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鉴于50台彩电已被拍卖,所得款项应如何处理?

题目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鉴于50台彩电已被拍卖,所得款项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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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被执行人张某不能清偿所欠李某的债务,同时张某借给杨某的现金足以保证张某履行债务,杨某到期却拒不偿还,法院因此向杨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但杨某在指定期限内既没有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法院因此可以裁定对( )的财产强制拍卖。

    A.张某

    B.张某或杨某

    C.杨某

    D.张某和杨某


    正确答案:C

  • 第2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

    在此情况下,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查看材料

    A.杨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杨某可以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C.杨某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
    D.杨某可在复议与诉讼之间任意选择

    答案:C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前置程序的,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本题属于纳税争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杨某对纳税决定不服,只能先提起复议,经复议后才能起诉。故C项为应选项。B项错在“可以”的表述上。当复议依法被规定为前置程序时,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而不是可以选择的问题。

  • 第3题:

    某省甲县居民杨某到某直辖市乙区某公司担任市场拓展专员,常年居住于该市丙区。一日出差至某自治区丁县。丁县公安局以杨某屡次嫖娼为由决定对其收容教育,并交付位于戊县的某市收容教育所执行。杨某不服起诉。下列哪些法院有权管辖本案?()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戊县人民法院

    答案:A,C,D
    解析:
    杨某不服起诉,被告为丁县公安局。本案非重大复杂案件,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由基层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第1句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丁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即丁县法院有权管辖法院。《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本案也可由乙区法院管辖。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是收容教育这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故原告杨某户籍所在地即甲县、经常居住地即丙区、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即戊县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本案,即甲县、丙区、戊县法院有权管辖本案。故A、C、D项应选。B项既非被告所在地法院,也非原告所在地法院,故排除之。

  • 第4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 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羁押和 追缴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请求。根据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逮捕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区法院承担
    B.逮捕是由区检察院批准的,故对该逮捕,应当由区检察院承担赔楼义务
    C.对杨某的拘留不属于国家赌偿范围
    D.对追缴赃物行为,李某可要求区法院返还拍卖所得15万元


    答案:A,D
    解析:
    根据2010年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1条,二审改判无罪的案件,由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若刑事拘留和逮捕依法需要赔偿的,均由该一审法院赔偿。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杨某与某公司发生的纠纷属于合同履行纠纷,不存在诈骗犯罪嫌疑,故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的拘留属于违法拘留。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项,该违法拘留属于刑事赔偿范围。故选项C错误。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5项,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据此,选项D正确。

  • 第5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巳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 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 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羁押和 追缴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请求。根据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逮捕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区法院承担
    B.逮捕是由区检察院批准的,故对该逮捕,应当由区检察院承担陪楼义务
    C.对杨某的拘留不属午国家赔偿范围
    D.对追缴赃物行为,李某可要求区法院返还拍卖所得15万元


    答案:A,D
    解析:
    A、D
    考点:刑事赔偿范围及义务机关
    讲解:根据2010年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1条,二审改判无罪的案件,由作 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若刑事拘留和逮捕依法需要赔偿的,均由该 一审法院赔偿。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杨某与某公司发生的纠纷属于合同履行 纠纷,不存在诈骗犯罪嫌疑,故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的拘留属于违法拘留。根据修正后的 《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项,该违法拘留属于刑事赔偿范围。故选项C错误。根据修正 后的《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5项,财产巳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据此,选项 D正确。

  • 第6题:

    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和樊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问题:
    1.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对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的一审判决,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
    2.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樊某提出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3.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但贾某的妻子对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4,被告人杨某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下级法院发现杨某可能另犯有伤害罪,对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本题考查死刑核准问题。(1)对于杨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发回重新审判。
    (2)对于董某和樊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但高级人民法院会将3名被告人材料均移送最高人民法院,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对杨某进行死刑复核时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会一并审查董某和樊某的部分。
    2,本题考查二审的全面审查原则。高级人民法院应按二审程序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进行审查。理由如下:杨某和董某、樊某系共同犯罪,一审法院进行了全案审理一并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3,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的程序。高级人民法院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如下: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对其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可以独立提出上诉,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只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其不影响刑事部分的效力,高级人民法院对杨某、董某的死刑判决不适用二审程序,而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
    4,本题考查死刑核准的问题。下级法院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 第7题:

    2016年10月,甲市乙区居民杨某在居所附近的某师范大学附中校园内开办一家私人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主要经营青少年教育类图书和音像制品。2018年2月,区教育局和区文化局接到反映杨某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违法经营淫秽物品的举报后,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区价格认证中心作了价格鉴定意见。经过调查,认定违法事实成立,遂联合决定对该书店处以20000元罚款,并暂扣其营业执照。区文化局工作人员田某向杨某送达决定书时,遭到杨某的殴打而受伤。杨某不服,以区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后,区文化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

