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犯罪后可以用官级或品级抵赎刑罚的制度是()
第1题:
简述魏晋南北朝时期“八议”与“官当”制度。
第2题:
《开皇律》规定“其在八一至科,及官品第七以上犯罪,皆例减一等”,属()。
第3题:
官当是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和爵位折抵徒刑和()的刑罚。
第4题:
官当是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和爵位折抵()刑和()刑的刑罚。
第5题:
唐朝官僚贵族所享有的减免刑罚的特权原则具体包括()
第6题:
中古时期,适用于官僚贵族减免刑罚的特权原则有()
第7题:
请
减
赎
官当
第8题:
八议
请
当
赎
减
第9题:
八议
官当
上清
减、免
第10题:
第11题:
例减
听赎
官当
杂抵罪
第12题:
议
请
减
赎
官当
第13题:
“八辟”是根据西周时期八议制度,“议其所犯”,上奏皇帝裁夺或减或免除刑罚,以下不属于这八种身份的是()。
第14题:
唐律规定的贵族、官员犯罪减免刑罚的方式有()
第15题:
唐《永徽律疏》吸收魏晋南北朝隋以来的“八议”、“官当”、“听赎”,并创设“例减”,进一步完善扩大贵族官僚在法律上的特权。
第16题:
唐律除了规定八议特权以外,还规定了()免官等法律特权。
第17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确立了允许以官职或爵位抵罪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称为()
第18题:
第19题:
对
错
第20题:
八议
上请
赎刑
官当
第21题:
第22题:
议亲
议故
议功
议才
第23题:
八议
上请
赎刑
官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