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D、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

题目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 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 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 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 D、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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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D
更多“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D、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乙(无国籍人),丙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张三、李四、王五)欲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大天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有认股人丁、戊认股。下列关于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

    A.发起人甲以价值300万元的机器设备出资,但后来查明该机器价值200万元,公司成立后,甲应当补足该差额,且甲、乙、丙和丁、戊应当对该笔出资差额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B.发起人乙在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筹备组为此向房主庚支付了5万元赔偿金,不论公司是否成立,该笔费用都应当由全体发起人对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发起人乙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D.发起人丙在章程中登记的出资100万元在公司成立1年后仍未到位,大天公司欲予以追缴,才发现丙的资产已经无法缴清该出资,则大天公司有权主张甲、乙、丙以及张三、李四、王五对该笔出资承担连带补缴责任


    正确答案:ABC
    《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丁戊并非发起人,对于发起人未缴足出资不承担连带补缴责任,A错误。
    第95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一旦成立,设立过程中发起人的行为后果应当由公司承担,上述法条第3项规定的是公司成立后内部责任的承担。故B错误。
    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要求的是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并未要求发起人为外国人时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故C错误。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上述第94条的规定,甲乙丙应当对该笔出资的补缴承担连带责任,张三、李四、王五作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张三、李四、王五也对该笔出资补缴承担连带责任。D正确。

  • 第2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5~8题: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于2006年2月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张三用货币出资,李四用一辆汽车出资,王五用房屋所有权出资。甲公司组织机构中,张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五任监事。经甲公司股东会同意,张三将该公司一辆汽车出售给自己。另外,张三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次将甲公司的资金挪用于个人炒股而赚了10万元。王五发现张三的上述行为后多次提醒张三,张三置之不理,王五无奈,欲将其在甲公司中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周某。王五将拟转让股权的情况书面通知张三和李四,李四表示同意,张三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过了45天也没有答复。当王五要与周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张三主张其也要购买该股权,但出价比周某低。此时,李四因个人与银行的债务纠纷,法院判决执行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权。 关于这家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三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50万元 B.李四用于出资的汽车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办理作为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C.王五的房屋所有权应当变更登记为张三、李四和王五共有 D.汽车和房屋所有权评估作价时,不得高估,但是可以低估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制度。《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28条第1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 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选项B正确。

  • 第3题: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于2006年2月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注册成本100万元,张三用货币出资,李四用一辆汽车出资,王五用房屋所有权出资。甲公司组织机构中,张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五任监事。经甲公司股东会同意,张三将该公司一辆汽车出售给自己。另外,张三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次将甲公司的资金挪用于个人炒股而赚了10万元。王五发现张三的上述行为后多次提醒张三,张三置之不理,王五无奈,欲将其在甲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周某。王五将拟转让股权的情况书面通知张三和李四,李四表示同意,张三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超过了45天也没有答复。当王五要与周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张三主张其也要购买该股权,但出价比周某低。此时,李四因个人与银行的债务纠纷,法院判决执行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权。

    75..关于这家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张三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50万元

    B. 李四用于出资的汽车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办理作为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C. 王五的房屋所有权应当变更登记为张三、李四和王五共有

    D. 汽车和房屋所有权评估作价时,不得高估,但是可以低估。


    正确答案:B

    本题考点是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该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一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题中B正确,而AD错误。又根据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 第4题: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D: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答案:A,B,D
    解析:
    【考点】股东出资责任【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2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本题中,选项A属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的行为,选项B属于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的行为,选项D属于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行为,都可以被认定为抽逃出资。选项C中,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这属于侵犯公司财产权的行为,不是抽逃出资。综上,本题正确选项为ABD。【陷阱】股东的抽逃出资行为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有的是在公司成立后直接将出资撤回,而有的是通过交易或者利润分配等间接的形式,因此要对此类交易或利润分配进行核查,尤其是是否有不公平或者欺诈等情形的出现。要注意,并不是公司成立后股东与公司的所有交易或者利润分配都构成抽逃出资。

