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依云天有限责任公司,后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对外负债100万,公司负债的100万有谁来承担?()A、依云天有限责任公司B、甲乙丙三股东平均承担责任C、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债务D、由经营不善的责任人承担责任

题目

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依云天有限责任公司,后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对外负债100万,公司负债的100万有谁来承担?()

  • A、依云天有限责任公司
  • B、甲乙丙三股东平均承担责任
  • C、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债务
  • D、由经营不善的责任人承担责任

相似考题
更多“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依云天有限责任公司,后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对外负债”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丙三人欲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甲的过错给宏富公司造成了10万元损失,对该10万元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则宏富公司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若有限责任公司不成立,则宏富公司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若有限责任公司不成立,则宏富公司只能请求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若有限责任公司不成立,则乙丙在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可以向甲追偿


    正确答案:ABD
    《公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因此,ABD选项正确。

  • 第2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60万元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投资决策失误,致使公司遭受巨额亏损,累计负债l00万元。现公司全部资产仅为30万元,请问剩余的70万元债务应如何处理?( )

    A.由甲、乙、丙按出资比例偿还(⊙o⊙)

    B.由甲、乙、丙平均分担

    C.由甲、乙、丙负连带责任

    D.由某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无力偿还通过破产程序处理


    正确答案:D
    D【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独立责任和股东有限责任问题。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对其债务独立承担责任;股东仪以其出资额负有限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3题:

    共用题干

    2005年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机械设备公司,在2006年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机械设备公司向丁银行贷款500万元,但这笔贷款并未投人生产而是被甲乙丙三人利用高买低卖的手段转移。2008年银行贷款到期,为了躲避债务,机械设备公司申请破产,造成丁银行的500万元贷款无法追回,问:下列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银行贷款无法追回属于市场风险
    B:银行可以要求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C:甲乙丙三人由于滥用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所以应对机械设备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丙三人由于滥用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所以应对机械设备公司的债务按股份比例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A,D
    解析:
    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部分,分支机构的行为后果,最终由法人承担责任。分支机构拥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可以使用和支配的财产或经费,通常情况下,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本题中办事处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所以A选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40条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有诉讼主体资格,所以B选项正确。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分支机构实施的民事行为的责任由法人承担,所以D选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4~26条规定,ABC选项正确。根据第24条第3款规定,实际出资人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方可请求公司变更股东为自己,D选项说法错误。
    A选项的依据为《公司法规定(三)》第3条,B选项的依据为该法第5条,C的依据为该法第13条,D的依据为该法第15条。
    根据《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股东自己的利益受损害,当然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D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当然股东并不是只能直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股东可以要求召开股东会解决,也可以向监事会报告,不过股东利益受损害的,股东不能要求监事会提起诉讼,所以AB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属于直接诉讼,即一般意义上的诉讼,不属于股东代表诉讼。
    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对象仅限于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积极股东,对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提出过反对意见或反对行为的股东不能成为被告,故选项B错误。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C正确。
    《公司法》第20条。
    《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不过A选项中王某虽然曾经是公务员,现在已退休,不再是公务员,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法官法》第15条的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因此也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B选项正确。律师和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可以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CD选项不正确。

  • 第4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A公司,在设立过程中甲、乙、丙分别以公司的名义,向B公司购买了若干辆公司用车未付款,签订了一整层写字楼的租赁合同,购买了若干台电脑。后因各种原因(非发起人过错),导致公司未能成立,以下关于公司设立失败债务及费用承担正确的有( )。

    A.对于设立过程产生的债务由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B.B公司只能向有过错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发起人要求清偿债务
    C.如果甲对外承担了责任后,可请求乙丙分担
    D.如果因为甲的过错导致公司不能成立,乙、丙有权向法院申请要求甲承担责任

    答案:A,C,D
    解析:
    公司因故未成立,关于公司设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对外由甲乙丙三位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内的话,有约定责任比例的,按照约定的责任比例;没有约定责任比例的,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出资比例不明或难以查清的,则由甲乙丙三人平均承担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 第5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需要,在上海设立子公司乙,在广州设立了分公司丙。后乙公司、丙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要求甲公司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偿还乙公司的债务,不偿还丙公司的债务
    • B、甲公司应偿还丙公司的债务,不偿还乙公司的债务
    • C、甲公司应偿还乙公司和丙公司的债务
    • D、甲公司对乙公司和丙公司的债务均不负责偿还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6题:

    甲乙丙三人共认缴出资100万元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分两次缴清,公司设立时缴纳10万元,30年后缴纳剩余的90万元,在公司成立后第3年,公司负100万元的债务,第4年公司资不抵债申请破产。试从债权人保护的角度剖析这一现象。


    正确答案: 在施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后,《公司法》不再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期限进行具体限定,而具体的出资时间将交由股东自行约定,也就是说,它实际上将不再限制认缴的最长时间(原则上将认缴期限设定为几十年也可以,甚至通过修改章程的方式,可以一直延长认缴期限)。因此,对于交易相对人而言,在了解对方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情况下,也需要了解实缴资本的数额,而不是一般的注册资本的数额信息。

  • 第7题:

    甲乙丙三人欲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在筹备过程中甲以A公司名义向B公司购买设备若干台。后来因意见不合,三人决定不再设立。B公司向甲乙丙三人请求支付设备款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A、B公司只能诽求甲一人承担
    • B、B公司只能要求甲乙丙三人共同承担
    • C、B公司可以要求甲承担,也可以要求乙或者丙承担,也可以要求三人共同承担
    • D、如果B公司要求甲承担,甲支付款项后,可请求乙丙二人分担

