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是多少?

题目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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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8年7月,甲企业从农户购入高粱一批,支付高粱总价款42万元。委托乙白酒加工厂(一般纳税人)生产白酒35吨,乙加工厂收取加工费4.64万元(含税),代垫辅料1.16万元(含税)。乙加工厂无同类白酒销售价。 当月甲公司收回全部白酒,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为36.96万元
    B.乙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为42万元
    C.乙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加工费为5万元
    D.乙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加工费为5.8万元
    E.乙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16.13万元

    答案:B,C,E
    解析:
    选项A,购入高粱生产白酒,属于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范围,购进高粱时不计算抵扣进项税,直接按购买价计入农产品材料成本中。选项D,加工费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成本,但是不包括随加工费收取的增值税和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加工费=(4.64+1.16)/(1+16%)=5(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42+4.64/1.16+1.16/1.16+35×1000×0.5×2÷10000)÷(1-20%)=63.13(万元)
    乙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63.13×20%+35×1000×0.5×2÷10000=16.13(万元)

  • 第2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6.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62
    B.2.67
    C.2.89
    D.2.95

    答案:D
    解析:
    (1)甲企业支付的运费1万元应计入材料成本中;
      (2)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5)÷(1-5%)×5%=2.95(万元)

  • 第3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万元。

    A.12.63
    B.13.55
    C.13.68
    D.14.60

    答案:D
    解析:
    税法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2+1+0.87)÷(1-5%)=14.60(万元)

  • 第4题:

    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收回委托乙企业加工的100标准箱甲类卷烟,已知该卷烟生产企业提供不含税价款为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时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乙企业无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则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箱)

    A.156.14
    B.155.58
    C.35.25
    D.38.75

    答案:A
    解析: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20+100×150/10000)/(1-56%)×56%+100×150/10000=156.14(万元)。

  • 第5题: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和竹制筷子共计15万元,未分别核算;销售高档木制筷子20万元。另没收逾期未退还一次性筷子的包装物押金0.5万元。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A.0.02
    B.2.67
    C.0.77
    D.0.75

    答案:C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高档木制筷子不是一次性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没收逾期一次性筷子的包装物押金并入当期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该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5×5%+0.5÷(1+13%)×5%=0.77(万元)。

  • 第6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 A、2.62万元
    • B、2.67万元
    • C、2.89万元
    • D、2.95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 A、2.62
    • B、2.67
    • C、2.89
    • D、2.95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的主要材料成本为30万元,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乙企业代垫不含税辅料费2万元。当月加工完毕后甲厂收回,乙企业无同类焰火市场销售价格。已知焰火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A

    5.25

    B

    5.55

    C

    6.18

    D

    6.53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下列加工业务中,甲企业应按销售自制产品征收消费税的是(  )。
    A

    甲企业提供原料为乙企业加工

    B

    乙企业提供原料委托甲企业加工

    C

    乙企业提供原料委托甲企业加工,甲企业代垫部分辅料

    D

    乙企业提供原料委托甲企业加工,甲企业收取加工费但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正确答案: D
    解析:
    BCD三项都属于正常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委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在税收征管中,委托方要补缴税款,受托方不需要再补税。

  • 第10题:

    问答题
    计算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受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甲企业提供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7000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2000元,其中包括乙企业代垫的辅助材料500元。该批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

    正确答案: 组成计税价格=(7000+2000)÷(1-10%)=10000(元);乙企业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0000×10%=1000(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3年12月收取,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
    A

    0.61

    B

    0.59

    C

    1.36

    D

    2.26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其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也要计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但竹制和烫花木制非一次性的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该筷子生产企业应纳消费税=12×5%+0.23÷(1+17%)×5%=0.61(万元)。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2013年真题]
    A

    12.63万元

    B

    13.55万元

    C

    13.68万元

    D

    14.6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代垫辅料费用)÷(1-比例税率)=(12+1+0.87)÷(1-5%)=14.6(万元)。

  • 第13题: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8年12月收取,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

    A.0.6102
    B.0.6115
    C.1.3598
    D.2.2615

    答案:A
    解析: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12×5%+0.23÷(1+13%)×5%≈0.6102(万元)。故选项A正确。

  • 第14题:

    (2014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62
    B.2.67
    C.2.8
    D.2.89

    答案:D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5)÷(1-5%)×5%=2.89(万元)@##

  • 第15题:

    (2014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6.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A.2.62
    B.2.67
    C.2.89
    D.2.95

    答案:D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甲企业支付的运费1万元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5)÷(1-5%)×5%=2.95(万元)。

  • 第16题: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烟草的制造和销售,2019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收购晾晒烟叶,支付收购价款20万元,支付价外补贴2万元。
    (2)10月3日与乙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将购进的烟叶全部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10月5日甲企业支付不含税加工费4.4万元。乙企业同类货物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6万元,10月20日甲企业提货,乙企业代收代缴了甲企业的消费税税额。
    (3)10月21日,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加工成甲类卷烟200标准箱,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400万元。
    已知:烟叶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3%,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56%和0.003元/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勾选认证。
    下列各项中,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计税依据为( )。

    A.20+2=22(万元)
    B.20+2+4.4=26.4(万元)
    C.36万元
    D.36+4.4=40.4(万元)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纳税。本题中已经给出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所以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即可。

  • 第17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 A、12.63万元
    • B、13.55万元
    • C、13.68万元
    • D、14.6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计算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受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甲企业提供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7000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2000元,其中包括乙企业代垫的辅助材料500元。该批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


    正确答案: 组成计税价格=(7000+2000)÷(1-10%)=10000(元);乙企业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0000×10%=1000(元)。

  • 第19题:

    单选题
    甲企业生产一次性筷子,将其委托给乙加工,原材料12万元,不含税加工费用1万,乙代垫不含税辅料0.17万元,消费税税率为5%,乙应代扣代缴消费税()元。
    A

    1.23万 

    B

    13.17万 

    C

    13.68万 

    D

    13.86万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算。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加工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乙应代扣代缴消费税=(12+1+0.17)/(1-5%)=13.86万元。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 年 8 月,收回委托乙企业加工的 100 标准箱甲类卷烟,已知该卷烟生产企业提供不含税价款为 100 万元的原材料,同时支付不含税加工费 20 万元,乙企业无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则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 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56%加 150 元/标准箱)
    A

    35.25

    B

    155.58

    C

    156.14

    D

    38.75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A

    12.63万元

    B

    13.55万元

    C

    13.68万元

    D

    14.6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组成计税价格=(12+1+0.87)÷(1-5%)=14.6(万元)

  • 第22题:

    问答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是多少?

    正确答案: 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2+1+0.87)÷(1-5%)=14.6(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3年12月收取,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多少万元?

    正确答案: 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其逾期的包装物押金需计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
    该生产企业应纳消费税=12*5%+0.23÷(1+17%)*5%=0.61(万元)
    烫花木制筷子与竹制非一次性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