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质押贷款中,质押权利凭证要视同现金及时入库保管,并列于会计表外科目核算。
第1题:
个人质押贷款质押物无需视同现金入库保管。
第2题:
代保管品临时出入库时,会计部门只需审核申请部门填写的“抵质押权利凭证临时出入库申请书”,确认要素齐全后办理出库手续,不需登记表外账。
第3题:
代保管物品分成()两类
第4题:
“抵质押权利凭证保管收据”用于抵质押权利凭证的正常出入库,“代保管证”用于非抵质押贷款项下代保管物的出入库。
第5题:
对
错
第6题:
对
错
第7题:
对
错
第8题:
对
错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所质押的国债凭证
所质押的还款凭证
所质押的贷款凭证
所质押的存单凭证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个人质押的贷款中,对以农业银行开出的权利凭证办理质押贷款的,要认真鉴别凭证真伪,根据贷款审批意见,填写《质押凭证止付通知书》,在系统中做相应止付处理。
第14题:
代保管物品分成抵质押权利凭证和非抵质押贷款项下代保管物两类,其出入库手续分为正常出入库和临时出入库。
第15题:
办理个人柜面质押贷款或交通银行授信的有实物凭证的交通银行质押物,实物凭证需要经管人和监管人双人封存后入库保管。
第16题:
现金
有价单证
重要凭证
代保管有价值品
第17题:
信贷部门因业务需要在贷款未结清
信贷部门因贷款已结清
会计部门因查库需要
会计部门因检查需要
第18题:
质押的个人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应视同重要有价凭证入库集中保管。
质押的个人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应纳入会计表外科目核算。
质押物集中保管行定期监管质押物出入库保管情况,确保质押手续真实、有效。
贷款发放行及其上级部门要定期监管质押物出入库保管情况,确保质押手续真实、有效。
第19题:
防止以虚假质押物办理贷款
严格执行个人质押贷款同城办理要求,即贷款经营行和作为质押物的权利凭证开出行(或单位)必须所属同一城市,严禁异地办理个人质押贷款
防止质押权利凭证未办理止付手续或止付手续不严密被支取,质押单证未经所有权人书面承诺、签字形成无效质押
防止质押物因交接、保管不善,被私自抽走或更换,形成无效质押
第20题:
以存单或国债做质押物,存单、国债必须归借款人本人所有
严格审查个人质押贷款的权利凭证是否合规有效,并到会计系统查询存单是否存在挂失、冻结、止付等权利瑕疵
贷款经营行和作为质押物的权利凭证开出行(或单位)必须所属同一城市,严禁异地办理个人质押贷款
严格办理质物交接和入库保管
第21题:
抵质押权利凭证
非抵质押贷款项下代保管物
临时出入库
正常出入库
第22题:
我行自营或代理买卖的实物黄金和我行开办的记账式黄金质押率最高不超过85%
非我行销售实物黄金质押率最高不超过80%
应动态监测质押黄金的市场价格、汇率和质押物价值变动情况
质押物要按照规定办理占管手续,视同现金入库保管,并列入会计表外科目核算,严禁客户部门保管质押物
第23题:
现金
抵押品
重要空白凭证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