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清末立法的实质。”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清末商事立法的主要特点。


    答案:
    解析:
    (1)在法律渊源上体现了以“模范列强”、“博稽中外”的立法原则。商事法典的制定从体例到内容,模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商法,如《钦定大清商律》主要参考了英、日的公司法和商法。同时商法在内容上注意吸收和反映中国传统的商事习惯。《破产律》尤重对传统商事习惯的采纳,在诸多方面沿袭了中国习惯。
    (2)在法典编纂结构和立法技术上,充分体现了照顾商事活动简便性及敏捷性的要求,以宽为主。在吸收各国商法和中国商事习惯的基础上,采取了与商为便的一系列规定,如对公司的设立采取法定许可制度,允许公司变更其类型等,在客观上有利于鼓励私人投资近代企业。
    (3)带有封建残余和半殖民地法律的烙印。如对妇女经商进行了限制,各主要商律对外国公司均无规定等。
    (4)清末制定的商事法律虽有种种不足之处,但客观上基本适应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中国近代商事立法的开端。

  • 第2题:

    简述清末诉讼制度的改革。


    答案:
    解析:
    【详解】
    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为配合官制改革及一些新的诉讼法规的颁行,清政府对相传已久的旧诉讼体制和审判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虽然由于守旧势力的干预和影响,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诉讼法律、法规的修订步履维艰,但也初步引进了一系列西方近现代诉讼制度、审判原则和法律术语。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在诉讼程序上实行四级三审制度。
    (2)规定了刑事案件公诉制度、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民事案件的自诉及代理制度、证据制度、保释制度等,并承认律师活动的合法性。
    (3)在审判制度上,允许辩论,实行回避、公开审判等,并明确了预审、合议、公判、复审等程序。
    (4)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5)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清末推行的司法改革,如同整个“变法修律”、“预备立宪”活动一样,大多停留在文字上,有些措施即使实施,也往往流于形式。这些诉讼制度上的改良与改进的意义,仅在于为中国司法诉讼制度的近代化过程积累了材料,准备了舆论,提供了初步的基础。

  • 第3题:

    西方法学思想对清末立法活动的影响。


    正确答案:①清末的《钦定宪法大纲》效仿德日采取君主立宪制。
    ②人道主义精神:清末立法修律中,废除了一些残酷刑罚手段,如凌迟、枭首等;对于青少年犯罪采用教育和惩治相结合的手段等。
    ③罪刑法定理念:清末修律中,删除了自秦以来的比附原则,体现了西方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
    ④自由刑的理念:仿效西方的刑法体系,并首次使用缓刑、假释等制度,体现了以自由刑为中心的理念。
    ⑤《大清民律草案》引进了西方平等、公平的民法理念,促进中国民事思想的转变。
    ⑥西方权力分立,保护私权等重要思想也对清末立法活动产生了重要作用。

  • 第4题:

    清末立法具有()和()的特点,体现着深刻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


    正确答案:封建性;买办性

  • 第5题:

    清末立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它的立法是如何体现这一指导思想的


    正确答案:清末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四月初六颁发上谕:"现在通商交涉事益烦多,著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成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这道上谕说明,清朝统治者开始意识到过去的封建法律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必须照顾到帝国主义的侵略利益,参照帝国主义的法律,把过去的法律作一番修订,以便达到中外通行,有利于清政府对国家统治的目的。宣统元年(1909)正月二十七日清统治者又颁发上谕:"中国素重常纲,故于干犯名义之条,立法特为严重。良以三纲五常,阐自唐、虞,圣帝明王兢兢保守,实为数千年相传之国粹,立车之大本。今寰海大通,国际每多交涉,固不宜墨守故常,致失通变宜民之意,但只可采彼所长,闪我所短。凡我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率行变革,庶以维天理民彝于不敝。该大臣等务本此意,以为修改宗旨,是为至要。"提出在修订法律时仍然坚持维护三纲五常,并把它作为重要的宗旨。以上两道上谕所反映的精神,就是清末立法的指导思想。

  • 第6题:

    简述清末预备立宪的实质、影响与意义。


    正确答案: (1)实质:20世纪初年以清政府为主体实施的预备立宪活动,是一个在特殊的政治、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一场特殊的宪政活动。从清政府的本意来说,是不愿意实施宪政的,更不愿意皇权受到约束和限制。但是,面对内忧外患的形势和国内外立宪力量的强烈呼声,他们不得不做出让步,以预备立宪来应付时局,取悦列强,缓和内外矛盾和舆论压力、政治压力,遏制革命形势,以达到消除统治危机的目的。所以,预备立宪从其本质动机来说,是一场政治欺骗活动。立宪是不会损害皇室利益的。在这样动机下推出的各项立宪举措,其前提都是要保护皇室的利益、维护皇权统治的。
    (2)影响与意义:应该看到,短短几年的预备立宪活动,在中国历史上仍然有其积极意义,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它推出的系列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加剧了中央与地方、满洲贵族与汉族权贵之间、阶级之间的矛盾,在本来就矛盾交错的社会背景下引发了更多的社会混乱,加速了辛亥革命的发生,也加速了清朝的灭亡,从另一个方面催生了新的民主共和政治制度的诞生。如官制改革中,地方督抚为自身利益坻制中央的控制、一再要求划分中央与地方行政权限,削弱王公大臣的权力;又如,在内阁人员酝酿产生的过程中,统治集团中的各种势力围绕权力的重新分配纷纷拉拢亲信你争我夺、冲突不断。其中既有改革与传统的对立和冲突,又有改革与利益之间的冲突。这些都严重削弱了清朝统治集团的力量。
    其次,“预备立宪”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新机构,如资政院、谘议局等,却是封建政体的异体。尽管它们的活动都是在总督和朝廷的严密监视之下的,但是,它们的各项活动却是对清廷的巨大挑战,《速开国会案》反对九年预备立宪计划,矛头直指皇权权威;对军机大臣的弹劾,则直接针对朝廷的行政中枢。这些活动都是由君主政体过渡到近代民主政治体制的重要环节,在一定程度上改造了君主专制制度,直接冲击了根深蒂固的专制政体。
    再次,引进了西方国家的近代法律理念,传播了宪政文明。宪法、议会等第一次被引进中国的政治生活,皇帝的权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宪法赋予的,皇帝也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也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这些观念在中国逐步传播的过程,也是中国人法律观念逐步改变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初步宪政法律素养的法律人才,为我国近代宪政运动的发展创设r条件,也为我国近代法律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 第7题:

    简述清末立法指导思想。


    正确答案: 反映在两道上谕里。第一道上谕是光绪28年要求修订法律大臣“参照各国法律”“务期中外通行”。第二道是宣统二年又提出“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可率行变更”。反映了立法既要考虑保护帝国主义侵略者的利益,又要考虑保护封建地主买办阶级的利益。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清末预备立宪的实质、影响与意义。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清末礼法两派在法律思想上斗争的实质。

    正确答案: 第一、清末礼法之争对法学发展有巨大推动作用。第一次使得国学与西式的法学对垒。尤其是法理派所提出的用法理原则和以此改革中国封建法律,对于彻底改变和瓦解以封建法制和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华法系”,在经历两千年的封建社会之后的以孔子为代表的正统思想和中华法系,随着近代帝国主义的舰艇炮舰和烈火而开始瓦解。随之而来的是中华法系的消失及世界法系的在中国的逐渐形成。
    第二,清末礼法之争以事实和结论演绎着一个法制价值原则:固守传统不可能实现法律的现代化,简单的拿来主义也不等于现代化,更不能完成实现现代化。只有法律文化的本土化和实践的结合,才能最大效能的推动社会和服务社会统治。
    在对待中西法律文化的关系上,清末出现了礼法之争,实际上是守旧与图新之争。12守旧派把传统法律文化,视为中国几千年“相传之国粹,立国之大本”,不允许改变“祖宗之成法”;图新派接受了西方学说,建立西方法制观念和现代法律制度,力求改变传统的法律价值观念,但在少数人中也出现了简单的“拿来主义”的倾向,事实和历史的经验再次证明:固守传统和简单的拿来主义都有不可取舍的问题,只有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符合国情,才能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清末立法指导思想。

    正确答案: 反映在两道上谕里。第一道上谕是光绪28年要求修订法律大臣“参照各国法律”“务期中外通行”。第二道是宣统二年又提出“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可率行变更”。反映了立法既要考虑保护帝国主义侵略者的利益,又要考虑保护封建地主买办阶级的利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清末立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它的立法是如何体现这一指导思想的

