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某甲获得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县广场附近开了一家字号为“广场小吃”的饭店。到了2008年,由于拆迁致使甲的饭店必须搬迁,甲便将其饭店搬到本县另一处地方,仍挂着“广场小吃”的牌子。甲在饭店营业执照期限即将届满之时,依法申请延续该执照许可。县工商局经审查认为其符合延续许可的条件,但是认为该饭店已经搬离广场,故没有批准其继续使用“广场小吃”的字号。根据《行政许可法》,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县工商局的做法虽然不合理,但是在其自由裁量权之内B、甲只需向县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的延续,字号无需工商局批准

题目

2001年某甲获得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县广场附近开了一家字号为“广场小吃”的饭店。到了2008年,由于拆迁致使甲的饭店必须搬迁,甲便将其饭店搬到本县另一处地方,仍挂着“广场小吃”的牌子。甲在饭店营业执照期限即将届满之时,依法申请延续该执照许可。县工商局经审查认为其符合延续许可的条件,但是认为该饭店已经搬离广场,故没有批准其继续使用“广场小吃”的字号。根据《行政许可法》,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县工商局的做法虽然不合理,但是在其自由裁量权之内
  • B、甲只需向县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的延续,字号无需工商局批准
  • C、甲饭店的字号须经县工商局批准,但工商局不予批准的理由不成立
  • D、县工商局的行为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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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更多“2001年某甲获得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县广场附近开了一家字”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县工商局根据企业A的申请,依法向A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企业A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对企业A决定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县地方税务局对企业A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并加收滞纳金。企业A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行政赔偿。

    在本案中,县工商局向企业A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从行政行为分类看,属于( )。

    A.双方行政行为

    B.要式行政行为

    C.行政执法行为

    D.外部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BCD
    解析:县工商局向企业A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从行政行为分类看,属于要式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外部行政行为。

  • 第2题:

    如果王某欲对B县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则王某应向( )提出。

    A.B县工商局

    B.A市工商局

    C.B县人民政府

    D.A市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BC
    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第3题:

    下列哪些情形受诉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A:刘某对县工商局决定不予颁发其个体户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起诉,受诉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刘某符合颁发个体户营业执照条件
    B:刘某对县工商局决定不予颁发其个体户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起诉,受诉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刘某不符合颁发个体户营业执照条件
    C:刘某对县工商局决定不予颁发其个体户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起诉,在一审期间县工商局决定对刘某颁发执照,但刘某仍不撤诉,受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符合颁发个体户营业执照条件
    D:刘某对县工商局决定不予颁发其个体户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起诉,受诉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发现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答案:A,C,D
    解析:
    选项A,刘某起诉县工商局不作为,而法院审理认为县工商局不作为违法,且实际履行还有实际意义,故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2条作出履行判决。选项B,刘某起诉县工商局不作为,而法院审理认为县工商局不作为合法,属于“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情形,故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9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选项C,尽管县工商局原先的不作为违法,但因已经履行,故不能再作出履行判决,而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4条第2款第3项,作出确认违法判决。选项D的情形,根.据《行诉法解释》第44条第1款第6项,受诉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 第4题:

    某县工商局与县物价局在联合执法检查时共同扣押甲企业的货物(价值20万元左右),并拍卖获得18万元。甲企业不服起诉,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扣押违法。后,甲企业向县工商局申请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工商局有权拒绝赔偿,要求甲企业先向县物价局申请赔偿
    B:县工商局有权要求县物价局同时赔偿
    C:县工商局应当先予赔偿
    D:甲企业应当同时向县工商局和物价局要求赔偿

    答案:C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本题中,某县工商局与县物价局共同扣押甲企业财物,故两局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1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据此,C项正确。

  • 第5题:

    某县工商局与该县一家具厂签订了购买办公桌椅的合同。家具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工商局所购买的桌椅送上门,但县工商局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家具厂降价,家具厂不同意。而后县工商局以家具厂从事非法经营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家具厂不服,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A、因县工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民事合同,双方的所有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 B、因县工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行政合同,对工商局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
    • C、家具厂对县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 D、因县工商局为行政机关,其与公民、组织发生的争议均应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正确答案:A,B,D

  • 第6题:

    甲县工商局根据仁和公司的申请,依法向其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仁和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决定对仁和公司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县地方税务局对仁和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仁和公司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县工商局向仁和公司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从行政行为的分类看,属于()。

    • A、双方行政行为
    • B、要式行政行为
    • C、行政执法行为
    • D、外部行政行为
    • E、内部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B,C,D

  • 第7题:

    陈某向县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根据县工商局在办公场所公示的要求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是县工商局要求在此之外,另外还要提供其家庭成员及其各自收入情况等情况的材料,并向其收取申请文书示范文本费用200元。陈某根据要求提供了上述材料并缴纳了示范文本的费用。县工商局承诺在受理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但由于经办人出差,县工商局在受理申请后第30天才以口头形式作出了不予颁发营业执照的决定。县工商局在此受理申请过程中作出了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政行为是()。

