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试述“特征履行说”的产生及其主要内容。”相关问题
  • 第1题:

    试述王安石变法的背景、主要内容及其失败原因。


    参考答案:

    背景:北宋初年,虽然社会比较稳定,可是,社会的各种矛盾也在发展之中。至仁宗时(1022—1063年)时,社会危机日夜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政治方面的冗官、冗兵、冗费现象,造成国家“积贫”、“积弱”,的局面;二、在社会方面的土地高度集中和赋予苛重,促使阶级矛盾激化。
    内容:新法的内容可分为理财,强兵和选拔人才三个方面.
    理财方面有:(1)均输法,以路近价廉为原则收购国家需要的物品;(2)市易法,在东京等城市由政府出本钱,收购滞销物资,市场缺货时抛售,以打击投机商人;(3)青苗法,春季借钱给民户,夏秋交还,加收利息两分;(4)募役法,废除轮差服役制度,由政府雇人服役,原来应服役的民户要交免役钱,不服役的也要出助役钱;(5)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税漏税.
    强兵方面有:(1)保甲法,把民户编成保甲,每家有两个以上壮丁的,出一人为保丁,进行训练;(2)保马法,令民间养马,愿者免除部分赋税。
    培养和选拔人才方面有:(1)进士科考经义策论,不考诗赋;(2)太学三舍法,太学分外舍,内舍,上舍三个等级,考试合格的升舍,上舍生成绩上等的,不经科举考试,就可以做官;(3)编写《三经新义》,对《诗》,《书》(《尚书》),《周礼》三部典籍重新加以注释,作为太学和州县学的教材。
    失败原因:直接原因是反对派势力过于强大,但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新法代表并不代表广大贫苦农民的利益,因而,得不到广大人民的支持。它只是少数人依靠一时的权势在活动。一旦权势失去,变法也就随之失败。


  • 第2题:

    试述流产的临床类型及其特征。


    答案:
    解析:
    按流产发展的不同阶段,分为以下几种临床类型:
    (1) 先兆流产:停经后出现少量阴道流血,无妊娠物排出。 可出现轻微下腹痛或腰骶部胀痛。宫颈口未开, 子宫大小与停经月份相符。
    (8) 难免流产:又称为部可避免性流产。在先兆流产的基础上, 阴道流血增多, 腹痛加剧, 或出现胎膜破裂。宫颈口已扩张,又时可见胎囊或胚胎组织堵塞于宫颈内口,子宫与停经月份相符或略小, 流产已不可避免。B型超声监测仅见胎囊、无胚胎或胚胎血管搏动亦属此类型。
    (16) 不全流产:难免流产继续发展, 部分妊娠物排出宫腔,或胎儿排出后胎盘滞留宫腔或嵌顿于宫颈口,影响子宫收缩,导致大量出血,甚至休克。宫颈口已扩张, 宫颈口有妊娠物堵塞及持续性血液流出, 子宫小于停经时间。
    (25) 完全流产:有流产症状,妊娠物已全部排出, 随后流血逐渐停止,腹痛逐渐消失。宫颈口已关闭,子宫接近正常大小。
    三种流产中的特殊情况
    (1)稽留流产:又称过期流产。指胚胎或胎儿已经死亡但滞留于宫腔内数周,未自然排除者。典型表现是有正常的早孕过程,有先兆流产的症状和无任何症状,随妊娠继续,子宫部再增大,反而缩小,子宫小于停经时间,早孕反应消失,宫颈口未开,质地不软。
    (2)习惯性流产:指连续自然流产3次或3次以上者。常见原因为胚胎染色体异常、免疫因素异常、甲状腺功能低下、子宫畸形或发育不良、宫腔粘连、宫颈内口松弛等。其特点流产多发生在妊娠的同一月份,其过程于一般流产相同。
    (3)流产合并感染:多见于阴道流血时间长的流查患者,也常发生在不全流产和不洁流产时。临床表现为下腹痛、阴道有恶臭分泌物,双和诊检查有宫颈摇摆痛。严重时引起盆腔腹膜炎、败血症及感染性休克。常为厌氧菌及需氧菌混合感染。

  • 第3题:

    试述严羽“妙悟说”的主要内容
    严羽的诗论观点最重要的是“以禅喻诗”,提出“妙悟”说。 他强调:学诗主要不是靠“学力”,而是靠“妙悟”。禅宗所说的“道由心悟”就是说对佛理的领悟要靠心领神会,不能靠逻辑推理、文字解说。就诗歌和宗教都要遵循形象思维的规律来说,二者是相通的。他说:“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并举孟浩然和韩愈为例,孟浩然学力不及韩愈,但论诗则韩不及孟,原因是孟“一味妙悟”。他强调“惟妙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即学诗的正路,可见把“悟”作为学诗作诗的基本思维方法。
    他还把“悟”及其最高境界“入神”作为评价历代诗歌成就的标准,推崇盛唐为诗歌的最高境界。

  • 第4题:

    试述大陆法系“特征履行说”。


    正确答案: “特征性履行”说是大陆法系国家用来判定最密切联系地的一种理论和方法。它要求法院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何方的履行最能体现合同的特性来决定合同的法律适用。它与最密切联系原则相结合,使合同准据法的确定,具有了确定性和可预见性。
    在确定合同特征性履行的标准上,实践中主要是两种观点:
    1)在双务合同中,当一方当事人要支付货币来履行义务(如价款、佣金),即所谓金钱履行,而另一方则为非金钱履行(如交货、提供劳务)。在一般情况下,为金钱履行的那一方的履行义务较为简单,也是所有合同的共性。而为非金钱履行的履行义务较为复杂,不同类型的合同也各不相同,这种复杂性正是我们对合同的种类和特征加以区别的依据。以买卖合同为例,卖方的交货义务就体现了这个合同的特征,从而决定该合同是买卖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或保险合同。所以卖方的履行就构成了合同的“特征履行”。
    2)客观上并不存在确定合同特征性履行的标准,确定合同的特征性履行,并不是专指合同本身固有的不可改变的性质,而是要通过考察合同的功能,尤其是合同企图实现的具体的社会目的,考察合同各方面相互间的关系,从而将最能体现社会功能的一方当事人的义务确认为特征性履行。这种观点采取的是一种弹性分析的方法,即认为确定合同特征性履行应该具体合同具体分析,在分析过程中,即要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具体利益,更要考虑合同所起的社会作用。这种方式没有标准,很难把握,因而在各国的立法与实践中,多数采用第一种做法确定特征履行方。
    关于确定合同特征性履行的场所,各国的司法实践大致有以下一些做法:
    1)以特征性履行人的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特征性之债的场所,这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做法。
    2)以特征性履行人营业地作为确定特征性之债的场所,
    3)不动产合同的例外。在不动产买卖合同中,以不动产作为特征性之债的场所,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 第5题:

    试述萨伊销售论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


    正确答案:1、萨伊销售论的中心就是后来人们所说的“萨伊定律”。
    2、其主要思想史:买卖只是商品之间的交换,货币只是便利商品交换的转瞬即逝的媒介;商品的供给会为本身创造市场需求,因此,在自由竞争条件下,市场上总供给与总需求总会趋向于相等和均衡。
    3、该理论的主要作用是否认全面的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宣扬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去要点有三个: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具有自我调节机制,它将使商品生产供求平衡;利率能自动调节消费、储蓄和投资,使储蓄和投资相等;商品最终总是以商品购买的额。上述这些思想后来为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所普遍接受,成为凯恩斯主义产生前的传统信条。
    4、“萨伊定律”在经济思想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代表性,由它引起的大论战一直延续到当代,成为某些再生产理论和否定普遍生产过剩经济危机理论的依据。李嘉图完全接受了“萨伊定律”的观点。

  • 第6题:

    试述商鞅变法的社会背景.变法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正确答案: 原因:秦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各大国,贵族保守势力强大,争权夺利,国力薄弱,秦孝公即位,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主要内容: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主要内容:
    (1)政治方面:彻底废除旧的以嬴氏贵族为主体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为中央集权所需要的官僚政治制度为重点。
    ①制定二十爵制——废除旧世卿世禄制,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的人中选用;
    ②实行县制——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
    ③实行什伍制度——在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
    (2)经济方面: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
    ①废井田,开阡陌——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
    ②重农抑商政策——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
    ③统一度量衡——颁行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3)社会方面: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
    意义: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后商鞅被迫害致死。但通过变法,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 第7题:

    试述需要及其特征?


