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我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北京市签订一项加工承揽合同,由我国公司为该外国公司加工一批家具,在湖南省长沙市交货。甲公司主要营业地在湖南省岳阳市,外国公司注册登记地及主要营业地均为美国蒙大拿州,如果签订协议管辖,可协议哪些法院管辖?()A、北京市人民法院B、长沙市人民法院C、岳阳市人民法院D、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题目

2002年10月我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北京市签订一项加工承揽合同,由我国公司为该外国公司加工一批家具,在湖南省长沙市交货。甲公司主要营业地在湖南省岳阳市,外国公司注册登记地及主要营业地均为美国蒙大拿州,如果签订协议管辖,可协议哪些法院管辖?()

  • A、北京市人民法院
  • B、长沙市人民法院
  • C、岳阳市人民法院
  • D、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相似考题

3.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l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l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问:(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该管辖协议是否有效?(2)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C地为合同的履行地,并且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请问此时就本案而言,C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取得管辖权?为什么?(3)本案件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协议,那么,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4)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C地,并没有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5)如果双方当事人为了平等地保护双方的利益,在合同中约定因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此时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6)如果乙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D地,但是,甲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提起诉讼,此时,乙公司向D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并进行了答辩,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此时D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享有管辖权?(7)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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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下列哪些约定法院符合法律规定?( )

    A.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B.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C.大连市F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CD
    ABCD。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BC选项正确。购销合同中采取送货方式的,货物送达地属于合同履行地,因此D选项也正确。

  • 第2题:

    以下关于管辖的做法或者说法,错误的是:()

    A:甲公司和乙公司书面约定,专利转让合同出现纠纷由甲公司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甲公司起诉向自己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案
    B:张大爷起诉三个儿子,追索赡养费,三个儿子住所地在不同的辖区的,应当由张大爷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C:甲乙夫妻二人离开户籍地A县,甲到B县打工,乙到C县打工,两年后,甲起诉乙离婚,本案由C县人民法院管辖
    D: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不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救助船舶的目的地人民法院可以管辖

    答案:A,B,D
    解析:
    【考点】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专利纠纷是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甲乙公司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违背了级别管辖的规定,协议管辖无效。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法院受理错误。A选项错误。《民诉法解释》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选项中,张大爷起诉三个儿子,追索赡养费,三个儿子住所地还不在同一个辖区,张大爷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而不是“应当”由其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可以管辖。B选项错误。《民诉法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C选项中,甲乙两夫妻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甲起诉离婚,由被告乙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C县人民法院管辖。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不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不是由被救助船舶的目的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是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D选项错误。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家具厂签订了 1份办公家具加 工承揽合同。现乙家具厂位于河南驻马店,甲公司位 于湖北武汉,双方签订合同是在山西太原,加工行为在 河南郑州完成,并于湖南长沙交货。那么,如果双方要 对合同的管辖法院作出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a.合同双方只可以约定驻马店或者武汉的法院 作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b.加工承揽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不能约定管辖法院
    c.如果甲、乙约定湖南长沙作为管辖法院所在 地,那么郑州则不能成为管辖法院所在地
    d.本合同不含有涉外因素,因此不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0条的规定,加工承 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 地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当事人未约定加工地而是约定 交货地为本合同的履行地,所以长沙可以作为管辖法 院所在地。

  • 第4题:

    甲公司为注册地在中国的演艺经纪公司,乙公司为注册地在H国的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在中国S市建设影视拍摄基地。现双方就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S法院。
    法院由3名陪审员和2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C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以后,以下的哪些做法是符合行政诉讼规定的?( )查看材料

    A.应当组成合审庭审理该案
    B.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C.将该案件移送至A区人民法院管辖
    D.将该案件移送至B区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C,D
    解析:
    考查裁定管辖。参见《行政诉讼法》第22条。

  • 第5题:

    北京施工企业与深圳销售公司于2011年7月在长沙市签订了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将材料运送到上海市的工程所在地,并约定合同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后因北京施工企业拖欠货款,深圳销售公司在深圳市的法院起诉北京施工企业。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或长沙市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B.北京市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上海市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条款无效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307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家具买卖合同,并欲就发生合同纠纷时的管辖问题进行约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下列哪些约定符合规定?()

    • A、双方书面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 B、双方口头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 C、双方书面约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D、双方口头约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C

  • 第7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设备一批,双方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卖方所在地,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设备后,双方因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甲公司先向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后,甲公司又向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自己案件积压过多且甲公司自愿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为由,将本案移送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B、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自己管辖本案对当事人更为便利为由立案,并要求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移送本案
    • C、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在审查中发现本案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已经立案,遂裁定不予受理
    • D、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本案后发现本案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已经立案,遂将本案移送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D

  • 第8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如果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签订书面的管辖协议,而是口头约定由C地法院管辖,此后甲公司反悔,而选择了向合同履行地D地法院起诉,此时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D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案件的协议管辖必须通过书面的形式确定。

  • 第9题:

    多选题
    甲运输公司与乙保险公司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为其承运的货物投保,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在保险期间,其中一批货物在执行从A地至B地的运输任务时在C地发生保险事故。因与乙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甲运输公司拟提起诉讼,下列法院中,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有(    )。
    A