    • A、县工商局要求陈某在公示所需材料之外另外提供其家庭成员及其各自收入情况等情况的材料
    • B、县工商局向陈某收取申请文书示范文本的费用200元
    • C、县工商局在受理申请后的第30天才作出不予颁发营业执照的决定
    • D、县工商局的口头作出不予颁发行政许可的决定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单选题
    某县工商局根据巨龙公司的申请,依法向其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工商、税务联合执法大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巨龙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对巨龙公司决定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县地方税务局对巨龙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并加收滞纳金。巨龙公司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行政赔偿。 在本案中,县工商局对巨龙公司实施的处罚,属于()。
    A

    财产罚

    B

    执行罚

    C

    行为罚

    D

    训诫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个体工商户王全对县工商局拒绝向其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局驳回了王全的复议请求。王全不服而起诉。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是错误的()
    A

    本案被告为县工商局

    B

    本案中法院既要审查县工商局行为的合法性,又要审查市局复议程序的合法性

    C

    如果法院判决责令县局限期向王全颁发营业执照,则应当判决撤销市局的复议决定

    D

    如果经法院审查认为县局行为合法,市局复议决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确认复议决定违法,同时判决驳回王全关于县局颁发营业执照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县工商局根据仁和公司的申请,依法向其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仁和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决定对仁和公司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县地方税务局对仁和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仁和公司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县工商局对仁和公司实施的暂扣营业执照处罚,属于()。
    A

    财产罚

    B

    执行罚

    C

    行为罚

    D

    训诫罚

    E

    申诫罚


    正确答案: C
    解析: 以行政处罚的内容为标准,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人身自由罚、行为罚、财产罚、训诫罚(申诫罚)四类。本案中,县工商局对仁和公司决定予以暂扣营业执照是限制或剥夺违法者某种特定行为能力,属于行为罚。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县退休理发师李某,退休后为发挥一技之长,自备房屋,自筹资金,购买了一切理发设备,在取得了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后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县工商局既不颁发,也不拒绝,虽经李某多次询问,但县工商局迟迟不作处理。数月后,李某对县工商局置其合法申请于不顾的行为不服,起诉到县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正确答案: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主要确定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三条基本标准:
    A.作为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
    B.作为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诉讼法规定可向法院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C.相对人认为具有可诉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某县退休理发师李某,退休后为发挥一技之长,自备房屋,自筹资金,购买了一切理发设备,在取得了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后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县工商局既不颁发,也不拒绝,虽经李某多次询问,但县工商局迟迟不作处理。数月后,李某对县工商局置其合法申请于不顾的行为不服,起诉到县人民法院。该县人民法院接到李某的起诉后,认为是否颁发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裁量行为,法院无权干涉,并以此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法院的这种裁定是正确的吗?

    正确答案: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认为符合条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营业执照,县工商局虽未作出拒绝的行政决定,但对李某合法申请置之不理,迟迟不作答复。李某对此种作法不服引起行政纠纷,根据本法有关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即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受理。该县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理由是颁发执照是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事,无权干涉,这显然违背了本条的规定。我们认为,根据本案事实,县法院应当受理李某的起诉,同时应判决工商局在一定期限履行其法定职责。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县工商局根据兴达公司的申请,依法向其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兴达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决定对兴达公司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县地方税务局对兴达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兴达公司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中,县工商局向兴达公司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从行政行为的分类看,属于( )。

    A.作为行政行为

    B.要式行政行为

    C.行政执法行为

    D.外部行政行为

    E.内部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行为的分类。本案中,县工商局向兴达公司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作为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 第14题:

    1996年某甲获得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县广场附近开了一家字号为“广场小吃”的饭店,生意很火。一直到了2003年,县广场整修,并根据该县的城市规划,甲的饭店必须搬迁。于是甲将饭店搬到离新广场稍远的一个地方,仍然挂着“广场小吃”的牌子。在甲的饭店营业执照期限即将届满时,甲依法申请延续该执照许可。县工商局经审查认为其符合延续许可的条件,但是认为该店已经搬离广场,故没有批准其继续使用“广场小吃”的字号。根据《行政许可祛》,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县工商局的做法虽然不合理,但在其自由裁量权之内

    B.甲只需向县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的延续,字号无需工商局批准

    C.甲饭店字号须经县工商局批准,但工商局不予批准的理由不成立

    D.县工商局的行为完全合法。


    正确答案:C

    【考点】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4奈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许可法定和依法许可”原则,该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时,必须按照法律明确规定的事项依法审查相对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而不能以法律之外的理由否定相对人的申请。本案中,县工商局有权审批该饭店的字号,但是不予批准的理由并非法定,故不成立。

