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公民甲某身患重症,在医院医治多年不见起色,甲某痛不欲生希望了结生命,于是告诉医生感觉已经好转,让医生乙某停止积极用药,乙某心领神会,3日后甲某去世。对于该案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第1题:
甲某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重点高中,甲某母亲在未经父亲同意的情况下,为甲某选择了重点高中,并交纳了3万元的择校费。甲某母亲事后同甲某父亲交涉,要求其承担择校费的一半,遭甲某父亲的拒绝。甲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其父亲承担择校费的一半,甲某的主张应否得到支持?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但所支付的教育费应在必要的范围内。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教育费的承担以必要为限,上收费较高的私立学校、重点高中所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择校费,以及为子女报读昂贵课外辅导班或购买昂贵学习用具等所产生的费用,都不在必要的教育费之列。超出必要限度的教育费只能由支出方自行“买单’,除非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自愿承担。故甲某的母亲在未取得甲某父亲同意的情况下,选择较好的学校让甲某就读,并支付高额择校费,应由甲某的母亲自行承担。
第2题:
李某在甲公司连续工作已经满10年,甲公司未提出同李某续订劳动合同。因年事已高,李某希望同甲公司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李某( )。
A.无权提出要求
B.应经甲公司同意
C.只需向甲公司提出要求
D.应经甲公司工会同意
第3题:
某公民甲某,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的甲某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是甲某在被宣告死亡二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 )。

第4题:
第5题:
下列法律关系中不由国际私法调整的是()。
A韩国公民甲和日本公民乙在美国结婚
B中国某企业与法国某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企业
C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香港结婚
D荷兰籍甲船与英国籍乙船在台湾海峡相撞
第6题:
下列主体中不可能成为行政复议的第三人的是()
第7题:
某省公民甲某身患重症,在医院医治多年不见起色,甲某痛不欲生希望了结生命,于是告诉医生感觉已经好转,让医生乙某停止积极用药,乙某心领神会,3日后甲某去世。对于该案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第8题:
某公民甲某,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甲某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甲在被宣告死亡二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间的处理意见是
第9题: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义务
如实记载和妥善保管病例的义务
如实告知和说明的义务
抢救及转诊的义务
维护自身利益的义务
第10题:
韩国公民甲和日本公民乙在美国结婚
中国某企业与法国某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企业
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香港结婚
荷兰籍甲船与英国籍乙船在台湾海峡相撞
第11题:
甲医院和李某
乙医院和李某
乙医院
李某
甲医院
第12题:
第13题:
李某为甲医院颌面外科主任医师,应邀到乙医院为一颌面创伤的患者会诊手术。在术中由于疏忽大意违反诊疗规范,致使患者面部畸形愈合。对于该医疗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
A、甲医院
B、乙医院
C、李某
D、甲医院和李某
E、乙医院和李某
第14题:
某公民甲某,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甲某的两间房屋,因经济困难卖给了乙方,甲某在被宣告死亡2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销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
A.由乙方无偿返还甲方
B.甲某无权要求返还
C.由乙方返还甲,甲退款给乙
D.由甲的妹妹把卖房款返还给甲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下列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具有因果关系()。
第18题:
下列案件,我国可以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是()。
第19题:
甲身患重症,来某医院就诊,该医院设备条件较差,医生乙没有多大把握确诊,但为了自身利益,继续为甲治疗。问乙没有遵循以下那条医方义务()。
第20题:
某公民甲某,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的甲某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是甲某在被宣告死亡两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取消对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
第21题:
由乙无偿返还甲
甲某无权要求返还
由乙返还甲,甲退款给乙
由甲的妹妹把卖房款返还给甲
第22题:
由乙无偿返还给甲
甲某无权要求返还
由乙返还甲,甲退款给乙
由甲的妹妹把卖房款返还给甲
第23题:
乙某侵犯了甲某的我国《宪法》所规定的生命权
甲某的死亡是通过授意乙某实现的,乙某侵犯了《宪法》第37条关于人身自由的规定,故应承担故意杀人刑事责任
依我国《宪法》第38条,甲某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
乙某的行为在我国宪法和法律上尚无明确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