    正确答案: 清末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四月初六颁发上谕:"现在通商交涉事益烦多,著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成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这道上谕说明,清朝统治者开始意识到过去的封建法律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必须照顾到帝国主义的侵略利益,参照帝国主义的法律,把过去的法律作一番修订,以便达到中外通行,有利于清政府对国家统治的目的。宣统元年(1909)正月二十七日清统治者又颁发上谕:"中国素重常纲,故于干犯名义之条,立法特为严重。良以三纲五常,阐自唐、虞,圣帝明王兢兢保守,实为数千年相传之国粹,立车之大本。今寰海大通,国际每多交涉,固不宜墨守故常,致失通变宜民之意,但只可采彼所长,闪我所短。凡我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率行变革,庶以维天理民彝于不敝。该大臣等务本此意,以为修改宗旨,是为至要。"提出在修订法律时仍然坚持维护三纲五常,并把它作为重要的宗旨。以上两道上谕所反映的精神,就是清末立法的指导思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清末预备立宪过程中所设立的资政院实质上是()。
    A

    御用机构

    B

    国家议会

    C

    立法机关

    D

    司法机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清末“新政”教育改革的措施。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 19世纪末,美国抛出“门户开放”政策,列强将中国视为可瓜分的稳定市场。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携光绪西逃,震撼了中国朝野。清政府被迫实行“新政”,改革图强,教育是其中的一部分,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颁布新学制。1902年,在管学大臣张百熙的主持下拟定了一系列学制系统文件,8月15日奏呈颁布,通称《钦定学堂章程》,因该年为壬寅年,又称壬寅学制。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以中央政府的名义刺定的全国性学制系统,具体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的性质、培养目标、入学条件、在学年限、课程设置和相互衔接关系。
    壬寅学制虽经正式公布,但并未实行。第二年,即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又由张百熙、张之洞、荣庆拟定了《奏定学堂章程》,1904年1月颁布执行。
    (2)废科举,兴学堂。科举制度一直是清末影响新式学堂发展的重大障碍,所以在制定学制的同时,就开始了如何处置科举考试的讨论。总的来看,科举制度从改革到废除共经历了改革科举内容、递减科举中额、到完全废止三个步骤。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八月,下诏乡试、会试一律停考,各省岁科考试也随即停考,至此,共实行了一千三百年的科举考试,终告废除。
    (3)建立教育行政体制。随着新学制的颁布实行,教育的行政体制也发生了变化。1905年,中央成立了学部,并将原来的国子监并入学部。学部的最高长官叫尚书,1906年各省设提学使司,专管全省教育事务,设提学使一员。随后,又在府厅州县设劝学所,为各府州县的教育行政机构。劝学所设总董一人,下分若干学区,每区设劝学员,具体管理学务。
    (4)制定教育宗旨。中国近代教育宗旨的正式颁布是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当时科举制度废除,学制已推行,中央学部已建立,为形式所需,由学部明定教育宗旨为:“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这是中国近代第一次正式宣布的教育宗旨。
    此外,这一时期,因新政的实施,留学教育再掀热潮,以日本和美国为主,虽非新政的内容,但它是新政直接导致的一种后果。

  • 第14题:

    简述清末变法修律的原因。
    主要是指在1901年以后,清政府在内外压力之下,被迫推行的法律变革活动。1901年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朝统治集团被迫实行“变法”、“新政”以后,中国所面临的内外矛盾并没有因为进行的政治欺骗而缓和或减轻。统治阶层内部的改良派,以及与清朝廷既有共同利益,又存在重大分歧的西方列强,对清政府的顽固也十分不满,国内外要求改革,主张君主立宪制的呼吁越来越强烈,面对越来越强烈的政治、舆论压力,清政府不得不考虑“预备立宪”,企图以更大的欺骗活动,来缓和内外矛盾和舆论的强大压力。
    1905年清廷派遣以载泽为首的五大臣出洋考察各国的政治情况,五大臣出洋考察的结论之一:立宪是历史发展的潮流,“国无强弱、无大小,先后一揆,全出宪法一途”。结论之二:立宪是“救危亡之方”。结论之三:“立宪政体,利于君,可使皇权永固”。它们还举例了日本的立宪制来说明。结论之四:中国立宪可参考德国、日本国政体。
    在统治集团有关立宪结论中,载泽还提出了立宪三大利:“一是:皇位永固,二是:外患减轻,三是:内乱可弭”。西太后仔细考虑了五大臣考察的奏折,经过七次召见一系列的秘议,终于与1906年九月一日以光绪帝的名义发布“宣布预备立宪”上谕。清廷在上谕中强调,预备立宪应该以:“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为原则。其真实目的在于要求天下臣民“尊君爱国”,“尊崇秩序”,而并非真正“立宪”或“宪政”。

