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概念和范围。
第1题:
简述证明对象的概念。
诉讼证明对象,是证明活动中需要证明事实,又称待证事实或者要证事实。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
第2题:
第3题:
A.证明对象
B.证明标准
C.犯罪的概念
D.推定
第4题:
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第5题:
下列属于证据法调整范围的有( )。
第6题:
简述庇护的概念和对象。
第7题:
对
错
第8题:
第9题:
证明对象
证明标准
犯罪的概念
推定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试述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1)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即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关的事实,具体包括民事主体的事实、民事行为及其效果的事实、民事权利义务成立、变更和消灭的事实等。
(2)民事争议发生过程的事实。即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的享有、履行发生纠纷、解决纠纷最后诉诸人民法院的事实。
(3)当事人主张的民事诉讼程序事实。具体包括当事人资格事实、有关管辖的事实、审判组织的事实、审判程序的事实、强制措施的事实、诉讼期间的事实等。
(4)有关外国的法律法规的事实。外国的法律法规是否存在和有效,对我国人民法院来说首先是一个事实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主张适用外国的法律规则的,应当举证证明外国法律法规的存在和效力。
第14题:
A.诉之类型也是划分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标准
B.以诉讼理由为标准划分证明对象可以使原被告认识到其应负的证明责任
C.大陆法学者把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联系起来使得证明对象得以具体化
D.从事实本身的性质出发,可以将证明对象分为积极事实和消极事实
第15题:
简述证明对象的概念及特征。
第16题:
简述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的种类。
第17题:
简述我国诉讼理论中证明责任的概念和性质?
第18题:
第19题:
刑事诉讼证明对象
民事诉讼证明对象
行政诉讼证明对象
不是诉讼证明对象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