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司法制度的特点是()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北京政府审判机构大体分为(),兼理司法法院,特别法院和平政院。
第4题:
北洋政府法制的特点是()。
第5题:
北京政府审判机构大体分为:(),兼理司法法院,()和平政院。
第6题:
北洋政府的审判机关大体分为三种,即()。
第7题:
北洋政府审判机构大体分为三种,一为()法院,二为()法院,三为兼理司法法院。
第8题:
第9题:
清末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北洋政府时期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第10题:
军事法院
兼理司法法院
中央法院
地方法院
第11题:
普通法院
兼理司法法院
特别法院
平政院
第12题:
平政院
兼理司法法院
特别法院
普通法院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北京政府的审判机构大体分为()。
第16题:
北京政府的审判机构大体分为()。
第17题:
北洋政府时期,负责行政监察和审判行政案件的机关是()
第18题:
北洋政府的审判机构除了有特别法院、普通法院外,还有()。
第19题:
大理院
兼理司法法院
大理寺
平政院
第20题:
军事法院
特别法院
普通法院
海事法院
兼理司法法院
第21题:
第22题:
县知事兼理司法审判
设置平政院
取消领事裁判权
军法审判重于普通审判
大量适用判例和解释例
第23题:
广泛适用判例和解释例
确立“隆礼”、“重典”思想
制定众多单行法规
具有革命性
大量援用清末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