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院依法要求某案件之诉讼参与人甲于4月1日星期二当日到法院履行某项义务,参与诉讼。4月1日当日,甲并未到法院参与诉讼。迟至4月9日星期三,甲才向A院以受到水灾、当日变通中断之天灾阻碍为原因,申请继续参与诉讼。A院驳回申请,问:是否妥当?

题目

A法院依法要求某案件之诉讼参与人甲于4月1日星期二当日到法院履行某项义务,参与诉讼。4月1日当日,甲并未到法院参与诉讼。迟至4月9日星期三,甲才向A院以受到水灾、当日变通中断之天灾阻碍为原因,申请继续参与诉讼。A院驳回申请,问: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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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某起行政案件后,发现本案应由本省乙市B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向B区法院移送。B区法院收到案件后,认为案件应该由甲市A区法院管辖。乙市B区法院( )。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C、报请甲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参考答案:D

  • 第2题:

    田某和陈某合伙经营一打印社,由甲公司负责供应耗材。田某发现甲公司送的一批货质量存在问题,经协商无果,田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接受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案件受理后,陈某得知此事,也向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属于诉的客体合并,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B.法院应当受理陈某提起之诉,并作为另案处理

    C.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田某提起之诉,告知田某与陈某共同提起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陈某提起之诉,但应追加陈某为共同原告


    正确答案:D

  • 第3题:

    李某与温某之间债权债务纠纷经甲市M区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温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对李某的欠款。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履行期内,李某发现温某正在转移财产,温某位于甲市N区有可供执行的房屋一套,故欲申请法院对该房屋采取保全措施。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此时案件已经审理结束且未进入执行阶段,李某不能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B、李某只能向作出判决的甲市M区法院申请保全
    C、李某可向甲市M区法院或甲市N区法院申请保全
    D、李某申请保全后,其在生效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1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答案:C
    解析:
    《民诉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选项A错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这个阶段,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李某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对温某位于甲市N区房屋的执行,可以由甲市M区法院或甲市N区法院进行,故李某可向甲市M区法院或甲市N区法院申请保全。
    选项D错误,李某申请保全后,其在生效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而非1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 第4题:

    下列关于诉的分类,说法不正确的有:

    A:王某和刘某婚后长期不和,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这是变更之诉
    B: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0元买了一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向法院起诉撤销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这是变更之诉
    C: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变更之诉
    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法院判决乙公司停止侵害其商标权的行为,这是变更之诉

    答案:D
    解析:
    A选项中是要求改变婚姻关系,所以正确。B项因为赵父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可以单方面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应属于变更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判决的请求,CD选项正是给付之诉。

  • 第5题:

    下列关于变更之诉的说法不正确的 有:()
    a.王某和刘某婚后长期感情不和,王某诉至法院 ,要求离婚,这是变更之诉
    b. 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0 元买了 1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 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向法院起诉撤销赵某与商场的买 卖合同,这是确认之诉
    c.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 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变更之诉
    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法院判决乙公司停止 侵害其商标权的行为,这是变更之诉


    答案:D
    解析:
    。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 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A选项中是要 求改变婚姻关系,所以正确;因为赵父的撤销权属于形 成权可以单方面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应属于 变更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 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判决的请求,C、D选项正是给付 之诉。

  • 第6题:

    甲不慎碰翻乙置于闹市街口的油锅,被烫伤。一年零九个月后甲到法院起诉,要求乙赔偿其损失,()。

    • A、法院不予受理,因为甲的理由不充分
    • B、法院不予受理,因为该案过错责任不清
    • C、法院依法受理
    • D、法院依法不予受理,因为已过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D

  • 第7题:

    2000年8月,户口在A区的甲某向户口在B区的乙某借款3万元,约定1年后归还。2001年3月起,甲某一直在C区其父母家中居住。2003年6月,乙某向C区法院起诉要求甲某归还到期未还的3万元。C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经查发现2002年9月甲某就已搬回A区,于是以C区未形成甲某的经常居住地为由将案件移送至A区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接到移送后,在开庭审理前,2003年9月,因工作关系,甲某的户口已迁至D区,并开始住进单位宿舍。此时,A区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 A、A区法院应将案件退回C区法院
    • B、A区法院应将案件移送至D区法院
    • C、A区应继续审理案件
    • D、A区法院应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C

