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月10日,李甲之子李乙因无证驾驶李甲的汽车被警察张某将汽车扣留。当张某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李甲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原告起诉时,不可能采用下列哪些理由()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C、损害是李乙的行为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题目

1996年1月10日,李甲之子李乙因无证驾驶李甲的汽车被警察张某将汽车扣留。当张某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李甲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原告起诉时,不可能采用下列哪些理由()

  • 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 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 C、损害是李乙的行为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
  • 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相似考题
更多“1996年1月10日,李甲之子李乙因无证驾驶李甲的汽车被警察张某将汽车扣留。当张某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李甲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原告起诉时,不可能采用下列哪些理由()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C、损害是李乙的行为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与王某筹集资金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由王某营运,后两人发生结算纠纷。王某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将汽车判归已有,由其偿还李某的投资20000元,反之则由李某退还其投资20000元。诉讼中王某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要求在诉讼期间将汽车交由其继续营运,并由刘某以其汽车为担保。法院裁定准许王某将车开出营运至法院确定车辆赔偿归属时止。该案经法院判决归李某,但李某发现汽车发动机已被更换,担保人刘某将其所担保的汽车变卖后不知去向。李某遂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法院是否应予赔偿?()

    :A.应予赔偿,因为该法院诉讼保全手续不清,致使诉讼当事人造成了损失

    B.应予赔偿,因为李某所受财产损失是由于法院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C.不予赔偿,因为该损失并非由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致

    D.不予赔偿,因为李某的赔偿请求范围既非行政赔偿范围,亦非刑事赔偿范围和其他司法赔偿范围


    正确答案:C

  • 第2题: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8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李某可向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扣留汽车行为,李某可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C.李某应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D.范某可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B
    【考点】复议管辖;诉讼管辖;复议与诉讼的衔接
    【详解】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之规定,B市公安局作为甲区公安分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李某可以向其申请复议。故A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17条之规定,李某可以对扣留汽车这一行政强制措施向公安分局所在地的甲区人民法院起诉。故8项正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在治安处罚案件中,复议并非诉讼的前置程序,李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故C选项错误。根据《行诉解释》第9条第2款之规定,该案中,公安机关对李某既有拘留这一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又有罚款500元的财产处罚。因此,若李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作为原告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而本案中范某既未被限制人身自由,其财产也未因此而被采取强制措施。因此,范某对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只能向被告甲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甲区人民法院起诉。故D选项错误。

  • 第3题: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扣留汽车行为,李某可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C.李某应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D.范某可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B

  • 第4题:

    李某与张某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某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败诉后,张某拒不 执行。某区人民法院根据李某的申请开始执行张某的一辆汽车和一间房屋。请回答
    在执行中,案外人钱某向法院主张,张某的那辆汽车巳经抵押给自己,并以自己享有 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但张某否认将汽车抵押给钱某。经审查,法院驳回钱某的异议。钱某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钱某只能以李某为被告起诉
    B.钱某只能以张某为被告起诉
    C.钱某可选择张某为被告起诉,也可选择李某为被告起诉
    D.钱某应当以张某和李某为共同被告起诉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 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 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_行人和 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选项D正确。

  • 第5题:

    张某和李某因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经乡政府确权为张某具有使用权。1个月后,李某找到乡政府申诉,乡政府认为所作确权合法驳回申诉。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对乡政府的确权行为,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如李某起诉乡政府驳回其申诉的行为,法院不予受理
    C.李某可以张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D.若李某提起行政诉讼被受理,张某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答案:A,B,D
    解析: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行诉解释》第1条第4项规定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不属于受案范围。不过,此案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一般时效是6个月,李某对乡政府的确权行为未过6个月的诉讼时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受理。

  • 第6题: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李某可向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扣留汽车行为,李某可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C.李某可以先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D.李某应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E.范某可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李某可以向B市甲区公安分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所以选项A正确。(2)本案是复议选择型,既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BC正确,选项D错误。(3)本案中范某是受害人,行政机关作出的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是针对的李某,而非是针对的范某,因此,范某不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所以选项E错误。

  • 第7题:

    A公司的职工张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发生争吵,李某一怒之 下打了张某一耳光。为报复李某,张某找到甲的儿子乙(17岁),唆使乙将李某办公室的电脑、 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部手机为报酬。事后,A公司对李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刘某全权处理本案。刘某找到乙了解案情,乙承认是受张某指使。A公司起诉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要求张某向李某赔礼道歉。诉讼中,张某要求法院判决A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A公司要求张某向李某赔礼道歉的请求、张某要求A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下列关于本案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当裁定驳回A公司要求张某向李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B.法院应当裁定受理A公司要求张某向李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C.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张某要求A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
    D.法院应当裁定受理张某要求A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


    答案:A,C
    解析:
    本案中,法院应当裁定驳回A公司要求张某向李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 求,因为主体不适格;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张某要求A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因为这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向法院起诉。

  • 第8题:

    王某将朋友李某和张某打伤,李某以王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张某也向法院起诉,对王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张某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张某属于(  )。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B
    解析:
    (1)选项CD:张某属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不单单只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2)选项AB:“李某人身受到伤害”和“张某人身受到伤害”,是两个不同的诉讼标的,但是均为人身伤害,为同一种类诉讼标的,因此是普通共同诉讼。

