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县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2015年3月开发高档住宅楼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万元,根据合

题目

位于某县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2015年3月开发高档住宅楼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开具了相关发票。  (4)2014年7月对项目进行精装修,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11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75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14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2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按项目合理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6)2014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45000平方米,截止2014年11月底销售90%,取得收入60750万元;剩余10%部分尚未销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  (7)2015年3月底,公司将剩余的10%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54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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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位于吉林市,公司于2016年5月-2019年3月开发“翰林官邸”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6年5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20000万元,另支付相关登记、过户费10万元,并规定2016年8月1日之前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9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1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3000万元,其中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包含小区内可以有偿转让的卫生站支出80万元。该卫生站尚未转让。 (3)2019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不含税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一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支付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8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 (5)2019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19年12月底销售建筑面积为40500平方米,取得不含税收入405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 假设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为( )万元。A.18909 B.20909 C.18900 D.21010

更多“位于某县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2015年3月开发高档住宅楼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相关问题
  • 第1题:

    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位于吉林市,公司于2016年5月-2019年3月开发“翰林官邸”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6年5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20000万元,另支付相关登记、过户费10万元,并规定2016年8月1日之前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9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1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3000万元,其中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包含小区内可以有偿转让的卫生站支出80万元。该卫生站尚未转让。
    (3)2019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不含税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一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支付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8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
    (5)2019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19年12月底销售建筑面积为40500平方米,取得不含税收入405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
    假设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2046.55
    B.3752.51
    C.2714.36
    D.4041.23

    答案:C
    解析:
    扣除项目金额=18909+5321.25+1938.42+437.40+(18909+5321.25)×20%=31452.12(万元)
    增值额=40500-31452.12=9047.88(万元)
    增值率=9047.88÷31452.12×100%=28.77%,适用税率为30%。
    应纳土地增值税=9047.88×30%=2714.36(万元)

  • 第2题:

    某市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5年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4000万元,取得财政票据。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5月才开始动工,将土地的3/4用于开发建造商品房。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支付土地闲置费100万元;
    (2)发生开发成本共305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1200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
    (4)2019年该商品房竣工验收,9月到12月间,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楼盘全部出售并交付业主,取得含税收入14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③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共6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A.1842.69
    B.1845.63
    C.1732.55
    D.2532.75

    答案:C
    解析:
    不含税收入=14000-908.26=13091.74(万元)
    增值额=13091.74-7786.99=5304.75(万元)
    增值率=5304.75÷7786.99×100%=68.12%,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5304.75×40%-7786.99×5%=1732.55(万元)

  • 第3题:

    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位于吉林市,公司于2016年5月-2019年3月开发“翰林官邸”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6年5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20000万元,另支付相关登记、过户费10万元,并规定2016年8月1日之前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9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1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3000万元,其中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包含小区内可以有偿转让的卫生站支出80万元。该卫生站尚未转让。
    (3)2019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不含税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一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支付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8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
    (5)2019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19年12月底销售建筑面积为40500平方米,取得不含税收入405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
    假设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为( )万元。

    A.5912.50
    B.5321.25
    C.5535.00
    D.5766.50

    答案:B
    解析:
    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公共配套设施费,不包括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3000-80+3150×95%)×90%=5321.25(万元)

  • 第4题:

    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位于吉林市,公司于2016年5月-2019年3月开发“翰林官邸”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6年5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20000万元,另支付相关登记、过户费10万元,并规定2016年8月1日之前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9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1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3000万元,其中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包含小区内可以有偿转让的卫生站支出80万元。该卫生站尚未转让。
    (3)2019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不含税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一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支付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8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
    (5)2019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19年12月底销售建筑面积为40500平方米,取得不含税收入405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
    假设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5>、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允许扣除的转让环节的相关税费为( )万元。

    A.437.40
    B.364.50
    C.457.65
    D.384.75

    答案:A
    解析:
    转让环节可以扣除的税金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2019年4月1日起,销售不动产,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
    允许扣除的转让环节的相关税费=40500×9%×(7%+3%+2%)=437.40(万元)

  • 第5题:

    某市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5年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4000万元,取得财政票据。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5月才开始动工,将土地的3/4用于开发建造商品房。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支付土地闲置费100万元;
    (2)发生开发成本共305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1200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
    (4)2019年该商品房竣工验收,9月到12月间,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楼盘全部出售并交付业主,取得含税收入14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③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共6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4>、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转让环节税金( )万元。

    A.40.00
    B.48.00
    C.36.99
    D.57.00

    答案:C
    解析:
    可扣除转让环节税金=308.26×(7%+3%+2%)=36.99(万元)

  • 第6题:

    某市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5年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4000万元,取得财政票据。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5月才开始动工,将土地的3/4用于开发建造商品房。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支付土地闲置费100万元;
    (2)发生开发成本共305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1200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
    (4)2019年该商品房竣工验收,9月到12月间,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楼盘全部出售并交付业主,取得含税收入14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③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共6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商品房应缴纳增值税为( )万元。

