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论述法治与民主的关系。”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民主与法治之间关系,正确表述的是()。

    A.民主是法治的物质和制度基础

    B.民主必须法律化才能健康发展

    C.司法独立与民主可能有一定冲突

    D.健全法治是发扬民主的最终目标


    参考答案:B

  • 第2题:

    试论述推进党内民主与保障党员权利的关系。


    正确答案:

  • 第3题:

    论述法制与法治的关系。


    答案:
    解析:
    “法制”与“法治”既有一定区别,又有紧密联系。二者不是相同的概念,但在现代民主社会里,又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概念。
    (1)“法治”与“法制”的主要区别在于:法治表达的主要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而法制主要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法律和制度的简称。现代法治概念比法制有更深刻的政治含义,法制属于工具操作范畴,是为政治服务的,没有民主可以有法制,法制仅仅表明特定社会中存在着一种独立于其他各种制度的法律制度,有时甚至是一整套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但是,在法律的这种存在状态中,法律还不是行为主体服从的最高权威,恰恰相反,法律还只是某个权所运用的一种工具,一个控制国家和社会的手段。法治则属于政治理想的范畴,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法治。法制关注的焦点是秩序,法治关注的焦点是法律的至上权威,表明在特定的社会中法律就是最高权威,公民、团体和政府必须依从公认的法律规则行事。
    (2)法制与法治又是紧密相连的。一方面,只有在依法治国思想指导下,才有可能建立和健全法制;另一方面,只有建立了完备的法制,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才能使依法治国的主张得以实现。如果没有法治思想的指引,就不可能有完备的法制;反之,如果没有法制的保障,法治也只能是一个空洞的主张,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法制状态虽然不能直接导致法治,但法治状态必须以完备的法制作为基础。从法制向法治的过渡,需要民主政治的确立和法律权威的提高。
    2.所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
    (1)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
    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政法干警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具体要求为:提高法律素养;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
    (2)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求真务实;甘当公仆;文明执法;清正廉洁。
    (3)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共同的、不懈的向往和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公平正义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坚持秉公执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4)服务大局
    政法工作服务大局,就是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5)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体到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就要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 第4题:

    论述民主与法制的一般关系。


    答案:
    解析:
    (1)民主和法制相互依存,不可分离。民主政权是现代法制存在的前提;民主政权即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没有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事实的存在,就不可能创立法制;离开了民主制度、民主程序,就不可能制定出既有科学性又有人民性的法律;没有法制确认民主关系的路线方向,社会就会动乱,民主就会付之东流;没有法制规定和确认民主权利的范围,行使民主权利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社会主义民主实际上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没有无法制的现代民主,也没有无民主的现代法制。
    (2)民主和法制相互渗透,彼此补充。民主中有法制,法制中有民主,有时,民主和法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民主与法制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上层建筑的各个部分又相互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法制除了受经济基础的最终决定外,还要受除经济之外其他因素的影响。政治民主就是其中之一。另外,二者内容上互相补充,形式上互相依存、相互渗透。其表现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依法治国;民主程序是现代民主的一个基本要素和基本原则,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程序,必须由法律来规定、确认和保障;从立法到执法,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民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是现代法制特别是法的适用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现代民主国家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
    (3)民主和法制相互保障,彼此促进。法制保障民主的实现,民主又可以保障法制的权威。民主对法制的性质、方向、权威和实现都有一种保障作用;法制是民主制度、民主权利和民主程序的体现和保障,法制的力量来自于民主。
    (4)民主和法制相互制约,彼此平衡。主要表现在:民主权利的内容直接由法律确认和规定,而且行使民主权利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也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法制必然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民主程序和民主程度都直接影响法制作用的范围。如果民主失去法制的制约,必然导致社会的动乱,法制失去民主的制约,就会使人民受害。故民主应当纳入法制轨道,法制也应当纳入民主轨道。

  • 第5题:

    关于民主与法治之间关系,正确表述的是()。

    • A、民主是法治的物质和制度基础
    • B、民主必须法律化才能健康发展
    • C、司法独立与民主可能有一定冲突
    • D、健全法治是发扬民主的最终目标

