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亮诉其子王三给付赡养费案件,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用电话两次通知王三到庭,但王三均未按时到庭。于是,审判长决定对其进行拘传,由法警持拘传票将其押送到庭。对王三适用拘传是否合法?为什么?

题目

王亮诉其子王三给付赡养费案件,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用电话两次通知王三到庭,但王三均未按时到庭。于是,审判长决定对其进行拘传,由法警持拘传票将其押送到庭。对王三适用拘传是否合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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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对王三的拘传不合法。
(2)拘传必须经二次合法的传票传唤,在拘传前,应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许,可拘传其到庭。拘传应由法院院长批准,并填写拘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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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金某的丈夫于1991年病逝,因其子赵某不负赡养义务,金某于1995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给付赡养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送达了传票,通知他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庭审理,被告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开庭那天,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未到庭,人民法院于是对被告进行了拘传。人民法院进行拘传的做法是否合法( )

    A. 法院对被告进行拘传的做法是合法的,因为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B.法院对被告进行拘传的做法是合法的,因为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

    C.法院对被告进行拘传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被告并不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

    D.法院对被告进行拘传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只对被告经过了一次传票传唤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拘传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诉法意见》第11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使用拘传。”从以上规定可知,本案的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要对其进行拘传必须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中只进行了一次传票传唤,因此不能进行拘传。

  • 第2题: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A.拘留

    B.拘传

    C.缺席判决

    D.判决其败诉


    正确答案:B

  • 第3题:

    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以拘传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A

  • 第4题:

    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
    A.王某诉王某某支付赡养费一案,王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决
    B.张某诉刘某侵权一案,宣判前张某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张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拘传其到庭
    C.起某诉李某违约一案,赵某在庭审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人民法院缺席判决
    D.吴某是陈某诉郑某一案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


    答案:D
    解析:
    考点:撤诉与缺席判决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12条第1款规定,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査清案情的被告。因此,A项中的做法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B项中的做法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因此,C项的做法也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9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因此,D项的做法是正确的。

  • 第5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某诉陈某不承担赡养义务一案中,陈某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陈某适用拘传
    B:刘某诉周某借款不还一案中,周某宣称其有已还款的证据,且案情需周某到庭才能查清,周某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对周某可适用拘传
    C:谢某诉姚某不承担抚育义务一案中,谢某为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马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马某可适用拘传
    D:张某诉吴某侵权一案中,吴某为未成年人,吴某的法定代理人为赵某,法庭认为赵某必须到庭,经一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赵某可以适用拘传

    答案:A
    解析:
    【考点】适用拘传的条件。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诉法解释》第174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本案中,B、C、D三项情形下均不符合适用拘传的条件,只有A项中的说法是正确的。

  • 第6题: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 A、拘留
    • B、罚款
    • C、拘传
    • D、逮捕

    正确答案:C

  • 第7题: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A、一
    • B、两
    • C、三
    • D、四

    正确答案:B

  • 第8题: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A、两次
    • B、一次
    • C、三次
    • D、四次

    正确答案:A

  • 第9题:

    法院在审理一起赡养费案件时,在受理后两次依法传唤被告人,其根本置之不理,并没有向法院说明任何理由,此时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决定罚款
    • B、决定拘留
    • C、决定拘传
    • D、再次依法用传票传唤,仍不到庭的,方得拘传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判断题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A

    B

    C

    D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被告人王某,男,25岁,某工厂工人。由于不满妻子叶某生下一个女儿,经常对其打骂,终于叶某不堪忍受丈夫对自己的虐待和羞辱,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并判决双方离婚。区法院受理后,依法将起诉书副本送达了王某。王某恼羞成怒,更是变本加厉,无奈之下,叶某跑到法院寻求保护。承办此案的审判员谢某见状,十分气愤,于是决定立即拘传王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发出警告。为此,谢某填写了拘传票,由法警将王某拘传到法庭,然后关在法庭的被告候审室内。第二天下午,审判员谢某对其进行了审问、批评,在王某承认错误,并保证不再殴打妻子后,将其释放。该案中,审判员谢某对王某采取的拘传措施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莫某诉佟某不承担抚育义务一案中,莫某为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为李某,李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适用拘传

