事实的确认。A选项正确,不应当选。没有民事权益的争议,也没有被告的存在。B选项正确,不应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C选项正确,不应当选。选民资格和重大复杂案件适用合议制,D选项错误,应当选。

  • 第17题:

    关于简易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1个月

    答案:A,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21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第21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1个半月,AB项的内容都是正确的。

  • 第18题: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A: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B: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
    C: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D: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处理的情形。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1)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2)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3)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5)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所以ABCD选项均正确。

  • 第19题:

    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至人民法院。在征求检察院和被告人的意见后,该法院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应当没有异议
    B.被告人拒绝认罪的,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合议庭进行审判
    E.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答案:A,C,E
    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所以选项C正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所以选项D错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所以选项E正确。

  • 第20题: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果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的情形,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 ()

    • A、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 B、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 C、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 D、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 E、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正确答案:A,B,C,D,E

  • 第21题: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特别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权益之争的案件

    B

    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存在被告人

    C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D

    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实行独任制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

    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

    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

    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当事人主义诉讼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我国不论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是在职权主义基础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因素,自诉案件不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项,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中,控辩双方可能对罪名和量刑有异议,仍然存在控辩双方的对抗。
    C项,我国侦查阶段只有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两方参与,并无控辩审三方的构造。
    D项,我国审查起诉阶段只有检察院与犯罪嫌疑人这两方参与,只存在控辩关系

  • 第23题:

    多选题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应当征求下列哪些人的意见?()
    A

    人民检察院

    B

    被害人

    C

    被告人

    D

    辩护人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