    正确答案:B

  • 第6题:

    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正确答案: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
    ①没有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家制度,也就没有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无产阶级为首的广大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成为国家主人之后,同时又通过法律形式把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化、法律化,并严格维护这种制度和法律的权威时,社会主义法治才能实现。
    ②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内容。社会主义法治是法律化、制度化的社会主义民主在社会生活中的实施和体现。内容有:依法确认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和其他多方面的自由和权利,依法确认危害社会主义民主的犯罪和违法行为,确认行使国家权力的正当程序和要求等。
    ③.社会主义法治的巩固和加强需要社会主义民主。一个社会如果具有高度的民主和文明,法律就会受到尊重、信仰和遵守,依法办事不但是法律和民主的要求,同时也成为一种道德风尚和习惯。
    (2)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①社会主义法治是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的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最根本的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我国宪法、选举法以及国家机关组织法,还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都体现和保障了这一原则。
    ②社会主义法治是人民运用国家权力,按人民意志办事的体现和保障。人民的权力必须由人民参加,按人民的意志组成,按人民的意志活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集中体现在宪法、法律和法规当中。
    ③社会主义法治是公民广泛权利和自由的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确认公民不断扩大的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健全法制、加强法治,一方面使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不断获得法律的确认,另一方面也为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提供更多的渠道和手段。确认并保障公民不断扩大的权利和自由,为这种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切实的保障,使社会成员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创造性,这是社会主义法律调整的主要宗旨,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职能。

  • 第7题:

    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正确答案: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1>没有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家制度,也就没有社会主义法治。<2>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内容。<3>社会主义法治的巩固和加强需要社会主义民主。(2)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1>社会主义法治是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的体现和保障<2>社会主义法治是人民运用国家权力,按人民意志办事的体现和保障。<3>社会主义法治是公民广泛权利和自由的体现和保障。

  • 第8题:

    ()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

    • A、党和国家的关系
    • B、党和法治的关系
    • C、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 D、立法与执法的关系

    正确答案:B

  • 第9题:

    问答题
    论述法治与民主的关系。

    正确答案: 民主与法治一直是近代以来文明国家的共同追寻。中国自“开眼看世界”以来便对西方民主与法治环境下的文明社会推崇不已,于是便开始了大规模的思想引进和制度移植。但由于西方社会自身历史的特殊性以及西方对民主和法治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再加上中国自身传统思想的影响,这条学习之路异常缤纷但十分艰辛。其间思想流派杂陈观点互相辩难,而经由思想催化的制度更是千姿百态甚至自相矛盾,不仅难以与我国国情相契合而体现出先进性,反而有淮橘为枳的尴尬甚至流祸无穷。
    一、民主,永远是一个令人神往的词语。民主理论源远流长,它从两千五百年前古希腊的文明中持续不断的发展而来,传播到了每个大陆并成了人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主的含义众多,但在现代宪政理论中,民主的基本含义是政治事务中最基本的权利应属于人民。民主能让我们避免独裁者暴虐、邪恶的统治,能保证公民享有更为广泛的基本权利,使人民能够运用自我决定的自由,在自己选定的规则下生活。从民主的发展史来看,民主理念要在国家统治中得到实现,离不开法治。
    法治也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观念。西方历史上的法治观念源于梭伦变法,至亚里斯多德时已经基本理论化。近代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以及与之相应的自由、平等、人权等思想的发展,法治的观念开始广泛传播,并在宪法和其他法律中得到明确肯定和宣布。“法治包含着多重含义。首先法治是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视法为社会最高权威的理念和文化。……其次,法治是一种价值的体现。法治不但要求一个社会遵从具有普遍性特征的法,而且还要求这种被普遍遵从的法必须是好法、良法、善法。……再次,法治是一种以‘法的统治’为特征的社会统治方式和治理方式,它并不排斥社会道德等对人们内心的影响和外在行为的自我约束,但它排斥以人为轴心的统治方式,它奉行‘人变道不变’的哲学原则。”
    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文明政治制度的主要支柱,但是人们对它们的含义及相互关系的理解却各不相同。然而,无论如何理解,我们都可以发现它们的立足点和价值追求并非完全一致。并且,它们在现实中的表现也迥然有异。
    (一)民主与法治并不天然统一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把“民主法治”相提并论。许多学者也认为民主与法治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法治社会必然是民主社会,不是法治社会也必然不是民主社会;反之亦然。但情况可能并非如此。
    首先,民主也可能产生专制,即使是我们所推崇的西方式的民主。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沦为工具,法治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对于这一点,美国独立革命时期的思想家们就早已发现。杰弗逊曾写道:“一百七十三个暴君必然与一个暴君一样具有压迫性……一个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专制政府并不是我们奋斗所寻求的目标……集权民主制中的政府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的,它控制除了与代议民主制有关的条件之外的所有方面,它既是实际的,也是一种逻辑上的可能性。”事实上,西方式的民主确曾导致过“多数人的暴政”(托克维尔)或“多人的专制主义”(孟德斯鸠),如一百多年前美国妇女和黑人的处境,以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的由自由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授权美国行政当局将日本裔的公民关进集中营。而康德则坚持认为,民主是“18世纪的人们理解专制的必要词汇”。在一定意义上说,民主的专制比不加掩饰的专制更为可怕。甚至还有人认为,“通过人民定期普选产生领袖的体制称为‘民主制’(democracy)。民主制虽言称‘民治’,却也是少数领袖在统治,是人治的一种。正因为‘人民’无法行使‘治权’才需要政府,需要领袖。”这段话虽然有些偏激,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民主与法治并不自然的相生相存,二者之间存在着矛盾。
    资产阶级革命以前,人们普遍认为权力来源于神。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学说深入人心。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原来的学说受到批判,认为“人民”是一个集合主体,“人民”的概念不断抽象,也成了神一般的字眼。而权力来源于法律这一学说二战后逐渐被接受。立法、行政、司法的权力统统来源于法律。这样现代法治才有了它的逻辑起点。“法律精确的规范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普遍正义和抽象道德原则的具体化。基本法的源泉不是‘人民’,更非人民代表的票数可以任意更动。……”因此,如果法治希望减少法律中的专断因素,那么公众的参与本身也必须服从审查和批评。我们可以发现,人民之所以对民主如此心向往之,绝大多数并不是因为他们真正了解了什么是民主,更多的是因为他们在所处的时代,受到了太多学说的鼓吹,或只是对自己崇拜的偶像话语的迷信罢了。贡斯当乃至其后的托克维尔、伯林对民主可能产生侵犯自由的暴政都有过发人深省的论述。
    其次,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民主与法治的矛盾更是在很多方面得到体现。
    (1)民主社会也并不一定都是法治社会。现实中人们对民主的理解往往过于简单。美国的成功,使它变成了民主的象征,似乎只有美国式的民主才是唯一的民主模式。亨廷顿在谈到这一点时说:“人们愿意模仿取胜的典范”,这多少有点成王败寇的味道,但如果把民主政治简单等同于美国模式或西方模式,不顾世事的变迁和自己的国情而盲目追求,后果则令人担忧。
    (2)同样,法治社会并不一定都是民主社会。反观亚洲一些经济成功的国家和地区,民主的水平并不甚高,可以说是“有法治少民主”的社会,如新加坡和香港。新加坡法治发达,法度严谨,在西方人眼里是个严刑峻法的威权国家,但其经济成就无法否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幸福,并且逐步发展出了自己的民主选举制度。
    由此可见,民主与法治并不是天然的相生相存,民主并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万能钥匙”,反而是有其自身缺陷的。并且,它的模式也并非一种。如果离开了法治、宪政和个人的权利保障,民主独立发展的结果很可能是集权主义的暴政。
    (二)当然,民主与法治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二者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统一的,这也正是现代法治所追求的目标。“法治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民主创造一个可操作的、稳定的运行和发展空间,把民主容易偏向激情的特性引导到理性的轨道,为民主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民主为法治注入新的内容和动力,使法治为保护人权、自由,促进人的幸福生活服务。”“在典型的现代民主社会中,民主是法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法治支持民主,民主也兼容法治。法治通过对一切私人的、公共的权力施以必要的法律限制,从而保障了基本人权,支持了民主秩序。”民主与法治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虽然二者的运用需要有先后,但在近代政治制度的整体建构上两者在探索中逐步实现了统一。