  • 第5题:

    张三从其好友李四处借款10万元,为担保该笔借款,二人签订质权合同,约定张三以其价值12万元的家传玉佩出质给李四,由王五代为保管。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下列说法那一项是正确的:( )

    A.张三与李四之间的质权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
    B.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时,王五取得质权
    C.因王五代理李四占有玉佩,所以李四未取得质权
    D.若玉佩的价格因市场波动下跌到10万元以下,李四无权要求张三提供补充担保,直至担保物的价值达到10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动产质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10条第1款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故A选项错误。本题质权合同的质权人为李四,王五只是李四的代理人,故王五不取得质权。故B选项错误。李四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占有质物玉佩,张三与李四之间的交付,是经由占有媒介关系而为的现实交付。故C选项错误。《物权法》第216条规定前段:“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是。玉佩价格因市场因素下跌应属李四在接受玉佩作为质物时应当预见的范围,李四应当承担此商业风险,该情形不适用《物权法》第216条。故D选项正确。

  • 第6题:

    2015年5月,甲、乙、丙、丁、戊五家公司出资组建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甲以货币出资500万元,乙以厂房作价出资600万元,丙以技术作价出资400万元;丁以设备作价出资200万元,戊以商标作价出资300万元。公司成立后,发现股东丁的设备出资实际价值为50万元。
    A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五家股东派代表9人组成;监事会由2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由甲公司派出担任董事的人兼任,另一名由戊公司派员出任,负责日常监事事务;股东按章程规定分配利润;公司决议应经全体股东过半数通过。
    2016年10月,为了扩大公司规模,A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增资方案,董事长李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进行决议。A公司于临时股东会召开前10天通知所有股东,告知会议内容及议程。临时股东会对增资方案表决时,甲、丙、丁赞成,乙、戊反对,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
    2018年8月,A公司监事会在例行检查公司财务时,发现总经理王某擅自将公司300万元资金借给其亲属使用,收取好处费10万元。因该亲属遇车祸死亡,致使该笔借款无法收回。

    <4>、关于公司总经理王某擅自出借300万元资金的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董事会可针对该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总经理王某对该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该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各股东均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该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其所得好处费10万元应收归公司所有
    E.该行为没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尽的义务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诉讼。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7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乙(无国籍人),丙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张三、李四、王五)欲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大天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有认股人丁、戊认股。下列关于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 A、发起人甲以价值300万元的机器设备出资,但后来查明该机器价值200万元,公司成立后,甲应当补足该差额,且甲、乙、丙和丁、戊应当对该笔出资差额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B、发起人乙在履行公司设立职责时造成庚的损失,应向庚支付5万元赔偿金,公司成立后,庚有权向乙、也有权向公司主张该笔费用的赔偿责任
    • C、发起人乙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D、发起人丙在章程中登记的出资100万元在公司成立1年后仍未到位,大天公司欲予以追缴,才发现丙的资产已经无法缴清该出资,则大天公司有权主张甲、乙、丙以及张三、李四、王五对该笔出资承担连带补缴责任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张三为了支付B公司多次讨要的欠款,于是假冒A公司开出了一张以某银行为付款人,B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B公司因支付李四货款背书转让给李四,李四在与王五的买卖合同中欲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王五,但王五要求李四提供保证方可接受。于是李四找B公司作保证人,B公司同意并在票据上写明保证人、被保证人及保证日期。王五接受汇票后将票据金额改成25万元,背书转让给赵三以支付欠赵三25万元的款项。赵三持票向付款人某银行提示承兑,被银行拒绝。 请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是否承担票据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承担。A公司不是票据行为人(或虽然A公司的名称在票据上出现,但不是A公司所为,不承担票据法上的责任。

  • 第9题:

    多选题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人民币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有()。
    A

    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甲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

    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甲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

    王五擅自将甲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D

    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抽逃出资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所以选项A当选。(2)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所以选项D当选。(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所以选项B当选。(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选项C,属于盗窃或者侵占行为,而非抽逃出资,不选。

