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大学毕业后筹集资金10万元在北京某区成立了以王某为董事长等3人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脑软件开发,由于电脑软件开发属于高科技产业,依照有关规定,某区税务局依法给予该公司免去企业所得税3年的优惠政策。3年后,王某仍以“公司经营不善,无缴纳能力”为由,拒不缴纳应缴的企业所得税2万元。税务机关几经催缴无效,于是便冻结王某公司所有账号,强行划拨2万元抵缴税款。本案中某区税务局冻结了王某公司的所有账号涉嫌违法。

题目

王某大学毕业后筹集资金10万元在北京某区成立了以王某为董事长等3人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脑软件开发,由于电脑软件开发属于高科技产业,依照有关规定,某区税务局依法给予该公司免去企业所得税3年的优惠政策。3年后,王某仍以“公司经营不善,无缴纳能力”为由,拒不缴纳应缴的企业所得税2万元。税务机关几经催缴无效,于是便冻结王某公司所有账号,强行划拨2万元抵缴税款。本案中某区税务局冻结了王某公司的所有账号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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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投保了保险金额为3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某爱人的单位为每一位职工也投保了保险金额为3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险期内,王某全家外出10天,回家后发现家中被盗,造成损失4万元。根据我国家庭财产保险规定,王某应该获得赔偿( )。

    A、0万元

    B、2万元

    C、3万元

    D、4万元


    正确答案:A

  • 第2题:

    王某投保了保额为三万的家财险,其爱人的单位也投保了三万元家财险,在保险期间内,王某全家全出去旅游10天,回家后发现家中被盗,损失4万元,王某应获得的赔偿是()。

    A、1万

    B、2万

    C、3万

    D、4万


    正确答案:A

  • 第3题:

    李某与王某组建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李某与王某各认缴出资15万元。在李某和王某各出资10万元后,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对“有限责任”的理解,正确的是:

    A.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30万元的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B.李某和王某各以实缴资本金10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C.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成立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李某和王某各以认缴资本金15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正确答案:D
    [考点]公司的“有限责任”
    [答案及解析] D。现行公司法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并在首期出资缴纳后公司即可申请设立登记。所以对“有限责任”的理解较原“实缴实收”资本制复杂,要区分“实缴”和“认缴”。依据《公司法》第3条第2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均是以“认缴”或“认购”的资本额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故D项为正确选项。

  • 第4题:

    周某,东南某大学计算机系毕业,打工两年后,筹集资金35万元,在上海市某区租房2间,几番周折,终于在1998年9月申办成立了以周某为董事长兼总经理、由5人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网络产品开发。由于网络产品开发属高科技产业,依照有关规定,某区税务局依法给予该公司免去企业所得税3年的优惠条件,鼓励其进行高科技开发。2001年11月,3年的免税期到期后,周某仍以“公司经营不善,无纳税之能力”为由拒不交税。

    问:私人企业拒不纳税怎么办?


    正确答案:

     本案涉及行政实体法部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的具体规定。依据该法,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纳税也是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义务,为了鼓励高新科技产业,某区税务局依法免除其公司的3年所得税也是正确的。但是,3年免税期过后,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不得以不正当的理由拒不交纳,否则构成违法行为。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免税期满后拒不交纳税款,是不是税务机关就毫无办法呢?当然不是。依据法律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即实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组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时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行政强制机关只能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当然,没有强制权的机关需要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行政强制的对象是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当然,也并非所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况都适用行政强制,而是要求违反了特定的法律、法规,符合适用行政强制的条件才可适用。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利益。行政强制具有可诉性,即对行政强制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所以,本案中税务局完全可以对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强制,如冻结账号、强行划拨若干款项充抵税收等。

  • 第5题:

    国有甲公司领导王某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1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后王某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6万元。王某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刘某商议,由王某花6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经王某签字批准,甲公司将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公司后,刘某再将10万元返给王某。刘某为方便以后参与甲公司采购业务,完全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10万元
    B.王某利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机会谋取私利,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C.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将货款交给王某,刘某行为构成贪污罪
    D.刘某协助王某骗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构成诈骗罪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A项,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套取公款的行为致使国有公司支付了本不该支付的4万元。所以王某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4万元。故A项错误,不当选。 B项,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为王某是国有公司的领导,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刘某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帮助国家工作人员王某贪污国家公款的,构成贪污罪的共犯。故C项正确,当选。 D项,同上,D项错误,不当选。

  • 第6题:

