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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西周时期财富的观念 。 


    参考答案:

    1.自然形态的财富观。西周时期是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财富观念。因此,以自然形态上的使用价值作为财富的标志,个人的富裕程度基本上以自然形态的财富来体现。
    2.劳动与财富的关系。西周时期人们对劳动与财富的关系已有了萌芽的认识,认识到劳动会使人富裕。


  • 第2题:

    简述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


    答案:
    解析:
    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宗族内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并以此区分宗族内部大宗与小宗关系的宗族组织制度。该制度按照等级原则建立.是当时社会对氏族血缘组织关系的利用和改造。维护嫡长子的继承权利,是西周宗法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通过在宗族内部区分大宗与小宗以及对大宗宗主地位的维护,调和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巩固西周王室对统治区域的控制。

  • 第3题:

    有关西周时期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西周时期就已经确立了类推原则
    B.最能体现西周时期宗法等级制度的刑法原则是老幼废疾减刑原则
    C.西周时期有关“质剂”和“傅别”的划分体现了区分故意和过失的刑法适用原则
    D.西周时期的“八辟”之法是后世“八议”制度的渊源


    答案:A,D
    解析:
    解析:西周时期所谓“罪无正律,则以上下而比附其罪”,即“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轻重诸罚有权”。可见,该原则类似于类推适用原则。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最能体现西周时期宗法等级制度的刑法原则是同罪异罚原则,故B项错误。区分故意和过失的刑法原则的划分标志是“非眚”和“眚”,故C项错误。西周时期的“八辟”之法是后世“八议”制度的渊源,故D项正确。

  • 第4题:

    关于西周时期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西周时期实行“附从轻,赦从重”的刑法原则
    B.亲亲相隐首次确立于西周时期
    C.西周在审判制度上“以两剂禁民狱”,所谓“两剂”就是两份买卖契约
    D.“七出”,“三不去”为西周时期婚姻解除的制度


    答案:A,D
    解析:
    【精解】西周时期适用罪疑从轻、罪疑从赦的刑法适用原则,即“附从轻,赦从重原则,即适用刑罚可轻可重者,一律从轻处刑;实行赦免时,应包括过失误犯的重罪。故选A项。亲亲相隐制度最终确立于汉代,而不是西周,故排除B项。西周在审判制度上“以两剂禁民狱”、“以两造禁民讼”,“剂”的意思为诉状,而不是买卖契约。“造”的意思为到庭。故C项错误。西周时期实行“七出、三不去”制度,属于婚姻解除制度的范畴故选D项。

  • 第5题:

    我国《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申诉制度和受教育者申诉制度,属于( )


    A.刑事诉讼中的申诉制度

    B.民事诉讼中的申诉制度

    C.行政诉讼中的申诉制度

    D.非诉讼的行政申诉制度

    答案:D
    解析:
    受教育者申诉制度与教师申诉制度具有相同的法律性、特定性和非诉讼性。其有别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受教育者)的申诉,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做出行政处理的制度。这种行政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它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性质不同。

  • 第6题:

    西周时期的都城制度是什么?


    正确答案:《考工记》中记载了周朝都城制度:“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这种以宫室为中心的都城布局突出表现了奴隶主贵族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尊严,同时也便于统治的需要,王宫位于城中心,围墙高筑,即便与防守,也有利于对全城的控制。可见周朝在城市总体布局上已形成了理论和制度,规划井井有条,这对我国城市建设传统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在世界城市建设史上也有一定地位。

  • 第7题:

    西周时期的五听制度是()

    • A、刑事制度
    • B、民事制度
    • C、行政制度
    • D、诉讼制度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简述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怎样建立并实施的,后来又如何衰落的。


    正确答案: 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的建立:中国礼乐制度最早追溯到周代,武王灭商后,天子分封诸侯,形成以周天子为中心的封建统治秩序。西周第一代周公姬旦,制定了各种典章制度,也称礼乐制度,以维护其封建统治,这是一种颇为完备的典章制度。周公所制定的“礼”,是维护统治者等级制度的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典章制度的总称,后来发展为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乐”则是配合各贵族进行礼仪活动而制作的舞乐。舞乐的规模,必须同享受的级别保持一致。礼、乐的结合不仅能维护奴隶主贵族内部的等级秩序,更能有效地统治人民。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的衰落:西周的礼乐制度,形成了西周特色的礼乐文化与礼乐文明,对后来历代中国文化都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但由于这种制度规定的太死,使这种奴隶主阶级视为理想的“雅乐”趋于呆板、僵化。春秋时期,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卿大夫崛起,宗法制开始动摇,社会秩序陷入混乱,礼乐文化衰败。但与此相应的,一批杰出的士大夫重整礼乐秩序。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礼乐文化逐渐凸显出新的文化气息,是一种原始的人文精神的体现。由于西周礼乐制度的日渐衰落,说“礼”论“乐”的风潮掀起,传统的礼乐不断地被扬弃和更新,陈旧的观念被不断的反思与整合,进而深化了西周以来的礼乐观念,一股新的时代气息蓬勃而来,春秋礼乐的人文精神的流行起来,这也正是西周时期礼乐制度的衰落时期。