  • 第10题:

    多选题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2011年真题]
    A

    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

    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

    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D

    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注册后,股东将其缴纳的出资暗中撤回,却仍然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公司法解释(三)》第12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①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②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③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④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⑤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A项,张三虚构购货合同,将自己的50万元出资转出,属于上述司法解释第2项规定的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的情形。
    B项,李四利用关联交易及虚报价款的方式将自己的50万元出资转出,属于上述司法解释第4项规定的抽逃出资行为。
    C项,王五擅自将贵重设备拿回家,属于盗窃或者侵占行为,不是抽逃出资的行为。
    D项,三人通过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行为,属于上述司法解释第3项规定的抽逃出资行为。

  • 第11题:

    问答题
    张三为了支付B公司多次讨要的欠款,于是假冒A公司开出了一张以某银行为付款人,B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B公司因支付李四货款背书转让给李四,李四在与王五的买卖合同中欲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王五,但王五要求李四提供保证方可接受。于是李四找B公司作保证人,B公司同意并在票据上写明保证人、被保证人及保证日期。王五接受汇票后将票据金额改成25万元,背书转让给赵三以支付欠赵三25万元的款项。赵三持票向付款人某银行提示承兑,被银行拒绝。 请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是否承担票据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承担。A公司不是票据行为人(或虽然A公司的名称在票据上出现,但不是A公司所为,不承担票据法上的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张三为了支付B公司多次讨要的欠款,于是假冒A公司开出了一张以某银行为付款人,B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B公司因支付李四货款背书转让给李四,李四在与王五的买卖合同中欲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王五,但王五要求李四提供保证方可接受。于是李四找B公司作保证人,B公司同意并在票据上写明保证人、被保证人及保证日期。王五接受汇票后将票据金额改成25万元,背书转让给赵三以支付欠赵三25万元的款项。赵三持票向付款人某银行提示承兑,被银行拒绝。 请回答下列问题: 若B公司偿付了后手的请求金额,是否能通过对张三行使票据权利以实现自己的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张三不是票据的行为人(或张三的名字未在票据上出现),不承担票据法上的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准备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则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设立后,张三未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其余三人已经按期足额缴纳完毕,则张三应对其余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B.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在公司设立阶段以公司法人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该四人承担连带责任

    C.公司设立后,张三未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则其余三人对补缴出资负连带责任

    D.公司设立后,李四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被发现其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李四补足其差额,张三、王五、赵六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BD

  • 第14题:

    张三、李四、王五各出资20万元,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张三、李四的出资为现金,王五的出资为工业产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赵六出资现金20万元入股。两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王五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仅值10万元。又查明,王五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5万元。下列表述中,( )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A.王五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王五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王五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张三、李四补足

    C.王五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张三、李四、赵六补足

    D.王五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正确答案:B
    B。解析:《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第15题:

    下列各项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代理的是( )。

    A.张三委托李四以张三的名义购置一台电脑

    B.张三委托李四将借的书还给县图书馆

    C.张三委托李四告诉王五,今晚不去看电影了

    D.张三是某公司董事长,与另一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代理的概念。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本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的效果直接归属于本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要件包括:以本人的名义、代理人独立进行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由本人承担。A项符合代理的要件,属于代理行为;B和C项李四的行为是事实行为,不属于代理;D项中张三是某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其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而不属于代理行为。

  • 第16题:

    张三是甲公司的控股股东,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飞机票代销合同,约定乙公司付给甲公司3%的手续费,甲公司按月将票款打给乙公司。张三用销售飞机票的款项偿还了自己的个人借款120万元。同时私下以妻子李四的名义成立丙公司,由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销售乙公司的飞机票,致使甲公司亏损严重,拖欠乙公司票款300余万元无力偿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三的行为属于违反股东忠实义务的行为,所得收益应收归甲公司所有
    B.张三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返还票款
    D.乙公司有权要求张三对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张三只是甲公司的股东,并不是董事、高管,不能用董事、高管的忠诚勤勉义务的规则来约束,A项错误。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本案中,张三挪用本属于甲公司的资产偿还自己的债务,并没有直接针对自己的“出资”实施侵害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B项错误。机票是乙公司的,丙公司销售后应当将票款返还乙公司,甲公司没有票款的请求权,所以C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张三作为甲公司控股股东,其行为构成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进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所以对其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D项正确。