    2010年7月1日,王某与胡某结婚,2011年5月2日王某父亲去世,2011年9月10日王某与胡某协议离婚,2011年10月8日王某继承其父价值10万元的遗产,胡某知道后,要求分割。该财产( )


    A.属于王某所有,但王某应给予胡某适当补偿

    B.属于王某个人所有

    C.王某享有2/3,胡某享有1/3

    D.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答案:D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夫妻财产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本题,王桌继承的遗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又根据《继承法》第2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本题中,虽然王某在离婚后实际分得该遗产,但是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选D项。

  • 第7题:

    王某大学毕业后筹集资金10万元在北京某区成立了以王某为董事长等3人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脑软件开发,由于电脑软件开发属于高科技产业,依照有关规定,某区税务局依法给予该公司免去企业所得税3年的优惠政策。3年后,王某仍以“公司经营不善,无缴纳能力”为由,拒不缴纳应缴的企业所得税2万元。税务机关几经催缴无效,于是便冻结王某公司所有账号,强行划拨2万元抵缴税款。本案中某区税务局划拨的存款应当划入该单位银行账户。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王某将自有资金30万元和借款20万元投资股票。一年后,王某以60万元将股票出售,期间没有分红。已知借款利率10%,按年计息,王某该项投资的净值报酬率为()

    • A、13.33%
    • B、16.67%
    • C、23.33%
    • D、26.67%

    正确答案:D

  • 第9题:

    王某大学毕业后筹集资金10万元在北京某区成立了以王某为董事长等3人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脑软件开发,由于电脑软件开发属于高科技产业,依照有关规定,某区税务局依法给予该公司免去企业所得税3年的优惠政策。3年后,王某仍以“公司经营不善,无缴纳能力”为由,拒不缴纳应缴的企业所得税2万元。税务机关几经催缴无效,于是便冻结王某公司所有账号,强行划拨2万元抵缴税款。本案中某区税务局无权直接强行划拨2万元抵缴税款,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大学毕业后在甲公司任职,3年后跳槽到乙公司,在乙公司已经工作了8年。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今年可以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天。
    A

    3

    B

    5

    C

    10

    D

    15


    正确答案: A
    解析: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在本题中,王某在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工作年限应当合并计算,即王某的累计工作年限为11年。

  • 第11题:

    单选题
    国有甲公司领导王某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1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后王某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6万元。王某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刘某商议,由王某花6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经王某签字批准,甲公司将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公司后,刘某再将10万元返给王某。刘某为方便以后参与甲公司采购业务,完全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10万元

    B

    王某利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机会谋取私利,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C

    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将货款交给王某。刘某行为构成贪污罪

    D

    刘某协助王某骗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构成诈骗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两项,王某作为国有公司的领导,属于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通过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公款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应构成贪污罪。贪污的数额应扣除设备实际款项6万元,应认定为4万元。
    CD两项,刘某在王某的贪污犯罪行为中起帮助作用,刘虽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其协助王某骗取国有公司公款的行为应认定为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 第12题:

    判断题
    王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后因李某急需资金,王某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抵偿所欠李某的债务,则王某为契税的纳税人。()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若张某提出将王某应有的份额卖给自己,王某不愿意,后张某提出4万元买下王某的份额,王某则称宁可以3万元卖给他人,后王某以2.5万元卖给了李某,为此,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王、李的买卖行为无效,王某应将份额出售给他,其主张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张某主张王、李买卖行为无效的主张成立。
    因为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对合伙份额的优先购买权。


  • 第14题:

    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正确答案:A
    解析:《合同法》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故选项A正确。

  • 第15题:

    孙某大学毕业后,筹集资金30万元,在北京市海淀区租房l间,几番周折,终于在2007年4月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孙某为董事长兼总经理,主要从事电脑软件开发。由于电脑软件开发属高科技产业,依照有关规定,海淀区税务局依法给予该公司免去企业所得税3年的优惠条件,鼓励其进行高科技开发。2010年5月,3年的免税期到期后,孙某仍以“公司经营不善,无交纳税额之能力”为由拒不交税。

    问:私人企业拒不纳税怎么办?


