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A、依甲国法处理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C、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题目

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 A、依甲国法处理
  • 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 C、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 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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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A.依甲国法处理

    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C.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参考答案:C

  • 第2题:

    甲国法院在审理某涉外民事案件时,依甲国的法律应适用乙国法,但依乙国的法律应适用中国法,甲国法院最终适用中国法解决了该案,这种情况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之为、()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包括直接反致的转致
    D、转致

    答案:D
    解析:
    【考点】转致制度。详解:反致也称直接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援引乙国法时,认为应当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依据乙国的冲突法规范却应当适用甲国法,如果甲国法院最终适用了本国实体法,则构成了直接反致;间接反致又称大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依法院地冲突法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外国法,而依照该外国冲突规范,应当适用第三国法律,但是,依据第三国冲突规范,却应当适用法院地法,此时,如果法院以其内国法为该案件的准据法,则构成间接反致;转致也称二级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甲国法院依照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的法律,结果甲国法院根据这一规定,最后适用了丙国实体法的情况。本题情形正好符合转致的情形,故应选D项。

  • 第3题: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某公司产生国际运输的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在甲国的公司和在甲国的中国籍人杨某送达,甲国与中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向在甲国的杨某送达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
    B.向甲国公司的送达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围公司送达
    D.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A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B错误,依第6条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C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D错误,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的规定,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1)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因此,可邮寄送达。

  • 第4题:

    中国籍人李红出国多年后定居甲国(但并未入甲国籍),后与甲国一男子结婚并生一女,取名希瑞。李红回江苏老家省亲,住在其亲属家。甲国称李红在甲国参与毒品交易等犯罪活动,向中国提出了引渡的要求,两国之间无引渡条约。依中国《国籍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引渡法》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依中国《国籍法》,布瑞可同时拥有中国国籍与甲国国籍
    B.李红回中国时住在亲属杨可家,需要去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C.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李红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
    D.因李红是中国人,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答案:A
    解析:
    A错,依中国《国籍法》第3条,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B错,李红不是外国人,她只是定居甲国,但并没有退出中国国籍。依《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条规定,市民在自己家中留宿外国人,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手续。而李红并不是外国人。依《引渡法》第8条第1项的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国国籍的。本题李红具有中国国籍,因此,属于应拒绝引渡之列,C错,D对。

  • 第5题:

    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
    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
    C、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
    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

    答案:D
    解析:
    【考点】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1条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乙国为琼斯的经常居住地,故其民事权利能力应适用乙国法。选项A、B错误。根据该法第12条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故选项C错误,D正确。

  • 第6题:

    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量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
    • 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乙国法
    • C、民事权利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
    • 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D

  • 第7题:

    一中国法院在审理一涉外商事案件时需向位于甲国的某公司送达。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 B、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 C、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 D、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正确答案:C

  • 第8题:

    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 A、依甲国法处理
    • 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 C、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 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吴某在甲国工作期间,以该国允许的宗教仪式与当地一女子结婚。回国后,吴某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记,但因其未达到法定婚龄而未予批准。不久因婚后感情不和,吴某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则法院对于吴某的婚姻效力以及该离婚诉讼应当如何处理?( )

    • A、依中国法律认定婚姻无效,并适用中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
    • B、依甲国法律认定该婚姻为有效婚姻,并适用中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
    • C、依甲国法律认定该婚姻为有效婚姻,并适用甲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
    • D、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A国人甲某在中国工作1年后因交通事故身亡,在中国的遗产有存款8万元人民币和一套房子,但甲某没有任何继承人或者遗产的受遗赠人。根据A国法的规定,对于死者是A国人的无人继承的财产,A国国家作为最终的法定继承人取得该无人继承财产。则对于该A国人在中国留下的无人继承财产,应如何处理?(  )
    A

    应根据我国法律处理,甲在我国境内的遗产全部归我国所有

    B

    应根据我国法律处理,甲在中国境内的遗产应归A国所有

    C

    应根据我国法律处理,甲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归中国所有,动产归A国所有

    D

    因该死者的国籍和住所都在A国,和A国有最密切联系,应适用A国的法律来处理,其在中国的无人继承财产归A国所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5条规定,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甲某在中国死亡,故本题应适用中国法,而我国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第11题:

    多选题
    旅居甲国多年的中国人李阳2016年在甲国去世,死亡时未留遗嘱。李阳在中国和甲国均有房产和存款、股票及珠宝。其前妻所生之女与在甲国的妻子所生的子女因继承问题诉诸中国某法院。甲国的冲突规范则规定,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中国法院在确定法律适用的问题上,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

    因李阳死亡时的最后经常居所地在甲国,因此,涉及李阳的继承均应适用甲国法

    B

    因依中国法应适用李阳最后经常居所地法律,而依甲国法应适用其本国法,李阳是中国人,因此,应适用中国法

    C

    李阳在甲国房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

    D

    不动产的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的继承适用甲国法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题涉及动产和不动产的继承,不是均适用最后经常住所地法。
    B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即不接受反致,则本题应适用李阳最后经常居所地法律即甲国法。
    C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则位于甲国的不动产继承,应适用甲国法律。
    D项,李阳在甲国和中国都有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正确。其动产的继承应适用其最后经常居所地法律,在本题中为甲国法律。

  • 第12题:

    问答题
    假设25岁的中国公民甲和19岁的B国公民乙于B国依B国法规定的条件缔结了婚姻,婚后住所设在B国。1995年,甲回中国家乡D地探亲,途径中国C地时突发急病,生命垂危。甲在中国E地有个人财产100万元人民币。甲死后,乙和甲父丙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 假设甲在死前依中国法规定的方式作了录音遗嘱,把他在E地的财产做了分配,乙和其父丙各得一半。现乙向中国法院提出:甲的录音遗嘱依B国法是无效的,应按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配;而依中国《民法通则》第149条的规定应适用B国法,而B国法规定只有妻子才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而甲的财产应全部归其所有。丙则提出:B国是1961年《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的缔约国,依该公约规定,该遗嘱方式是有效的。关于该录音遗嘱有效性问题,谁的主张能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丙的主张能成立。理由:中国法对于涉外遗嘱方式的准据法没有规定,但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原则,法律行为方式一般适用行为地法,因此甲的录音遗嘱是符合立遗嘱地法即中国法规定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假设甲在死前依中国法规定的方式作了录音遗嘱,把他在E地的财产做了分配,乙和其父丙各得一半。现乙向中国法院提出:甲的录音遗嘱依B国法是无效的,应按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配;而依中国《民法通则》第149条的规定应适用B国法,而B国法规定只有妻子才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而甲的财产应全部归其所有。丙则提出:B国是1961年《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的缔约国,依该公约规定,该遗嘱方式是有效的。关于该录音遗嘱有效性问题,谁的主张能成立?为什么?


    参考答案:丙的主张能成立。理由:中国法对于涉外遗嘱方式的准据法没有规定,但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原则,法律行为方式一般适用行为地法,因此甲的录音遗嘱是符合立遗嘱地法即中国法规定的。

  • 第14题:

    中国人祁可多年旅居甲国,他死时未留遗嘱。祁可在中国和甲国均有房产和存款、股票及珠宝。其前妻所生之女与在甲国的妻子所生的子女因继承问题诉诸中国某法院:甲国的冲突规范则规定,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中国法院在确定法律适用的问题上,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因祁可死亡时的最后经常居所地在甲国,因此,涉及祁可的继承均应适用甲国法
    B.因依中国法应适用祁可最后经常居所地法律,而依甲国法应适用其本国法,祁可是中国人,因此,应适用中国法
    C.祁可在甲国房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
    D.不动产的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的继承适用甲国法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反致及继承的法律适用。A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题涉及动产和不动产的继承,不能都适用最后经常住所地法。B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即不接受反致。依上述第31条的规定,C正确,不动产位于甲国,应适用甲国法律。D正确,被继承人在甲国和中国都有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正确。其动产的继承应适用其最后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应为甲国法律。

  • 第15题:

    甲国人塞尔特乙国从事蜂房生意,他死后其子女向法院提起继承之诉,经查塞尔特的住所在甲围。依甲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乙国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该案在甲国法院审理。经甲国法院查明:在乙国,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即乙国法;甲国则认为蜂房是动产,应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即甲国法。依相关国际私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国法院认定蜂房是动产,并适用了甲国法律,这种认定是国际私法中的“定性”
    B.甲国法院认定蜂房为动产属于外国法的查明
    C.甲国法院认定蜂房为动产属于法律规避
    D.两国对于蜂房的不同看法属于反致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定性。本题属于定性问题。本题中当事人并没有故意制造连结点,因此也不属于法律规避。

  • 第16题:

    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科i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A.依甲国法处理
    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C.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答案:C
    解析:
    。《民通意见》第19l、条。

  • 第17题:

    ★ 经常居所在甲国的甲国人柯某与经常居所在北京的乙国人施某在甲国办理了结婚手续,数年后两人因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柯某与施某结婚的条件适用甲国法
    B.两人应依双方国籍国法规定的手续结婚
    C.两人结婚的条件应适用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
    D.两人结婚的手续应符合甲乙两国法律方为有效


    答案:A
    解析: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締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締结地法律。”柯某和施某结婚时双方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也没有共同国籍国,甲国是两人的婚姻締结地,因此,结婚条件应适用甲国法,A正确。依笫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締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有效。结婚的手续符合一个即可,不得要符合双方的国籍国法,BCD错误。

  • 第18题:

    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的财产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 A、依甲国法处理
    • 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 C、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 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 B、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 C、我国公民不论定居在国内还是国外,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能适用我国法律
    • 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A,B,D

  • 第20题:

    迈克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2003年去世。其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A、直接反致
    • B、间接反致
    • C、转致
    • D、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单选题
    对于不动产的法定继承,甲国规定应依死者本国法,乙国规定应依死者最后住所地法,丙国规定应依不动产所在地法。且甲乙两国均认为自己的冲突法指引的外国法包括外国冲突法。设乙国公民死于丙国的最后住所地,在甲国留下一笔不动产,为继承此不动产,乙国公民的妻子在甲国提出继承不动产请求,甲国法院最后决定依丙国冲突法指定作为不动产所在地法的甲国继承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
    A

    反致

    B

    转致

    C

    间接反致

    D

    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对于不动产的法定继承,甲国规定应依死者本国法,乙国规定应依死者最后住所地法,丙国规定应依不动产所在地法。且甲乙两国均认为自己得冲突法指引的外国法包括外国冲突法。设乙国公民死于丙国的最后住所,在甲国留下一笔不动产,为继承此不动产,乙国公民的妻子在甲国提出继承不动产请求,甲国法院最后决定依丙国冲突法指定作为不动产所在地法的甲国继承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在国际私法上叫()
    A

    反致

    B

    转致

    C

    间接反致

    D

    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国人查理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房产,但未留遗嘱,请问查理的房产适用什么法律处理 ( )
    A

    依照我国法处理

    B

    依照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C

    依照甲国法处理

    D

    交甲国使馆处理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