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赵某与同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商量如何杀害被害人的电话录音属于()A、言词证据B、证人证言C、视听资料D、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题目

犯罪嫌疑人赵某与同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商量如何杀害被害人的电话录音属于()

  • A、言词证据
  • B、证人证言
  • C、视听资料
  • D、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
更多“犯罪嫌疑人赵某与同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商量如何杀害被害人的电话录音属”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案,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李某和另一名侦查人员史某执行逮捕时,犯罪嫌疑人提出李某是被害人的弟弟,要求其回避,那么应当如何处理?

    A:李某应该立即停止进行逮捕,更换其他侦查人员执行逮捕
    B:李某应该记录下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并让犯罪嫌疑人签字
    C:李某应该继续执行逮捕
    D:在执行逮捕以后,李某应该向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这一情况,并由其决定是否回避

    答案:B,C,D
    解析:
    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之前,不能停止侦查。一旦适用回避,其在回避前作出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作出回避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 第2题:

    为了查清王某强奸李某的犯罪事实,甲县公安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及被害人李某参与侦查实验,重现当日犯罪经过。()


    正确答案:错误

  • 第3题:

    王某对李某实施了抢劫,并打伤了李某,则在该案中,李某的陈述属于()。

    •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 B、证人证言
    • C、当事人陈述
    • D、被害人陈述

    正确答案:D

  • 第4题:

    某县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获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涉嫌结伙拦路抢劫。在侦查过程中,孙某聘请的律师李某未与孙某商量,独立提出本案的侦查员张权与被害人是同住一个小区的邻居,关系密切,申请其回避。刑警大队长立即停止了张权的侦查工作,张权为了避免别人的闲话也立即退出了侦查活动,后刑警大队长经审查认为李某提出的要求回避申请不属于法定回避的理由,驳回了回避申请。接着钱某通过其他途径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局长韩某回避,理由是韩某与犯罪嫌疑人赵某的父亲是老战友,关系密切。上级公安机关随即作出了韩某的回避决定。张某退出侦查活动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张某不可以退出侦查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因此,对侦查员张权的回避决定作出前,不应停止张权的侦查工作,张权也不应立即退出侦查活动。

  • 第5题:

    民警在询问证人时,做法错误的有()

    • A、询问又聋又哑的证人曹某时,通知其通晓哑语的母亲到场。
    • B、询问证人赵某时,发现其证词和另一证人林某有出入,向其指出,让赵某再好好回忆
    • C、询问前向证人李某简单介绍下基本案情,告知其应如实提供证词
    • D、询问前向证人魏某了解其身份,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关系

    正确答案:B,C

  • 第6题:

    可以强制进行人身检查的对象只能是()

    • A、王某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李某
    • B、故意杀人案件中的目击证人小红
    • C、故意杀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白某
    • D、抢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利某的法定代理人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公安机关对()进行人身检查时,如遇抗拒,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 A、被害人李某
    • B、犯罪嫌疑人孙某
    • C、被告人刘某
    • D、证人何某

    正确答案:B

  • 第8题:

    犯罪嫌疑人花某向被害人张某称其手上有明代古董,愿以低价出售,张某各花2万元钱购买到两个一文不值的假瓷器,发现受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花某后,遂组织辨认。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A、侦查人员让两名被害人一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 B、辨认在一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被害人王某很快就将犯罪嫌疑人指出
    • C、侦查人员将犯罪嫌疑人放在7名性别相同的辨认陪衬人中,组织被害人张某分别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 D、侦查人员组织两名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一同进行了辨认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下列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 A、犯罪嫌疑人王某与李某串供
    • B、犯罪嫌疑人王某会实施新的犯罪
    • C、犯罪嫌疑人王某可能会对被害人打击报复
    • D、犯罪嫌疑人王某有自杀倾向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填空题
    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捕前给同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就如何处理盗窃物品问题的电话录音属于()。

    正确答案: 视听资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对李某实施了抢劫,并打伤了李某,则在该案中,李某的陈述属于()。
    A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B

    证人证言

    C

    当事人陈述

    D

    被害人陈述


    正确答案: A
    解析: 被害人陈述是指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就其遭受犯罪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所作的陈述,李某被王某抢劫并打伤,其陈述即属于被害人陈述。

  • 第12题:

    多选题
    犯罪嫌疑人赵某与同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商量如何杀害被害人的电话录音属于()
    A

