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贿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①公安局副局长甲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10万元现金,允诺释放犯罪嫌疑人,因为局长不同意未成。尽管甲并没有为他人谋取到利益,仍然构成受贿罪 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在退休前利用职务便利为钱某谋取了不正当利益,退休后收受了钱某10万元。尽管乙与钱某事前并无约定,仍应以受贿罪论处 ③基层法院法官丙受被告人孙某家属之托,请中级法院承办法官李某对孙某减轻处罚,并无减轻情节的孙某因此被减轻处罚。事后,丙收受孙某家属10万元现金。丙不具有制约李某的职权与地位,不成立受贿罪 ④海关工作人员丁收受10万元贿赂后徇私舞弊,放纵走私,触犯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由于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
第1题:
2.关于乙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构成受贿罪既遂
B.乙构成受贿罪中止
C.乙犯罪以后上交赃物的行为,属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D.乙不构成犯罪
第2题:
关于受贿罪,下列哪些选项错误?( )
A.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业余时间,以自己所掌握的技术为企业服务,事后主动索要报酬的,甲成立受贿罪
B.国家工作人员甲收受某单位行贿的支票(20万元),两天后,甲告诉乙真相,并将支票交给乙,由乙去提取现金的,甲、乙成立受贿罪的共犯
C.甲意图行贿国家工作人员乙,知其酷好淫秽光盘,于是将500张高清淫秽光盘交付给乙,但后来发现所有光盘均是“红色经典”的,乙成立受贿罪既遂
D.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请托人给其情妇安排工作的,甲成立受贿罪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关于受贿相关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第8题:
夏某对甲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拘留处罚不服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引起社会媒体广泛报道。由于工作繁忙,甲县公安局负责人未出庭应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第9题:
下列关于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10题:
张某被提名拟任甲市乙县的公安局副局长,下列关于其任职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11题:
甲知道城建局长张某吸毒,以提供海洛因为条件请其关照工程招标,张某同意。甲中标后,送给张某50克海洛因。张某不构成受贿罪
乙系人社局副局长,乙父让乙将不符合社保条件的几名亲戚纳入社保范围后,收受亲戚送来的3万元。乙父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国企退休厂长王某(正处级)利用其影响,让现任厂长帮忙,在本厂推销保险产品后,王某收受保险公司3万元。王某构成受贿罪
法院院长告知某企业经理赵某“如给法院捐赠500万元办公经费,你们那个案件可以胜诉”。该企业胜诉后,给法院单位账户打入500万元。应认定法院院长构成受贿罪
第12题:
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受贿罪
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甲乙均构成受贿罪
甲构成受贿罪,乙不构成犯罪
第13题:
关于受贿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公安局副局长甲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10万元现金,允诺释放犯罪嫌疑人,因为局长不同意未成。甲构成受贿罪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在退休前利用职务便利为钱某谋取了不正当利益,退休后收受了钱某10万元。尽管乙与钱某事前并无约定,仍应以受贿罪论处
C.基层法院法官丙受被告人孙某家属之托,请中级法院承办法官李某对孙某减轻处罚,并无减轻情节的孙某因此被减轻处罚。事后,丙收受孙某家属10万元现金。丙不具有制约李某的职权与地位,不成立受贿罪
D.海关工作人员丁收受10万元贿赂后徇私舞弊,放纵走私,触犯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由于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甲举枪射击乙,但因没有瞄准而击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第20题:
张某被提名拟任甲市乙县公安局副局长,关于对其任职前的程序,正确的说法是()。
第21题:
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以下做法错误的是()。
第22题:
乙构成受贿罪既遂
乙构成受贿罪中止
乙犯罪以后上交赃物的行为,属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乙不构成犯罪
第23题:
船工甲见乙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罪
甲为县公安局长,妻子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不成立受贿罪共犯
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欲施救,乙劝阻,甲便未救助,致幼童溺亡。因只有甲有救助义务,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多日后感觉麻烦,便于夜间将乙放到菜市场门口,期待次日晨被人抱走抚养,但乙被冻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第24题:
对于“关系密切”应根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实质进行解释,不能仅从形式上限定为亲朋好友
根据A选项的观点,“关系密切”包括具有制约关系的情形,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丁构成徇私枉法罪,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
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从一重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