  • 第17题: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行为中,构成抽逃出资的有( )。

    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的笔记本电脑拿回家
    D.三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答案:A,B,D
    解析:
    (1)选项A:属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的行为;(2)选项B:属于“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的行为;(3)选项D:属于“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行为。

  • 第18题:

    某有限公司的股东张三将股权转让给李四,关于该股权转让及相关问题,正确的是:()

    • A、张三出资存在瑕疵,李四明知该出资瑕疵而受让股权。此时,公司现有资产无法清偿债权人胡六时,债权人可请求李四和张三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 B、张三将该股权转让给王二,王二可以基于善意取得规则获得股权
    • C、张三将股权转让给李四,未及时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造成李四的损害,对此有过错的公司董事林五对李四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 D、如果因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李四无法受让该股权,李四可向张三主张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B,D

  • 第19题:

    张三为了支付B公司多次讨要的欠款,于是假冒A公司开出了一张以某银行为付款人,B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B公司因支付李四货款背书转让给李四,李四在与王五的买卖合同中欲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王五,但王五要求李四提供保证方可接受。于是李四找B公司作保证人,B公司同意并在票据上写明保证人、被保证人及保证日期。王五接受汇票后将票据金额改成25万元,背书转让给赵三以支付欠赵三25万元的款项。赵三持票向付款人某银行提示承兑,被银行拒绝。 请回答下列问题: B公司是否可以为保证人?为什么?


    正确答案: B公司不可为保证人,保证人应为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或B公司为票据债务人,不能为保证人)

  • 第20题: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天问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是()。

    • 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 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 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 D、张三、李四、王五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多选题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大东有限责任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 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行为中,构成抽逃出资的有( )。
    A

    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大东公司支付给自己 50万元

    B

    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 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 65万元,并已由大东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

    王五擅自将大东公司的笔记本电脑拿回家

    D

    三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正确答案: C,D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某有限公司的股东张三将股权转让给李四,关于该股权转让及相关问题,正确的是:()
    A

    张三出资存在瑕疵,李四明知该出资瑕疵而受让股权。此时,公司现有资产无法清偿债权人胡六时,债权人可请求李四和张三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B

    张三将该股权转让给王二,王二可以基于善意取得规则获得股权

    C

    张三将股权转让给李四,未及时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造成李四的损害,对此有过错的公司董事林五对李四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D

    如果因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李四无法受让该股权,李四可向张三主张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D,C
    解析: 考查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股东资格确认。A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解释(三)》第1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该受让人与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B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解释(三)》第27条第1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处理。C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解释(三)》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原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受让股东损失,受让股东请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的是相应责任。D选项正确。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债权,李四只能主张违约责任。

  • 第23题:

    问答题
    张三为了支付B公司多次讨要的欠款,于是假冒A公司开出了一张以某银行为付款人,B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B公司因支付李四货款背书转让给李四,李四在与王五的买卖合同中欲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王五,但王五要求李四提供保证方可接受。于是李四找B公司作保证人,B公司同意并在票据上写明保证人、被保证人及保证日期。王五接受汇票后将票据金额改成25万元,背书转让给赵三以支付欠赵三25万元的款项。赵三持票向付款人某银行提示承兑,被银行拒绝。 请回答下列问题: 赵三作为持票人被拒绝承兑后应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利?若向王五主张权利,王五承担20万元还是25万元的责任?

    正确答案: 行使追索权,王五承担25万元的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行为中,构成抽逃出资的有(  )。
    A

    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

    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

    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的笔记本电脑拿回家

    D

    三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正确答案: C,A
    解析: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①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②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③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④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A项,属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的行为;B项,属于“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的行为;D项,属于“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