    正确答案:
    本案涉及行政实体法部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的具体规定。依据该法,孙某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纳税是其义务,为了鼓励高新科技产业,海淀区税务局依法免除该公司的3年所得税也是正确的。但是,3年免税期过后,孙某等人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不得以不正当的理由拒不缴纳,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
    (注: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孙某等人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免税期满后拒不缴纳税款,是不是税务机关就毫无办法呢?当然不是。依据法律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即实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时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行政强制机关只能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当然,没有强制权的机关需要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2)行政强制的对象是拒不履行行政法定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当然,也并非所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况都要适用行政强制措施,只有违反了特定的法律、法规,符合适用行政强制的条件才可适用。(3)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利益。(4)行政强制具有可诉性,即对行政强制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所以,本案中税务局完全可以对孙某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强制,如冻结账户,强行划拨若干款项充抵税收等。

  • 第16题:

    王某委托某甲贸易公司以1万元的价格将自己使用8年的夏利轿车一辆卖出。约定如售出轿车,王某给甲报酬3 000元。双方订立了合同。之后,甲与张某订立了买卖合同,以1万元的价格将该轿车卖出,期间甲花去各种费用1 000元。此1 000元费用( )。

    A.由王某承担

    B.由甲承担

    C.由王某和甲平均承担

    D.由王某和甲协商承担


    正确答案:B
    王某和甲贸易公司之间的合同是行纪合同,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行纪人履行行纪义务的费用由行纪人承担。

  • 第17题:

    立达软件公司与王某签订协议,立达公司支付2万元委托某大学计算机学院对王某进行为期1年的技术培训,培训后王某应在立达公司工作满5年,否则王某应向立达公司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王某培训结束后在立达公司工作2年提出辞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立达公司有权要求王某支付10万元违约金
    B、立达公司有权要求王某支付2万元以下违约金
    C、立达公司有权要求王某支付1万2千元以下违约金
    D、立达公司无权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

    答案:C
    解析:
    【考点】违约金条款。详解:《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本题中立达公司为王某支付2万元培训费,服务期5年,王某服务2年,因此立达公司有权要求王某支付不超过2万元的3/5,即1万2千元的违约金。

  • 第18题:

    下列应当按照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 A、张某以支付10万元为代价,收购李某公司股份
    • B、王某在殴打李某后,以10万元收购李某公司股份,价值30万元
    • C、张某以伤害蒋某儿子为要挟,让蒋某购买其价值5万元产品
    • D、王某威胁企业,不让其车队运输企业产品,就带人阻挠企业工作,后企业被迫决定产品由王某车队运输

    正确答案:C,D

  • 第19题:

    王某因为购买住房向张某借款10万元,约定3年后偿还,两人达成借款协议后,则()。

    • A、王、张可以互相购买死亡保险
    • B、张、王都不能给对方购买死亡保险
    • C、张某可以为王某购买死亡保险
    • D、王某可以为张某购买死亡保险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张某、王某是好朋友,张某出资2万元,王某出资3万元,共同投资了一饭馆,由张某经营,利润按比例分享,亏损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后经营不善,王某提出散伙。饭馆现有资产5.5万元。 问:若张某提出将王某应有的份额卖给自己,王某不愿意,后张某提出4万元买下王某的份额,王某则称宁可以3万元卖给他人,后王某以2.5万元卖给了李某,为此,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王、李的买卖行为无效,王某应将份额出售给他,其主张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 张某主张王、李买卖行为无效的主张成立。
    因为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对合伙份额的优先购买权。

  • 第21题:

    王某大学毕业后筹集资金10万元在北京某区成立了以王某为董事长等3人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脑软件开发,由于电脑软件开发属于高科技产业,依照有关规定,某区税务局依法给予该公司免去企业所得税3年的优惠政策。3年后,王某仍以“公司经营不善,无缴纳能力”为由,拒不缴纳应缴的企业所得税2万元。税务机关几经催缴无效,于是便冻结王某公司所有账号,强行划拨2万元抵缴税款。本案中某区税务局实施冻结存款前须向局机关执法支队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2题:

    单选题
    王某大学毕业后到某通讯集团公司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对王某进行为期半年的通讯技术专业培训,王某在培训后3年之内不能离开公司,如违反则需支付公司违约金2万元。到公司报到后,公司对王某进行了培训,并因此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总计1.5万元。经培训,王某已胜任工作。2年后,王某提出辞职,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

    王某无须支付违约金

    B

    王某应支付违约金2万元

    C

    王某应支付违约金1.5万元

    D

    王某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王某在城东有住宅一套,价值68万元。董某在城北有住宅一套,价值72万元。两人进行房屋交换,王某以现金支付差价部分。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王某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万元。
    A

    2.04

    B

    2.16

    C

    0.12

    D

    4.2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王某应缴纳的契税=(72-68)×3%=0.12(万元)。房屋交换,以所交换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