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如何继续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题目

简述如何继续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相似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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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我国当代,宪政建设的内容之一是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包括()。

    A.完善人大的选举制度

    B.完善人大的罢免制度

    C.完善人大的质询制度

    D.厘清宪法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


    参考答案:ABCD

  • 第2题:

    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案:
    解析: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4)差额选举的原则。 (5)秘密投票的原则。

  • 第3题:

    简述我国选举制度中的平等原则。


    正确答案: (1)选举的平等原则首先表现在“一人一票制”上。每个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即一人一票”,任何人不享有特权。
    (2)选举的平等原则还体现在选区的划分上。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
    (3)对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农村人口、城市人口作出了比例上的要求,对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地方人代会中少数民族代表的数量也作出了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的规定。

  • 第4题:

    简述应如何完善我国检察权制约机制。


    正确答案: 完善我国检察权的制约机制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对检察权加强权力制约。由于我国检察机关属于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权力体系中,检察权对其他权力机关的监督注重从权力主体的外部和事后对各种权力进行制约,但除了立法权对检察权的有一定的制约监督机制外,其它权力机关对检察权的制约却很少,这就出现了谁来制约监督者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对检察权进行正确的定位,构建以权力制约检察权的新机制。在诉讼程序中,合理配置公、检、法三部门的职权,加强法院、公安机关对检察院的制约,加强对检察院的侦查活动进行外部制约,同时,在检察机关内部,加强各职能部门职权的合理配置,进行内部制约。
    其次,加强公民权利对检察权的制约。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虽然明确公、检、法三个部门进行了职能分工,并要求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但实际生活中制约不力,侵害公民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发生了一些较大的冤假错案,如果我们加强检察权对侦查权和审判权的制约,同时再引入权利制约权力模式,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更多的权利,当检察权的力度不够或检察监督中发生偏差时进行以权利制约,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 第5题:

    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正确答案: 中国的选举制度几经改革,选举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正在提高。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必须继续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
    第一、改进提出与确定候选人的方式通过修订选举法或通过各地的"实施细则",规定在直接选举中,政党、团体推荐的候选人名额不超过应选代表数的一定比例,也就是说,要保证选民推荐的候选人占绝大部分。间接选举中也应有相应的限额。应当强调,政党、团体从全局出发推荐少量候选人,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结构的一种方式。
    第二、完善候选人的介绍方法强调各地必须依法组织好对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的介绍,这种介绍必须是全面的、具体的、真实的;应通过修改选举法确认"三结合"的 介绍方式,即:由选举委员会介绍,由推荐候选人的政党、团体、选民或代表介绍,由候选人依照一定的程序自我介绍,三者并用。选举委员会介绍时,要注意客 观、真实、公正,避免厚此薄被的倾向。候选人自我介绍时,除了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外,还应表明自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其他有关问题的看法,并面对面 地、实事求是地回答选民的提问。
    第三、采用多种方式划分选区与选举单位具体来说,除以地区划分选区或选举单位外,还以界别(职业)、团体(工、青、妇等)划分选区或选举单位。这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就有两大部分组成,
    一是选自界别、团体的,
    二是选自各地区的。这样能使各级人大在地区、职业、年龄、性别等方面的代表性有一个基本的保证。

  • 第6题:

    如何继续改革和完善考试制度?


    正确答案: 在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办法。鼓励各地中小学自行组织毕业考试。完善初中升高中的考试管理制度,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学科可实行开卷考试。
    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杜绝设置偏题、怪题的现象。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

  • 第7题:

    问答题
    论述我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正确答案: (1)增强选民的民主意识,提高选民参选的积极性
    (2)区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
    (3)完善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和介绍程序
    (4)完善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确定程序
    (5)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制度
    (6)完善公民选举权利的救济措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继续完善中国的选举制度。

    正确答案: 中国的选举制度几经改革,其科学性、民主性与可操作性正在提高。但是仍不能说已经十分完善,因此必须继续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
    第一,改进提出与确定候选人的方式。选举委员会在公布候选人名单时,必须将政党、团体及选民依法推荐的人选一视同仁地列入。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要依法由各选区的选民反复讨论协商,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来确定正式候选人。
    第二,完善候选人的介绍办法。采用由选举委员会介绍,由推荐候选人的政党、团体或选民介绍,由候选人依照一定的程序自我介绍三者并用的方法,使选民了解和熟悉每一名候选人。
    第三,采用多种方式划分选区与选举单位。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今后除继续坚持按地区选举的制度外,可辅以按界别选举和其他方式产生部分代表方法。
    第四,关于直接选举的范围。实行直接选举需要具备各类条件,就目前中国的现状来看,还不宜将直接选举扩大到县级以上。但是今后应在逐步完善与巩固县乡两级的直接选举的基础上,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深化对选举的认识。要通过广泛而经常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干部群众对选举的认识,有针对性地提高他们对选举重要性的认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正确答案: 从我国现阶段来看,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应从两大方面进行:
    (1)理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机关组织的关系,主要包括:
    ①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党组织的关系;
    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
    ③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关系。
    (2)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身建设,主要包括:
    ①组织机构建设。如增设专门委员会,加强地区、乡、镇人大的机构建设,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等;
    ②制度建设。如会议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制度,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制度,人大代表的视察、调查制度,人大代表的学习制度等;
    ③成员素质的提高。如在选举过程中,尽可能选举那些政治品德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代表,对代表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A

