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甲,中共党员,T县卫生局副局长(副科级);李乙,中共党员,T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赵丙,非中共党员,T县国有医药公司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张丁,非中共党员,T县大槐树村村委会主任;孙戊,中共党员,某医药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民营企业)负责人。经查,(1)2017年2月,五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T县新华彩印股份有限公司,每人各占20%的股份。(2)2017年以来,孙戊为了销售公司的医疗器械,利用各种机会,分别给予王甲20余万元、李乙1万元,王甲、李乙商定孙戊公司为县人民医院特供商。(3) 2017年4月,T县国有医药公司

题目

王甲,中共党员,T县卫生局副局长(副科级);李乙,中共党员,T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赵丙,非中共党员,T县国有医药公司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张丁,非中共党员,T县大槐树村村委会主任;孙戊,中共党员,某医药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民营企业)负责人。 经查,(1)2017年2月,五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T县新华彩印股份有限公司,每人各占20%的股份。 (2)2017年以来,孙戊为了销售公司的医疗器械,利用各种机会,分别给予王甲20余万元、李乙1万元,王甲、李乙商定孙戊公司为县人民医院特供商。 (3) 2017年4月,T县国有医药公司公开招标采购医疗用品,赵丙作为采购小组成员,收受孙戊人民币5万元,并承诺为其提供帮助。 (4)为了与大槐树村委会合作组建公司,孙戊送给张丁价值10万元的汽车一辆。 关于王甲收受孙戊20余万元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甲涉嫌受贿犯罪
  • B、应当给予王甲党纪处分
  • C、应当给予王甲政务处分
  • D、应当将王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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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人员中不能使用“两规”措施()。

    A . 非中共党员

    B .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

    C . 正在怀孕、哺乳的妇女

    D . 中共党员


    参考答案: A, B, C

  • 第2题:

    合理、精简的机构设置使得甲县卫生局的工作效率非常高,甲县卫生局的部门结构和乙县卫生局十分相似。因此乙县的卫生局工作效率也会很高。

    下列哪项最能反驳上述结论?

    A.乙县卫生局的部门结构未必与甲县的相同

    B.两院卫生局的工作人员数量有较大的差异

    C.工作流程的设置对工作效率有重要影响

    D.甲县卫生局的不同部门的工作效率有高有低


    正确答案:C
    削弱型题目。题干由“甲县卫生局的部门结构和乙县卫生局十分相似”且“甲县卫生局工作效率高”推出“乙县卫生局工作效率高”。A项“未必……相同”也即可能相似,与题干论据不矛盾,不能反驳题干结论;B项工作人员数量差异不一定导致效率低,不一定能削弱结论;C项指出“另有他因”影响工作效率,削弱了题干的论证关系;D项与题干论证无关。故答案选C。

  • 第3题:

    2010年,甲县村民王某(男)与夏某(女)结婚,王某夫妇结婚后不久到乙县建筑工地务工并居住至今。下列关于王某夫妇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县和乙县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甲县管理为主
    B.仅由甲县人民政府管理
    C.甲县和乙县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乙县管理为主
    D.仅由乙县人民政府管理

    答案:C
    解析:

  • 第4题:

    合理、精简的机构设置使得甲县卫生局的工作效率非常高,甲县卫生局的部门结构与乙县卫生局十分相似。因此乙县的卫生工作效率也会很高。
    下列最能反驳上述结论的是()

    A.乙县卫生局的部门结构未必与甲县的相同
    B.两院卫生局的工作人员数量有较大的差异
    C.工作流程的设置对工作效率有重要影响
    D.甲县卫生局的不同部门的工作效率有高有低

    答案:A
    解析:
    a

  • 第5题:

    下列违反公务员回避制度的有:
    A.李甲和李乙是兄弟,李甲是市公安局局长,李乙是该市林业局局长

      B.王某是A县B乡人,担任A县副县长

      C.张某是公安局副局长,其侄任公安局财务处科员

    D.赵某是某市人事局局长,其妻子是该人事局资产科的科员


    答案:A,B,C
    解析:
    ABC。公务员之间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中规定,此处还包括双方隶属于同一领导班子的,因此A违反了亲属回避;公务员担任乡级、县级领导职务的,应实行地域回避,此处的领导职务包括副职,B违反了地域回避;公务员之间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此C违反了亲属回避;但选项D中赵某虽然是行政机关的领导,但并不是他妻子的直接上一级领导,选项D正确。