    A.672.73
    B.523.81
    C.400.00
    D.308.26

    答案:D
    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营改增(2016年5月1日)之后建造的新房,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差额计税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14000-4000×3÷4)÷(1+9%)×9%=908.26(万元)
    该商品房项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600(万元)
    该公司转让商品房应缴纳增值税=908.26-600=308.26(万元)

  • 第7题:

    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开发一个项目,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该项目商品房全部销售,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并签订了销售合同。  (2)签订土地购买合同,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款600万元,缴纳有关费用50万元。  (3)发生土地拆迁补偿费200万元,前期工程费10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750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费15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60万元。  (4)发生销售费用10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管理费用80万元。 (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当地政府规定的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  要求: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600+50=650(万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200+100+750+150+60=1260(万元)
    (3)准予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650+1260)×10%=191(万元)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220(万元)
    营业税=4000×5%=200(万元) 城建税=200×7%=14(万元) 教育费附加=200×3%=6(万元)
    注: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视同税金予以扣除,印花税已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5)房地产企业加计扣除=(650+1260)×20%=382(万元)
    (6)扣除项目金额=650+1260+191+220+382=2703(万元)
    (7)增值额=4000-2703=1297(万元)
    (8)增值率= 1297÷2703×100%=47.98%,适用税率30%。
    (9)应纳土地增值税=1297×30%=389.1(万元)

  • 第8题:

    位于某县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2015年3月开发高档住宅楼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开具了相关发票。  (4)2014年7月对项目进行精装修,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11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75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14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2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按项目合理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6)2014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45000平方米,截止2014年11月底销售90%,取得收入60750万元;剩余10%部分尚未销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  (7)2015年3月底,公司将剩余的10%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54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


    正确答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900+3200×95%+1100)×90%=4536(万元)

  • 第9题:

    位于某县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2015年3月开发高档住宅楼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开具了相关发票。  (4)2014年7月对项目进行精装修,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11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75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14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2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按项目合理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6)2014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45000平方米,截止2014年11月底销售90%,取得收入60750万元;剩余10%部分尚未销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  (7)2015年3月底,公司将剩余的10%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54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增值率=33912/26838×100%=126.36%,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33912×50%-26838×15%=12930.3(万元)

  • 第10题:

    2003年6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政府申请征收城市规划区内某县的20公顷耕地(其中含基本农田1公顷),开发建设标准工业厂房,获得批准。开发公司支付全部的征地补偿费及出让金等取地费用共计约6000万元后,拟将部分土地改建配套住宅,同时欲申请使用集体土地作为预制场和材料堆放场。甲公司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进行开发,根据规定作以下处理()。

    • A、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 B、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但给予适当补偿
    • C、闲置1年以上的,应当征收相当于地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 D、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迟延的,不收取闲置费也不收回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A,D

  • 第11题:

    问答题
    位于某县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2015年3月开发高档住宅楼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开具了相关发票。  (4)2014年7月对项目进行精装修,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11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75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14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2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按项目合理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6)2014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45000平方米,截止2014年11月底销售90%,取得收入60750万元;剩余10%部分尚未销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  (7)2015年3月底,公司将剩余的10%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54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

    正确答案: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900+3200×95%+1100)×90%=4536(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位于某县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2015年3月开发高档住宅楼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开具了相关发票。  (4)2014年7月对项目进行精装修,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11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75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14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2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按项目合理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6)2014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45000平方米,截止2014年11月底销售90%,取得收入60750万元;剩余10%部分尚未销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  (7)2015年3月底,公司将剩余的10%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54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2015年3月公司打包销售的10%房屋的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扣除项目金额=0.66×45000×10%=2970(万元);
    增值额=5400-2970=2430(万元);
    增值率=2430/2970×100%=81.82%,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
    打包销售的10%房屋的土地增值税=2430×40%-2970×5%=823.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市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5年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4000万元,取得财政票据。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5月才开始动工,将土地的3/4用于开发建造商品房。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支付土地闲置费100万元;
    (2)发生开发成本共305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1200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
    (4)2019年该商品房竣工验收,9月到12月间,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楼盘全部出售并交付业主,取得含税收入14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③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共6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商品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为( )万元。

    A.352.50
    B.310.00
    C.302.50
    D.362.50

    答案:B
    解析: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3150+3050)×5%=310(万元)

  • 第14题:

    某市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5年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4000万元,取得财政票据。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5月才开始动工,将土地的3/4用于开发建造商品房。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支付土地闲置费100万元;
    (2)发生开发成本共305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1200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
    (4)2019年该商品房竣工验收,9月到12月间,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楼盘全部出售并交付业主,取得含税收入14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③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共6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5>、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万元。

    A.6558.00
    B.6565.00
    C.7786.99
    D.7798.00

    答案:C
    解析:
    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3150+3050+310+36.99+(3150+3050)×20%=7786.99(万元)