    对于法治与民主的关系,托克维尔有深刻的认识。他指出在法国大革命时“民主革命在社会的实体内发生了,但在法律、思想、民情和道德方面没有发生为使这场革命变得有益而不可缺少的相应变化。因此,我们虽然有了民主,但是缺乏可以减轻它的弊端和发扬它的固有长处的东西;我们只看到它带来的害处,而未得到它可以提供的好处。”这种认识深刻揭示出第一,没有法治及相关的意识形态建设,民主政治无法立根,甚至会走向反面。第二,法治的确立有助于培养与民主相适应的思想、民情和道德。
    第一、树立法律权威,确立法律信用——民主的法治要求
    民主追求的是大多数人的参与。为了更好的实现民主就需要饱满的热情、煽情的话语和昂扬的斗志,因此,人的因素无可避免。但法治却崇尚理性,“法律主治”需要树立起法律的权威。人治与法治最根本区别即在于树立起以宪法为核心的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律成为解决社会纠纷的最权威力量。民主的激情需要法治的理性加以引导控制。
    法律若想在现实中真正树立起权威,除了理论的精辟分析,宣传的大力倡导外,关键还在于确立法律信用。法律无信用,法治必然难以展开,人民的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法治也就很难成为民主的要求了。
    第二、权力制约,权利保障——法治的民主要求
    法治不单单是法律的统治,依法而治,它还“内含着平等、正义、自由、善德等社会价值,推行法治也就是在促进社会的价值。”这些社会价值归根结底反映在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上。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制约,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在历史上权力制约是一个普遍性的规律,政治家、思想家对权力制约问题的阐述很多,尽管他们分析的角度、语言的表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是建立民主制国家的基本环节。在这个意义上,民主赋予法治以现代概念。如果法治没有民主的注入,将显得僵化而不能体现保护人民的价值追求。因此大多数杰出的思想家都选择了权力制约的机制以保障权利。
    这就引出了另一个法治的民主要求:权利保障。权力制约乃至法治的最终目的都在于保障人的权利。这也是民主的精神之所在。民主理论认为,法律的力量在于它承认和保护个人的尊严和权利。为了保护人的尊严和权利,最重要的是让人们通过他们自己选举出来的代表制定代表民众利益的法律,这就是法律力量的源泉。这也随之得出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宪法和法律的合法性是主权人民行使自治权所授予的权威制定的。人们受法律的约束,因为法律表达他们的意志。反之,在没有民主的情况下,政策和法律就不具有合法性。因此,在法治社会中的法必须是民主的法,必须是保护公民权利的法。
    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民主的精神之所在,法治若失去这种民主的要求便不成其为法治。
    综上所述,民主与法治都是人类文明进步所一直追求的价值目标。人们不能抛开民主片面地强调法治,更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使法治受到毁损。尤其是对我国这样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才是民意所在,才是最大的民主。为此,民主必须体现其法治的要求——树立法律权威,确立法律信用;而法治也同时体现其民主要求——权力分立,权利保障。民主只有在法治的引领下才能有序稳定的运行而不致脱轨。这样,民主与法治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才能真正得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得到最终保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正确答案: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1>没有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家制度,也就没有社会主义法治。<2>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内容。<3>社会主义法治的巩固和加强需要社会主义民主。(2)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1>社会主义法治是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的体现和保障<2>社会主义法治是人民运用国家权力,按人民意志办事的体现和保障。<3>社会主义法治是公民广泛权利和自由的体现和保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论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正确答案: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一个能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政治领导核心,来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而这个领导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离开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就无法得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无从实现。依法治国同样离不开党的领导,党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者、实施者、领导者和组织者,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谈不上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也谈不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简答)
    1)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否维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评价依法治国成败的关键。
    2)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要表达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构及其会职人员的职权是人民通过法定程序授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依法施政;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未经人民授权或者超越人民授权去发号施令,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构私枉法,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3)共产党执政的本质就在于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能否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也是检验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力实现,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治国理政的过程。
    这三者的关系,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所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民主与法治之间关系的正确表述是,()。
    A

