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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就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异同,以下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相同
    B.第一审法院与第二审法院审理案件的地点都为本院所在地
    C.第一审判决与第二审判决的法律效力相同
    D.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审结期限不同

    答案:A,B,C
    解析:
    考查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区别。一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二者不同,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而一审法院只能在本院进行,故B项错误。C项错误,二审裁判作出后立即生效,一审裁判则需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未上诉才生效;D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一审的审结期限一般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延长,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6条的规定,二审案件的审结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涉外可以延长,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定,D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A、B、C项符合题意。

  • 第2题:

    律师可以代理行政案件的程序包括()

    • A、一审程序
    • B、一审程序、二审程序
    • C、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
    • D、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强制执行程序

    正确答案:D

  • 第3题:

    简述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①程序发生的基础不同;
    ②当事人提起诉讼程序的理由不同;
    ③两个审级所作裁判的效力不同。

  • 第4题:

    简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区别。


    正确答案: 区别: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2、审理的对象不同;
    3、适用程序不同;
    4、裁判的效力不同。

  • 第5题:

    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有什么区别?


    正确答案: 第二审程序虽然与第一审程序同为民事审判程序,但二者却有着很大的区别:
    (1)引起诉讼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人民法院的管辖权;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的监督权。
    (2)受理案件的法院不同。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是由依法享有管辖权的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是依法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3)受理案件的要求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以起诉状的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而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必须递交上诉状,不得口头上诉。
    (4)审判方式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除法定条件外,一律开庭审理;而适用第二审程序的案件,一般应开庭审理,在符合法定的情况下也可迳行判决。
    (5)审判组织形式不同。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时,可适用独任制,亦可适用合议制;适用合议制时,也可以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上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时,只能适用合议制,而且合议庭全体成员均必须由审判员组成。
    (6)任务不同。第一审程序的任务主要是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解决民事纠纷。第二审程序则不仅要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予以确认,而且担负着监督检查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任务,从而保证审判活动的正确性。
    (7)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属于未生效裁判,当事人可以上诉。适用第二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经送达立即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划分,是因为我国审判制度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但是,使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第二审程序。另外,即使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第二审程序也并非是必经程序。

  • 第6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区别?()

    • A、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不相同
    • B、第一审法院在审理一审案件时只可以在本院进行,但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既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在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 C、第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效力待定,但第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的效力绝对不可以被变更
    • D、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审结期限不同

    正确答案:A,B,D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区别。

    正确答案: 区别: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2、审理的对象不同;
    3、适用程序不同;
    4、裁判的效力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的区别

    正确答案: (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起诉权.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给予当事人行使上诉权。(4分)
    (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针对原告、被告双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4分)
    (3)适用程序不同.第一审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既可适用普通程序,也可适用简易程序,并且必须开庭审理,不能径行判决.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对事实清楚,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可以径行判决。(4分)(4)裁判的效力不同。第一审判决和准许上诉的裁定,在上诉期间内不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二审程序所作的裁判,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不准上诉的终局裁判。(3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审级不同;
    (2)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3)程序设计的目的不同;
    (4)审理的方式和期限不同;
    (5)裁判的效力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律师可以代理行政案件的程序包括()
    A

    一审程序

    B

    一审程序、二审程序

    C

    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

    D

    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强制执行程序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1)程序的发动不同。二审程序的发动者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直接承受一审裁判中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第三人,不仅如此,二审程序的发动,既可以基于当事人一方不服裁判而提起上诉,又可以是因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判而分别上诉。
    (2)发动二审程序的上诉是针对一审裁判而提出的,不只是基于当事人之间对实体权利义务认识或主张上的差异,在上诉上,既包含着上诉方对实体权利义务的主张,也包含着对一审法院所作裁判的部分或全部的否定评价。
    (3)二审程序中的审理范围与一审程序有所不同,一审的审理范围不受当事人请求或主张的限制,而二审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此外,二审程序的审限,判决效力与一审程序也有明显差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同属于审判程序。从某种意义上说,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与基础,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与发展。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人民法院的管辖权;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人民法院审判上的监督权。
    (2)审理对象不同。第一审程序以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为基点,展开对案件事实的审理;第二审程序则以第一审裁判为基点,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3)审判任务不同。第一审程序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对案件的审理,查明事实,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二审程序不仅要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还担负监督检查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任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 定,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区 别?( )
    A.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 不相同
    B.适用第一审程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而适用第 二审程序以书面审理为原则
    C.第一审程序中法院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而适 用第二审程序不适用调解
    D. 二审判决与上诉期内的一审判决的效力有所不同


    答案:A,D
    解析:
    。一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 组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 成,A项正确。在二审程序中审理的方式以开庭审理 为原则,以书面审理为例外,B项错误。调解贯穿于整 个民事诉讼过程,在诉讼的各阶段、各审级均可进行, 第二审程序也不例外,C项错误。上诉期内的一审判 决尚未生效,而二审判决是终局裁判,对双方当事人具 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效力不同。

  • 第14题:

    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一审、二审程序由何不同?