  • 第9题:

    单选题
    西周时期的五听制度是()
    A

    刑事制度

    B

    民事制度

    C

    行政制度

    D

    诉讼制度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西周时期诉讼中的“五听”制度。

    正确答案: 是审判案件时候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观察方式:
    一是辞听,是观察当事人的语言表达;
    二是色听,是观察当事人陈述时候的面色;
    三是气听,观察当事人陈述的喘息;
    四是耳听,是观察当事人的听觉;
    五是目听,是观察当事人的目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西周时期《吕刑》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西周时期乡里选士的具体程序与方法。

    正确答案: 首先由族师、党正、州长层层等把辖区内人材推荐的乡,然后由乡大夫以三年为一期对推荐上来的人才进行总体考核,考核合格的推荐的人材再向上一级推荐。这种由乡里推荐的人才通过二种途径为官。一是由乡大夫层层推荐至天子。由天子选拔其中的优秀者直接任官;二是由乡里将所荐人才推送中央的司徒。这些被推荐上来的称"选士"。然后由司徒评定其中的优秀者送入大学学习。这些送到大学的称"俊士"。俊士学成后即如前所说的由学入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西周时期农业生产观念。


    参考答案:

    西周时期对农业生产更为重视。传说周民族的始祖是后稷,他正是帝尧时代掌管稼穑工作的,不论此事真否,周民族重视农业生产这一事实是很清楚的。在我国古代典籍中,如《尚书》、《诗经》、《周易》等均有关于各种农业活动的纪录。


  • 第14题:

    简述西周时期婚姻六礼的主要内容。


    答案:
    解析:
    西周时期,“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为后世历代所继承。六礼内容是:(1)“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向女方送礼品提亲;(2)“问名”,即男家在女家答应议婚后,请媒人问女方的生年日月时辰,并卜于祖庙以定吉凶;(3)“纳吉”,即男家卜得凶吉通知女家,决定订婚;(4)“纳征”,又称为“纳币”,即男家送聘礼给女家;(5)“请期”,即男家择定吉日为婚期,商请女家择定婚期;(6)“亲迎”,即男子赴女家迎女,举行结婚仪式。“六礼”之中,最基本的是“纳采”和“纳征”。“六礼”是古代礼制的一部分,该制度为后世所沿用。

  • 第15题:

    下列选项中有关西周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西周时期已经对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作出了明确的区分
    B.西周时期已经对贪污受贿行为作出了规定
    C.同姓不婚、七出、三不去、义绝、和离都属于西周时期婚姻制度的范畴
    D.中国历代的司法实践都基本沿用了西周时期的“五听”制度


    答案:A,B,D
    解析:
    【精解】西周时期已经对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作出了规定,将故意称为“非眚”,将过失称为“眚”,故选A项。西周时期已经规定了贪污受贿的刑事责任,具体规定在“五过”之中,“五过”即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其中,惟货就是贪赃受贿而枉法,故选B项。C项错在:义绝与和离是唐朝的婚姻制度,西周时期还没有这两种离婚制度。“五听”是西周时期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中国历代的司法实践都基本沿用了“五听”制度。故选D项。

  • 第16题:

    简论西周时期婚姻制度的基本内容。


    答案:
    解析:
    (1)西周时期婚姻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婚姻原则、婚姻成立的条件和有关婚姻解除的制度,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是伴随着“礼”的发达而逐步完善的,并且对后世产生极大的影响,在其后三千余年的历史发展中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变化。
    (2)西周时期的婚姻原则有三,即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1)一夫一妻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一夫一妻制虽然不排斥纳妾,但只有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婚姻,嫡庶不能混淆。2)同姓不婚是缔结婚姻的一个前提。西周时期实行同姓不婚原则,一是考虑到子女的发育成长和民族的长期发展,二是与异性通婚,能够加强政治联系,进一步巩固西周的宗法制度。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又一原则,即主婚权操纵于父母之手,并通过媒人的中介来完成。
    (3)西周时期婚姻成立的条件就是“六礼”,西周时期婚姻成立须按照先后顺序经过六道繁琐的程序,这六道程序被称为“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六礼,,之中,最基本的是“纳采”和“纳征”。“六礼”不仅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古代礼制的一部分,该制度为后世所沿用。
    (4)西周时期婚姻解除制度就是“七出、三不去”。所谓“七出”,就是丈夫休弃妻子的法定七种情形,“七出”是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盗窃”七种行为之一,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三不去”,是指若有“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三种情形之一,丈夫不得休弃妻子。但是,“七出”是丈夫休弃妻子的七种片面借口,实际上是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丈夫单方面休弃妻子的权利,“七出”使得离婚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丈夫的手中,这必然从法律上对女子进行了束缚,从而进一步剥夺了女子在社会关系中应有的地位。。七出”是保障丈夫单方面利益的法律规范,是维护男尊女卑等级秩序的礼制制度。“三不去”虽然构成对“七出”的限制,但解除婚姻关系的主动权始终掌握在男方手中;只要丈夫想抛弃妻子,就可以随意找到借口。所以,“三不去”不能改变丈夫单方面的利益,不意味着对妻子权利的真正保护。“三不去”的最终目的在于维护夫权统治和“礼仪”制度。一七出、三不去”制度不仅在西周得以贯彻,而且也影响到后世的婚姻立法,后世的婚姻立法在婚姻解除的范围上,大体没有超出“七出、三不去”的范围。