    正确答案:C,D

  • 第8题:

    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四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太了解,于是向律师咨询。假设你是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以下问题。假设甲、乙、丙、丁四人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后,由于经营不善,股份有限公司很快被宣告破产,并且对外欠巨额债务,那么,甲、乙、丙、丁四人需承担的责任是()。

    • A、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B、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C、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D、根据四人在章程中约定的数额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9题:

    问答题
    甲、乙、丙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以货币形式出资,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成立1年后,经全体股东同意,丁成为A公司的新股东。不久后公司发现丙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现公司净资产只剩18万元,因此,公司决定减资。  问:  (1)关于丙出资不实的责任应当怎样承担?  (2)对该公司的减资决议,股东会应怎样行使表决权?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大东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甲出资50%,乙、丙各出资25%。因为甲乙之间闹矛盾,甲对外转让20%股权,向丙转让30%股权,达到退出公司的目的。因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向丙转让股权,应当先通知乙

    B

    甲向丙转让股权没有任何限制规定

    C

    乙不同意甲对外转让股权的,甲可以进行转让

    D

    甲对外转让股权事项应通过股东会表决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依云天有限责任公司,后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对外负债100万,公司负债的100万有谁来承担?()
    A

    依云天有限责任公司

    B

    甲乙丙三股东平均承担责任

    C

    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债务

    D

    由经营不善的责任人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乙、丙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以货币形式出资,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成立一年后,经全体股东同意,丁成为A公司的新股东。不久后公司发现丙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对此,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有( )
    A

    丙因出资违约而丧失股东资格,并由甲、乙补足差额

    B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补充责任

    C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E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 E,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设立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公司设立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乙丙丁戊可以选择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B.若甲乙丙丁戊中有三人退出,他们仍能够共同投资设立该股份有限公司

    C.若甲已经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5%,乙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丙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7%,丁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3%,戊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9%,则余下的股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

    D.设立时甲乙丙丁戊中至少要有三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正确答案:ABD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中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故A正确。第七十九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若甲乙丙丁戊中有三人退出,则发起人人数为2人,这仍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人数下限。故BD正确。《公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C选项中,甲乙丙丁戊五人认购的股份只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故一般而言,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故选ABD。

  • 第14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共同设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公司出现亏损,后资不抵债,除去公司全部资产还负债60万元,则这60万元的债务( )。


    参考答案:D
    法人的基本特征就在于法人是以其所有的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本案中,该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其应当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第15题:

    甲乙丙三人欲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在筹备过程中甲以A公司名义向B公司购买设备若干台。后来因意见不合,三人决定不再设立。B公司向甲乙丙三人请求支付设备款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B公司只能请求甲一人承担
    B.B公司只能要求甲乙丙三人共同承担
    C. B公司可以要求甲承担,也可以要求乙或者丙承担,也可以要求气人共同承担
    D.如果B公司要求甲承担,甲支付款项后,可请求乙丙二人分担


    答案: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4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知,本题C项正确。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可知,D项正确。

  • 第16题:

    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甲乙丙三人组成,丙为董事长,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的申请文件()。

    • A、全体出资人就公司设立做出的决议
    • B、由丙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 C、甲乙丙的身份证明
    • D、甲乙个人财产清单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甲为影视名人,甲乙丙三人协商设立一从事影视作品发行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以自己姓名出资,乙以知识产权出资,丙以现金出资。由于现在公司设立不需要验资,三人约定,甲的出资估价1000万,乙的出资估价500万,丙出资500万。 问题: (1)甲乙丙三方的出资是否有问题? (2)出资总额能否由当事人约定?


    正确答案: (1)甲不能以姓名出资,公司法第2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乙方的出资应当评估,公司法第27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 第18题:

    甲、乙、丙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以货币形式出资,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成立一年后,经全体股东同意,丁成为A公司的新股东。不久后公司发现丙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对此,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有()

    • A、丙因出资违约而丧失股东资格,并由甲、乙补足差额
    • B、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补充责任
    • C、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 D、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 E、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A,B,D,E

  • 第19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投资决策失误,致使公司遭受巨额亏损,累计负债200万元。现公司全部资产仅为40万元,则剩余的160万元债务应当()。

    • A、由甲、乙、丙按出资比例偿还
    • B、由甲、乙、丙平均分担
    • C、由甲、乙、丙负连带责任
    • D、由该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无力偿还通过破产程序处理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甲、乙、丙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下列约定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 B、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宜
    • C、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 D、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其他人经投资而成为公司股东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多选题
    假设甲、乙、丙、丁四人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后,由于经营不善,股份有限公司很快被宣告破产,并且对外欠巨额债务,那么,甲、乙、丙、丁四人需承担的责任是(  )。
    A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

    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D

    根据四人在章程里面约定的数额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公司企业实行有限责任制度。有限责任包含两层含义:①对股东而言,是以股东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②对公司法人而言,是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第22题: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或者法人均可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4年)
    A

    一个自然人可以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

    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

    法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E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制定


    正确答案: D,C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甲为影视名人,甲乙丙三人协商设立一从事影视作品发行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以自己姓名出资,乙以知识产权出资,丙以现金出资。由于现在公司设立不需要验资,三人约定,甲的出资估价1000万,乙的出资估价500万,丙出资500万。 问题: (1)甲乙丙三方的出资是否有问题? (2)出资总额能否由当事人约定?

    正确答案: (1)甲不能以姓名出资,公司法第2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乙方的出资应当评估,公司法第27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