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第1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乙(无国籍人),丙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张三、李四、王五)欲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大天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有认股人丁、戊认股。下列关于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
A.发起人甲以价值300万元的机器设备出资,但后来查明该机器价值200万元,公司成立后,甲应当补足该差额,且甲、乙、丙和丁、戊应当对该笔出资差额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B.发起人乙在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筹备组为此向房主庚支付了5万元赔偿金,不论公司是否成立,该笔费用都应当由全体发起人对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发起人乙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D.发起人丙在章程中登记的出资100万元在公司成立1年后仍未到位,大天公司欲予以追缴,才发现丙的资产已经无法缴清该出资,则大天公司有权主张甲、乙、丙以及张三、李四、王五对该笔出资承担连带补缴责任
第2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5~8题: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于2006年2月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张三用货币出资,李四用一辆汽车出资,王五用房屋所有权出资。甲公司组织机构中,张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五任监事。经甲公司股东会同意,张三将该公司一辆汽车出售给自己。另外,张三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次将甲公司的资金挪用于个人炒股而赚了10万元。王五发现张三的上述行为后多次提醒张三,张三置之不理,王五无奈,欲将其在甲公司中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周某。王五将拟转让股权的情况书面通知张三和李四,李四表示同意,张三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过了45天也没有答复。当王五要与周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张三主张其也要购买该股权,但出价比周某低。此时,李四因个人与银行的债务纠纷,法院判决执行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权。 关于这家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三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50万元 B.李四用于出资的汽车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办理作为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C.王五的房屋所有权应当变更登记为张三、李四和王五共有 D.汽车和房屋所有权评估作价时,不得高估,但是可以低估
第3题: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于2006年2月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注册成本100万元,张三用货币出资,李四用一辆汽车出资,王五用房屋所有权出资。甲公司组织机构中,张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五任监事。经甲公司股东会同意,张三将该公司一辆汽车出售给自己。另外,张三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次将甲公司的资金挪用于个人炒股而赚了10万元。王五发现张三的上述行为后多次提醒张三,张三置之不理,王五无奈,欲将其在甲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周某。王五将拟转让股权的情况书面通知张三和李四,李四表示同意,张三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超过了45天也没有答复。当王五要与周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张三主张其也要购买该股权,但出价比周某低。此时,李四因个人与银行的债务纠纷,法院判决执行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权。
75..关于这家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张三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50万元
B. 李四用于出资的汽车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办理作为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C. 王五的房屋所有权应当变更登记为张三、李四和王五共有
D. 汽车和房屋所有权评估作价时,不得高估,但是可以低估。
本题考点是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该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一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题中B正确,而AD错误。又根据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乙(无国籍人),丙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张三、李四、王五)欲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大天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有认股人丁、戊认股。下列关于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第8题:
张三为了支付B公司多次讨要的欠款,于是假冒A公司开出了一张以某银行为付款人,B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B公司因支付李四货款背书转让给李四,李四在与王五的买卖合同中欲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王五,但王五要求李四提供保证方可接受。于是李四找B公司作保证人,B公司同意并在票据上写明保证人、被保证人及保证日期。王五接受汇票后将票据金额改成25万元,背书转让给赵三以支付欠赵三25万元的款项。赵三持票向付款人某银行提示承兑,被银行拒绝。 请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是否承担票据责任,为什么?
第9题:
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甲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甲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王五擅自将甲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第10题:
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准备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则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设立后,张三未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其余三人已经按期足额缴纳完毕,则张三应对其余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B.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在公司设立阶段以公司法人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该四人承担连带责任
C.公司设立后,张三未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则其余三人对补缴出资负连带责任
D.公司设立后,李四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被发现其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李四补足其差额,张三、王五、赵六负连带责任
第14题:
张三、李四、王五各出资20万元,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张三、李四的出资为现金,王五的出资为工业产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赵六出资现金20万元入股。两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王五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仅值10万元。又查明,王五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5万元。下列表述中,( )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A.王五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王五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王五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张三、李四补足
C.王五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张三、李四、赵六补足
D.王五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第15题:
下列各项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代理的是( )。
A.张三委托李四以张三的名义购置一台电脑
B.张三委托李四将借的书还给县图书馆
C.张三委托李四告诉王五,今晚不去看电影了
D.张三是某公司董事长,与另一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某有限公司的股东张三将股权转让给李四,关于该股权转让及相关问题,正确的是:()
第19题:
张三为了支付B公司多次讨要的欠款,于是假冒A公司开出了一张以某银行为付款人,B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B公司因支付李四货款背书转让给李四,李四在与王五的买卖合同中欲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王五,但王五要求李四提供保证方可接受。于是李四找B公司作保证人,B公司同意并在票据上写明保证人、被保证人及保证日期。王五接受汇票后将票据金额改成25万元,背书转让给赵三以支付欠赵三25万元的款项。赵三持票向付款人某银行提示承兑,被银行拒绝。 请回答下列问题: B公司是否可以为保证人?为什么?
第20题: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天问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是()。
第21题:
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大东公司支付给自己 50万元
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 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 65万元,并已由大东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王五擅自将大东公司的笔记本电脑拿回家
三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第22题:
张三出资存在瑕疵,李四明知该出资瑕疵而受让股权。此时,公司现有资产无法清偿债权人胡六时,债权人可请求李四和张三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张三将该股权转让给王二,王二可以基于善意取得规则获得股权
张三将股权转让给李四,未及时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造成李四的损害,对此有过错的公司董事林五对李四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因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李四无法受让该股权,李四可向张三主张违约责任
第23题:
第24题:
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的笔记本电脑拿回家
三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