  • 第17题:

    简述西周时期的上行文体
    上书,臣下向天子或国君陈述政见的文书。事书,诸侯及地方政府官员向天子或中央机构汇报事情,请示问题的文书。丁籍,诸侯国及地方政府将多辖境内的人户,土地,车马,财物及收支数目等定期上报的文字。计书,郡县主官每年年终将下一年度的民户,赋税的项目,数量作出预算,写在木券上,呈送给国君的文书

  • 第18题:

    简述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


    正确答案: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的审理活动的一种制度, 是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审理而设立的。

  • 第19题:

    简述西周时期礼与刑的关系。


    正确答案: 礼与刑是西周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互为表里,它们的关系体现为三方面:
    第一,作用上,礼“禁于将然”,刑“禁于已然”。“礼”侧重于从积极层面进行规范,告诉人们行为的准则,用道德教化的方法禁恶于未然;“刑”侧重于从消极层面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通过刑罚镇压的方法,纠正违法行为。
    第二,地位上,礼外无法,出礼入刑。“礼”与“刑”的不同作用,决定了它们对统治而言是缺一不可的,一方面,制定和执行“刑”的依据在于“礼”,即礼外无法,礼是刑的指导;另一方面,“礼”需要以“刑”作为保障,违反了“礼”,就纳入到“刑”的制裁范围,所谓“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刑是礼的保障和必要补充。
    第三,适用对象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不下庶人”,并不是说礼的规范对庶人没有约束力应该是说老百姓忙于生产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施行各种礼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因而可以不按照贵族的礼仪行事,但作力社会最基本准则的“亲亲”、“尊尊”之类的礼,庶人是一定要遵守的。
    所谓“刑不上大夫”,也不是说大夫以上的贵族就不用刑了,而是指大夫以上的人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特权,如不施以肉刑,或执行死刑时不在闹市中执行,而是在郊外执行等。这些执行刑罚的优待是为了保持贵族作为一个整体的尊严,不让他们终身带着曾受刑辱的标记。可见,礼与刑在适用对象上有所区分。

  • 第20题:

    简述西周时期关于婚姻解除方面的有关规定。


    正确答案: 婚姻的解除方面主要是“七出三不去”制度
    (1)“七出”(七弃):是男子可以休妻的七种理由,妻子有此七项之一,丈夫就可休妻。包括: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2)三不去”:是对七出的限制。“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西周时期的上行文体

    正确答案: 上书,臣下向天子或国君陈述政见的文书。事书,诸侯及地方政府官员向天子或中央机构汇报事情,请示问题的文书。丁籍,诸侯国及地方政府将多辖境内的人户,土地,车马,财物及收支数目等定期上报的文字。计书,郡县主官每年年终将下一年度的民户,赋税的项目,数量作出预算,写在木券上,呈送给国君的文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怎样建立并实施的,后来又如何衰落的。

    正确答案: 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的建立:中国礼乐制度最早追溯到周代,武王灭商后,天子分封诸侯,形成以周天子为中心的封建统治秩序。西周第一代周公姬旦,制定了各种典章制度,也称礼乐制度,以维护其封建统治,这是一种颇为完备的典章制度。周公所制定的“礼”,是维护统治者等级制度的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典章制度的总称,后来发展为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乐”则是配合各贵族进行礼仪活动而制作的舞乐。舞乐的规模,必须同享受的级别保持一致。礼、乐的结合不仅能维护奴隶主贵族内部的等级秩序,更能有效地统治人民。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的衰落:西周的礼乐制度,形成了西周特色的礼乐文化与礼乐文明,对后来历代中国文化都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但由于这种制度规定的太死,使这种奴隶主阶级视为理想的“雅乐”趋于呆板、僵化。春秋时期,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卿大夫崛起,宗法制开始动摇,社会秩序陷入混乱,礼乐文化衰败。但与此相应的,一批杰出的士大夫重整礼乐秩序。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礼乐文化逐渐凸显出新的文化气息,是一种原始的人文精神的体现。由于西周礼乐制度的日渐衰落,说“礼”论“乐”的风潮掀起,传统的礼乐不断地被扬弃和更新,陈旧的观念被不断的反思与整合,进而深化了西周以来的礼乐观念,一股新的时代气息蓬勃而来,春秋礼乐的人文精神的流行起来,这也正是西周时期礼乐制度的衰落时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

    正确答案: 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的审理活动的一种制度, 是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审理而设立的。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