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于2005年6月12日晚上,利用与本村女青年王某一同下夜班回家的机会,在路上以暴力手段将王强奸。被害人立即向乡政府告发,但乡政府认为两人系一个乡镇企业的职工,平时关系挺好,且两人曾谈过恋爱,且强奸是一对一的,比较难以认定,遂认为两人有可能是通奸。被害人不服,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认为乡政府已经作出处理,于是不予受理。无奈之下,被害人向检察院控告,检察院认为被害人确有冤情,于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但公安机关不予理睬。公安机关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题目

刘某于2005年6月12日晚上,利用与本村女青年王某一同下夜班回家的机会,在路上以暴力手段将王强奸。被害人立即向乡政府告发,但乡政府认为两人系一个乡镇企业的职工,平时关系挺好,且两人曾谈过恋爱,且强奸是一对一的,比较难以认定,遂认为两人有可能是通奸。被害人不服,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认为乡政府已经作出处理,于是不予受理。无奈之下,被害人向检察院控告,检察院认为被害人确有冤情,于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但公安机关不予理睬。公安机关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相似考题

4.王某怀疑其妻与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发生争吵。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某的住所(当时叶不在家),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反锁屋门将刘拘禁达一天之久。刘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王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王的胁迫下,先后三次给家人打电话,要家人将30万元放在某公园指定场所,刘的家人并未照办。不久,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制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信称:刘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刘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王。王某叫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于是,王某留下叶某看管刘某,自己去取赃款。在王外出取钱之时,刘某哀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决不会放过叶某。叶某恐惧,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王某。人们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据此,请回答{TSE}问题。王某的行为不属于:( )A.敲诈勒索罪B.绑架罪C.抢劫罪D.非法拘禁罪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奸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
2、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公安机关不受理案件的行为是错误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的立案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是错误的。
更多“刘某于2005年6月12日晚上,利用与本村女青年王某一同下夜班回”相关问题
  • 第1题:

    刘某与王某发生争执,由于刘某语言粗俗,致使王某大动肝火,王某一脚踢伤了刘某的右腿。刘某为此花去医药费3000元。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王某的行为是故意行为,对该医药费应完全由王某承担

    B.王某的行为是重大过失行为,对该医药费应完全由王某承担

    C.该损害中,王某存在过错,刘某也存在过错,应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D.本次损害主要是由于刘某语言粗俗引起的,刘某应承担主要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2题:

    王某将房子租给刘某居住,月租金800 元,现王某因刘某拖欠了10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某给付8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A.王某租给刘某的房子和刘某欠王某的8000元钱

    B.王某要求刘某支付的8000元租金、

    C.王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某与刘某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

    D.王某、刘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C
    [考点]诉讼标的
    [答案及解析] C。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c项中所述的房屋租赁关系。与诉讼标的不同,诉讼标的物指的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A项中所述的房屋和租金。诉讼请求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而向法院提出作出特定判决的请求,B项中所述是本案的诉讼请求。故本题正确答案为l2项。

  • 第3题:

    刘某刚推开自家的房门,与入室盗窃笔记本电脑的王某撞个正着。刘某一眼便认出王某是楼下的邻居(成年人)。刘某出手抓住王某不放,王某拼命挣脱,最终携带偷盗的电脑逃跑了。刘某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王某的法律责任。刘某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扭送

    答案:B
    解析:
    报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揭露与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因此A、C不是正确选项。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可见,D不正确。

  • 第4题:

    王某打算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到好友刘某家去借猎枪,刘某问王某借枪干什么,王某笑着说:“去抢银行。”刘某笑着捶了王某一拳,将枪借给了王某,并嘱咐他小心使用。后王某持枪将人打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和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
    • B、王某单独成立故意伤害罪
    • C、刘某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 D、刘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正确答案:B,C

  • 第5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刘某向李某履行债务,现因为刘某没按约定履行债务,则李某应请求谁来承担违约责任()

    • A、王某
    • B、刘某
    • C、王某和刘某共同
    • D、王某或刘某

    正确答案:A

  • 第6题:

    某夜,刘某入室盗窃时,失主胡某(女)发现后欲抓刘某,刘某为逃脱,即持匕首猛戳胡某。正当胡某奋力反抗时,其丈夫王某下夜班归来,随手操起一把钳子猛击刘某脑后,致使其当场死亡。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刘某出海打鱼,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法院依法指定财产代管人()。