  • 第15题:

    清末预备立宪过程中所设立的资政院实质上是()。

    • A、御用机构
    • B、国家议会
    • C、立法机关
    • D、司法机关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清末预备立宪的内容和实质是什么?


    正确答案:中国的宪政运动是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的。当时资产阶级改良派向光绪皇帝提出了"变法"、"维新"的要求,在政治方面提出了伸民权、争民主、开议院、定宪法的主张,进行了一场以改良主义为基本道路,以君主立宪为最终目标的旧民主主义性质的宪政运动。1906年9月1日清政府宣布预备实行宪政。
    实质:清政府的预备立宪,完全是被动之举,其目的是为了迷惑群众、抵制革命、继续维护专制统治。

  • 第17题:

    清末民初我国立法改革主要学习的国家是?()

    • A、美国
    • B、英国
    • C、法国
    • D、日本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清末立法具有()和买办性的特点,体现着深刻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


    正确答案:封建性

  • 第19题:

    单选题
    清末预备立宪过程中所设立的资政院实质上是()。
    A

    .御用机构

    B

    国家议会

    C

    立法机关

    D

    司法机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西方法学思想对清末立法活动的影响。

    正确答案: ①清末的《钦定宪法大纲》效仿德日采取君主立宪制。
    ②人道主义精神:清末立法修律中,废除了一些残酷刑罚手段,如凌迟、枭首等;对于青少年犯罪采用教育和惩治相结合的手段等。
    ③罪刑法定理念:清末修律中,删除了自秦以来的比附原则,体现了西方“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
    ④自由刑的理念:仿效西方的刑法体系,并首次使用“缓刑”、“假释”等制度,体现了以自由刑为中心的理念。
    ⑤《大清民律草案》引进了西方平等、公平的民法理念,促进中国民事思想的转变。
    ⑥西方权力分立,保护私权等重要思想也对清末立法活动产生了重要作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清末视学制度的管理---论述清末视学制度的管理。

    正确答案: 一、视学制度的形成“癸卯学制”颁布后全国掀起了兴学热潮,为加强对学校的控制与管理着手改革旧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建立了视学制度:中央设学部,省设学务公所,县设劝学所,他们相应的监督机制是:中央视学、省视学、县视学。
    二、视学资格及业务范围视学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宗旨正大、深明教育原理;精通外国文及各种科学。视学官的业务范围(内容)比较全面,既有行政督导,也有学校管理方面工作,既有面上工作,又有专项事件的点上工作。
    三、视学权限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调查、监督和指导;
    四、特点及影响特点有四:建制上建立了“中央视学、省视学、县视学”三级视学网;明确规定了视学的权限和业务范围;视学报告为教育决策服务;对视学有一套管理制度。视学制度是中国近代教育督导制度的雏形和发展,它对改变整个教育管理结构、提高教育行政效率有很大的作用,为以后教育督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富足经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清末立法的实质。

    正确答案: 清末立法具有封建性和买办性的特点,体现着深刻的半殖民地本封建性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西方法学思想对清末立法活动的影响。

    正确答案: ①清末的《钦定宪法大纲》效仿德日采取君主立宪制。
    ②人道主义精神:清末立法修律中,废除了一些残酷刑罚手段,如凌迟、枭首等;对于青少年犯罪采用教育和惩治相结合的手段等。
    ③罪刑法定理念:清末修律中,删除了自秦以来的比附原则,体现了西方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
    ④自由刑的理念:仿效西方的刑法体系,并首次使用缓刑、假释等制度,体现了以自由刑为中心的理念。
    ⑤《大清民律草案》引进了西方平等、公平的民法理念,促进中国民事思想的转变。
    ⑥西方权力分立,保护私权等重要思想也对清末立法活动产生了重要作用。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