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编纂与法律汇编的关系
第1题:
法律编纂与法律汇编的关系
法律编纂与法律汇编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的区别体现在:首先,前者属于法律创制活动,而后者属于一项技术性整理和归类活动,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其次,前者的主体仅限于依法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后者的主体具有非限定性;再次,前者是对同样内容性质的某一类的或某一部分法的全部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的系统化活动,后者仅以特定的主题特征,如时间效力、空间效力,而对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外部系统化。两者的联系主要体现在,法律汇编有助于法律编纂活动的进行,往往成为法律编纂的前奏。
第2题:
下列具有立法性质的活动是( )。
A.法律汇编
B.法规清理
C.法典编纂
D.法律推理
第3题:
A、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团体进行
B、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
C、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
D、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
第4题:
法律完善的形式包括( )
A.法律解释
B.法律制定
C.法律汇编
D.法律编纂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下列活动中具有立法性质的是()。
第8题:
法律的完备阶段包括()
第9题:
法典编纂与法律汇编都是一种立法活动,区别在于前者属于一级立法,而后者属于次级立法。()
第10题:
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立法活动,不能形成新的法律。
第11题:
从性质上来说,法典编纂是创制法的活动,是对原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补充的立法活动,变动了原有文件的法律效力
法律编纂具有很强的系统性、结构性,要求对原有法律文件进行合理安排
法规编纂则是不变动原有文件的效力,只是进行收集与清理
法律汇编则是在不改变法律文件内容的基础上,将现有的法律文件进行简单分类整理
第12题:
法律清理
法律修改
法律汇编
法律编纂
法律补充
第13题:
下列活动中具有立法性质的是()。
A.法律编纂
B.法律汇编
C.法律统计
D.法律整理
第14题:
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多种角度。哪一项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区别?( )
A.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
B.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
C.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
D.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
第15题:
法律公布以后,还涉及法律完善的问题。法律完善的形式包括
A.法律解释
B.法律制定
C.法律汇编
D.法律编纂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主要有:()。
第20题:
法律编纂是一种重要的国家立法活动,而法律汇编不是创制法的活动。
第21题:
规范性文件系统化的形式中,()属于立法活动。
第22题:
第23题:
法律清理
法律汇编
法律编纂
法典编纂
第24题:
法律汇编
法律清理
法律类推
法律编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