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美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中国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的主营业地在德国。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制度,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依()确定。A、德国法B、英国法C、中国法D、美国法

题目

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美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中国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的主营业地在德国。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制度,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依()确定。

  • A、德国法
  • B、英国法
  • C、中国法
  • D、美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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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美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于中国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的主营业地在德国。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制度,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依()确定。

    A.德国法

    B.英国法

    C.中国法

    D.美国法


    参考答案:A

  • 第2题:

    美国甲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在其本国享有“A”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未在中国申请注册。我国乙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也使用“A”商标,并享有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未在美国申请注册。美国甲公司与我国的乙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都在我国市场上销售。此情形下,依据我国商标法( )商标权。

    A.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B.甲公司未侵犯乙公司的C.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D.甲公司与乙公司均未侵犯


    正确答案:A

  • 第3题:

    中国甲公司向德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美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德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德国海关扣押,德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可以成立的免责理由包括、

    A、甲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
    B、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C、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D、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甲公司

    答案:B,C,D
    解析:
    甲公司不能以自己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为由免责,因为德国是买方的营业地,中国甲公司被推定为应该知道买方营业地的知识产权登记注册状况的,所以A项免责理由不成立。可成立的理由是德国买方知道这批货物上存在美国丙公司的知识产权,以及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即《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第(2)款(a)、(b)两项,所以B、C项免责理由成立。此外依据第43条,买方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卖方甲公司,则丧失向卖方中国甲公司索赔的权利,所以D项免责事由亦成立。

  • 第4题:

    中国公司甲与美国公司乙签订空调进口采购合同,采用的价格术语为CIP项目现场。在中国境内运至项目现场的途中,因司机不慎造成货车翻人河中,导致不能如期供货,中国公司甲损失严重。下列关于损失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公司甲自行承担货物损失,但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B、中国公司甲有权向美国公司乙索赔,也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C、应先由美国公司乙向运输公司索赔,再由中国公司甲向美国公司乙索赔
    D、应先由中国公司甲向美国公司乙索赔,再由美国公司向运输公司索赔

    答案:A
    解析:
    CIP即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采用CIP术语时,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交给卖方自己指定的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本题中,在中国境内运至项目现场的途中发生翻车,尚未交货但已货交承运人,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已由卖方美国公司乙转移给买方中国公司甲,损失由买方中国公司甲自行承担;但由于卖方美国公司乙已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中国公司甲可凭保险单等向保险公司索赔。

  • 第5题:

    美国甲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在其本国享有"A"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未在中国申请注册。我国乙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也使用"A"商标,并享有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美国甲公司与我国的乙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都在我国市场上销售。此情形下,依据我国商标法( )商标权。

    A.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
    B.甲公司与乙公司均未侵犯
    C.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
    D.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侵犯了

    答案:A
    解析:
    在我国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才受到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所以,美国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商标权。我国商标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所以美国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厂的商标权。

  • 第6题:

    中国公司甲与美国公司乙签订空调进口采购合同,采用的价格术语为CIP项目现场。在中国境内运至项目现场的途中,因司机不慎造成货车翻人河中,导致不能如期供货,中国公司甲损失严重。下列关于损失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中国公司甲自行承担货物损失,但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B.中国公司甲有权向美国公司乙索赔,也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C.应先由美国公司乙向运输公司索赔,再由中国公司甲向美国公司乙索赔
    D.应先由中国公司甲向美国公司乙索赔,再由美国公司乙向运输公司索赔

    答案:A
    解析:
    CIP即指定目的地模式,对于货物的交付,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交给卖方自己指定的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完成交货。关于风险的转移,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 第7题: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必须适用中国法的有()

    • A、德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 B、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 C、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乙公司以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 D、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正确答案:B,C,D

  • 第8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属于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 A、在北京注册,在北京经营的日本甲公司;
    • B、在美国注册,在天津设立的分机构的美国乙公司;
    • C、在德国注册,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上海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德国丙公司;
    • D、在法国注册,实际管理机构在沈阳的英国丁公司。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德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美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美国海关扣押,美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不可免责的理由是下列哪项?()

    • A、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 B、甲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
    • C、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 D、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甲公司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德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美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美国海关扣押,美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不可免责的理由是下列哪项?()
    A

    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B

    甲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

    C

    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D

    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甲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买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知识产权担保。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卖方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免除其知识产权担保的义务:(1)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2)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者其他规格。因此,AC可免责。此外,《公约》第43条规定了买方的及时通知义务,当买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应将此项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否则就丧失了买方依公约本来可以得到的权利,即要求卖方承担辩驳第三方的权利。D可免责,B不能免责。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民成立了一个公司,但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该公司在经营中与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乙公司所诉的被告为 ( )
    A

    甲公民

    B

    甲公民成立的公司

    C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

    甲公民所在的基层组织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必须适用中国法的有()
    A

    德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B

    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C

    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乙公司以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D

    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美国甲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在其本国享有“A”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未在中国申请注册。中国的乙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也使用“A”商标,并享有中国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未在美国申请注册。美国的甲公司与中国的乙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都在中国市场上销售。此情况下,依据中国商标法,( )商标权。