    •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 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 D、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多选题
    刘某将其房屋(某住宅小区一层)出租于王某。王某未经刘某同意,也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将房屋阳台部分拆除,并扩建了一个门面房,将之出租于陈某用于经营打印店生意。邻居张某嫉妒打印店生意火爆,遂主张经营生意影响其居住,要求刘某拆除门面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与陈某的租赁合同无效

    B

    刘某有权不经催告直接解除合同

    C

    刘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因转租获得的收益

    D

    张某动机不纯,无权要求刘某、王某排除妨碍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本题中,扩建的门面房属于违章建设,当事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B项,《合同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本题中,承租人王某私自改建建筑物,并用作商业用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C项,《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由此可见,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以获得租金为对价让渡了租赁物的收益权,无权要求王某返还转租收益。
    D项,依照《物权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本题中,刘某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擅自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其邻居张某可作为有利害关系的人请求排除妨害,与其主观动机无关。

  • 第9题:

    多选题
    李某与赵某见面后,张某为防止跳单,应该(  )。
    A

    让刘某与王某交换联系方式

    B

    避免刘某与王某单独沟通

    C

    让刘某使用王某的手机

    D

    避免刘某与王某同时离开


    正确答案: B,A
    解析:
    跳单是指买卖双方经过经纪公司牵线后,撇开经纪公司,私自进行交易,以逃避佣金支付的行为。房地产经纪人在与买卖双方进行约看时,必须提醒客户不要直接谈价,尽量对买卖双方解释:“房产交易,安全第一,私下交易无保障,无人对交易负责,公司还会追究法律责任。”另外最好不要把客户业主约在同一地点上碰面。

  • 第10题:

    单选题
    刘某与赵某签订一份机动车买卖合同,刘某欲以8万元将其所有的汽车卖于赵某,后王某又向刘某提出愿以10万元购买,刘某遂与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在该车未交付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赵某、王某均要求刘某交付汽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某先与刘某签订合同,刘某应将汽车交付给赵某

    B

    王某出价较高,刘某应将汽车交付给王某

    C

    刘某可以自行决定将汽车交付给赵某或王某

    D

    经王某同意,刘某可以将汽车交付给赵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年夏天天气炎热,张某与王某约同宿舍的李某一起理光头,李某不愿去。晚上,张某与王某乘李某熟睡之际,将李某的头发理光。此案中,张某与王某侵犯李某何种权利?(  )
    A

    健康权

    B

    名誉权

    C

    身体权

    D

    肖像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健康权的客体是身体组织的正常运转,名誉权则体现为依社会评价所获得的利益,身体权的客体是身体组织的完整。题中的头发属于人身体的一部分,张某与王某侵犯李某身体权。因此C项正确。

  • 第12题:

    问答题
    刘某让张某、王某一起去他的住处吸毒,并且提供了吸毒的工具,请问刘某的行为构成什么?

    正确答案: 刘某让张某、王某一起去他的住处吸毒,并且提供了吸毒的工具,请问刘某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和吸毒。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05年10月12日,被告人王某以介绍女青年李某到某饭店当服务员为诱饵,将李某骗到某县。途中,王某将李某强奸。到达某县后,王某强迫李某卖淫。李某因受不了摧残,趁王某看管不严外出报警,被某县公安局民警解救。某县公安局于同年12月21日将王某刑事拘留。在执行拘留时,省警校实习生张某问侦查员刘某,是否应当告知王某在侦查期间有聘请律师的权利,刘某说不用告诉。后刘某聘请律师宋某提供法律帮助。宋律师要求会见王某,侦查员刘某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不许宋律师会见在押的王某。 问题:

    (1) 侦查员刘某对实习生张某提问的回答是否正确,为什么?

    (2) 律师宋某为刘某提供法律帮助的内容有哪些?

    (3) 侦查员刘某不许宋律师会见王某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1)讯问内容不合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首先讯问是否有犯罪行为。然后才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或做无罪辩护
    (2)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和控告;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不让聘请律师不合法。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 第14题:

    刘某刚推开自家的房门,与入室盗窃笔记本电脑的王某撞个正着。刘某一眼便认出王某是楼下的邻居(成年人)。刘某出手抓住王某不放,王某拼命挣脱,最终携带偷盗的电脑逃跑了。刘某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王某的法律责任。刘某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扭送

    答案:B
    解析:
    报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揭露与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因此A、C不是正确选项。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可见,D不正确。

  • 第15题:

    王某幼年丧母,父亲后与继母刘某结婚,王某与外祖母一起生活,受其抚养。王某工作后,父亲去世,继母刘某因犯病丧失劳动能力,请求法院判决王某赡养,此时()。

    A:王某可以不付给刘某生活费
    B:王某每月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刘某死后遗产由王某继承
    C:王某每月必须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
    D:王某应该赡养刘某

    答案:A
    解析: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有双方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后,才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 第16题:

    刘某让张某、王某一起去他的住处吸毒,并且提供了吸毒的工具,请问刘某的行为构成什么?