    若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杨某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天
    B.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上诉
    C.第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D.二审法院审理杨某的上诉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E.若无特殊情况,二审法院应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核二审程序。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裁定的上诉为10天。所以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所以选项D错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所以选项E错误。

  • 第8题:

    某市检察院对杨某以受贿罪提起公诉,并于1998年4月18日将杨某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对其作出逮捕的决定。在对该案进行审理时,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构成受贿罪,于1999年6月10日宣判杨某无罪。市检察院提起抗诉后,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于1999年6月20日将杨某释放。对此案,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应当对杨某赔偿。损失应当从1998年4月24日起计算至1999年6月20日
    • B、应当对杨某赔偿。损失应当从1998年4月18日起计算至于1999年6月20日
    • C、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市检察院和一审人民院
    • D、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市检察院

    正确答案:B,D

  • 第9题:

    杨某在街边卖早点,被市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肖某和欧某发现,认定其系无照经营,不符合卫生管理和市容管理规定,鉴于杨某流动经营,不当场处罚以后难以找到他,遂口头作出罚款100元的决定,杨某辩解说家里有营业执照,肖某和欧某认为杨某属于强词夺理,根本不听杨某陈述和辩解。对于该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行政处罚决定无效,杨某可以拒绝 
    • B、该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杨某可以拒绝
    • C、该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杨某可以缴纳罚款后申请行政复议 
    • D、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杨某可以缴纳罚款后直接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问答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杨某应当依据什么法律提出赔偿要求?

    正确答案: 应当根据国家赔偿法提出赔偿请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鉴于50台彩电已被拍卖,所得款项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应给付杨某拍卖彩电所收的价款15万元;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五)项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5(100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其余1000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A

    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B

    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C

    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D

    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被执行人张某不能清欠张某所欠的债务,同时张某借给杨某的现金足以保证张某履行债务,杨某到期却拒绝偿还,法院固此向杨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但杨某在指定期限内既没有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法院因此以裁定列( )的财务强制拍卖。

    A.张某

    B.张某或杨某

    C.杨某

    D.张某和杨某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夏某、宋某、杨某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夏某不服提出上诉,宋某、杨某未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夏某因病死亡。对此,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夏某若不构成犯罪对被告人夏某宣布终止审理
    B:夏某若不构成犯罪对被告人夏某宣告无罪
    C:对被告人宋某、杨某作出判决或裁定
    D:对此案裁定终止审理

    答案:B,C
    解析:
    【考点】被告人在审理结束前死亡的处理。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2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因此,B、C项正确。

  • 第15题:

    某区公安分局民警丁某、蔡某二人以杨某违反规定进人体育场馆观看比赛为由将其强行带离现场。杨某认为两警察的强行带离行为违法,区公安分局应当赔偿其票款100元,故向区公安分局提出赔偿请求。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两警察的强行带离,属于行政处罚
    B.区公安分局对杨某的赔楼请求,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
    C.区公安分局处理杨某的赔偿请求时,可以听取杨某的意见
    D.区公安分局可以与杨某协商赔楼数额


    答案:A,B,C
    解析:
    A、B、C
    考点: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醅偿程序
    讲解:本题为选非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人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人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强行带离现场的目的是制止违法行为,不是为了惩 罚,故A项错误。此处的强行带离现场应当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国家赔偿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据此 ,B项的“3个月”说法错误,C项的“可以听取”错误,D项说法正确。

  • 第16题:

    2006年9月7日,县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5万元,没收其推土机一台。杨某不服上诉,12月6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交付执行。杨某仍不服,向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2010年9月9日,省高级法院宣告杨某无罪释放。2011年4月,杨某申请国家赔偿。关于本案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杨某被羁押,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B:返还45万罚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C:如被没收推土机已被拍卖的,应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及相应的赔偿金
    D:本案不存在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

    答案:A,B
    解析:
    【考点】国家赔偿的范围和标准【详解】《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由全国年职工平均工资除以法定工作日(约254天)得出。A选项正确。《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B选项正确。而C项中的表述缺乏“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的法定条件,所以,支付赔偿金没有法律依据。C选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D选项所述的情形属于《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所以D选项错误。

  • 第17题:

    (2009年)案情: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 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 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问题:
    1.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对被告人 杨某、董某、樊某的一审判决,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
    2.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樊某提出上诉, 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3.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但贾某的 妻子对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 理由是什么?
    4.被告人杨某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下级法院发现杨某可能另 案犯有伤害罪,对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刑事诉讼法是“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的程序法,从动态的角度规定国家如何追诉犯 罪,怎样实施刑罚权,因此,考生应对诉讼程序的运行有一个完整的了解,熟知从立案、侦査、审查起诉、审判到执行的相关规定。
    本案涉及共同犯罪情况下部分共犯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部分判处死缓的情况,三 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不同的刑罚,以下分别予以分析。
    对在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 审判。
    对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若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也没有被抗诉的,应 在抗诉、上诉期满后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同意的,裁定予以准许;若认为原 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则裁定发回重审;若认为原判决刑罚过重,应当依法改判。
    对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若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也没有被抗诉的,故中级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交付执行。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 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 处理。
    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对刑事部分没有上诉权,但可依法请求公诉机关对一审判决提起 抗诉。在本题中,因为贾某已经身亡,妻子作为其近亲属的有权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 诉,只不过法院在审理时要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
    若审判部分巳经完成,则下一步就进行到执行程序,倘若在执行时发现罪犯可能犯有其 他犯罪的,则应暂停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最髙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1)对杨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 死刑的,应当提审或发回重新审判。
    (2)对董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 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的,应当裁定发回原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3)对樊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应当交付执行。
    2.高级人民法院应按二审程序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进行审查。理由是:杨某和董某、 樊某系共同犯罪,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了全案审理一并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共 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3.高级人民法院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对刑事附 带民事案件,其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可以独立提出上诉,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只对 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其效力不影响刑事部分的效力,高级人民法院对杨某、董某的死刑判决不适用二审程序,而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
    4.下级法院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 百二十二条、第二西四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一 条,《刑诉解释》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项、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 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

  • 第18题:

    杨某因盗窃某单位仓库内存放的电机,被李某告发,司法机关将杨某抓获归案。 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1998年11月6日杨某刑满释放,杨某一直伺机报复李某。2000年12月12日,杨某找到其在派出所工作的表兄江某,谎称准备和朋友上山去打猎,想借江某的枪用。民警江某即将自己的手枪借给杨某,并给了5发子弹。杨某拿到枪后,将子弹上膛,准备去杀害李某。在寻找李某的途中,杨某遇同学甲和乙。甲问杨某“急匆匆地去干啥?”杨某答道:“李某不是东西,害我坐3年牢,我找他算账去。”并 掏出手枪晃了一下。甲、乙即上前劝阻杨某,劝他不要干蠢事。杨某不听劝阻,执意前行。乙冲上去想夺下杨某的手枪,在拉扯争夺中,杨某不慎扣动扳机,将旁边的甲击中。 杨某见状,即与乙一起送甲到医院抢救,甲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杨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2)江某借枪给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
    (3)对杨某如何处罚?


    答案:
    解析:
    【详解】
    本题中,杨某具有刑法意义的行为有两个:一是以报复、杀害李某为目的而向江某借枪的行为;二是在甲、乙劝阻的过程中,不慎扣动扳机,将甲打死的行为,应明确杨某对甲的死亡主观上持有何种心理态度。
    (1)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2)江某身为公安人员,属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擅自将枪支借给他人,并造成严重后果,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3)杨某的故意杀人罪因处于预备形态,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 罚;其故意杀人罪发生在盗窃罪刑满释放的5年之内,依法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因此,在对杨某以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并罚时,应当考虑上述两个法定的量刑因素。

  • 第19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对于杨某被错误羁押的损失如何计算赔偿金?


    正确答案: 每日赔偿金按作出决定上年度国家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计算给予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同时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司法解释,明确了“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时的上年度。

  • 第20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在此情况下,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 A、杨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B、杨某可以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 C、杨某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
    • D、杨某可在复议与诉讼之间任意选择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问答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杨某应当向谁提出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 应当向区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条第四款规定,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对于杨某被错误羁押的损失如何计算赔偿金?

    正确答案: 每日赔偿金按作出决定上年度国家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计算给予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同时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司法解释,明确了“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时的上年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杨某在一百货大楼购买一台34寸彩电,说明中写明一年内保修,杨某回家后调试彩电正常,5个月后,彩电在使用中显象管突然爆炸,将杨某右眼炸伤,花医药费1000元,杨某找到百货大楼要求赔偿,经查属电视机质量问题,杨某长时间收看引起爆炸。百货大楼不同意赔偿,但是同意退货,要赔偿找生产厂家。杨某欲向法院起诉百货大楼。法院是否受理?如何处理此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1)法院应当受理,百货大楼是此案因果关系明确的被告。
    (2)本案不属违约侵权责任,而是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因此百货大楼按违约责任退货的理由不成立。
    (3)百货大楼要求找厂家赔偿的理由不能成立,法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责任。如果是生产质量问题百货大楼可在赔偿后向生产者追偿。
    (4)百货大楼应赔偿李某电视机的损失及人身伤害损失、医药费5000元。
    (5)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