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相关问题
  • 第1题:

    狭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

    A.原告

    B.被告

    C.共同诉讼人

    D.第三人


    正确答案:AB

  • 第2题:

    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不包括()。

    A、原告
    B、辩护人
    C、共同诉讼人
    D、第三人

    答案:B
    解析:
    2018新教材P310:狭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

  • 第3题:

    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几个诉讼必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几个诉讼无需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B.必要共同诉讼应当合并审理,普通共同诉讼可以合并审理
    C.必要共同诉讼中1人的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普通共同诉讼中1人的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D.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不具有牵连性,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具有牵连性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无论是必要共同诉讼还是普通共同诉讼,几个诉讼均必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所以选项A错误。必要共同诉讼中1人的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普通共同诉讼中1人的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所以选项C错误。必要共同诉讼人实施诉讼行为或在诉讼中发生的事件对共同诉讼人而言都具有牵连性,而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不具有这种牵连性。所以选项D错误。

  • 第4题:

    简述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正确答案: 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其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同意才对其发生效力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对其他当事人生效。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生效。

  • 第5题:

    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主要有()。

    • A、诉的合并的种类不同
    • B、维护的利益不同
    • C、法院裁判的结果不同
    • D、诉的合并的情况不同

    正确答案:A,B,C,D

  • 第6题:

    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共同诉讼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当事人应包括()。

    • A、原告、被告
    • B、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 C、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
    • D、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

    正确答案:B

  • 第8题: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有()。

    • A、原告
    • B、被告
    • C、第三人
    • D、共同诉讼人
    • E、申请人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正确答案: (1)争议的诉讼标的不同。第三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或者有独立请求权,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其诉讼标的或者是共同的,或者是同一种类的。
    (2)诉的合并性质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的诉讼是与本诉的合并;而必要与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则是诉的主体合并。
    (3)参加诉讼的时间、方式不同。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共同诉讼人则不受时间限制,可以共同起诉,共同应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诉讼,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申请或被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必要共同诉讼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追加其参加诉讼,而普通共同诉讼人不愿共同起诉、应诉的,则应分别受理和审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持不同态度。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是争议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在同一法律关系中共同享有权利,或者共同承担义务,对争议标的态度完全一致。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诉讼,与本诉的诉讼标的不是共同的,同本诉的原告或被告均无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2.诉讼地位不同。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一方在诉讼中只能与对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追加的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要么属原告一方成为共同原告,要么属被告一方成为共同被告,是原告与被告之间发生争议。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既不站在本诉的原告一边,也不站在本诉的被告一边,而是独立存在于原告、被告之外,同本诉的原告和被告都有争议的一种当事人,只能处于原告的地位。
    3.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一般在原告起诉或被告应诉时一同参加诉讼,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参加诉讼,追加为原告或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在本诉进行中以提起诉讼的方式参加诉讼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正确答案: 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其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同意才对其发生效力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对其他当事人生效。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生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下列哪个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民事诉讼当事人(  )
    A.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证人
    B.原告、被告、诉讼参与人、第三人
    C.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D.原告、被告、诉讼参与人、代理人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人民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狭义上的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上的当事人,还包括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 第14题: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 )。

    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共同诉讼人
    E、申请人

    答案:A,B,C,D
    解析:
    A,B,C,D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

  • 第15题:

    试述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正确答案: (1)争议的诉讼标的不同。第三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或者有独立请求权,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其诉讼标的或者是共同的,或者是同一种类的。
    (2)诉的合并性质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的诉讼是与本诉的合并;而必要与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则是诉的主体合并。
    (3)参加诉讼的时间、方式不同。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共同诉讼人则不受时间限制,可以共同起诉,共同应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诉讼,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申请或被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必要共同诉讼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追加其参加诉讼,而普通共同诉讼人不愿共同起诉、应诉的,则应分别受理和审判。

  • 第16题:

    司法审查的参加人有()。

    • A、第三人
    • B、原告
    • C、被告
    • D、共同诉讼人

    正确答案:A,B,C,D

  • 第17题:

    简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正确答案: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共同之处是当事人为数众多,但是两者也有不少相异之处。它们是两种不同的诉讼制度,在理论上应当严格加以区分:
    (1)争议的诉讼标的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共同享有权利,或者共同承担义务;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其诉讼标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并不是共同的,他同本诉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不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
    (2)争议的主体对象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人只能同另一方当事人发生争议;第三人则同本诉的双方当事人都有争议。
    (3)诉讼地位不同。必要共同诉讼既可能处于原告地位,也可能处于被告地位;第三人只能处于原告地位。 (4)诉讼行为效力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人一个人的诉讼行为,经全体承认,对全体发生效力,但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第三人的诉讼行为不受本诉任何一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牵制。
    (5)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必要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未参加诉讼的其他必要共同诉讼人,法院应通知其参加诉讼;第三人之诉既可以与本诉分开单独提起,也可以在本诉审理终结后另行起诉。

  • 第18题:

    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

    • A、原告
    • B、被告
    • C、第三人
    • D、共同诉讼人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 A、诉的合并种类不同
    • B、诉讼标的不同
    • C、诉讼地位不同
    • D、参加诉讼的时间不同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单选题
    当事人应包括()。
    A

    原告、被告

    B

    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C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

    D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正确答案: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共同之处是当事人为数众多,但是两者也有不少相异之处。它们是两种不同的诉讼制度,在理论上应当严格加以区分:
    (1)争议的诉讼标的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共同享有权利,或者共同承担义务;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其诉讼标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并不是共同的,他同本诉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不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
    (2)争议的主体对象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人只能同另一方当事人发生争议;第三人则同本诉的双方当事人都有争议。
    (3)诉讼地位不同。必要共同诉讼既可能处于原告地位,也可能处于被告地位;第三人只能处于原告地位。 (4)诉讼行为效力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人一个人的诉讼行为,经全体承认,对全体发生效力,但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第三人的诉讼行为不受本诉任何一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牵制。
    (5)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必要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未参加诉讼的其他必要共同诉讼人,法院应通知其参加诉讼;第三人之诉既可以与本诉分开单独提起,也可以在本诉审理终结后另行起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A

    诉的合并种类不同

    B

    诉讼标的不同

    C

    诉讼地位不同

    D

    参加诉讼的时间不同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司法审查的参加人有()。
    A

    第三人

    B

    原告

    C

    被告

    D

    共同诉讼人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