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的判决是()。A、管制B、剥夺政治权利C、没收财产D、罚金

题目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的判决是()。

  • A、管制
  • B、剥夺政治权利
  • C、没收财产
  • D、罚金

相似考题
更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的判决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的判决是哪一种?( )。

    A.罚金判决

    B.管制判决

    C.没收财产判决

    D.剥夺政治权利判决


    正确答案:C
    《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故本题A项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故本题B、D项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故本题C项正确。

  • 第2题:

    依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执行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


    参考答案:对

  • 第3题:

    根据上述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当事人可以什么理由请求英国法院拒绝承认与执行意大利法院的判决?


    参考答案:

    中方当事人可以未按照《关于向域外送达民事或商事诉讼文书和非诉讼文书公约》的规定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我国虽然是该公约的成员国,但在加入该《公约》的时候作了保留,我国通常只接受正式送达和特定送达方式,而不接受非正式送达。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送达方式,排除以传真的方式送达的。因此,意大利法院以传真方式向我国境内的诉讼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违背了《公约》特别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是无效的送达。因此而作出的缺席判决,因为没有赋予败诉当事人以合理的机会和充分的时间进行辩解,而违反程序公正原则,因此,英国法院理应不承认意大利法院的判决。
    司法协助请求的执行。主要有三种方式:
    (1)正式送达,即被请求国中央机关按照其国内法规定的在国内诉讼中对在其境内的人员送达文书的方法自行送达该文书,或安排经由一适当机构使之得以送达。(2)特定方式送达,即文书可按请求方要求采用的特定方式送达,但不得与被请求国的法律抵触。(3)非正式递交,即在被送达人自愿接收时向其送达而不必严格遵守公约规定的有关译文等形式上的要求。在被送达人拒绝时再改用正式送达。中国只规定有正式送达和特定送达,未规定非正式送达。有双边条约的则按双边条约的规定办理。


  • 第4题:

    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公安机关刑罚执行权包括( )。

    A.暂予监外执行

    B.短期有期徒刑执行

    C.驱逐出境执行

    D.拘役、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正确答案:ABCD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负责以下刑罚的执行:(1)短期有期徒刑执行。对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代为执行刑罚。(2)暂予监外执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3)缓刑执行。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4)假释执行。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5)拘役、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6)驱逐出境执行。

  • 第5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应在何种情况下执行?
    A.判决生效后执行
    B.判决宣告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C.上诉、抗诉期限届满以后
    D.二审审理结束,判决作出以后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08、209条。

  • 第6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应在何种情况下执行?

    A:判决生效后执行
    B:判决宣告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C:上诉、抗诉期限届满以后
    D:二审审理结束,判决作出以后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49条。在宣判后而不是在判决生效后立即释放在押人,这样才能有利于对当事人的保护。

  • 第7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述哪些判决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A:管制
    B:有期徒刑的缓刑
    C:拘役
    D:剥夺政治权利

    答案:B,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53、258、259条。

  • 第8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的执行机关是(  )。

    A.司法行政机关
    B.公安机关
    C.检察院
    D.法院

    答案:B
    解析: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考前 黑钻押题---niutk.com 考 试 软 件 niutk.com 考前更新 免费下载

  • 第9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的判决是()。

    • A、没收财产
    • B、管制
    • C、剥夺政治权利
    • D、罚金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执行死刑应当公开示众
    • B、死刑判决应当公开
    •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 D、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 E、没收财产的判决,可以由人民法院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正确答案:B,C,D,E

  • 第11题:

    多选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判决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A

    管制

    B

    有期徒刑的缓刑

    C

    拘役

    D

    剥夺政治权利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缓刑执行场所。管制、有期徒刑的缓刑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 第12题:

    单选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的执行机关是(    )。(2017年)
    A

    司法行政机关

    B

    公安机关

    C

    检察院

    D

    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述哪些判决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

    A.管制

    B.有期徒刑的缓刑

    C.拘役

    D.剥夺政治权利


    正确答案:ABCD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具体来讲,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判决、免除刑罚判决、罚金刑判决、没收财产判决和死刑判决的执行;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的执行,对于在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罪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公安机关负责管制、拘役、拘役的缓刑、有期徒刑的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等判决、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的执行。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 第14题:

    对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A.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所在基层组织予以考查

    B.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C.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D.没收财产的判决,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正确答案:A
    31.【答案】A 【考点】执行【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而《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刑法修改在后,相对刑事诉讼法是新法,所以A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执行,财产刑罚(罚金和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执行.B、C、D均正确,本题选择A.

  • 第15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应在何种情况下执行? A.判决生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应在何种情况下执行?

    A.判决生效后执行

    B.判决宣告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C.上诉、抗诉期限届满以后

    D.二审审理结束,判决作出以后


    答案及解析:B 《刑诉法》第20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 第16题:

    人民法院作出的撤销公安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公安机关( )。

    A.可以执行

    B.变通执行

    C.必须执行

    D.不必执行


    正确答案:C
    解析: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撤销公安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公安机关必须执行。

  • 第17题:

    高某因抢劫罪被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生效后,高某的哥哥认为判决有错误,提出申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高某的哥哥:()

    A:不得对已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
    B:可以提出申诉,但是不得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C: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D:可以提出申诉,同时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答案:B
    解析:
    【考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申诉权及其申诉对已生效判决、裁定的影响。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哥哥”属于近亲属范围,故高某的哥哥可以对已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但是不得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18题:

    共用题干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述哪些判决应当由人民法院直接执行?
    A:判处罚金的决定
    B: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
    C:判处无罪的判决
    D: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答案:A,B,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第260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第261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的第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第1款、第252条第4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暂停执行死刑,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故A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仅有一般医院的诊断证明是不符合要求的。
    《刑诉解释》第432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写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262、263条,《刑诉解释》第449条。

  • 第19题:

    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公安机关刑罚执行权包括(  )

    A.暂予监外执行
    B.缓刑执行
    C.假释执行
    D.拘役、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答案:A,B,C
    解析:
    公安机关刑罚执行权包括:短期有期徒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缓刑执行;假释执行;拘役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驱逐出境执行。故本题选ABC。

  • 第20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起或决定对案件进行再次审判的主体是()。

    • A、人民法院
    • B、人民检察院
    • C、公安机关
    • D、被告人

    正确答案:A,B

  • 第21题:

    人民法院执行判决,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该种判决是指()。

    • A、拘役
    • B、罚金
    • C、没收财产
    • D、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判决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 A、管制
    • B、有期徒刑的缓刑
    • C、拘役
    • D、剥夺政治权利

    正确答案:C,D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的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对于判处拘役的罪犯,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B

    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人民法院予以监督

    C

    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D

    没收财产的判决,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正确答案: 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故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