    我国选举制度体现了人民性、民主性与科学性

    B

    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与标志

    C

    我国选举制度采取广义选举制的概念

    D

    我国选举制度采取广义与狭义相结合的选举制概念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选举制度中的平等原则。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我国选举制度中的普遍性原则?

    正确答案: (1)是指现有选举劝和被选举权的人的广泛性;
    (2)年满18周岁,除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少数民族和归侨代表的选举作了专门规定;
    (4)解放军单独进行选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你认为应如何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中南财大2003年研)相关试题:我国的选举制度应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简答题,中南财大2008年研)


    正确答案: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选举机构的完善 从国外经验看选举组织一般是固定的人员也是专职的;选举组织一般要独立于各党派、各国家机关和各利益团体以及对选举机构的监督。在进一步完善选举组织机构的时候有以下两种方案:①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人大常委会主持选举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自我选举认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不应该由本机关主持的选举产生。二是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选举已摸索出一些成功的经验况且还有以前主持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的经验。②成立独立的全国选举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应该将全国所有的选举事务包括人大代表的选举、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等交由一个独立于党政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人大系统之外的组织系统管理即建立全国选举委员会并在省、市、县、乡各级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负责选举。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还应该建立独立的法院、特别法庭或选举法庭对所有选举进行监督就选举争论和当选争讼作出仲裁并对选举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2)选民登记的完善 在实践中选民登记制度存在以下问题;①由选举组织机构保证所有选民参加选举。这种做法有悖自由选举原则。②我国现有的选民登记方法在制度设计和操作技术上都相当不成熟。虽然规定“一次登记长期有效”但从历次选举情况看大多数地方都会对选民全部重新登记并颁发新的选民证。针对选民登记中存在的问题选举机构首先应当允许选民的消极权利及不进行登记而不能为了高票通过率自己去登记选民针对选民的消极态度选举机构可以扩大宣传让选民意识到自己行使权利的重要性进而才能主动登记、主动参与。其次按照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规则尽量避免重复登记。(3)确定正式候选人制度的完善①实行有较大竞争性的选举机制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可分别从竞争候选人和竞争当选两方面着手制度化。在竞争候选人阶段将其制度化包括:a.在选举法中明确规定选民或者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地位以改变在选举中实际存在的不重视选民或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做法。b.明确要求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作自我介绍作为推荐者介绍候选人的补充。c.选举组织根据推荐者和被推荐的候选人介绍的情况在与被推荐的候选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核实后依法确定和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公布后进入竞争当选阶段。在这一阶段的制度化措施主要有:a.明确要求代表候选人在选区范围通过各种合法形式向选民或代表作介绍和宣传;b.由选举组织主持候选人辩论会就各自的政见进行辩论;c.候选人应专门安排时间和地点就本选区事务接受选民或代表咨询并解答。②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所规定的期限看时间过于仓促使选民或选举人无暇作出合适的选举决定。因此应相应的延长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的期限。(4)选举权的救济制度的完善①我国的选举罢免制度a.完善代表当选后的独立性。促使代表能够公正地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不是地区或集团的利益独立行使职权。b.罢免制度的操作。首先对罢免程序从法律上进行严格的规定;其次细化选民或代表要求罢免人大代表的法定事由;再次在罢免程序上保障被罢免代表的权利。②我国的选举监察制度a.我国法律应对选举监察予以专门规定。b.我国《选举法》对选举活动规定一些监督措施比如前面涉及的对选民资格的监督;对选举人、候选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在选举过程中对选举环节的检查如清点参加选举的人数、选票发出与收回数、有效选票与无效选票的清点、候选人的得票数等。另外《选举法》规定了承担选举监察职能的机构即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选举委员会。当然这样的规定可能会受到质疑因为从选举监察的视角看各级选举机构在选举中应属于被监督对象。③我国的选举诉讼制度 我国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角度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保障但这两种类型的诉讼无法完全解决层出不穷的选举纠纷问题。因此应当扩大选举诉讼制度的范围将有关选举无效之诉、当选无效之诉及与罢免案有关的诉讼以及侵犯选民民主权利的行为都纳入法院的受案范围。