    乙保险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B

    甲运输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C

    B地人民法院

    D

    C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B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如果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签订书面的管辖协议,而是口头约定由C地法院管辖,此后甲公司反悔,而选择了向合同履行地D地法院起诉,此时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D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案件的协议管辖必须通过书面的形式确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运输公司与乙保险公司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为其在用的20辆货车投保,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在保险期间,其中5辆货车在执行从A地至B地的运输任务时在C地发生保险事故。因与乙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甲运输公司拟提起诉讼,下列法院中,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有()。
    A

    乙保险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B

    A地人民法院

    C

    B地人民法院

    D

    C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A
    解析: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被告住所地(选项A)、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选项C)、保险事故发生地(选项D)人民法院管辖。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市的A公司与乙市的B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市,后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A公司诉至法院。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A

    甲市人民法院

    B

    乙市人民法院

    C

    丙市人民法院

    D

    丁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A区的甲公司与B区的乙公司签订家具加工合同,约定在C区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家具;后由于生产条件限制,乙公司在D区完成了该批家具的加工,后因家具质量问题,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答案:B,C
    解析:
    根据解题思路,本案中不存在专属管辖,也不存在协议管辖,则进入法定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首先被告住所地B区法院有管辖权,其次是合同履行地,本案约定履行地和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由约定履行地(C区)法院管辖。综上,本题答案为BC。

  • 第14题:

    中国甲公司与在中国没有住所的美国乙公司化工材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国甲公司欲以美国乙公司为被告起诉,要求其赔偿因提供不合格化工材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下列哪些地点在中国,则可由中国的有关人民法院管辖?()

    A:合同履行地
    B:标的物所在地
    C:美国乙公司的代表机构
    D:合同签订地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牵连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B、C、D项都正确。

  • 第15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其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问题:
    (1)如果甲并未向合同签订地C地法院提起诉讼,而是向离其较近的D地法院提起诉讼。乙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2)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C地,并没有约定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签订书面的管辖协议,而是口头约定由C地法院管辖,此后甲公司反悔,选择了向合同履行地D地法院起诉。此时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4)如果乙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D地。但是,甲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提起诉讼。此时,乙公司向D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答辩没有提出异议。此时D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享有管辖权?
    (5)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答案:
    解析:
    (1)D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内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2)甲公司应当向被告所在地B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协议,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合同纠纷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根据《民诉解释》第18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且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件中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按照题干的假设,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与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均不同,则原告只能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向B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D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案件的协议管辖必须通过书面的形式确定。
    (4)此时D地的人民法院取得管辖权。虽然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但是原告没有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在答辩期间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视为双方当事人放弃了管辖协议。
    (5)此时的管辖协议依然有效,因为管辖协议可以作为购销合同的一部分,也可以独立于购销合同。只要当事人双方书面约定,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并且不违反法律关于管辖协议的禁止性规定,管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 第16题:

    A 市的甲公司向 B 市的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约定在 C 市的丙仓库交货。合同中约定若发生 纠纷由合同签约地 D 市人民法院管辖。后甲乙公司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甲欲起诉乙公司。 下列对于该纠纷的管辖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可以向被告所在地 B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协议约定的纠纷管辖法院无效
    C.可以向合同履行地 C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只能向 D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
    选项B,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人民法院管辖;选项AC,协议管辖可以排除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约定由D市人民法院管辖。

  • 第17题:

    甲的住所地在A地,乙的住所地在B地,某日,甲在C地被乙打伤,甲欲提起侵权之诉,下列对于该案的管辖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A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由B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C.由C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D.由B地或C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18题: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A公司,现甲公司拟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则对本案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 A、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 B、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 C、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 D、A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甲市的A公司与乙市的B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市,后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A公司诉至法院。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 A、甲市人民法院
    • B、乙市人民法院
    • C、丙市人民法院
    • D、丁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甲运输公司与乙保险公司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为其在用的20辆货车投保,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在保险期间,其中5辆货车在执行从A地至B地的运输任务时在C地发生保险事故。因与乙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甲运输公司拟提起诉讼,下列法院中,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有()。

    • A、乙保险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 B、A地人民法院
    • C、B地人民法院
    • D、C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C,D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
    A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B

    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C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A
    解析:
    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22题:

    单选题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钢材后,B公司拒绝履行自己的对待给付义务,A公司遂向B公司住所地甲市C区人民法院起诉。在被告答辩期间,被告B公司住所地迁至甲市D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本案应移送至甲市D区人民法院管辖

    B

    本案应当由甲市C区人民法院与D区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E法院管辖

    C

    本案仍为甲市C区人民法院管辖

    D

    本案应当由E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设备一批,双方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卖方所在地,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设备后,双方因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甲公司先向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后,甲公司又向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

    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自己案件积压过多且甲公司自愿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为由,将本案移送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

    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自己管辖本案对当事人更为便利为由立案,并要求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移送本案

    C

    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在审查中发现本案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已经立案,遂裁定不予受理

    D

    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本案后发现本案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已经立案,遂将本案移送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C
    解析: (1)选项A: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2)选项B: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