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明知乙准备实施恐怖活动,仍为其多方筹集资金,但案发时尚未将其筹集的资金提供给乙,甲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

题目

甲明知乙准备实施恐怖活动,仍为其多方筹集资金,但案发时尚未将其筹集的资金提供给乙,甲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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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明知乙意图杀人,仍为其提供毒药。第二天,甲后悔,向乙索回毒药,遭乙拒绝,乙于当晚投毒杀人得逞。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
    在共同犯罪中,要成立犯罪中止,必须具备有效性,即有效地阻止共同犯罪结果发生或者有效地消除自己先前参与行为对共同犯罪的作用。缺乏有效性不能单独成立中止。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消极退出犯罪或自动放弃犯罪、阻止共同犯罪结果未奏效的,不能单独成立犯罪中止。本题中,甲是帮助犯,他虽然后悔了,但是没有成功从乙处索回毒药,乙使用该毒药投毒杀人得逞。甲没有有效地消除自己先前参与行为对共同犯罪的作用,不成立犯罪中止,C选项错误。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既遂,帮助犯既遂,乙是故意杀人罪的既遂,甲也是故意杀人罪的既遂,D选项正确。乙投毒杀人得逞,已经既遂,不是犯罪未遂,甲也不是犯罪未遂,B选项错误。乙已经实施着手杀人行为,不是犯罪预备,甲也不是犯罪预备,A选项错误。

  • 第2题:

    甲明知乙在制造冰毒,仍向其出售麻黄素,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正确答案:甲明知乙在制造冰毒,仍向其出售麻黄素,甲的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罪。

  • 第3题:

    甲为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

    • A、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
    • B、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
    • C、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 第4题:

    对下列恐怖活动认定或处理不正确的是()。

    • A、甲明知对方是恐怖活动组织,而提供资助,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共犯论处
    • B、单位乙资助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构成单位犯罪
    • C、丙明知他人委托其处理的资金是恐怖活动犯罪所得,仍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该资金汇往境外,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共犯论处
    • D、丁明知是恐怖活动犯罪所得,仍提供资金账户,帮助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以帮助恐怖组织罪论处

    正确答案:A,C,D

  • 第5题:

    下列行为中,行为人涉嫌帮助恐怖活动罪的是()。

    • A、甲以金钱资助某国际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
    • B、乙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
    • C、丙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联络
    • D、丁积极参加某恐怖活动组织举行的恐怖活动培训

    正确答案:A

  • 第6题:

    甲是某互联网网络服务提供商,其明知乙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乙实施犯罪提供互联网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下列恐怖活动中,应以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定罪处罚的是()。

    • A、甲以金钱资助某国际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
    • B、乙以无偿提供场地方式帮助某恐怖活动组织进行培训
    • C、丙为某恐怖活动组织招募人员
    • D、丁积极参加某恐怖活动组织举行的恐怖活动培训

    正确答案:D

  • 第8题:

    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行为有哪些?()

    • A、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的
    • B、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
    • C、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
    • D、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多选题
    按照刑法,下列()属于洗钱犯罪。
    A

    明知是毒品犯罪所产生的收益,仍提供资金账户,掩饰其来源和性质

    B

    明知是赌博所产生的收益,仍提供资金账户,隐瞒其来源和性质

    C

    明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仍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掩饰其来源和性质

    D

    明知恐怖活动犯罪仍提供资金账户,隐瞒其来源和性质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是某期货公司职员,明知乙是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仍通过期货交易帮助乙掩盖其筹集的用于恐怖活动的资金的性质。甲的行为属于()。
    A

    资助恐怖活动罪

    B

    参加恐怖组织罪

    C

    洗钱罪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六条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本题中,甲明知乙的所得是用于恐怖活动的资金,仍然通过期货交易的方式掩饰其资金性质,构成了洗钱罪。

  • 第11题:

    单选题
    《解释》明确“资助”和“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两个概念,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A

    资助包括筹集资金和提供资金两种具体行为,单纯的筹集资金行为,同样应以资助恐怖活动罪定罪处罚

    B

    “资助”的方式不以金钱为限,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均属于资助行为

    C

    资助恐怖活动罪的成立必须以被资助的人具体实施恐怖活动为条件

    D

    资助恐怖活动罪的成立不以被资助的人具体实施恐怖活动为条件,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均属于刑法第120条之一规定的“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明知乙犯有盗窃罪,而为其伪造、毁灭相关犯罪证据。甲、乙构成共同犯罪,但甲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乙构成盗窃罪

    B

    甲明知乙组织他人卖淫,仍为其招募、运送人员。甲、乙构成共同犯罪,但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乙构成组织卖淫罪,对甲不能按照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论处

    C

    甲明知乙以暴力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仍为其招募、运送人员。甲、乙构成强迫劳动罪的共犯,对甲应当以《刑法》第244条第1款规定的强迫劳动罪的帮助犯论处