    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目的

    B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

    C

    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D

    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前提和基础

    B.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着法的创制的质量

    C.民主能够促进民众权利和自由意识及能力的提高,培育其守法精神

    D.民主与法治发展没有任何关联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关于民主与法治之间关系的正确表述是( )。

    A、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目的
    B、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
    C、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D、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

    答案:B,C
    解析:

  • 第15题:

    关于法治与民主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文明政治制度的重要支柱
    B.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
    C.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D.法治和民主是天然统一的

    答案:A,B,C
    解析:
    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文明政治制度的主要支柱,但是民主与法治并不是天然统一的,在某种意义上民主与法治之间也存在着矛盾。法治的前提是国家里没有一个最高的权威和力量,如果有,只有作为妥协的法律是最高的权威。而民主的前提是国家中有一个最高的权威:公意或多数,而公意是可以随时变化的,如果法律沦为工具,法治就不可能真正实现。这是民主与法治的根本区别。因此,D选项认为法治和民主是天然统一的说法是错误的。

  • 第16题:

    联系我国法治现状,论述立法民主原则的内容、要求及意义。


    答案:
    解析:

  • 第17题:

    论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正确答案: 党的十六大在重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同时,又提出“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念。
    (1)依法治国是最根本的治国方略。
    以德治国是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对人们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要求。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作为宪法原则确定下来,更加明确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最根本方略的地位。这就意味着,在民主政治建设领域,规范人们行动的标准首先是法律。国家倡导全体公民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但并不是把这种道德要求变成全体公民的法律义务。在道德标准与法律标准发生冲突的场合,在个人权威与法律权威发生抵触的情形下,最终应当坚持法律的立场,依法办事。这也是以德国治国不同于传统“德治”的根本所在。
    (2)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属于不同范畴。
    社会主义法治与道德本质是一致的,产生于同样的经济基础,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两者分属于不同的范畴,法治属于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精神文明。现代意义上的”德治”与中国古代的“德治”或“人治”概念不同,它仅针对精神文明建设而言,与作为政治文明核心的法治并非同一层面上的问题。
    法律强调规范指引,重在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而道德强调舆论导向,重在调整人们的内心世界,并进而间接的调整外部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律规范可以视为道德的‟“底线”,是一个社会所能允许的最低的道德行为标准,超出了这个标准或“底线”就会妨碍甚至危害社会和他人的利益,因而必须用国家机器的强制手段,即法治来防止社会成员越过这条“底线”。从这个角度来看,以德治国实际上就是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
    (3)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互促进。
    法律是道德的重要载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充分实现,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的推行,有利于提高一般公民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水平。反之,推行以德治国,社会主义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又必然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有效实现。

  • 第18题:

    论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正确答案: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一个能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政治领导核心,来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而这个领导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离开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就无法得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无从实现。依法治国同样离不开党的领导,党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者、实施者、领导者和组织者,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谈不上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也谈不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简答)
    1)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否维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评价依法治国成败的关键。
    2)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要表达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构及其会职人员的职权是人民通过法定程序授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依法施政;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未经人民授权或者超越人民授权去发号施令,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构私枉法,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3)共产党执政的本质就在于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能否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也是检验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力实现,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治国理政的过程。
    这三者的关系,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所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

  • 第19题:

    试述法治与民主的一般关系。


    正确答案: 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是当代中国法律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法制与民主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离。
    (1)民主是法制的基础。①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在当代中国,民主的内容主要是工人阶级和其他人民掌握国家政权,当家做主,行使管理国家和管理其他事项的权力。法制则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只有实现民主,由全体人民掌握国家政权,才谈得上制定出体现自己意志的法制。②民主是法制的一个原则。法制的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制的种种环节上,都实行民主。坚持法制的民主原则是由法制的本质决定的。当代中国法制应当是社会主义法制,这种法制在立法上民主地反映人民的意志,在执法、守法上人人平等,在法律监督方面体现民主精神,因此能够真正贯彻民主原则。③民主是法制的力量源泉。a.在立法上,充分发扬民主,有助于公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并使立法者在立法中集中体现这些意志和利益,制定真正符合客观规律的规律。b.在执法和司法上,充分发扬民主,依靠公众的支持、帮助和监督,有利于防止主观主义、官僚主义、滥用职权等现象,预防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法律的权威。C.在守法上,充分发扬民主,有利于社会公众监督国家机关守法,也有利于人们互相监督共同守法。④民主在促进法制发展方面也有重大作用。
    (2)法制是民主的保障。①法制确认民主。法制总是对一定的国家的民主性质和形式的确认。②法制规定民主的范围。民主并非绝对的、无限制的,而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民主。民主权利和自由只有通过法律规范的确认和设置才能保障。③法制提供了民主的实现路径和方法。一方面,法制规定实现民主的程序和方法,为各项民主权利的行使提供了有效措施。另一方面,法制通过规定义务以保障民主权利的有效行使。④法制是保卫民主的后盾。一方面,根据违法犯罪者破坏和损害民主的不同情节和后果,给予其不同形式的制裁,使民主得到切实保障。另一方面,法制还通过遏制官僚主义来保障民主。

  • 第20题:

    社会主义法治与民主的关系不包括()。

    • A、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
    • B、法治与民主有共同的价值内核
    • C、法治能够推进和保障民主建设
    • D、民主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单选题
    ()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
    A

    党和国家的关系

    B

    党和法治的关系

    C

    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D

    立法与执法的关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法治与民主的一般关系。

    正确答案: 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是当代中国法律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法制与民主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离。
    (1)民主是法制的基础。①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在当代中国,民主的内容主要是工人阶级和其他人民掌握国家政权,当家做主,行使管理国家和管理其他事项的权力。法制则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只有实现民主,由全体人民掌握国家政权,才谈得上制定出体现自己意志的法制。②民主是法制的一个原则。法制的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制的种种环节上,都实行民主。坚持法制的民主原则是由法制的本质决定的。当代中国法制应当是社会主义法制,这种法制在立法上民主地反映人民的意志,在执法、守法上人人平等,在法律监督方面体现民主精神,因此能够真正贯彻民主原则。③民主是法制的力量源泉。a.在立法上,充分发扬民主,有助于公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并使立法者在立法中集中体现这些意志和利益,制定真正符合客观规律的规律。b.在执法和司法上,充分发扬民主,依靠公众的支持、帮助和监督,有利于防止主观主义、官僚主义、滥用职权等现象,预防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法律的权威。C.在守法上,充分发扬民主,有利于社会公众监督国家机关守法,也有利于人们互相监督共同守法。④民主在促进法制发展方面也有重大作用。
    (2)法制是民主的保障。①法制确认民主。法制总是对一定的国家的民主性质和形式的确认。②法制规定民主的范围。民主并非绝对的、无限制的,而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民主。民主权利和自由只有通过法律规范的确认和设置才能保障。③法制提供了民主的实现路径和方法。一方面,法制规定实现民主的程序和方法,为各项民主权利的行使提供了有效措施。另一方面,法制通过规定义务以保障民主权利的有效行使。④法制是保卫民主的后盾。一方面,根据违法犯罪者破坏和损害民主的不同情节和后果,给予其不同形式的制裁,使民主得到切实保障。另一方面,法制还通过遏制官僚主义来保障民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关于民主与法治之间关系,正确表述的是()。
    A

    民主是法治的物质和制度基础

    B

    民主必须法律化才能健康发展

    C

    司法独立与民主可能有一定冲突

    D

    健全法治是发扬民主的最终目标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