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市甲区的天南公司与位于乙区的海北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海北公司承建天南公司位于丙区的新办公楼。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发生争议。天南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 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会谈录音带和会议纪要,主张原合同已经变更。被告质证时表示,对方在会谈时进行录音未征得本方同意,被告事先不知道原告进行了录音,而会议纪要则无被告方人员的签字,故均不予认可。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认为一审判决错误,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二审过程中,海北公司见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本公司的主张,又向二审法院提出反诉,请求天南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天南公司考虑到二审可能败诉,故提请调解。后因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海北公司提出的反诉,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什么?
第1题:
第2题:
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201 3年6月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
问题:
1.如果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以下仲裁条款:“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珠海仲裁。”天南公司因海北公司无力支付租金,向珠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将海北公司和A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的租金。天南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2.如果存在上问中所说的仲裁条款,天南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海北公司和A银行,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为什么?
3.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天南公司申请仲裁委员会对海北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
4.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后,在对仲裁裁决执行的过程中,法院裁定对裁决不予执行,在此情况下,天南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来解决争议?
【参考答案】
1.天南公司的行为正确。因为:一是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有效,依法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是A银行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根据《担保法》第1 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本案中A银行提供的担保方式并没有约定应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天南公司当然可直接将A银行列为被申请人。
2.天南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因为《仲裁法》虽规定了“或裁或审”原则,但只是规定法院应不予受理,并没有剥夺当事人的起诉权。根据《仲裁法》第26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在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也有可能取得管辖权。
3.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财产所在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由后者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 1条的规定,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4.天南公司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题:
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1998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如果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以下仲裁条款:“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天南公司因海北公司无力支付租金,向珠海仲载委员会申请仲裁,将海北公司和A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的租金。天南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第4题:
位于北京海淀区的甲公司与位于朝阳区的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乙承建甲公司位于西城区的新办公楼,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工程增加工作量、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在交涉过程中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将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后甲公司考虑到多种因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
第5题:
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1998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如果存在上问中所说的仲裁条款,天南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海北公司和A银行,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为什么?
第6题:
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1998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 请根据以下设问所给的假设条件回答:如果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以下仲裁条款:“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天南公司因海北公司无力支付租金,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将海北公司和A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的租金。天南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第7题:
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1998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 请根据以下设问所给的假设条件回答: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天南公司申请仲裁委员会对海北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欣荣公司诉光达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某市甲区欣荣公司与乙区光达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光达公司承建欣荣公司位于丙区的新厂房,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厂房施工过程中,欣荣公司与光达公司因增加工程量、工程付款进度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在交涉过程中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将争议提交A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后欣荣公司考虑到多种因素,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法院受理了本案,光达公司进行了答辩,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
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欣荣公司申请法院裁定光达公司停止施工,法院未予准许。开庭审理过程中,欣荣公司提交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会谈录音带和会议纪要,主张原合同已经变更。光达公司质证时表示,对方在会谈时进行录音未征得本方同意,其事先不知道欣荣公司进行了录音,而会议纪要无其工作人员的签字,故均不予认可。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欣荣公司的诉讼请求。欣荣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并称其与光达公司之间存在仲裁协议,法院对本案无诉讼管辖权。
二审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二审过程中,光达公司见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本公司的主张,又向二审法院提出反诉,请求欣荣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欣荣公司考虑到二审可能败诉,故提请调解,为了达成协议,其表示认可部分工程新增加的工作量。后因调解不成,欣荣公司又表示对已认可增加的工作量不予认可。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1.若起诉前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2.双方的会谈录音带可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为什么?
3.欣荣公司提起上诉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假设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应当如何处理?
5.对于光达公司提出的反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6.欣荣公司在调解中认可的增加的工作量,能否作为法官自由心证的基础?为什么?
1.当事人可以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对仲裁协议效力做出决定,也可以请求A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决,若同时向A仲裁委员会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的,则由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决。
2.会议录音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因为欣荣公司私自录音行为并未侵害案外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且其提交的会议纪要能证明录音内容为真实,符合认定案件事实的要求。
3.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欣荣公司向法院起诉中并未申明双方具有仲裁协议。且光达公司未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出异议,应视为双方放弃仲裁协议,法院有管辖权。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5.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光达公司另行起诉。
6.欣荣公司已经认可增加的工作量,不能作为法官自由心证的基础,因为在调解中当事人做出的承认不能作为在审判中对其不利的证据。
本题主要考查审理程序中特殊问题的处理,这是历年民诉考试的重点。若其以案例分析形式考查,应按以下步骤解题:第一步,审题。明确设问是要求,若需分析整体程序,那既应分析错误之处,也应阐明正确之处。第二步,查分。确定本题总分,估算答题量。第三步,分析。逐行寻找答题点。第四步,答题。先按点列明确定之处,后列明似是而非之处。建议考生在日常复习中多练习案例分析型的试题,形成做题思路。
第14题:
第15题:
位于某市甲区的天南公司与位于乙区的海北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海北公司承建天南公司位于丙区的新办公楼。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发生争议。天南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 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会谈录音带和会议纪要,主张原合同已经变更。被告质证时表示,对方在会谈时进行录音未征得本方同意,被告事先不知道原告进行了录音,而会议纪要则无被告方人员的签字,故均不予认可。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认为一审判决错误,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二审过程中,海北公司见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本公司的主张,又向二审法院提出反诉,请求天南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天南公司考虑到二审可能败诉,故提请调解。后因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双方的会谈录音带和会议纪要可否作为证据使用?为什么?
第16题:
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1998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 请根据以下设问所给的假设条件回答: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后,在对仲裁裁决执行的过程中,法院裁定对裁决不予执行,在此情况下,天南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第17题:
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1998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 请根据以下设问所给的假设条件回答:如果存在上问中所说的仲裁条款,天南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海北公司和A银行,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为什么?
第18题:
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1998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天南公司申请仲裁委员会对海北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仲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
第19题:
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1998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后,在对仲裁裁决执行的过程中,法院裁定对裁决不予执行在此情况下,天南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