    D

    甲以贿买的方式指示证人乙作伪证,乙因此而作伪证。甲、乙构成伪证罪的共犯,甲属于教唆犯,乙属于实行犯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甲并没有与乙共同盗窃,其仅有帮助乙伪造、毁灭相关犯罪证据的行为。因此甲、乙不构成共同犯罪。甲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乙构成盗窃罪。
    B项,刑法将协助组织卖淫行为从组织卖淫罪中独立出来,因此乙构成组织卖淫罪、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不能认为甲是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甲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实行犯。但是,二罪原本具有的共犯关系仍然存在
    C项,《刑法》第244条规定,明知他人以暴力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仍然认定为强迫劳动罪。由于刑法将这种行为明文规定为实行行为,因此这属于帮助犯的正犯化。但是,这种协助行为成立本罪的前提是被害人确实被强迫劳动。
    D项,在客观上,甲、乙确实是伪证罪的共犯。但是由于刑法将这种以贿买的方式指示证人作伪证的行为单独规定为妨害作证罪,因此,甲成立妨害作证罪,乙成立伪证罪

  • 第13题:

    甲是某期货公司职员,明知乙是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仍通过期货交易帮助乙掩盖其筹集的用于恐怖活动的资金的性质。甲的行为属于( )。

    A.资助恐怖活动罪
    B.参加恐怖组织罪
    C.洗钱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六项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 第14题:

    甲为国有大型公司经理,贪污公款,甲的弟弟乙明知其兄的贪污行为仍协助将其贪污的公款50万元汇往国外,对于乙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 A、构成包庇罪
    • B、构成洗钱罪
    • C、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C,D

  • 第15题:

    甲参加某恐怖活动组织,获得巨额赃款。乙不是该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其事后得知甲手中有巨额赃款,于是协助甲将赃款汇往其境外的账户中。丙也不是该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但其为甲提供训练场所。对于甲、乙、丙的刑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
    • B、乙构成洗钱罪
    • C、丙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
    • D、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正确答案:A,B,C,D

  • 第16题:

    甲明知乙准备实施恐怖活动,仍为其多方筹集资金,但案发时尚未将其筹集的资金提供给乙,甲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甲为实施杀人犯罪,非法制造一支**,期间多次观看手机多媒体卡中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视频后,产生“圣战”思想。甲向乙、丙展示该**,并向二人宣传“圣战”思想,提出制造车床完善**支性能。二人接受甲的“圣战”宣传后,乙向甲提供自己的住房和钻机,并与丙为其购买制造车床的材料,三人利用上述材料制造出半成品车床。期间甲还召集乙、丙等人进行恐怖活动体能训练。下列对三人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 A、甲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 B、甲、乙、丙三人构成非法制造**支罪的共犯
    • C、乙、丙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
    • D、甲、乙、丙三人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下列行为中,应当以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定罪处罚的有()。

    • A、甲为实施恐怖活动制造了一批炸弹
    • B、乙为恐怖活动组织招募人员
    • C、丙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
    • D、丁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人员联络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刘某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进行联络,并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涉嫌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的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洗钱罪。
    A

    明知是毒品犯罪所产生的收益,仍提供资金账户,掩饰其来源和性质

    B

    明知是赌博所产生的收益,仍提供资金账户,隐瞒其来源和性质

    C

    明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仍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掩饰其来源和性质

    D

    明知恐怖活动犯罪仍提供资金账户,隐瞒其来源和性质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乙成立恐怖组织并开展培训活动,甲为其提供资助。受培训的丙、丁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因案件被及时侦破,乙、丙、丁未能实施恐怖活动。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甲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从犯的规定

    B

    乙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C

    丙、丁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D

    对丙、丁定罪量刑时,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预备犯的规定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恐怖活动,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
    A项,《刑法》第120条之一规定,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或者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甲为乙培训提供资助,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本罪是帮助犯的正犯化,不适用从犯的规定。
    B项,《刑法》第120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乙成立恐怖组织并开展培训活动,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CD两项,《刑法》第120条之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①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②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③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的;④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受培训的丙、丁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从丁处购买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并组织人员利用网络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获利一百余万元,并由戊负责转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若甲、乙、丙三人在境外实施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B

    甲、乙、丙三人为组织者,三人对全部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C

    丁明知甲、乙、丙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非法向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丁为共犯

    D

    戊明知款项为诈骗所得,仍帮助甲、乙、丙在不同银行账户间频繁划转,戊为共犯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二部分第(二)条第4款的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酌情从重处罚。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应对甲、乙、丙三人的诈骗行为追究刑事责任,A项说法错误,当选。

  • 第24题:

    问答题
    甲明知乙在制造冰毒,仍向其出售麻黄素,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正确答案: 甲明知乙在制造冰毒,仍向其出售麻黄素,甲的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罪。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