    正确答案: 一客观的特征,二主观差异性,三动力发展性,四整体关联性根据动机行为作用的大小和地位,可以将动机分为主导动机和非主导动机。根据引起动机的原因,可以将动机分为内部动机和外部动机。

  • 第8题:

    试述《监狱法》的主要内容特征。


    正确答案: (1)以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为立法宗旨;
    (2)明确规定了监狱的性质和任务;
    (3)提出了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4)规定了刑罚执行的监管、劳动、教育三大手段;
    (5)规定了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地位;
    (6)明确了罪犯的权利和义务
    (7)明确规定对未成年犯以教育改造为主;
    (8)实事求是地对许多紧迫问题做出了灵活规定。

  • 第9题:

    试述宗法制的主要内容及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正确答案:宗法制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度、分封制、庙制等一系列制度。宗法制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她是儒家文化赖以产生的土壤,是忠孝一源观念的制度基础,是历代封建政治、文化制度的张本。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汇总心理说的主要内容并予以分析。

    正确答案: 汇兑心理学说是国际借贷说与购买力评价说的结合,认为要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考察汇率才行。国际借贷说只是从量上说明了汇率的变化,但未涉及质,其质在于满足欲望;购买力平价则只说明了质的一面。该理论认为人们需要外汇是因为要购买外国的商品和服务以满足人们需求的效用,这个效用就是外汇的价值基础,真实的价值在于它的边际效用,而这又是人们的主观心理决定的。人们主观上对外汇的评价不同,造成了外汇供求的变化,最终导致汇率变动。
    实际中汇兑心理学受质和量两个方面的影响:前者为货币特定购买力、支付债务能力、制度性因素等;后者为国际收支、货币数量、财政状况等;二者结合构成主观评价。如外汇供给上升的话,边际效用就会下降,人们的心理评价就低,汇率下浮,无数个人的供求构成总供求,最终形成实际汇率。
    国际借贷说的理论基础是奥国学派的主观效用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大陆法系“特征履行说”。

    正确答案: “特征性履行”说是大陆法系国家用来判定最密切联系地的一种理论和方法。它要求法院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何方的履行最能体现合同的特性来决定合同的法律适用。它与最密切联系原则相结合,使合同准据法的确定,具有了确定性和可预见性。
    在确定合同特征性履行的标准上,实践中主要是两种观点:
    1)在双务合同中,当一方当事人要支付货币来履行义务(如价款、佣金),即所谓金钱履行,而另一方则为非金钱履行(如交货、提供劳务)。在一般情况下,为金钱履行的那一方的履行义务较为简单,也是所有合同的共性。而为非金钱履行的履行义务较为复杂,不同类型的合同也各不相同,这种复杂性正是我们对合同的种类和特征加以区别的依据。以买卖合同为例,卖方的交货义务就体现了这个合同的特征,从而决定该合同是买卖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或保险合同。所以卖方的履行就构成了合同的“特征履行”。
    2)客观上并不存在确定合同特征性履行的标准,确定合同的特征性履行,并不是专指合同本身固有的不可改变的性质,而是要通过考察合同的功能,尤其是合同企图实现的具体的社会目的,考察合同各方面相互间的关系,从而将最能体现社会功能的一方当事人的义务确认为特征性履行。这种观点采取的是一种弹性分析的方法,即认为确定合同特征性履行应该具体合同具体分析,在分析过程中,即要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具体利益,更要考虑合同所起的社会作用。这种方式没有标准,很难把握,因而在各国的立法与实践中,多数采用第一种做法确定特征履行方。
    关于确定合同特征性履行的场所,各国的司法实践大致有以下一些做法:
    1)以特征性履行人的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特征性之债的场所,这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做法。
    2)以特征性履行人营业地作为确定特征性之债的场所,
    3)不动产合同的例外。在不动产买卖合同中,以不动产作为特征性之债的场所,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唐朝“两税法”产生的原因及其主要内容,并分析其意义。

    正确答案: 原因:唐朝政府实行的一系列理财措施,虽然在一定时期缓解了财政困难,但并未能从根本上消除赋税征收中的混乱现象和从根本上解决财政困难。因之在780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
    内容:
    一、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役、杂税,但保留丁额。
    二、不分主户(当地土著户)、客户(外来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为准等入户籍,交纳赋税。
    三、不再按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
    四、没有固定住处的行商也要纳税。
    五、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要在六月交完,秋税要在十一月交完。
    六、“量入制出”。
    意义:一、在一定时期内,既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使人民的负担有所减轻。二、扩大了税源,又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税集中在贫苦农民身上的不合理状况。三、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述唐朝“两税法”产生的原因及其主要内容,并分析其意义。


