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权利要求
第1题: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第2题:
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下列哪些修改即使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不符合相关规定?()
第3题:
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具有单一性,则它们的从属权利要求之间也就具有单一性。
第4题:
下列哪个不符合单一性()。
第5题:
李某提出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包含4项权利要求,其中权利要求1为产品独立权利要求,权利要求2和3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4为方法独立权利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为权利要求1和4之间缺乏单一性,发出分案通知书,申请人在答复时删除了权利要求4。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审查后以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为由驳回了该申请,李某不服请求复审,并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下列修改方式哪些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第6题:
审查员只需考虑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的单一性,从属权利要求与其所从属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
第7题:
对第一独立权利要求进行检索时,若发现它不具备新颖性或者创造性,则按照单一性审查原则,根据已有检索结果判断其余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是否缺乏单一性,对缺乏单一性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不再进行检索。
第8题:
独立权利要求
第9题:
不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以上产品或者方法的同类独立权利要求
产品和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独立权利要求
产品和该产品的用途独立权利要求
产品和外观的独立权利要求
第10题:
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一般不能有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第11题:
第12题:
删除原独立权利要求,将并列从属于原独立权利要求的三项从属权利要求修改为三项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
根据请求人提出的现有技术证据,对独立权利要求重新划分前序部分与特征部分
删除独立权利要求,将从属权利要求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书
删除独立权利要求,将两项并列从属权利要求合并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书,并对说明书做适应性修改
第13题:
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基本撰写要求是什么吗?
第14题:
检索一般针对保护范围最宽的独立权利要求进行,而无需检索其从属权利要求。
第15题:
如果一项从属权利要求引用了独立权利要求,并包含了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则无论该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否包含了另外一项发明,抑或该附加技术特征与独立权利要求的组合是否构成了一项新的发明,都认为该从属权利要求与该独立权利要求具有单一性。
第16题:
申请人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所进行的下列哪些修改可以被接受?()
第17题:
下列关于从属权利要求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第18题:
使两项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具有单一性的特定技术特征一定也都是这两项独立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
第19题:
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可以分为()。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一个特定产品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一个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的独立权利要求
一个特定方法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一个为实施该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或工具的独立权利要求
一个特定产品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一个该产品的用途的独立权利要求
一个特定产品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一个为实施专门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或工具的权利要求
第24题:
从属权利要求可以对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进行限定
从属权利要求必须写在所有独立权利要求之后
引用两项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不能作为另一项从属权利要求引用的基础
从属权利要求可以包含独立权利要求中没有提及的附加技术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