    B.王某诉白某借款不还一案,白某称其有自己已经还款的证据,所以拒不到庭,对白某可以拘传

    C.吕某诉郭某侵权一案中,吕某为未成年人。吕某的法定代理人为张某,法庭认为张某必须到庭,经一次传票传唤,张某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张某可以拘传

    D.高某诉万某不承担赡养义务一案中,万某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万某适用拘传


    正确答案:ABC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诉意见》第11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ABC三项不符合适用拘传的条件。

  • 第14题:

    齐大鹏向法院起诉其子齐小鹏支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齐大鹏和齐小鹏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齐小鹏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 )。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以拘传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D
    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第15题:

    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以拘传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A
    解析:
    人民法院对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等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本题中,对乙只进行了一次传票传唤,不符合拘传条件,因此C错误。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止诉讼情形和缺席判决情形均不包括本题的情况,因此B、D项排除。本题选A。

  • 第16题:

    关于拘传的说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乙,但乙两次无正当 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拘传
    B.拘传必须使用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人C.人民法院对甲实施拘传并予以罚款1000元
    D.为了便捷,拘传可由合议庭审判长批准


    答案:A,C,D
    解析:
    。拘传的对象可以是被告或其法定代理 人,证人不适用拘传。A项错误。拘传不与其他妨害 民亊诉讼行为强制措施同时适用,C项错误。拘传由 院长批准,D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113条的规 定,B项正确。

  • 第17题:

    共用题干

    人民法院决定对王某诉李某故意伤害一案作撤诉处理。下列选项中,可能成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撤诉处理的原因的情形有:
    A:王某经两次合法传唤,均未到庭且未说明理由
    B:王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C:王某和李某白行和解后,王某申请撤诉
    D:李某提出反诉

    答案:A,B,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其中的第(1)、(2)、(3)项对应了本题中ACD三项所述的内容,在这三种情况下,法庭都可以依法对案件进行延期审理。B项是《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而不是延期审理,所以不符合本题的题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应当按照撤诉处理。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当然可以作撤诉处理。故此,本题选项ABC均正确。
    刑事自诉案件不论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都不可能超过10个月。C选项直接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202、214条的规定。至于D项,《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而不是必须调解,故D项符合题意。
    《高检规则》第466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1)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或者对主要犯罪事实有异议的;(6)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本题中,被告人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故正确选项是B。
    根据《刑诉解释》第298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1)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2)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3)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5)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据此,选项AD正确。
    根据《刑诉解释》第242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案件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不同,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第二,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第三,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可以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第四,时间是否计入审理期限不同。《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依照本法第198条第(2)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第200条第2款规定,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因此,本题中ABC的说法都是正确的,D的说法错误。

  • 第18题: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正确答案:两次

  • 第20题:

    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给付赡养费,法院受理后依法通过传票传唤乙到庭参与诉讼,开庭审理时乙并未到庭,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当缺席判决
    • B、应当对乙进行拘传
    • C、如果对乙再次进行传票传唤后,乙仍未出庭,则应当对乙进行拘传
    • D、如果法院决定对乙拘传,则必须用拘传票,并直接送达乙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
    A

    王某诉陈某不承担赡养义务一案中,陈某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陈某适用拘传

    B

    刘某诉周某借款不还一案中,周某宣称其有已还款的证据,且案情需周某到庭才能查清,周某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对周某可适用拘传

    C

    谢某诉姚某不承担抚育义务一案中,谢某为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马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马某可适用拘传

    D

    张某诉吴某侵权一案中,吴某为未成年人,吴某的法定代理人为赵某,法庭认为赵某必须到庭,经一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赵某可以适用拘传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2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诉解释》第174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2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第22题:

    单选题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A

    两次

    B

    一次

    C

    三次

    D

    四次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王亮诉其子王三给付赡养费案件,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用电话两次通知王三到庭,但王三均未按时到庭。于是,审判长决定对其进行拘传,由法警持拘传票将其押送到庭。对王三适用拘传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对王三的拘传不合法。
    (2)拘传必须经二次合法的传票传唤,在拘传前,应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许,可拘传其到庭。拘传应由法院院长批准,并填写拘传票。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