    参考答案:

    原因:唐朝政府实行的一系列理财措施,虽然在一定时期缓解了财政困难,但并未能从根本上消除赋税征收中的混乱现象和从根本上解决财政困难。因之在780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
    内容:
    一、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役、杂税,但保留丁额。
    二、不分主户(当地土著户)、客户(外来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为准等入户籍,交纳赋税。
    三、不再按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
    四、没有固定住处的行商也要纳税。
    五、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要在六月交完,秋税要在十一月交完。
    六、“量入制出”。
    意义:一、在一定时期内,既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使人民的负担有所减轻。二、扩大了税源,又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税集中在贫苦农民身上的不合理状况。三、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 第14题:

    试述马斯洛需要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教育启示。


    答案:
    解析:
    需要层次理论是人本主义心理学理论在动机领域中的体现,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是这一理论的提出者和代表人物。 马斯洛认为,人的基本需要有五种,它们由低到高依次排列,即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在人的需要层次中,最基本的是生理的需要;之后是安全的需要(如生活安定、不焦虑);这之后是归属和爱的需要,即个体要求与他人建立感情;再后来是尊重的需要,包括自尊和受他人尊重。这些低一级的需要满足后,人就进入自我实现的需要,自我实现作为最高级的需要,有两层含义:即完整和丰满的人性的实现以及个人潜能或特性的实现。人们进行学习,就是为了自我实现,因此,可以说自我实现是一种重要的学习动机。 马斯洛认为,各种需要不仅有高低层次之分,也有先后顺序,低层次满足了,才会产生高层次需要。最后一种自我实现属于成长的需要,其特点在于永不满足。 需要层次理论说明,在某种程度上学生缺乏学习动机可能是由于某种缺失性需要没有充分满足而引起的。如家境贫寒,温饱不能满足;父母离异归属与爱的需要不能满足;教师过于严厉,尊重的需要不能满足。这些因素会成为学生学习和自我实现的主要障碍。所以,教师不仅要关心学生的学习,也应该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情感,以排除影响学习的一切干扰因素。

  • 第15题:

    试述破产程序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正确答案: 1.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启动的初始条件,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
    2.破产案件的管辖:由债务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先看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再看注册地。
    3.破产案件的审查与受理:受理裁定书,立案受理的同时指定管理人。
    4.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管理人向法院报告工作,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在结束破产清理和估价后,应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处理和分配提出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通过,并报请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
    5.宣告与公示:破产宣告的裁定标志破产清算程序的开始。
    6.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一半以上。
    7.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清偿顺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所欠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8.破产程序的终结:由于破产原因消除、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或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一般由管理人提请法院作出终结裁定,并且必须公告。

  • 第16题:

    简述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主要内容及其评价。


    正确答案: 萨维尼从一种普遍主义的观念出发,认为应该适用的法律,是各该涉外民事关系依其本身性质有“本座”所在地方的法律。他主张平等地看待内外国法律,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即不管案件在什么地方提起,均能适用一个法律,得到一致判决。
    评价:他在分析和探寻各种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时,不免常常站在唯心和落后的封建主义的立场上,但他的学说对推动欧洲冲突法的法典化和冲突法的趋同化的发展也是有重大影响。并且使国际私法从荷兰学派开创的特殊主义—国家主义的影响下解放出来,重新归复到普遍主义—国际主义的轨道上。

  • 第17题:

    试述斯密绝对成本说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所谓绝对成本,是指某两个国家之间生产某种产品的劳动成本的绝对差异,即一个国家所耗费的劳动成本绝对低于另一个国家。
    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说主要阐明了如下内容:
    (1)分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国民财富。斯密认为,交换是出于利己心并为达到利己目的而进行的活动,是人类的一种天然倾向。人类的交换倾向产生分工,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巨大进步是分工的结果。他以制针业为例说明其观点。根据斯密所举的例子,分工前,一个粗工每天至多能制造20枚针;分工后,平均每人每天可制造4800枚针,每个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几百倍。由此可见,分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国民财富。
    (2)分工的原则是成本的绝对优势或绝对利益。斯密进而分析到,分工既然可以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那么每个人专门从事他最有优势的产品的生产,然后彼此交换,则对每个人都是有利的。即分工的原则是成本的绝对优势或绝对利益。他以家庭之间的分工为例说明了这个道理。他说,如果一件东西购买所花费用比在家内生产的少,就应该去购买而不要在家内生产,这是每一个精明的家长都知道的格言。裁缝不为自己做鞋子,鞋匠不为自己裁衣服,农场主既不打算自己做鞋子,也不打算缝衣服。他们都认识到,应当把他们的全部精力集中用于比邻人有利地位的职业,用自己的产品去交换其他物品,会比自己生产一切物品得到更多的利益。
    (3)国际分工是各种形式分工中的最高阶段,在国际分工基础上开展国际贸易,对各国都会产生良好效果。斯密由家庭推及国家,论证了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必要性。他认为,适用于一国内部不同个人或家庭之间的分工原则,也适用于各国之间。国际分工是各种形式分工中的最高阶段。他主张,如果外国的产品比自己国内生产的要便宜,那么最好是输出在本国有利的生产条件下生产的产品,去交换外国的产品,而不要自己去生产。他举例说,在苏格兰可以利用温室种植葡萄,并酿造出同国外一样好的葡萄酒,但要付出比国外高30倍的代价。他认为,如果真的这样做,显然是愚蠢的行为。每一个国家都有其适宜于生产某些特定产品的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如果每一个国家都按照其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即生产成本绝对低)去进行专业化生产,然后彼此进行交换,则对所有国家都是有利的,世界的财富也会因此而增加。
    (4)国际分工的基础是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的有利条件。斯密认为,有利的生产条件来源于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的有利条件。自然禀赋和后天的条件因国家而不同,这就为国际分工提供了基础。因为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的有利条件可以使一个国家生产某种产品的成本绝对低于别国而在该产品的生产和交换上处于绝对有利地位。各国按照各自的有利条件进行分工和交换,将会使各国的资源、劳动和资本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将会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物质财富,并使各国从贸易中获益。这便是绝对成本说的基本精神。

  • 第18题:

    试述合同履行的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1.履行是当事人实现合同内容的行为。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均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并非债务人任何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都能使债权人实现其债权。要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完全实现,还必须要求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
    2.履行是一个行为的过程。合同的履行是当事人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整个行为过程,不仅包括当事人的依约交付行为,还包括当事人为完成最终的交付行为所实施的一系列准备行为。
    3.履行是合同效力的具体体现。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效力的主要内容,是合同效力的具体体现。合同的履行是以合同的有效为前提和基础的,若合同无效,则合同自然不必履行也不应履行。而合同一经生效,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相互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当事人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他方当事人义务的履行。因此,离开了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效力也就无从实现。

  • 第19题:

    试述商业银行常用的贷款定价方法及其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商业银行常用的贷款定价方法有:(1)成本相加贷款定价法,是从商业银行经营成本的角度来衡量贷款的利率水平,是最简单的贷款定价法。根据这个模型,任何贷款利率应该分解为四个部分:①银行发放贷款的边际成本I②银行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经营性成本,包括人员的工资和发放、管理贷款时的成本等支出费用I③商业银行由于贷款可能发生违约甚至损失而承担风险,而必须得到的风险补偿}④银行通过发放贷款所预计实现的利润水平。贷款利率=筹集发放可贷资金的边际成本十经营成本十风险补偿十预计利润水平。(2)价格领导贷款定价法,是以某种价格(利率)为主导,来决定最终的贷款利率的。这种定价方法将贷款利率分解为三个部分:①市场所普遍接受的优惠利率或者主导利率;②在主导利率下借不到款的借款人向银行支付的违约风险补偿;③长期借款者向银行支付的期限风险补偿。贷款利率=市场优惠利率十违约风险补偿十期限风险补偿。(3)低于基准利率的贷款定价法,随着商业银行间竞争的加剧,银行发放贷款时,采用低于基准利率的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一货币市场借贷利率十风险补偿十预期利润水平。(4)最高利率的贷款定价方法,这种贷款定价方法不管现在和未来的市场利率是多少,借款人与商业银行在借款合同上明确写明借款人从该银行获取贷款所付的最高利率,也就是规定一个利率上限。(5)成本一收益贷款定价方法,商业银行分三个步骤来计算银行如何对贷款收取足够的利息,以弥补银行所承担的成本和风险:首先,估算在多种利率和费用水平下,商业银行从客户那里获得的所有收入;其次,估算商业银行必须对借款人交付的可贷资金净额}再次,用估算的贷款收入除以借款人实际使用的可贷放资金净额,估算出贷款的税前收益。