    A.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 B.甲公司未侵犯乙公司的C.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 D.甲公司与乙公司均未侵犯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新技术许可协议,规定在约定期间内,甲公司在亚太区独占使用乙公司的该项新技术。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A.在约定期间内,乙公司在亚太区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B.乙公司在全球均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C.乙公司不能再将该项新技术允许另一家公司在德国使用
    D.乙公司在德国也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国际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指知识产权出让方将其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跨越国境让渡给知识产权受让方,由受让方支付使用费的合同。依许可权利的大小不同,国际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可以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1)独占许可协议,指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及地域内,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技术的独占使用权,许可方不能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内再使用该项出让的技术,也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2)排他许可协议,是指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及地域内,被许可方拥有受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方仍保留在该时间和地域内对该项技术的使用权,但不能将该项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3)普通许可协议,是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及地域内,被许可方拥有受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方仍保留在该时间和地域内对该项技术的使用权,且能将该项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即被许可方、许可方和第三方都可使用该项技术。本题涉及独占许可,协议约定的区域为亚太地区,许可方乙公司仅在该区域内不得再使用该项技术,也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但并不妨碍乙公司在其他地区使用该项技术或转让给另一家公司在其他地区使用,A项正确,BCD项错误。

  • 第15题:

    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中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中国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在德国、英国和中国均有营业所。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如何选择确定本案甲公司营业所?

    A、以其德国营业所为准
    B、以其英国营业所为准
    C、以其中国营业所为准
    D、以当事人共同选择的营业所为准

    答案:C
    解析:
    《民通意见》第185条规定:“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营业所时,应以与产生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准。”本题中,甲公司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中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且甲公司在德国、英国和中国均有营业所,可以认定中国营业所为与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法院应选择甲公司中国营业所为本案中的营业所。故本题答案为C。

  • 第16题:

    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丙公司是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控制的公司。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丙公司与第三方丁公司之间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或者乙公司的营业额,该营业额只计算一次
    B.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C.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D.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以及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均不计入

    答案:A,D
    解析:

  • 第17题:

    美国甲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在其本国享有“A”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未在中国申请注册。我国乙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也使用“A”商标,并享有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美国甲公司与我国的乙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都在我国市场上销售。此情形下,依据我国商标法(12)商标权。

    A.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
    B.甲公司与乙公司均未侵犯
    C.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
    D.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侵犯了

    答案:A
    解析:
    在我国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才受到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所以,美国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商标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所以美国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厂的商标权。

  • 第18题:

    中国公司甲与美国公司乙签订空调进口采购合同,采用的价格术语为CIP项目现场。在中国境内运至项目现场的途中,因司机不慎造成货车翻入河中,导致不能如期供货,中国公司甲损失严重。下列关于损失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公司甲自行承担货物损失,但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B.中国公司甲有权向美国公司乙索赔,也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C.应先由美国公司乙向运输公司索赔,再由中国公司甲向美国公司以索赔
    D.应先由中国公司甲向美国公司乙索赔,再由美国公司向运输公司索赔

    答案:A
    解析:

  • 第19题:

    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美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中国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的主营业地在德国。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制度, 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依()确定。

    • A、德国法
    • B、英国法
    • C、中国法
    • D、美国法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美国一公司与德国一公司在德国进行谈判,对于美国公司来说,这场谈判属于()。


    正确答案:客场谈判

  • 第21题:

    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之前,甲公司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乙公司接受。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该合同是否成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不成立
    • B、在甲、乙公司签字或盖章时成立
    • C、在甲、乙公司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 D、在甲、乙公司签字或盖章前即成立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多选题
    中国甲公司向德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美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德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德国海关扣押,德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可以成立的免责理由包括(  )。
    A

    甲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

    B

    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C

    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D

    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甲公司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规定,①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为基础的:a.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期货物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做其他使用,则根据货物将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他使用的国家的法律;b.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②卖方在上一款中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a.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b.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程式或其他规格。第43条规定,①买方如果不在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将此一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就丧失援引第41条或第42条规定的权利。②卖方如果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以及此一权利或要求的性质,就无权援引上一款的规定。
    A项,甲公司不能以自己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为由免责,因为德国是买方的营业地,中国甲公司被推定为应该知道买方营业地的知识产权登记注册状况。
    BC两项,德国买方知道这批货物上存在美国丙公司的知识产权,以及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满足《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第②款a、b两项规定,免责理由成立。
    D项,买方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卖方甲公司,则丧失向卖方中国甲公司索赔的权利,所以免责事由亦成立。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中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中国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在德国、英国和中国均有营业所。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如何选择确定本案甲公司营业所?(  )[2006年真题]
    A

    以其德国营业所为准

    B

    以其英国营业所为准

    C

    以其中国营业所为准

    D

    以当事人共同选择的营业所为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通意见》第185条规定,当事人有二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准。题述甲公司有两个以上营业所,确定其营业所应以最密切营业所为准。而产生纠纷关系最密切的营业所在中国,因此甲公司营业所应以在中国的营业所为准。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之前,甲公司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乙公司接受。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该合同是否成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不成立

    B

    在甲、乙公司签字或盖章时成立

    C

    在甲、乙公司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D

    在甲、乙公司签字或盖章前即成立


    正确答案: B
    解析: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