    言词证据

    B

    证人证言

    C

    视听资料

    D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平安小区有两人入室抢劫伤人被抓 获。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5岁) 和王某(女,23岁)正被该小区三名业主钱某(被害人)、李某(被害人的丈夫)和赵某 (被害人的邻居)看管。经询问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到家即发现犯罪嫌疑人正要从阳台离去, 于是,被害人抓住张某并大声叫邻居帮忙,却被张某刺伤。随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随后赶 到的被害人的丈夫李某与其邻居赵某抓获。
    侦查人员了解了大概案情后决定进行搜查,尽管当时在场的侦查人员均为男性警察,但 还是对张某、王某进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币3,000余元以及手机两个、笔记本电脑一 台。侦査人员当着见证人赵某、李某以及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王某的面将钱与手机、电脑查点 清楚,并开列清单一式二份,单据上由在场所有人签名。
    本案经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张、王二人执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进行了讯 问。被害人钱某(女,27岁)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剌了两下,侦查人员因侦查需要欲对其进 行人身检查,以确定其伤害状况,但钱某拒绝检査,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 查,确定为轻伤。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李某、赵某等对二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具体 事实情节陈述不一致,侦查人员便对两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两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 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
    本案侦査终结后,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公开审理。在审 理过程中,证人李某提出审判员甲与被告人张某是小学同学,因此申请甲回避,审判长宣布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平安小区有两人入室抢劫伤人被抓 获。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5岁) 和王某(女,23岁)正被该小区三名业主钱某(被害人)、李某(被害人的丈夫)和赵某 (被害人的邻居)看管。经询问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到家即发现犯罪嫌疑人正要从阳台离去, 于是,被害人抓住张某并大声叫邻居帮忙,却被张某刺伤。随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随后赶 到的被害人的丈夫李某与其邻居赵某抓获。
    侦查人员了解了大概案情后决定进行搜查,尽管当时在场的侦查人员均为男性警察,但 还是对张某、王某进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币3,000余元以及手机两个、笔记本电脑一 台。侦査人员当着见证人赵某、李某以及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王某的面将钱与手机、电脑查点 清楚,并开列清单一式二份,单据上由在场所有人签名。
    本案经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张、王二人执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进行了讯 问。被害人钱某(女,27岁)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剌了两下,侦查人员因侦查需要欲对其进 行人身检查,以确定其伤害状况,但钱某拒绝检査,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 查,确定为轻伤。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李某、赵某等对二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具体 事实情节陈述不一致,侦查人员便对两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两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 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
    本案侦査终结后,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公开审理。在审 理过程中,证人李某提出审判员甲与被告人张某是小学同学,因此申请甲回避,审判长宣布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平安小区有两人入室抢劫伤人被抓 获。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5岁) 和王某(女,23岁)正被该小区三名业主钱某(被害人)、李某(被害人的丈夫)和赵某 (被害人的邻居)看管。经询问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到家即发现犯罪嫌疑人正要从阳台离去, 于是,被害人抓住张某并大声叫邻居帮忙,却被张某刺伤。随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随后赶 到的被害人的丈夫李某与其邻居赵某抓获。
    侦查人员了解了大概案情后决定进行搜查,尽管当时在场的侦查人员均为男性警察,但 还是对张某、王某进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币3,000余元以及手机两个、笔记本电脑一 台。侦査人员当着见证人赵某、李某以及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王某的面将钱与手机、电脑查点 清楚,并开列清单一式二份,单据上由在场所有人签名。
    本案经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张、王二人执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进行了讯 问。被害人钱某(女,27岁)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剌了两下,侦查人员因侦查需要欲对其进 行人身检查,以确定其伤害状况,但钱某拒绝检査,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 查,确定为轻伤。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李某、赵某等对二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具体 事实情节陈述不一致,侦查人员便对两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两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 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
    本案侦査终结后,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公开审理。在审 理过程中,证人李某提出审判员甲与被告人张某是小学同学,因此申请甲回避,审判长宣布休庭,由院长作出了回避决定。审判结束后,经合议庭评议,判处被告人张某和王某犯抢劫 罪,分别判处张某、王某有期徒刑9年、7年。
    被害人钱某认为判决太轻,因此,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问题: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对王某的人身搜查,不应由男性侦查人员进行。搜查妇女身体,应该由女工作人员 或医师进行。
    2.侦查人员在被害人拒绝人身检查时,不应强制进行检查。只有对犯罪嫌疑人才能强 制进行人身检查。
    3.不应同时询问证人李某和赵某。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4.法院不应接受证人李某提出的回避申请。证人无权申请回避。
    5.证人赵某不应旁听法庭审判。证人不得旁听对案件的审理。
    6.被害人直接上诉错误。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没有直接的上诉权,对一审判决结果 不服的,只能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

  • 第14题:

    某县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获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涉嫌结伙拦路抢劫。在侦查过程中,孙某聘请的律师李某未与孙某商量,独立提出本案的侦查员张权与被害人是同住一个小区的邻居,关系密切,申请其回避。刑警大队长立即停止了张权的侦查工作,张权为了避免别人的闲话也立即退出了侦查活动,后刑警大队长经审查认为李某提出的要求回避申请不属于法定回避的理由,驳回了回避申请。接着钱某通过其他途径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局长韩某回避,理由是韩某与犯罪嫌疑人赵某的父亲是老战友,关系密切。上级公安机关随即作出了韩某的回避决定。刑警队长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刑警队长的做法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因此,对侦查员张权的回避决定,应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不应由刑警大队长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侦查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本案中侦查员张权与被害人是关系不错的邻居,这种邻居关系即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述情形,因此,不应以对侦查员张权的回避申请不符合法定理由为由,驳回回避申请,公安机关对侦查员张权应当作出是否回避决定。

  • 第15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某县公安局决定对张某取保候审,要求其交纳2000元保证金,并要求其妻子作保证人
    • B、对经过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拘传
    • C、赵某犯绑架、杀人、抢劫罪,对赵某不得取保候审
    • D、犯罪嫌疑人李某正在哺乳自己4个月的婴儿,对李某可以监视居住

    正确答案:B,C,D

  • 第16题:

    某县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获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涉嫌结伙拦路抢劫。在侦查过程中,孙某聘请的律师李某未与孙某商量,独立提出本案的侦查员张权与被害人是同住一个小区的邻居,关系密切,申请其回避。刑警大队长立即停止了张权的侦查工作,张权为了避免别人的闲话也立即退出了侦查活动,后刑警大队长经审查认为李某提出的要求回避申请不属于法定回避的理由,驳回了回避申请。接着钱某通过其他途径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局长韩某回避,理由是韩某与犯罪嫌疑人赵某的父亲是老战友,关系密切。上级公安机关随即作出了韩某的回避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对韩某的回避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由上级公安机关作出决定是错误的。

  • 第17题:

    关于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民警在侦查某诈骗案件的时候,发现该案件其实属于侵占罪,于是撤销案件告知被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
    • B、李某侵占案,被害人赵某没有起诉
    • C、犯罪嫌疑人夏某将老婆李某杀害后自杀身亡
    • D、尚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于深夜潜入王某家杀害王某,后因抢救及时,王某脱离生命危险。本案中,对赵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李某系甲县公安局民警,在乙县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的过程中,依法开枪击伤赵某。李某开枪后,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及时抢救赵某
    • B、向甲县或者乙县公安机关报告
    • C、保护现场
    • D、通知甲县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A,B,C

  • 第20题:

    某看守所民警赵某为逼迫犯罪嫌疑人李某承认犯罪行为,唆使李某同监室的王某对其进行虐待,造成李某残疾。李某有权要求国家赔偿。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某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货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涉嫌结伙拦路抢劫。在侦查过程中,孙某聘请的律师李某未与孙某商量,提出申请公安局长回避,理由是公安局长与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是老战友,关系密切。上级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做出了回避决定。本案经县检察院起诉至县法院,在开庭审理时,赵某提出法庭书记员李丽原是本案侦查人员,后工作调动至法院,不应担任本案书记员。审判长武某当庭驳回赵某的回避申请。本案回避程序有何违法之处?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对公安局长的回避决定,不应由上级公安机关作出。刑事诉讼法第30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2、审判长武某无权同时也不应驳回赵某对书记员李丽的回避申请。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法庭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问题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审判长武某无此权限。同时还规定,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而刑事诉讼法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审判长武某应上报院长决定。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货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涉嫌结伙拦路抢劫。在侦查过程中,孙某聘请的律师李某未与孙某商量,提出申请公安局长回避,理由是公安局长与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是老战友,关系密切。上级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做出了回避决定。本案经县检察院起诉至县法院,在开庭审理时,赵某提出法庭书记员李丽原是本案侦查人员,后工作调动至法院,不应担任本案书记员。审判长武某当庭驳回赵某的回避申请。本案回避程序有何违法之处?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对公安局长的回避决定,不应由上级公安机关作出。刑事诉讼法第30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2、审判长武某无权同时也不应驳回赵某对书记员李丽的回避申请。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法庭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问题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审判长武某无此权限。同时还规定,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而刑事诉讼法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审判长武某应上报院长决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不能数罪并罚?(  )
    A

    投保人张某,为骗取保险金杀害被保险人

    B

    15周岁的王某,盗窃时拒捕致被害人重伤

    C

    司法工作人员李某,刑讯逼供致犯罪嫌疑人死亡

    D

    赵某运送他人偷越边境,遇到边境检查,将检查人杀死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刑法》第198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1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甲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一罪,不数罪并罚。
    C项,《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李某应以故意杀人罪一罪处罚,不数罪并罚。
    D项,《刑法》第321条规定,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