  • 第8题:

    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 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 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 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

    正确答案:D

  • 第9题:

    问答题
    原告张某,女,系四川省内江市四甲县某小学教师;被告俞某,男,系四川省成都市乙区某厂会计。2011年9月15日乙区法院受理了张某诉愈某离婚一案。同年10月20日,愈某因贪污罪被检察机关逮捕。乙区法院即以“本案被告正在被监禁,应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由,于同年10月30日将案件移送甲县法院。11月5日,甲区法院又将案件移送至被告正在监禁的丙区法院。请根据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回答:甲县法院移送案件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甲县法院的移关行为也不正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移送的人民法院主伙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行移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
    A

    老张向法院起诉三个儿子,要求支付赡养费案件

    B

    鲍某向法院起诉鲁某,要求其支付住院费用的案件

    C

    章某起诉前夫袁某,要求其支付女儿袁小娜抚养费案件

    D

    胡某起诉甲公司,要求其支付拖欠工资的案件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②追索劳动报酬的。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 第11题:

    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中,不得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案件是()。
    A

    某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之选民资格案件

    B

    甲诉乙侵权一案,受诉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

    甲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

    D

    甲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般的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事诉讼法》161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民诉意见》第2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不成立的,应当在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

  • 第12题:

    多选题
    汤某设宴为母祝寿,向成某借了一尊清代玉瓶装饰房间。毛某来祝寿时,看上了玉瓶,提出购买。汤某以30万元将玉瓶卖给了毛某,并要其先付钱,寿典后15日内交付玉瓶。毛某依约履行,汤某以种种理由拒绝交付。毛某诉至甲县法院,要求汤某交付玉瓶,得到判决支持。汤某未上诉,判决生效。在该判决执行时,成某知晓了上述情况。对此,成某依法可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2017年真题]
    A

    以案外人身份向甲县法院直接申请再审

    B

    向甲县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C

    向甲县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D

    向甲县法院申诉,要求甲县法院依职权对案件启动再审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B两项,《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异议被驳回后方可申请再审或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而不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再审。另外,有权直接申请再审的案外人只包括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本案中,成某并不是必须共同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所以其不能直接申请再审。
    C项,根据《民诉解释》第292条,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成某在得知自己对玉瓶的所有权受到侵犯时,可以向作出该判决的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D项,案外人可以向原法院申诉,由原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

  • 第13题:

    甲诉乙索要赡养费一案,乙败诉。判决生效后,乙未如期履行判决。甲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甲因病逝世。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判决撤销甲的执行申请

    B.判决终止执行

    C.裁定终结执行

    D.继续执行


    正确答案:C
    C。

  • 第14题:

    010年10月20日,江阳市甲区的李某与乙区的王某因琐事在丙区发生争执,李某将王某 打伤。王某住院治疗,于11月20日出院,花去医药费8000元。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共 计31600元,遭到李某拒绝。王某遂将李某起诉到法院。
    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区人民法院和乙区人民法院
    B.甲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
    C.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
    D.甲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
    故对本案有管辖权的为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丙区人民法院)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甲区人民法院)。由 此可知,本题答案选D。

  • 第15题:

    居住于甲市A区的甲向居住于甲市B区的乙提起违约损害赔偿之诉,该案由合同履行地C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甲将对乙的诉讼请求改变为侵权损害赔偿,侵权行为地法院为D法院,则关于本案管辖权的处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C法院并不因此丧失对本案的管辖权,诉讼继续
    B.C法院因此丧失对本案的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至甲市A区法院
    C.C法院因此丧失对本案的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至甲市B区法院
    D.C法院和D法院都具有本案管辖权,应基于甲的选择决定本案由哪一法院管辖

    答案:B,C,D
    解析:
    考查管辖恒定原则。《民诉解释》第39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故A项表述正确。

  • 第16题:

    于某与吕某之间因宅基地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原告于某在开庭时提出申请,因审判员王某系吕某的女朋友而要求其回避,此时法院应当?
    A.裁定中止诉讼 B.裁定终结诉讼
    C.延期审理案件 D.立即作出决定


    答案:C
    解析:
    【 解析】C。《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题目中,甲临时提出回避申请,属于延期审理的情形,所以,A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 第17题:

    于某在某繁华大街实施抢劫行为时,某法院法官张某和某工商局局长刘某都恰好路过,目睹了于某抢劫的全过程于某被抓获后,案件被起诉到张某所在的法院院长考虑到张某目击了案发过程,对案件比较熟悉,就让其参与本案的审理;在庭审中,刘某因是被害人的朋友,被害人委托其担任诉讼代理人则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B.刘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C.刘某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

    D.刘某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答案:A,B,C
    解析:
    ABC。详情请参考《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参与案件办理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人员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在诉讼开始之前就了解了案件情况,就应当优先做证人,故ABC项正确。

  • 第18题:

    A法院依法要求某案件之诉讼参与人甲于4月1日星期二当日到法院履行某项义务,参与诉讼。4月1日当日,甲并未到法院参与诉讼。迟至4月9日星期三,甲才向A院以受到水灾、当日变通中断之天灾阻碍为原因,申请继续参与诉讼。A院驳回申请,问:是否妥当?


    正确答案:A院驳回申请妥当,因为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期间的恢复必须具备特定条件:
    (1)申请人只限定为当事人,而甲非当事人;
    (2)申请应在障碍消除后的5日以内提出,而甲也超出期限。

  • 第19题:

    下列关于诉的类型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王某和刘某婚后长期不和,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这是变更之诉
    • B、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0元买了一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向法院起诉撤销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这是确认之诉
    • C、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确认之诉
    • D、甲起诉乙,要求乙就损害自己名誉的行为道歉,这是给付之诉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多选题
    约某与王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约某向甲国法院起诉王某并获得胜诉判决。王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约某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约某的主张构成对中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

    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影响我国法院对同一争议的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

    C

    中国法院可以受理王某的起诉

    D

    中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BC三项,《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仅在我国国内有效,除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外,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影响我国法院对同一争议的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并作出我国法院的判决。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33条规定,我国法院对于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要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的约束。选项中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的表述,不符合国际法以及我国已经制定的法律。

  • 第2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诉的类型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

    王某和刘某婚后长期不和,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这是变更之诉

    B

    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0元买了一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向法院起诉撤销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这是确认之诉

    C

    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确认之诉

    D

    甲起诉乙,要求乙就损害自己名誉的行为道歉,这是给付之诉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诉的类型,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A选项中是要求改变婚姻关系,所以正确;关于B项因为赵父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可以单方面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应属于变更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判决的请求,C、D选项正是给付之诉。根据题干要求,B项当选。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变更之诉,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王某和刘某婚后长期不和,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这是变更之诉

    B

    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0元买了一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向法院起诉撤销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这是变更之诉

    C

    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变更之诉

    D

    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法院判决乙公司停止侵害其商标权的行为,这是变更之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A项是要求改变婚姻关系,属于变更之诉。B项中赵父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可以单方面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应属于变更之诉。CD两项,属于给付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判决的请求。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县人民法院将某案件移送乙县人民法院管辖,乙县人民法院认为该案应由丙县人民法院管辖,乙县人民法院应当()
    A

    将案件移送丙县人民法院

    B

    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

    将案件退回甲县人民法院

    D

    对案件进行审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王某与钱某2007年结婚后居住在甲市A区。2010年双方因工作原因分居,王某居住于甲市E区,钱某居住于乙市C区。2012年王某向甲市A区提起诉讼,要求与钱某离婚,一并提出财产分割请求,该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认为对该案无管辖权,裁定驳回起诉,要求王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王某和钱某就在甲市A区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为王某婚前承租,婚后用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王某名下。如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某和钱某不得离婚。3个月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王某又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法院的正确做法应为(  )。
    A

    依法审理

    B

    不予立案

    C

    驳回起诉

    D

    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