  • 第15题:

    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位于吉林市,公司于2016年5月-2019年3月开发“翰林官邸”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6年5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20000万元,另支付相关登记、过户费10万元,并规定2016年8月1日之前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9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1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3000万元,其中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包含小区内可以有偿转让的卫生站支出80万元。该卫生站尚未转让。
    (3)2019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不含税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一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支付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8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
    (5)2019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19年12月底销售建筑面积为40500平方米,取得不含税收入405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
    假设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4>、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为( )万元。

    A.1744.58
    B.1649.22
    C.1769.22
    D.1938.42

    答案:D
    解析:
    该项目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利息支出不得单独计算,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乘以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18909+5321.25)×8%=1938.42(万元)

  • 第16题:

    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位于吉林市,公司于2016年5月-2019年3月开发“翰林官邸”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6年5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20000万元,另支付相关登记、过户费10万元,并规定2016年8月1日之前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9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1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3000万元,其中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包含小区内可以有偿转让的卫生站支出80万元。该卫生站尚未转让。
    (3)2019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不含税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一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支付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8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
    (5)2019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19年12月底销售建筑面积为40500平方米,取得不含税收入405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
    假设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题目的相关信息,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税务机关可于2019年12月份要求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B.公司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C.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D.质量保证金可以作为开发成本扣除
    E.印花税可以作为转让环节的税金扣除

    答案:A,B,C
    解析:
    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计算扣除。选项E,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新建房地产项目,印花税不作为转让环节的税金扣除。

  • 第17题:

    某市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5年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4000万元,取得财政票据。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5月才开始动工,将土地的3/4用于开发建造商品房。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支付土地闲置费100万元;
    (2)发生开发成本共305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1200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
    (4)2019年该商品房竣工验收,9月到12月间,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楼盘全部出售并交付业主,取得含税收入14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③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共6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商品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 )万元。

    A.3150.00
    B.3250.00
    C.3000.00
    D.4200.00

    答案:A
    解析: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4000+4000×5%)×3÷4=3150(万元)

  • 第18题:

    位于某县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2015年3月开发高档住宅楼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开具了相关发票。  (4)2014年7月对项目进行精装修,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11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75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14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2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按项目合理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6)2014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45000平方米,截止2014年11月底销售90%,取得收入60750万元;剩余10%部分尚未销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  (7)2015年3月底,公司将剩余的10%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54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2015年3月公司打包销售剩余10%房屋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


    正确答案:打包销售剩余10%房屋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26838÷90%÷45000=0.66(万元)

  • 第19题:

    位于某县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2015年3月开发高档住宅楼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开具了相关发票。  (4)2014年7月对项目进行精装修,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11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75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14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2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按项目合理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6)2014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45000平方米,截止2014年11月底销售90%,取得收入60750万元;剩余10%部分尚未销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  (7)2015年3月底,公司将剩余的10%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54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2015年3月公司打包销售的10%房屋的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扣除项目金额=0.66×45000×10%=2970(万元);
    增值额=5400-2970=2430(万元);
    增值率=2430/2970×100%=81.82%,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
    打包销售的10%房屋的土地增值税=2430×40%-2970×5%=823.5(万元)。

  • 第20题:

    位于某县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2015年3月开发高档住宅楼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开具了相关发票。  (4)2014年7月对项目进行精装修,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11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75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14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2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按项目合理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6)2014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45000平方米,截止2014年11月底销售90%,取得收入60750万元;剩余10%部分尚未销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  (7)2015年3月底,公司将剩余的10%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54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增值额。


    正确答案: 扣除项目金额=14175+4536+1043.55+3341.25+(14175+4536)×20%=26838(万元);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增值额=60750-26838=33912(万元)

  • 第21题:

    位于某县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2015年3月开发高档住宅楼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开具了相关发票。  (4)2014年7月对项目进行精装修,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11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75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14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2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按项目合理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6)2014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45000平方米,截止2014年11月底销售90%,取得收入60750万元;剩余10%部分尚未销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  (7)2015年3月底,公司将剩余的10%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54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正确答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15000+15000×5%)×90%=14175(万元)

  • 第22题:

    问答题
    位于某县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2015年3月开发高档住宅楼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开具了相关发票。  (4)2014年7月对项目进行精装修,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11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75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14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2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按项目合理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6)2014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45000平方米,截止2014年11月底销售90%,取得收入60750万元;剩余10%部分尚未销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  (7)2015年3月底,公司将剩余的10%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54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正确答案: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60750×5%×(1+5%+3%+2%)=3341.2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位于某县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2015年3月开发高档住宅楼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开具了相关发票。  (4)2014年7月对项目进行精装修,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11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75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14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2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按项目合理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6)2014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45000平方米,截止2014年11月底销售90%,取得收入60750万元;剩余10%部分尚未销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  (7)2015年3月底,公司将剩余的10%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54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正确答案: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140-20)×90%+(14175+4536)×5%=1043.5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