  • 第6题:

    李某到甲县人社局申请退休,甲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王某经审核作出不予退休的决定,李某不服该决定向乙市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乙市人社局维持原决定。李某向法院起诉,下列为本案被告的是()。

    • A、王某
    • B、王某和甲县人社局
    • C、甲县人社局和乙市人社局
    • D、王某、甲县人社局和乙市人社局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王甲,中共党员,T县卫生局副局长(副科级);李乙,中共党员,T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赵丙,非中共党员,T县国有医药公司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张丁,非中共党员,T县大槐树村村委会主任;孙戊,中共党员,某医药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民营企业)负责人。 经查,(1)2017年2月,五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T县新华彩印股份有限公司,每人各占20%的股份。 (2)2017年以来,孙戊为了销售公司的医疗器械,利用各种机会,分别给予王甲20余万元、李乙1万元,王甲、李乙商定孙戊公司为县人民医院特供商。 (3) 2017年4月,T县国有医药公司公开招标采购医疗用品,赵丙作为采购小组成员,收受孙戊人民币5万元,并承诺为其提供帮助。 (4)为了与大槐树村委会合作组建公司,孙戊送给张丁价值10万元的汽车一辆。 本案中,下列()属于纪检监督对象。

    • A、王甲
    • B、李乙
    • C、赵丙
    • D、孙戊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对李霁野先生描述不正确的是()。

    • A、民进成员
    • B、中共党员
    • C、著有小说集《影》
    • D、江苏人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在一次由甲省乙市丙县卫生局与质监局合展开的联合市场整顿行动中,李某被停业整顿,李某表示不服,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李某可向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B、李某可向乙市卫生局申请行政复议
    • C、李某可向乙市质监局申请行政复议
    • D、李某可向甲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B,C,D

  • 第10题:

    王甲,中共党员,T县卫生局副局长(副科级);李乙,中共党员,T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赵丙,非中共党员,T县国有医药公司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张丁,非中共党员,T县大槐树村村委会主任;孙戊,中共党员,某医药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民营企业)负责人。 经查,(1)2017年2月,五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T县新华彩印股份有限公司,每人各占20%的股份。 (2)2017年以来,孙戊为了销售公司的医疗器械,利用各种机会,分别给予王甲20余万元、李乙1万元,王甲、李乙商定孙戊公司为县人民医院特供商。 (3) 2017年4月,T县国有医药公司公开招标采购医疗用品,赵丙作为采购小组成员,收受孙戊人民币5万元,并承诺为其提供帮助。 (4)为了与大槐树村委会合作组建公司,孙戊送给张丁价值10万元的汽车一辆。 本案中,下列()属于监察对象。

    • A、李乙
    • B、赵丙
    • C、张丁
    • D、孙戊

    正确答案:A,B,C

  • 第11题:

    王甲,中共党员,T县卫生局副局长(副科级);李乙,中共党员,T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赵丙,非中共党员,T县国有医药公司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张丁,非中共党员,T县大槐树村村委会主任;孙戊,中共党员,某医药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民营企业)负责人。 经查,(1)2017年2月,五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T县新华彩印股份有限公司,每人各占20%的股份。 (2)2017年以来,孙戊为了销售公司的医疗器械,利用各种机会,分别给予王甲20余万元、李乙1万元,王甲、李乙商定孙戊公司为县人民医院特供商。 (3) 2017年4月,T县国有医药公司公开招标采购医疗用品,赵丙作为采购小组成员,收受孙戊人民币5万元,并承诺为其提供帮助。 (4)为了与大槐树村委会合作组建公司,孙戊送给张丁价值10万元的汽车一辆。 关于李乙收受孙戊1万元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乙涉嫌受贿犯罪
    • B、应当给予李乙党纪处分
    • C、应当给予李乙政务处分
    • D、监察机关应当将李乙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正确答案:B,C

  • 第12题:

    单选题
    住在甲县的王某,在乙县生产伪劣商品经过丙县运输到丁县进行销售。无权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机关是(  )。
    A

    甲县

    B

    乙县

    C

    丙县

    D

    丁县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题中,乙县、丙县和丁县都是王某违法行为的发生地,都有权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第13题:

    在一次由甲省乙市丙县卫生局与质监局合展开的联合市场整顿行动中,李某被停业整顿,李某表示不服,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

    A.李某可向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李某可向乙市卫生局申请行政复议

    C.李某可向乙市质监局申请行政复议

    D.李某可向甲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参考答案:BCD

  • 第14题:

    2010年,甲县村民王某(男)与夏某(女)结婚,王某夫妇结婚后不久到乙县建筑工地务工并居住至今,下列关于王某夫妇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县和乙县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甲县管理为主
    B:仅由甲县人民政府管理
    C:甲县和乙县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乙县管理为主
    D:仅由乙县人民政府管理

    答案:C
    解析:
    考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 第15题:

    合理、精简的机构设置使得甲县卫生局的工作效率非常髙,甲县卫生局的部门结构与乙县卫生局十分相似。因此乙县的卫生局工作效率也会很高。
    下列最能反驳上述结论的是( )。



    A.乙县卫生局的部门结构未必与甲县的相同
    B.两县卫生局的工作人员数量有较大的差异
    C.工作流程的设置对工作效率有重要影响
    D.甲县卫生局的不同部门的工作效率有高有低

    答案:C
    解析:
    题干的推理过程为:机构设置合理、精简使得工作效率高,乙县卫生局与甲县卫生局部门结构设置相似,故乙县卫生局工作效率高。A项,题干已明确说明是“相似”,而非完全相同,故A项反驳力度小。B项并未说明人员数量与工作效率之间的关系,故无法反驳结论。很多考生会误选B项,是因为个人主观认为人员数量多,那么工作效率低,反之,则高,属于他因削弱。实际上这是人为添加了条件
    ,与演绎推理中的“不需要任何附加说明即可以从陈述中推出”的要求不符,故B项排除。C项指出,工作效率高不仅是因为机构设置合 理、精简,还有工作流程设置方面的因素,乙县仅满足一个条件,故无法推出乙县卫生局工作效率高,属于他因削弱,能够有力地反驳结论。D项无法削弱结论,排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16题:

    根据人事部门的数据,某单位的女性员工多于男性员工,中共党员员工多于政治面貌为群众的员工。(该单位员工政治面貌只有中共党员和群众两种情况)
    下列判断一定正确的是( )

    A. 政治面貌为群众的女性员工多于政治面貌为群众的男性员工
    B.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男性员工多于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女性员工
    C.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女性员工多于政治面貌为群众的男性员工
    D. 政治面貌为群众的男性员工多于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男性员工

    答案:C
    解析:
    两个集合之间,多与多的集合肯定大于少与少的集合。因此正确选项为C选项,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女性员工多于政治面貌为群众的男性员工。

  • 第17题:

    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属于监察对象的是_______。

    A.张某,中共党员,某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B.李某,非中共党员,某市国有医药公司技术部负责人
    C.王某,非中共党员,某县杨水村村委会副主任
    D.丁某,中共党员,某市民营化肥厂负责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 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 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 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A 项正确,“某市人民医院”属于公办的医疗卫生单位,张某是其副院长,属于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监察 法》规定的监察对象。
    B 项正确,李某属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属于《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
    C 项正确,王某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
    D 项错误,丁某是民营化肥厂负责人,不是履行公职的人员,不属于《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

  • 第18题:

    王甲,中共党员,T县卫生局副局长(副科级);李乙,中共党员,T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赵丙,非中共党员,T县国有医药公司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张丁,非中共党员,T县大槐树村村委会主任;孙戊,中共党员,某医药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民营企业)负责人。 经查,(1)2017年2月,五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T县新华彩印股份有限公司,每人各占20%的股份。 (2)2017年以来,孙戊为了销售公司的医疗器械,利用各种机会,分别给予王甲20余万元、李乙1万元,王甲、李乙商定孙戊公司为县人民医院特供商。 (3) 2017年4月,T县国有医药公司公开招标采购医疗用品,赵丙作为采购小组成员,收受孙戊人民币5万元,并承诺为其提供帮助。 (4)为了与大槐树村委会合作组建公司,孙戊送给张丁价值10万元的汽车一辆。 关于王甲、李乙、赵丙、张丁、孙戊共同出资注册成立T县新华彩印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下列()构成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

    • A、王甲
    • B、李乙
    • C、赵丙
    • D、孙戊

    正确答案:A,B

  • 第19题:

    李某,中共党员,某市国土局副局长。2010年,李某利用其分管后勤工作的职务便利,侵吞单位公款人民币2000元;同年9月李某在负责审批土地过程中,收受开发商张某人民币2000元。在纪委调查过程中,李某主动将4000元交到纪委。请问:(1)对李某应如何定性处理?(2)对李某违纪所得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李某的行为分别构成贪污和受贿错误,但违纪行为情节较轻,且有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情节,因此,综合分析全案,可以从轻处分。
    (2)对于其违纪所得则应当予以收缴。其贪污的2000元应发还原单位;其受贿的2000元应追缴后上缴国库。

  • 第20题:

    王某是甲县户口,并常住甲县,但他在乙县收购病死猪肉被查获,甲、乙两县同属丙市管辖,对该案件有管辖权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

    • A、甲县
    • B、乙县
    • C、甲县和乙县
    • D、丙市

    正确答案:B,D

  • 第21题:

    王甲,中共党员,T县卫生局副局长(副科级);李乙,中共党员,T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赵丙,非中共党员,T县国有医药公司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张丁,非中共党员,T县大槐树村村委会主任;孙戊,中共党员,某医药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民营企业)负责人。 经查,(1)2017年2月,五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T县新华彩印股份有限公司,每人各占20%的股份。 (2)2017年以来,孙戊为了销售公司的医疗器械,利用各种机会,分别给予王甲20余万元、李乙1万元,王甲、李乙商定孙戊公司为县人民医院特供商。 (3) 2017年4月,T县国有医药公司公开招标采购医疗用品,赵丙作为采购小组成员,收受孙戊人民币5万元,并承诺为其提供帮助。 (4)为了与大槐树村委会合作组建公司,孙戊送给张丁价值10万元的汽车一辆。 关于孙戊分别给予王甲20余万元、李乙1万元、赵丙5万元、张丁价值10万元汽车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给予孙戊党纪处分
    • B、孙戊的行为涉嫌职务违法
    • C、监察机关可以对孙戊立案调查
    • D、监察机关应当给予孙戊政务处分

    正确答案:A,C

  • 第22题:

    王甲,中共党员,T县卫生局副局长(副科级);李乙,中共党员,T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赵丙,非中共党员,T县国有医药公司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张丁,非中共党员,T县大槐树村村委会主任;孙戊,中共党员,某医药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民营企业)负责人。 经查,(1)2017年2月,五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T县新华彩印股份有限公司,每人各占20%的股份。 (2)2017年以来,孙戊为了销售公司的医疗器械,利用各种机会,分别给予王甲20余万元、李乙1万元,王甲、李乙商定孙戊公司为县人民医院特供商。 (3) 2017年4月,T县国有医药公司公开招标采购医疗用品,赵丙作为采购小组成员,收受孙戊人民币5万元,并承诺为其提供帮助。 (4)为了与大槐树村委会合作组建公司,孙戊送给张丁价值10万元的汽车一辆。 关于张丁收受孙戊价值10万元汽车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丁涉嫌受贿犯罪
    • B、监察机关应当对张丁立案调查
    • C、监察机关应当将张丁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D、监察机关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罢免张丁的村委会主任的监察建议

    正确答案:B,C,D

  • 第23题:

    多选题
    王甲与李乙于2018年5月10日登记结婚。王甲父去世。王甲继承其父3间房。半年后,王甲不幸遭遇车祸身亡。李乙甚为悲痛,引发早产,生下一婴儿,因不足月,两天后死亡,李乙接连遭遇打击,一时心灰意冷,遂自杀身亡。李乙死后,王甲之弟弟王二甲与李乙之母亲何爱为李乙办理了后事,对于王甲留下的三间房,二人均提出应由其个人继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问下列哪些观点正确?(  )
    A

    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应由王甲之弟与李乙之母均分

    B

    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王甲之弟不得继承

    C

    本案中,对王甲所留三间房,王甲之弟有继承权,因为王甲之弟是王甲的法定继承人之

    D

    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应由李乙之母继承,因王甲死亡后,该三间房一半归李乙,一半由李乙和婴儿共同继承,婴儿死后其遗产由其母李乙继承,李乙死后其全部遗产由其母继承


    正确答案: B,D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本题中,李乙之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应由其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