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家住某市甲区的赵某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王某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380平方米的二层楼租给赵某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赵某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王某某不同意出卖。赵某某将房价款l5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王某某仍不同意出卖。后王某某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与新叶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赵某某为阻止王某某与新叶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王某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王某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如果本案二审法院判决赵某某胜诉,赵某某申请执行,新叶公司能否申请再审?为什么?新叶公司能否提出执行异议?为什么?
第1题:
五、(本题17分)
案情: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舒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舒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500m2的二层楼租给潘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潘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舒某不同意出卖。潘某将房价款10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舒某仍不同意出卖。后舒某以每平方米2500元的价格与杏林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潘某为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舒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舒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潘某不服提出上诉。问题:
1.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的何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第2题:
本题19分
案情:家住某市甲区的张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李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500 平方米的楼房租给张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2000 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由乙区法院营辖。”张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园房价上涨,李某不同意出卖。张某将房价款100 万元办理提存公证,李某仍不同意出卖。后李某以每平方米2500 元的价格与杏林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张某为阻止李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李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李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认为没有法律依据。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提出上诉。
问题:
1.张某可以向哪个(或哪些)法院起诉?
2.法院认为李某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没有法律依据,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张某与李某一审诉讼之前或一审诉讼期间,杏林公司就其与李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履行,那么,张某是否可以参加仲裁程序?若可以.张某在仲裁程序中处于什么地位?若不可以,为什么?
4.如果本索二审法院判决张某胜诉,张某申请执行,那么,杏林公司是否可以申请再审?为什么?杏林公司是否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为什么?
5.如果法院受理张某的起诉后,杏林公司被合并到森林公司,法院裁定中止审理,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6.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此后张某与李某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按每平方米2500 元价格卖房的合同。那么,关于该买卖合同,张某和李某是否构成执行和解?法院是否有权干涉?为什么?
第3题:
第4题:
案情:
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舒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舒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500m2的二层楼租给潘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潘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舒某不同意出卖。潘某将房价款10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舒某仍不同意出卖。后舒某以每平方米2500元的价格与杏林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
潘某为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舒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舒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潘某不服提出上诉。
问题:
1.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的何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2.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潘某在遵守生效判决的基础上,还可通过何种诉讼手段获得法律救济?
3.如果潘某与舒某一审诉讼之前或一审诉讼期间,杏林公司就其与舒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履行,潘某可否参加仲裁程序,主张自己具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4.如果本案二审法院判决潘某胜诉,潘某申请执行,杏林公司能否申请再审?为什么?杏林公司能否提出执行异议?为什么?
5.潘某在起诉前为了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可申请法院采取何种法律手段?法院准许其申请应当具备何种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准许和执行?
6.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此后潘某与舒某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按每平方米2500元价格卖房的合同。该买卖合同是否构成执行和解?为什么?法院是否应当予以干预?为什么?
1.法院用通知书驳回管辖权异议错误,应当使用裁定书。
2.可以起诉请求确认潘某负有订约义务,承担预约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3.不能。仲裁程序中没有第三人,潘某进入仲裁程序没有仲裁协议作为根据。
4.不能申请再审,因为它不是诉讼当事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案外人可以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
5.可申请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条件是潘某应当提供担保。法院准许必须在48个小时内作出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6.不构成执行和解,因为判决没有执行内容,该合同不导致停止执行、恢复执行等程序问题;法院不干预,该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与判决履行和执行无关的新的民事行为。第二部分:法律文书题。
第5题:
案情介绍: 家住某市甲区的赵某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王某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380平方米的二层楼租给赵某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赵某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王某某不同意出卖。赵某某将房价款l5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王某某仍不同意出卖。后王某某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与新叶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赵某某为阻止王某某与新叶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王某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王某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的何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第6题:
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舒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舒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500m2的二层楼租给潘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潘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舒某不同意出卖。潘某将房价款10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舒某仍不同意出卖。后舒某以每平方米2500元的价格与杏林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潘某为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舒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舒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潘某不服提出上诉。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此后潘某与舒某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按每平方米2500元价格卖房的合同。该买卖合同是否构成执行和解?为什么?法院是否应当予以干预?为什么?
第7题:
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舒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舒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500m2的二层楼租给潘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潘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舒某不同意出卖。潘某将房价款10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舒某仍不同意出卖。后舒某以每平方米2500元的价格与杏林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潘某为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舒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舒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潘某不服提出上诉。潘某在起诉前为了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可申请法院采取何种法律手段?法院准许其申请应当具备何种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准许和执行?
第8题:
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舒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舒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500m2的二层楼租给潘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潘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舒某不同意出卖。潘某将房价款10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舒某仍不同意出卖。后舒某以每平方米2500元的价格与杏林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潘某为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舒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舒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潘某不服提出上诉。如果潘某与舒某一审诉讼之前或一审诉讼期间,杏林公司就其与舒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履行,潘某可否参加仲裁程序,主张自己具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第9题:
案情介绍: 家住某市甲区的赵某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王某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380平方米的二层楼租给赵某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赵某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王某某不同意出卖。赵某某将房价款l5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王某某仍不同意出卖。后王某某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与新叶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赵某某为阻止王某某与新叶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王某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王某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赵某某在起诉前为了阻止王某某与新叶公司成交,可申请法院采取何种法律手段?法院准许其申请应当具备何种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准许和执行?