  • 第9题:

    2004年11月10日,郝甲之子郝乙因无证驾驶郝甲的汽车被警察张某扣留。张某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郝甲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可能采用的理由是()。

    • 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 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 C、损害是由郝乙的行为导致,国家不承担责任
    • 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刘某因无证驾驶陈某的摩托车被警察张某将摩托车拘留。当张某将摩托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撞坏了摩托车。陈某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原告起诉时,可能采用下列哪个理由()

    • 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 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 C、损害是刘某的行为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
    • 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张某和李某因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经乡政府确权为张某具有使用权。1个月后,李某找到乡政府申诉,乡政府认为所作确权合法驳回申诉。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对乡政府的确权行为,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B、如李某起诉乡政府驳回其申诉的行为,法院不予受理
    • C、李某可以张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 D、若李某提起行政诉讼被受理,张某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A,B,D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持有甲公司0.8%的股权,李某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拒绝。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

    李某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主张张某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

    李某可以公司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主张张某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

    李某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主张张某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

    D

    如果李某的诉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则甲公司应当承担李某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正确答案: D,B
    解析:

  • 第13题:

    1996年1月10日,李甲之子李乙因无证驾驶李甲的汽车被警察张某将汽车扣留。当张某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李甲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原告起诉时,不可能采用下列哪些理由()

    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损害是李乙的行为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

    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参考答案:ABC

  • 第14题: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2010年5月,户口在甲区的张某与户口在乙区的李某结婚后即居住在乙区。婚后,因李某经常酗酒,两人感情不和。2012年3月的一天,李某因工作需要到甲区购买货物,同当地的何某发生争议,李某出手将何某打伤。甲区法院于当年9月以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并关押在甲区的监狱中。2013年6月,张某决定起诉与李某离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应向甲法院起诉.因为甲区是李某的被监禁地
    B:张某应向甲区或者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
    C:张某应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被告李某的住所地
    D:张某应当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张某的经常居住地

    答案:D
    解析:
    【考点】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不适用《民诉法解释》第8条,故D项正确。

  • 第16题:

    王某与张某是朋友。一日,王某为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向张某借车。聚会上,王某喝了大量的啤酒。聚会完毕后,王某驾车回家,路上被交警赵某查出酒后驾车,赵某将汽车扣留,但是在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张某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因为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B.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因为赵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因为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D.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答案: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裁定。原告是汽车的合法所有权人,具有行政诉权,符合原告资格。赵某乃警察,其扣车并将车开回公安局的行为属行使职权的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C项可采用。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单独请求行政赔偿,以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为前置程序。D项错误,判决是针对实体问题的,本案是因为程序不合法,所以,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 第17题: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扣留汽车行为,李某可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C:李某应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D:范某可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B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李某对B市甲区公安分局的决定不服,可以向甲区的本级人民政府即甲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甲区公安分局的上级主管部门即B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故A项正确。注意《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款的规定,该款中规定的被告须是人民政府,而不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因此,李某提起的行政诉讼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管辖。从地域管辖上看,《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针对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的行为,由该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即甲区人民法院审理。B项正确。

  • 第18题:

    甲市居民张某与乙市居民李某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将一辆汽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双方在丁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张某反悔并告知李某自己已将汽车卖给他人。若李某欲追究张某的违约责任,应向()起诉。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307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19题: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李某的父亲属于(  )。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C
    解析:
    (1)选项BD:李某的父亲属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不单单只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2)选项AC:“李某人身受到伤害”和“李某的父亲人身受到伤害”,是两个不同的诉讼标的,只是均为人身伤害,为同一种类诉讼标的,因此是普通共同诉讼人。

  • 第20题:

    甲因无证驾驶乙的汽车被交警扣车,交警将车开往交警队时不慎将发动机损坏,乙单独就损害提起行政诉讼,法院驳回起诉,以下理由不能采用的有()。

    • A、请求赔偿程序不合法
    • B、原告无诉讼主体资格
    • C、丙的行为系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 D、汽车损坏的结果是甲的行为引起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C,D

  • 第21题:

    家住某市甲区的李某诉家住同市乙区的夏某合同纠纷一案,合同履行地在乙区,甲区法院未受理李某的起诉。下列甲区法院向李某提出的不受理的理由,不正确的有()。

    • A、李某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民法的规定
    • B、李某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
    • C、李某的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
    • D、甲区法院和乙区法院都有管辖权,但乙区法院审理更方便

    正确答案:A,B,C,D

  • 第22题:

    1996年1月10日,李甲之子李乙因无证驾驶李甲的汽车被警察张某将汽车扣留,当张某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李甲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原告起诉时,不可能采用下列哪些理由?()

    • 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 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 C、损害是李乙的行为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
    • 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正确答案:A,B,C

  • 第23题: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本案中,李某父亲的诉讼地位是()

    •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C

  • 第24题:

    单选题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本案中,李某父亲的诉讼地位是()。
    A

    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

    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共同诉讼。本案中,张某对李某及其父亲造成了人身伤害,虽然侵权主体是一样的,但是被害人是不同的,实际上客体是两个行为,不是同一个诉讼标的,而是同一种类诉讼标的,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该题针对“普通共同诉讼”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