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更多“下列属于西周司法官员法律责任制是()。A、官刑B、五过之疵C、茆门之法D、五听”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属于西周司法官员法律责任制是()。

    A.官刑

    B.五过之疵

    C.茆门之法

    D.五听


    参考答案:B

  • 第2题:

    下列属于西周的罪名的是()。

    A.五过之疵

    B.不道

    C.恶逆


    参考答案:A

  • 第3题:

    西周时期对于老幼犯罪,都可以减免刑罚,以体现“明德慎罚”,对于老幼犯罪减免刑罚的法律称为(  )。
    A.三赦之法
    B.三宥之法
    C.三刺制度
    D.五过之法


    答案:A
    解析:
    解析:三赦是“一日幼弱,二日老耄,三日蠢愚”,凡此三者皆赦免其罪,作为矜老恤幼的一种标志,后世各朝法律都沿袭和发展了这一制度。西周的“三宥之法”即对“过失”、“弗知”和“遗忘”三种犯罪情形都可以宽宥原谅。三刺制度是司法慎重的体现。五过之法是对官吏渎职犯罪予以惩处的法律。

  • 第4题:

    西周时期司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称为(  )。
    A.五过
    B.五罚
    C.五刑
    D.五听


    答案:D
    解析:
    【精解】西周时期司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称为五听,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和目听,故选D项。五罚为西周时期的五种惩罚,五过指的是惟富、惟反、惟内、惟货和惟来。古代五刑分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奴隶制五刑指的是墨、劓、剕、宫、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的是笞、杖、徒、流、死。

  • 第5题:

    下列选项中为春秋时期楚国制定的法律是( )。

    • A、《被庐之法》
    • B、《仆区法》
    • C、《茆门法》
    • D、《常法》

    正确答案:B,C

  • 第6题:

    西周关于司法官法律责任的“五过之疵”包括()

    • A、惟官
    • B、惟亲
    • C、惟货
    • D、惟反
    • E、惟内

    正确答案:A,C,D,E

  • 第7题:

    下列属于西周的罪名的是()。

    • A、五过之疵
    • B、不道
    • C、恶逆

    正确答案:A

  • 第8题:

    五过之疵


    正确答案:所谓五过之疵,即审判官在按五等过失免人之罪时所出现的五种弊病: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五过实际上是宽宥五罚的原则,审判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遵守,如不遵守,按照《尚书》的记载要与其所开脱的罪犯同样论处。《尚书·吕刑》"五刑之疑有赦,赦从罚,五罚之疑有赦,赦从过。"

  • 第9题:

    多选题
    西周关于司法官法律责任的“五过之疵”包括()
    A

    惟官

    B

    惟亲

    C

    惟货

    D

    惟反

    E

    惟内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西周的法官责任制度(“五过之疵”)。

    正确答案: 一是“惟官”,仗势欺人或者官官相护;
    二是“惟反”,挟嫌报复;
    三是“惟内”,徇情枉法;
    四是“惟货”,贪赃卖法;
    五是“惟来”,受人请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属于西周的罪名的是()。
    A

    五过之疵

    B

    不道

    C

    恶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西周刑罚的主体是()。
    A

    嘉石之制

    B

    圜土之制

    C

    五刑

    D

    赎、流刑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西周“五听”之法的出现,表明了司法制度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答案:对

  • 第14题:

    不属于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活动的是( )。

    A.茆门之法

    B.刑器

    C.铸刑鼎

    D.连坐法


    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要点是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春秋中后期,出现了打破旧的法律传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主要包括郑国子产“铸刑书”、邓析的“竹刑”、晋国赵鞅的“铸刑鼎”、楚国的“仆区之法”和“茆门之法”、宋国的“刑器”等。可见;A项、B项和C项都属于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连坐法”不是春秋时期而是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过程中颁布的法律,即凡是一人犯罪,罪犯的亲属、邻里、同伍及其他与之相关的人都要承担罪责的刑罚制度。连坐的范围很广,有同居连坐、邻伍连坐、军伍连坐、职务连坐等。连坐法的实行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和全国的管理,但株连范围广,不利于统治的稳固,综上分析,D项是正确答案。

  • 第15题:

    不属于春秋时期制定成文法的活动是(  )。
    A.刑器
    B.铸刑书
    C.茆门之法
    D.吕刑


    答案:D
    解析:
    【精解】春秋时期制定成文法的活动包括楚国的茆门之法、仆区之法,宋国的刑器,郑国子产铸刑书于鼎,晋国赵鞅铸刑鼎和郑国邓析私刻竹刑。吕刑制定于西周时期,故选D项.

  • 第16题:

    商代惩治官吏犯罪的专门法律是()。

    • A、官刑
    • B、汤刑
    • C、九刑
    • D、茆门法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楚国在楚文王和楚庄王时两次制定法律,分别称作()。

    • A、仆区法
    • B、刑书
    • C、茆门之法
    • D、竹刑

    正确答案:A,C

  • 第18题:

    西周刑罚的主体是()。

    • A、嘉石之制
    • B、圜土之制
    • C、五刑
    • D、赎、流刑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春秋时期,郑国的立法活动有()

    • A、作“被庐之法”
    • B、制定范武子之法
    • C、铸刑书于鼎
    • D、作《茆门法》
    • E、驷颛杀邓析而用《竹刑》

    正确答案:C,E

  • 第20题:

    简述西周的法官责任制度(“五过之疵”)。


    正确答案:一是“惟官”,仗势欺人或者官官相护;
    二是“惟反”,挟嫌报复;
    三是“惟内”,徇情枉法;
    四是“惟货”,贪赃卖法;
    五是“惟来”,受人请托。

  • 第21题:

    名词解释题
    五过之疵

    正确答案: 指西周时期规定的法官责任。“五过”具体指“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就是说,如果法官“倚仗权势、挟嫌报复、庇护亲属、收受贿赂、受人请托”而枉法裁判,导致断案错误就要以错判之罪予以追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商代惩治官吏犯罪的专门法律是()。
    A

    官刑

    B

    汤刑

    C

    九刑

    D

    茆门法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楚国在楚文王和楚庄王时两次制定法律,分别称作()。
    A

    仆区法

    B

    刑书

    C

    茆门之法

    D

    竹刑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