  • 第15题:

    某甲向县工商局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县工商局不予答复。某甲不服起诉。某县法院判决责令县工商局予以办理。县工商局不服上诉。市中院维持原判。县工商局仍拒不办理。关于法院可采取的执行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对县工商局按日处80元罚款
    B:对县工商局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拘留
    C:向市工商局提出司法建议
    D:直接为某甲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答案:B,C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6条第2项,罚款的对象是行政机关负责人,而非行政机关,故A项错。根据该条第5项,B项对。根据该条第4项,C项对。法院无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权限,故D项错。

  • 第16题:

    个体工商户王全对县工商局拒绝向其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局驳回了王全的复议请求。王全不服而起诉。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是错误的()

    • A、本案被告为县工商局
    • B、本案中法院既要审查县工商局行为的合法性,又要审查市局复议程序的合法性
    • C、如果法院判决责令县局限期向王全颁发营业执照,则应当判决撤销市局的复议决定
    • D、如果经法院审查认为县局行为合法,市局复议决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确认复议决定违法,同时判决驳回王全关于县局颁发营业执照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甲县工商局根据仁和公司的申请,依法向其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仁和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决定对仁和公司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县地方税务局对仁和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仁和公司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县工商局对仁和公司实施暂扣营业执照的行为,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应适用()。

    • A、简易程序
    • B、听证程序
    • C、一般程序
    • D、当场处罚程序
    • E、特殊程序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甲县工商局根据仁和公司的申请,依法向其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仁和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决定对仁和公司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县地方税务局对仁和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仁和公司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县工商局对仁和公司实施的暂扣营业执照处罚,属于()。

    • A、财产罚
    • B、执行罚
    • C、行为罚
    • D、训诫罚
    • E、申诫罚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多选题
    甲县工商局根据仁和公司的申请,依法向其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仁和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决定对仁和公司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县地方税务局对仁和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仁和公司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县工商局向仁和公司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从行政行为的分类看,属于()。
    A

    双方行政行为

    B

    要式行政行为

    C

    行政执法行为

    D

    外部行政行为

    E

    内部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 E,D
    解析: 本案中,县工商局向仁和公司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单方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 第20题:

    多选题
    某县工商局根据巨龙公司的申请,依法向其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工商、税务联合执法大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巨龙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对巨龙公司决定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县地方税务局对巨龙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并加收滞纳金。巨龙公司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行政赔偿。 在本案中,县工商局向巨龙公司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从行政行为分类看,属于()。
    A

    双方行政行为

    B

    要式行政行为

    C

    行政执法行为

    D

    外部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某县工商局与该县一家具厂签订了购买办公桌椅的合同。家具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工商局所购买的桌椅送上门,但县工商局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家具厂降价,家具厂不同意。而后县工商局以家具厂从事非法经营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家具厂不服,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

    因县工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民事合同,双方的所有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B

    因县工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行政合同,对工商局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

    C

    家具厂对县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D

    因县工商局为行政机关,其与公民、组织发生的争议均应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县工商局作为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对其行为不服的救济方式应视其身份而定。县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此行为不服家具厂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救济。县工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购买桌椅合同,是民事合同而非行政合同。在该合同中,县工商局以普通的民事主体身份实施了购买桌椅的民事行为,这种行为不是行政管理行为。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县工商局根据仁和公司的申请,依法向其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仁和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决定对仁和公司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县地方税务局对仁和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仁和公司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县工商局对仁和公司实施暂扣营业执照的行为,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应适用()。
    A

    简易程序

    B

    听证程序

    C

    一般程序

    D

    当场处罚程序

    E

    特殊程序


    正确答案: B
    解析: 简易程序适用于行政违法事实清楚、有法定依据、案情简单、数额较小的罚款(指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的行政违法案件。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行政处罚领域的特定案件。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必须适用听证程序,只有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依法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申请,才可适用听证程序。一般程序适用的范围广。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行政处罚一律适用一般程序。“法律有特别规定”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情形。一般程序适用于介于二者之间,包括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选项D“当场处罚程序”即指简易程序。本案中,县工商局对仁和公司实施暂扣营业执照的行为,应适用一般程序。特殊程序不属于行政处罚程序的一种,是干扰项,首先予以排除。

  • 第23题:

    多选题
    某县退休理发师李某,退休后为发挥一技之长,自备房屋,自筹资金,购买了一切理发设备,在取得了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后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县工商局既不颁发,也不拒绝,虽经李某多次询问,但县工商局迟迟不作处理。数月后,李某对县工商局置其合法申请于不顾的行为不服,起诉到县人民法院。该案中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为系()
    A

    作为

    B

    不作为

    C

    可诉

    D

    不可诉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