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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华民国民法》是分编草拟、分编公布的,1929年公布的有( )。

    A.总则编

    B.债编

    C.物权编

    D.亲属编


    正确答案:ABC
    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民法》的公布。《中华民国民法》是南京国民政府参照德国、日本、瑞士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制定的。该部民法典由国民政府于1929年5月至1930年12月陆续公布,民法典的内容分为总则、债、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1929年公布了总则篇、债编和物权编;1930年公布了亲属编和继承编。可见,A项、B项和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D项。

  • 第2题:

    关于《中华民国民法》的内容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中华民国民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
    B.《中华民国民法》采取“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
    C.《中华民国民法》采取分期公布的原则,其中债和物权两编最先公布
    D.《中华民国民法》的物权编最能体现对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利益的保护


    答案:A,B,D
    解析:
    解析:C项错在:以总则篇公布最早。

  • 第3题:

    1930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典编目是(  )。
    A.债编
    B.继承编
    C.亲属编
    D.物权编


    答案:B,C
    解析:
    解析: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公布总则编;1930年11月公布债编和物权编;1930年12月公布亲属编和继承编。

  • 第4题:

    《中华民国民法》包括(  )等五编。
    A.总则
    B.债
    C.物权
    D.亲属


    答案:A,B,C,D
    解析:
    解析:《中华民国民法》仿照《德国民法典》,分为总则、债、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

  • 第5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  )。
    A.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
    B.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C.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
    D.总则、物权、债、亲属、继承


    答案:A
    解析:
    解析:《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B项为《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

  • 第6题:

    下列有关我国近代民事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
    B.《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为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
    C.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
    D.《中华民国民法》对亲等的计算采取罗马法亲等计算法,而不是寺院亲等计算法


    答案:A,D
    解析:
    【精解】《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而《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故A项正确,B项错误。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采取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而南京国民政府则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故C项错误。《中华民国民法》彻底抛弃了以服制计算亲等的方法,也将历次民律草案规定的寺院亲等计算法改为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故D项正确。

  • 第7题:

    1900年德国民法典实行五编制结构,其中第二遍编是()。

    • A、物权
    • B、债的关系
    • C、亲属
    • D、继承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南京国民政府的民法篇目包括()。

    • A、总则
    • B、债
    • C、物权
    • D、亲属
    • E、继承

    正确答案:A,B,C,D,E

  • 第9题:

    多选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目包括()
    A

    总则

    B

    C

    物权

    D

    亲属

    E

    继承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对日本新《民法典》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该法律共分为五编,即总则、物权、儡权、亲属、继承

    B

    物权编放置于债权编之前

    C

    后两编基本属于封建主义身份法

    D

    沿用了德川幕府时代以男性为中心的家族制度

    E

    该法肯定了家督继承制度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1900年德国民法典实行五编制结构,其中第二遍编是()
    A

    物权

    B

    债的关系

    C

    亲属

    D

    继承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日本政府于1947年开始,主要对《明治民法典》巾保留大量封建残余的( )编和( )编进行了多次重要修改。 ( )
    A

    总则

    B

    物权

    C

    债权

    D

    亲属

    E

    继承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A、《大清民律草案》中总则、债、物权由松冈正义等人草拟
    B、《大清民律草案》于1911年8月完成
    C、《大清民律草案》中亲属、继承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
    D、《大清民律草案》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

    答案:C
    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是清政府于1911年8月完成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1569条。其中总则、债、物权三编由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等人仿照德、日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带有浓厚的中国传统礼教的色彩,故选C项。

  • 第14题:

    《中华民国民法》中,最能体现对地主官僚买办的利益予以保护的一编是(  )。
    A.总则编
    B.债编
    C.物权编
    D.亲属编


    答案:C
    解析:
    解析:物权编重在规定对官僚买办私有财产所有权以及地主阶级土地经营权利益的保护。

  • 第15题:

    关于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典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民法典的结构顺序是总则、物权、债、亲属、继承
    B.民法典虽采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但将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编人民法债编
    C.民法典承认了买卖婚姻的合法性
    D.民法典主要采法国民法典的编纂体例


    答案:B,C
    解析:
    解析:A项错在:民法典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D项错在:民法典主要仿效德国民法典的编纂体例。

  • 第16题:

    《中华民国民法》中,属于民法债编的内容有(  )。
    A.商行为
    B.民事法律行为
    C.商法总则
    D.商业登记


    答案:A,C
    解析: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编入总则编;商业登记实行单行立法。

  • 第17题:

    清末修律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的民法编有(  )。
    A.总则编
    B.继承编
    C.债权编
    D.物权编


    答案:A,C,D
    解析:
    【精解】《大清民律草案》共分为五编: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但礼学馆是主要起草机构。

  • 第18题:

    关于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是总则、物权、债、亲属、继承
    B.《中华民国民法》体现了“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
    C.《中华民国民法》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原则
    D.《中华民国民法》采用德国民法典的法典编纂方式


    答案:B,C,D
    解析:
    【精解】A项错在:《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而不是总则、物权、债、亲属和继承。

  • 第19题:

    1898年日本民法典第二编是()。

    • A、总则
    • B、物权
    • C、继承
    • D、亲属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目包括()

    • A、总则
    • B、债
    • C、物权
    • D、亲属
    • E、继承

    正确答案:A,B,C,D,E

  • 第21题:

    单选题
    1898年日本民法典第二编是()。
    A

    总则

    B

    物权

    C

    继承

    D

    亲属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中华民国民法》包括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南京国民政府的民法篇目包括()。
    A

    总则

    B

    C

    物权

    D

    亲属

    E

    继承


    正确答案: B,E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