第10题:
案情介绍: 家住某市甲区的赵某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王某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380平方米的二层楼租给赵某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赵某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王某某不同意出卖。赵某某将房价款l5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王某某仍不同意出卖。后王某某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与新叶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赵某某为阻止王某某与新叶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王某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王某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如果二审维持原掣,此后赵某某与王某某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按每平方米2500元价格卖房的合同。该买卖合同是否构成执行和解?为什么?法院是否应当予以干预?为什么?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由于李某无力偿还,其兄李某某代为偿还。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李某无须再向王某清偿
B.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不得拒绝受领
C.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可以拒绝受领
D.李某某清偿后可向李某求偿
第14题:
原告许某某于1998年5月19日上午骑三轮车去天地商店,将12380元装在一红色女式提包内,放在车上。许某骑车至商店后发现提包丢失,便返回顺路寻找。某间,邻人赵某某告知原告,他看见本案被告王某某的王岁儿子王某拣到了一红色女式提包。原告多次找王某某讨要丢失的提包,并答应可以给几千元酬谢,但是王某某拒不交还其儿子拣到原告丢失的提包。在这之后,原告又一次向被告讨要提包并将谈话偷偷录了音。庭审中,原告出示了这盒录音带。并有证人赵某某出庭作证称:"我是王某某的西邻居,5月19日上午7时许,我正在抹墙,听到王某某的儿子王某喊:"爸爸,我拣到一包子钱",这时我爬在墙头上看见王某拎着一个红色女式提包。"另外,原告还当庭出示了证人杨某某的证言:"5月19日早上,我在光明胡同王某某家附近,看到一个小孩喊:"爸爸,我拣到一包子钱。"说看跑进王某某的院子里。装钱的包是红色女式提包。"王某某对上述证人的证言未提出不同意见。法院最后判令被告将所拣提包归还原告。
根据本案的情况,请说明录音资料的效力如何?
第15题:
董某某、宋某某(17周岁)迷恋网络游戏,平时经常结伴到网吧上网,时常彻夜不归。2006年7月27日11时许,因在网吧上网的网费用完,二人即伙同王某(作案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到河南省平顶山市红旗街社区健身器材处,持刀对被害人张某某和王某某实施抢劫,抢走张某某5元现金及手机一部。后将所抢的手机卖掉,所得赃款用于上网。(事实一)
后来,董某某在山东省潍坊市科技职业学院上学,上学期间与被害人赵某某建立恋爱关系。2010年,董某某毕业后参加工作,赵某某考入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继续专升本学习。2013年董某某毕业参加工作后,董某某与赵某某商议结婚事宜,因赵某某家人不同意,赵某某多次提出分手,但在董某某的坚持下二人继续保持联系。2013年10月9日中午,董某某在赵某某的集体宿舍再次谈及婚恋问题,因赵某某明确表示二人不可能在一起,董某某感到绝望,愤而产生杀死赵某某然后自杀的念头,即持赵某某宿舍内的一把单刃尖刀,朝赵的颈部、胸腹部、背部连续捅刺,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次日8时30分许,董某某服农药自杀未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事实二)
讯问过程中,董某某拒不交代。侦查人员丙、丁对此十分气愤,对董某某进行殴打,造成董某某轻伤。(事实三)
在这种情况下,董某某交代了以上犯罪事实,同时还交代了其在B市所犯的以下罪行:董某某在2012年10月15日见路边一辆面包车没有上锁,即将车开走,前往A市。行驶途中,行人乙拦车要求搭乘,董某某同意。董某某见乙提包内有巨额现金,遂起意图财。行驶到某偏僻处时,董某某谎称发生故障,请乙下车帮助推车。乙将手提包放在面包车座位上,然后下车。董某某乘机发动面包车欲逃。乙察觉出董某某的意图后,紧抓住车门不放,被面包车拖行10余米。董某某见乙仍不松手并跟着车跑,便加速疾驶,使乙摔倒在地,造成重伤。(事实四)
问题:
1.事实一中的董某某和宋某某构成何罪?如何认定?是否适用禁止令?
2.事实二中的董某某构成何罪?如果判处死刑,是否适用死刑限制减刑?
3.事实三中的丙丁构成何罪?如何认定?
4.事实四中的董某某构成何罪?