    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选举机构的完善从国外经验看,选举组织一般是固定的,人员也是专职的;选举组织一般要独立于各党派、各国家机关和各利益团体,以及对选举机构的监督。在进一步完善选举组织机构的时候,有以下两种方案:①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人大常委会主持选举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自我选举认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不应该由本机关主持的选举产生。二是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选举,已摸索出一些成功的经验,况且还有以前主持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的经验。②成立独立的全国选举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应该将全国所有的选举事务包括人大代表的选举、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等,交由一个独立于党政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人大系统之外的组织系统管理,即建立全国选举委员会,并在省、市、县、乡各级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负责选举。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还应该建立独立的法院、特别法庭或选举法庭,对所有选举进行监督,就选举争论和当选争讼作出仲裁,并对选举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2)选民登记的完善在实践中,选民登记制度存在以下问题;①由选举组织机构保证所有选民参加选举。这种做法有悖自由选举原则。②我国现有的选民登记方法在制度设计和操作技术上都相当不成熟。虽然规定“一次登记,长期有效”,但从历次选举情况看,大多数地方都会对选民全部重新登记,并颁发新的选民证。针对选民登记中存在的问题,选举机构首先应当允许选民的消极权利及不进行登记,而不能为了高票通过率自己去登记选民,针对选民的消极态度,选举机构可以扩大宣传,让选民意识到自己行使权利的重要性,进而才能主动登记、主动参与。其次,按照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规则,尽量避免重复登记。(3)确定正式候选人制度的完善①实行有较大竞争性的选举机制,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可分别从竞争候选人和竞争当选两方面着手制度化。在竞争候选人阶段,将其制度化包括:a.在选举法中明确规定选民或者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地位,以改变在选举中实际存在的不重视选民或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做法。b.明确要求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作自我介绍,作为推荐者介绍候选人的补充。c.选举组织根据推荐者和被推荐的候选人介绍的情况,在与被推荐的候选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核实后,依法确定和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公布后,进入竞争当选阶段。在这一阶段的制度化措施主要有:a.明确要求代表候选人在选区范围通过各种合法形式向选民或代表作介绍和宣传;b.由选举组织主持候选人辩论会,就各自的政见进行辩论;c.候选人应专门安排时间和地点就本选区事务接受选民或代表咨询并解答。②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所规定的期限看,时间过于仓促,使选民或选举人无暇作出合适的选举决定。因此,应相应的延长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的期限。(4)选举权的救济制度的完善①我国的选举罢免制度a.完善代表当选后的独立性。促使代表能够公正地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不是地区或集团的利益独立行使职权。b.罢免制度的操作。首先,对罢免程序从法律上进行严格的规定;其次,细化选民或代表要求罢免人大代表的法定事由;再次,在罢免程序上,保障被罢免代表的权利。②我国的选举监察制度a.我国法律应对选举监察予以专门规定。b.我国《选举法》对选举活动规定一些监督措施,比如前面涉及的对选民资格的监督;对选举人、候选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在选举过程中对选举环节的检查,如清点参加选举的人数、选票发出与收回数、有效选票与无效选票的清点、候选人的得票数等。另外,《选举法》规定了承担选举监察职能的机构,即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选举委员会。当然这样的规定可能会受到质疑,因为从选举监察的视角看,各级选举机构在选举中应属于被监督对象。③我国的选举诉讼制度我国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角度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保障,但这两种类型的诉讼无法完全解决层出不穷的选举纠纷问题。因此,应当扩大选举诉讼制度的范围,将有关选举无效之诉、当选无效之诉及与罢免案有关的诉讼,以及侵犯选民民主权利的行为,都纳入法院的受案范围。

  • 第14题:

    简述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


    正确答案: 主要问题(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不完全覆盖所有贫困人员;(2)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际救助标准低于政策标准;(3)低保对象的资格识别难度大。
    进一步完善:(1)因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增加资金投入,扩大覆盖,不断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2)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的衔接;(3)完善中央直属企业等困难职工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4)加强财政投入,确保西部地区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

  • 第15题:

    简述如何完善绩效激励?