    正确答案: 1是补救性质的程序。
    2是特殊纠正程序。
    3由特定主体提起。
    4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5程序的性质不同。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两个独立的审级,而再审程序不是一个独立的审级,对案件进行再审既可能按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也可能按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6审理的法院不同。一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不同,二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只限于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而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包括凉审法院和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
    7裁判的效力不同。依第一审程序作出的裁判,当事人可以上诉,依第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判,是生效的裁判,而依再审程序作出的裁判能否上诉取决于再审时所适用的具体程序。

  • 第15题:

    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1)程序的发动不同。二审程序的发动者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直接承受一审裁判中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第三人,不仅如此,二审程序的发动,既可以基于当事人一方不服裁判而提起上诉,又可以是因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判而分别上诉。
    (2)发动二审程序的上诉是针对一审裁判而提出的,不只是基于当事人之间对实体权利义务认识或主张上的差异,在上诉上,既包含着上诉方对实体权利义务的主张,也包含着对一审法院所作裁判的部分或全部的否定评价。
    (3)二审程序中的审理范围与一审程序有所不同,一审的审理范围不受当事人请求或主张的限制,而二审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此外,二审程序的审限,判决效力与一审程序也有明显差异。

  • 第16题:

    简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审级不同。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是两个不同审级的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起诉并对其进行审判的程序;第二审程序则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上诉并对其上诉的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上诉必须是向作出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如果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当事人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但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第二审程序即为终审程序,当事人对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不得再行上诉。
    2.审判对象不同。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审判的对象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第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审判的对象不仅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且包括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裁判。
    3.审判程序引发的缘由不同。第一审程序是由于行政管理相对一方不服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行使起诉权而引起;第二审程序则是由于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裁判行使上诉权而引起。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一方当事人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可以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也可以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还可以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4.审结期限不同。第一审判决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二审判决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
    5.审理方式不同。人民法院对第一审行政案件不能进行书面审理,而对第二审行政案件,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则可以进行书面审理。
    6.审判结果不同。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审理终结的行政案件,只能以判决的方式结案;而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审理的上诉案件,则可作出判决,也可作出裁定。第一审判决的形式包括判决维持、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第二审判决的形式包括维持原判和依法改判,并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第17题:

    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

    • A、一律适用一审程序审理
    • B、一律适用二审程序审理
    • C、原审是一审的适用一审程序,原审是二审的适用二审程序
    • D、通常适用二审程序,特殊情况适用一审程序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问答题
    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有什么区别?

    正确答案: 第二审程序虽然与第一审程序同为民事审判程序,但二者却有着很大的区别:
    (1)引起诉讼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人民法院的管辖权;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的监督权。
    (2)受理案件的法院不同。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是由依法享有管辖权的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是依法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3)受理案件的要求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以起诉状的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而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必须递交上诉状,不得口头上诉。
    (4)审判方式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除法定条件外,一律开庭审理;而适用第二审程序的案件,一般应开庭审理,在符合法定的情况下也可迳行判决。
    (5)审判组织形式不同。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时,可适用独任制,亦可适用合议制;适用合议制时,也可以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上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时,只能适用合议制,而且合议庭全体成员均必须由审判员组成。
    (6)任务不同。第一审程序的任务主要是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解决民事纠纷。第二审程序则不仅要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予以确认,而且担负着监督检查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任务,从而保证审判活动的正确性。
    (7)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属于未生效裁判,当事人可以上诉。适用第二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经送达立即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划分,是因为我国审判制度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但是,使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第二审程序。另外,即使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第二审程序也并非是必经程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审级不同。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是两个不同审级的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起诉并对其进行审判的程序;第二审程序则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上诉并对其上诉的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上诉必须是向作出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如果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当事人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但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第二审程序即为终审程序,当事人对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不得再行上诉。
    2.审判对象不同。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审判的对象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第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审判的对象不仅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且包括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裁判。
    3.审判程序引发的缘由不同。第一审程序是由于行政管理相对一方不服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行使起诉权而引起;第二审程序则是由于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裁判行使上诉权而引起。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一方当事人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可以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也可以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还可以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4.审结期限不同。第一审判决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二审判决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
    5.审理方式不同。人民法院对第一审行政案件不能进行书面审理,而对第二审行政案件,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则可以进行书面审理。
    6.审判结果不同。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审理终结的行政案件,只能以判决的方式结案;而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审理的上诉案件,则可作出判决,也可作出裁定。第一审判决的形式包括判决维持、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第二审判决的形式包括维持原判和依法改判,并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论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和区别。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①程序发生的基础不同;
    ②当事人提起诉讼程序的理由不同;
    ③两个审级所作裁判的效力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一审程序的调解与二审程序的调解的区别。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
    A

    一律适用一审程序审理

    B

    一律适用二审程序审理

    C

    原审是一审的适用一审程序,原审是二审的适用二审程序

    D

    通常适用二审程序,特殊情况适用一审程序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简易程序与上诉程序之间的关系是 ( )
    A

    附属关系

    B

    二审程序与再审程序之间的关系

    C

    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之间的关系

    D

    一审程序与再审程序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