1.构成抢劫罪。适用禁止令。对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可以根据其犯罪的具体情况以及禁止事项与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对其适用“禁止令”。对于未成年人因上网诱发犯罪的,可以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进入网吧等特定场所。
2.董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适用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3.丙、丁对董某某的行为构成刑讯逼供罪。
4.董某某开走他人面包车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即使面包车没有锁,但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该车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而非遗忘物。董某某对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董某某虽然开始打算实施抢夺,但在乙抓住车门不放时,董某某加速行驶的行为已经属于暴力行为,因而不是转化型抢劫,而应直接认定为抢劫罪,而且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法理分析】
1.董某某、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董某某、宋某某系持刀抢劫;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均为初犯,考虑到被告入主要是因上网吧需要网费而诱发了抢劫犯罪;二被告人长期迷恋网络游戏,网吧等场所与其犯罪有密切联系;如果将被告人与引发其犯罪的场所相隔离,有利于家长和社区在缓刑期间对其进行有效管教,预防再次犯罪;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平时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对其适用禁止令的期限确定为与缓刑考验期相同的3年,有利于其改过自新。因此,依法判决禁止二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进入网吧等特定场所。
2.董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系因婚恋纠纷引发,董某某求婚不成,恼怒并起意杀人,归案后坦白悔罪,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且平时表现较好,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考虑到董某某故意杀人手段特别残忍,被害人亲属不予谅解,要求依法从严惩处,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依照《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3.侦查人员丙、丁对董某某进行殴打,符合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将董某某打成轻伤的状况不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构成转化犯要求造成伤残,一般指重伤以上。
4.盗窃罪和侵占罪区分的关键在于,财物事先是否在被害人的占有之下。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与非法占有目的中的占有不是等同概念),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而且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态。虽然处于他人支配领域之外,但存在可以推知由他人事实上支配的状态时,也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本案中停在路边的汽车即使没有上锁,也由他人占有,董某某取走他人占有的财物,成立盗窃罪。
董某某对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无争议,但是否是转化型抢劫却值得商榷。我们认为是抢夺过程中的犯意转化:即先有抢夺故意,抢夺不成,为了夺取财物而使用暴力。争议的核心是:董某某将乙骗下车后发动汽车,是否已经占有了乙的财物。如果认为已经占有了,那就是转化型抢劫;如果认为还没有占有,董某某是使用拖拉被害人的方式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取走财物的,这种拖行方式宜认为是抢劫罪的手段行为,董某某的行为直接构成《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抢劫罪。
第16题:
第17题:
原告许某某于1998年5月19日上午骑三轮车去天地商店,将12380元装在一红色女式提包内,放在车上。许某某骑车至商店后,发现提包丢失,便返回顺路寻找。期间,邻人赵某某告知原告,他看见本案被告王某某的五岁儿子王某拣到了提包。邻人杨某某也看见王某某的儿子拣到一红色女式提包。原告多次找王某某讨要丢失的提包,并答应可以给几千元酬谢,但是,王某某拒不交还其儿子王某拣到原告丢失的提包。在这之后,原告又一次向被告讨要提包并将对话偷偷录了音。庭审中,原告出示了这盒录音带。并有证人赵某某出庭作证称:"我是王某某的西邻居。5月19日上午7时许,我正在抹墙,听到王某某的儿子王某喊:’爸爸,我拣到一兜子钱’,这时,我爬在墙头看见王某拎着一个红色女式提包。"另外,原告还当庭出示了证人杨某某的证言:"5月19日早上,我在光明胡同王某某家附近,看到一个小孩喊:’爸爸,我拣到一兜子钱。’说着,跑进王某某院子里。装钱的包是红色女式提包。"王某某对上述证人的证言未提出不同意见。法院最后判令被告将所捡提包返还原告。根据本案的情况,请说明录音资料的效力如何?
第18题:
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舒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舒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500m2的二层楼租给潘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潘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舒某不同意出卖。潘某将房价款10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舒某仍不同意出卖。后舒某以每平方米2500元的价格与杏林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潘某为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舒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舒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潘某不服提出上诉。如果本案二审法院判决潘某胜诉,潘某申请执行,杏林公司能否申请再审?为什么?杏林公司能否提出执行异议?为什么?
第19题:
徐某某,男,1989年10月21日出生。2005年9月17日晚上,徐某某在街上闲逛时发现赵某(女,12岁)一个人在家里学习。便从赵某家窗口跳了进去,要赵某拿点钱给他。赵某说没钱。徐某某抬手就打了赵某两个耳光,并说“你老老实实待着,不许喊不许跑!”随后便在赵某家中翻箱倒柜,结果只搜到160元钱。这时,徐某某听见外面有说话声传来,便立即从窗口跳出逃跑。赵某随即大喊抓贼,路经此地的王某夫妇听见喊声追赶过去,将徐某某抓住并送至派出所。徐某某供述了全部事实,并且交待自己曾于一个月以前将王某扎伤(轻伤)的事实,经查属实。请分析并说明理由:对徐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只答处理原则)?
第20题:
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由于李某无力偿还,其兄李某某代为偿还。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第21题:
案情介绍: 家住某市甲区的赵某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王某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380平方米的二层楼租给赵某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赵某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王某某不同意出卖。赵某某将房价款l5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王某某仍不同意出卖。后王某某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与新叶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赵某某为阻止王某某与新叶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王某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王某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如果赵某某与王某某一审诉讼之前或一审诉讼期间,新叶公司就其与王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履行,赵某某可否参加仲裁程序,主张自己具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