    正确答案: 1.理解评估主体的需求,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培养评估主体的文化理念、责任感,让评估主体真正把评估当作一项使命去完成。
    2.评估机构独立,财政单列。评估机构应实行垂直领导,设立像美国那样的国家绩效评估委员会的直属机构,实行人事自主。同时评估经费应实行单列,由中央财政统一作出预算。
    3.扩大参与,增量民主。让评估部门的每一个成员都真正参与到评估过程中来,可以使他们主动地对评估承担更多的责任,最终提高评估的功能。
    4.实现绩效激励规范化。首先要实现程序的制度化,避免暗箱操作;其次要强化正式评估组织,培育非正式评估组织。

  • 第16题:

    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原本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4)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5)选民对代表实行监督和罢免的原则
    (6)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原则。

  • 第17题: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继续完善中国的选举制度。


    正确答案: 中国的选举制度几经改革,其科学性、民主性与可操作性正在提高。但是仍不能说已经十分完善,因此必须继续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
    第一,改进提出与确定候选人的方式。选举委员会在公布候选人名单时,必须将政党、团体及选民依法推荐的人选一视同仁地列入。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要依法由各选区的选民反复讨论协商,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来确定正式候选人。
    第二,完善候选人的介绍办法。采用由选举委员会介绍,由推荐候选人的政党、团体或选民介绍,由候选人依照一定的程序自我介绍三者并用的方法,使选民了解和熟悉每一名候选人。
    第三,采用多种方式划分选区与选举单位。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今后除继续坚持按地区选举的制度外,可辅以按界别选举和其他方式产生部分代表方法。
    第四,关于直接选举的范围。实行直接选举需要具备各类条件,就目前中国的现状来看,还不宜将直接选举扩大到县级以上。但是今后应在逐步完善与巩固县乡两级的直接选举的基础上,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深化对选举的认识。要通过广泛而经常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干部群众对选举的认识,有针对性地提高他们对选举重要性的认识。

  • 第18题:

    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 A、我国选举制度体现了人民性、民主性与科学性
    • B、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与标志
    • C、我国选举制度采取广义选举制的概念
    • D、我国选举制度采取广义与狭义相结合的选举制概念

    正确答案:A,B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应如何完善我国检察权制约机制。

    正确答案: 完善我国检察权的制约机制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对检察权加强权力制约。由于我国检察机关属于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权力体系中,检察权对其他权力机关的监督注重从权力主体的外部和事后对各种权力进行制约,但除了立法权对检察权的有一定的制约监督机制外,其它权力机关对检察权的制约却很少,这就出现了谁来制约监督者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对检察权进行正确的定位,构建以权力制约检察权的新机制。在诉讼程序中,合理配置公、检、法三部门的职权,加强法院、公安机关对检察院的制约,加强对检察院的侦查活动进行外部制约,同时,在检察机关内部,加强各职能部门职权的合理配置,进行内部制约。
    其次,加强公民权利对检察权的制约。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虽然明确公、检、法三个部门进行了职能分工,并要求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但实际生活中制约不力,侵害公民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发生了一些较大的冤假错案,如果我们加强检察权对侦查权和审判权的制约,同时再引入权利制约权力模式,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更多的权利,当检察权的力度不够或检察监督中发生偏差时进行以权利制约,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原本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4)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5)选民对代表实行监督和罢免的原则
    (6)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如何继续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正确答案: 第一,改进提出与确定候选人的方式;
    第二,完善候选人的介绍方法;
    第三,采用多种方式划分选区与选举单位;
    第四,逐步扩大直接选举范围;
    第五,深化对选举的认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正确答案: 中国的选举制度几经改革,选举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正在提高。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必须继续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
    第一、改进提出与确定候选人的方式通过修订选举法或通过各地的"实施细则",规定在直接选举中,政党、团体推荐的候选人名额不超过应选代表数的一定比例,也就是说,要保证选民推荐的候选人占绝大部分。间接选举中也应有相应的限额。应当强调,政党、团体从全局出发推荐少量候选人,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结构的一种方式。
    第二、完善候选人的介绍方法强调各地必须依法组织好对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的介绍,这种介绍必须是全面的、具体的、真实的;应通过修改选举法确认"三结合"的 介绍方式,即:由选举委员会介绍,由推荐候选人的政党、团体、选民或代表介绍,由候选人依照一定的程序自我介绍,三者并用。选举委员会介绍时,要注意客 观、真实、公正,避免厚此薄被的倾向。候选人自我介绍时,除了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外,还应表明自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其他有关问题的看法,并面对面 地、实事求是地回答选民的提问。
    第三、采用多种方式划分选区与选举单位具体来说,除以地区划分选区或选举单位外,还以界别(职业)、团体(工、青、妇等)划分选区或选举单位。这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就有两大部分组成,
    一是选自界别、团体的,
    二是选自各地区的。这样能使各级人大在地区、职业、年龄、性别等方面的代表性有一个基本的保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

    正确答案: 主要问题(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不完全覆盖所有贫困人员;(2)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际救助标准低于政策标准;(3)低保对象的资格识别难度大。
    进一步完善:(1)因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增加资金投入,扩大覆盖,不断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2)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的衔接;(3)完善中央直属企业等困难职工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4)加强财政投入,确保西部地区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