    正确答案:刘某让张某、王某一起去他的住处吸毒,并且提供了吸毒的工具,请问刘某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和吸毒。

  • 第17题:

    下列有关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几种行为的定性,错误的是()。

    • A、王某利用经营个体旅店之机,以招收女服务员为名,先后以欺骗手段招揽10名女青年在其旅店内从事卖淫活动,并对其中2名拒不进行卖淫的女青年实施强奸行为以迫使其卖淫。王某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应数罪并罚
    • B、黄某以买衣服等手段诱使一名不满14周岁的幼女在其家中与其合作伙伴发生了性关系,黄某的行为构成引诱卖淫罪
    • C、周某强迫本村一名13岁的女学生向刘某卖淫,刘某不知该女为幼女便与之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给该女20元钱。周某的行为构成强迫幼女卖淫罪
    • D、出租车司机于某经常听任他人在其车的后座上嫖娼,久而久之,一些嫖客认为在他的车上嫖娼十分安全,经常带着娼妓上其车。于某不管他们在车后干什么,只要能挣他们的车钱,他随叫随到。于某的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张某、王某二人发现刘某一人独自行走,拿一手提包(内有现金等贵重物品,价值5000余元),遂尾随其后,蓄谋行抢。当刘某走到一无人拐角处时,张某乘刘某不备从刘某背后用双手将其抱住,王某乘机将刘某手中提包抢走。张某、王某构成抢夺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某保险公司接到一份特殊的索赔申请:刘某于2000年12月为其妻王某投保了一份养老保险,并经妻子同意将受益人确定为自己。2003年12月,刘某与王某离婚。离婚后,王某与张某结婚,而刘某仍然按期缴纳这笔保险费用。2004年年底,王某因车祸意外身故,刘某及张某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应向()赔付。

    • A、刘某
    • B、张某
    • C、刘某与张某
    • D、王某的家人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单选题
    某保险公司接到一份特殊的索赔申请:刘某于2000年12月为其妻王某投保了一份养老保险,并经妻子同意将受益人确定为自己。2003年12月,刘某与王某离婚。离婚后,王某与张某结婚,而刘某仍然按期缴纳这笔保险费用。2004年年底,王某因车祸意外身故,刘某及张某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应向()赔付。
    A

    刘某

    B

    张某

    C

    刘某与张某

    D

    王某的家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只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秘益,而不要求受益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人寿保险合同是定额给付性质合同,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责任,无论保险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否具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上述案件中,刘某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王某显然具有保险利益,尽管刘某与王某离婚了,但保险合同在订立时显然是有效的,离婚后,王某没有及时变更受益人,且刘某仍然按期缴纳保费,因此,保险合同效力并未因离婚而丧失。刘某是这笔保险金的惟一受益人。

  • 第21题:

    问答题
    陈某(男,25周岁)未婚,2004年3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县未婚女青年刘某(21周岁)。刘某一直患有重度精神病,并接受治疗服药,医院建议不适宜结婚。交往过程中,陈满发现刘某言语有些异常,但没有在意。2004年9月,陈与刘某登记结婚。后刘某病情复发。刘某于2006年5月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作出宣告陈某与刘某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合法的。因为刘某患有重度精神,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违反了结婚的法定条件,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该婚姻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陈某(男,25周岁)未婚,2004年3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县未婚女青年刘某(21周岁)。刘某一直患有重度精神病,并接受治疗服药,医院建议不适宜结婚。交往过程中,陈满发现刘某言语有些异常,但没有在意。2004年9月,陈与刘某登记结婚。后刘某病情复发。刘某于2006年5月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作出宣告陈某与刘某婚姻无效的判决。依据我国《婚姻法》,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如何?

    正确答案: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①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②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④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⑤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某日晚上,刘某请同事王某(女,25周岁)到家中教其跳舞。跳舞过程中,刘某欲乘机亲吻王的脸、摸王的乳房,被王拒绝。刘某不甘心.索性将房门闩上,将王某按倒在床上,强行拽开王的裤带,正欲强奸时,王某喊“我告你去”。刘某立即松手,跪地求饶,要求别告发他。王某答应“只要你不胡来,就原谅你。”接着,刘某主动将房门打开,并在王某的要求下,将王某护送回家。  问:对刘某应当如何论处?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