  • 第20题:

    试述政府失效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给我们的启示。


    正确答案:政府失效理论的主要内容:政府失效也称政府失灵,是指由于政府主体和机制等方面存在本质上的缺陷,而无法使资源配置的效率达到最佳的情景。这一理论对人的假设,包括政府公务员,都是经济人假设。由此,这一理论认为在政治决策过程中,人的一切行为都可以看成是经济行为。政府行政过程中的目的肯定是增进公共利益的判断得到质疑。政府失效主要表现在公共政策的失效;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政府的内部性和政府的扩张性;政府腐败。
    政府失效理论给我们的启示主要有以下三点:
    (1)政府失效理论就是对几十年来实施政府干预以及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所做出的反思它至少可以提示我们:单纯依靠市场和过多依靠政府干预都是行不通的,必须两者互相制约、协调,才能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2)既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需要政府的管理和干预,就必须明确界定政府管理的范围、权限,同时积极培育、建立社会主义市场,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自身而不是靠政府去发挥作用。
    (3)在进行经济改革的同时也必须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经济体制的改革的顺利进行。
    (4)加强各项法律、法规的建设,使政府的决策过程和管理过程都能纳入正常的监督系统或机制之中。

  • 第21题:

    问答题
    试述合同履行的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1.履行是当事人实现合同内容的行为。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均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并非债务人任何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都能使债权人实现其债权。要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完全实现,还必须要求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
    2.履行是一个行为的过程。合同的履行是当事人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整个行为过程,不仅包括当事人的依约交付行为,还包括当事人为完成最终的交付行为所实施的一系列准备行为。
    3.履行是合同效力的具体体现。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效力的主要内容,是合同效力的具体体现。合同的履行是以合同的有效为前提和基础的,若合同无效,则合同自然不必履行也不应履行。而合同一经生效,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相互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当事人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他方当事人义务的履行。因此,离开了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效力也就无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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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严羽“妙悟说”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严羽的诗论观点最重要的是“以禅喻诗”,提出“妙悟”说。 他强调:学诗主要不是靠“学力”,而是靠“妙悟”。禅宗所说的“道由心悟”就是说对佛理的领悟要靠心领神会,不能靠逻辑推理、文字解说。就诗歌和宗教都要遵循形象思维的规律来说,二者是相通的。他说:“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并举孟浩然和韩愈为例,孟浩然学力不及韩愈,但论诗则韩不及孟,原因是孟“一味妙悟”。他强调“惟妙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即学诗的正路,可见把“悟”作为学诗作诗的基本思维方法。
    他还把“悟”及其最高境界“入神”作为评价历代诗歌成就的标准,推崇盛唐为诗歌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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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述破产程序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正确答案: 1.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启动的初始条件,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
    2.破产案件的管辖:由债务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先看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再看注册地。
    3.破产案件的审查与受理:受理裁定书,立案受理的同时指定管理人。
    4.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管理人向法院报告工作,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在结束破产清理和估价后,应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处理和分配提出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通过,并报请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
    5.宣告与公示:破产宣告的裁定标志破产清算程序的开始。
    6.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一半以上。
    7.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清偿顺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所欠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8.破产程序的终结:由于破产原因消除、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或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一般由管理人提请法院作出终结裁定,并且必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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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4题:

    问答题
    试述“特征履行说”的产生及其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特征履行说又称特征债务说。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在采用意思自治原则时如果当事人之间未选择法律时应怎样确定最密切联系的根据。这一学说要求法院根据何方的履行最能体现合同的特性来决定合同的准据法,以克服“合同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这种较为空泛的规则所带来的法律适用上不稳定和不可预见的弊端。
    特征履行说尽管已为越来越多的立法采用作为判定最密切联系的根据,但在两个基本的问题上仍存在争论。一是关于如何判定合同当事人哪一方的履行为特征履行;二是对究竟应依特征履行方的什么场所因素来指引准据法。如一种主张以特征履行方的住所或惯常居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或管理中心所在地为场所因素作连接点,而另一种主张则以特征履行方的履行地为场所因素连结点。应该认为,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应依各种合同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可能一律采用特征履行方的某一场所因素作连结点来指引所有合同的准据法。目前我国也接受这一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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