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男,35岁)某大学法律系副教授。1997年10月其弟在一次宅基地纠纷中将对方打成重伤,因张某的成功辩护,其弟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张某在当地声望大增,一些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开始委托张某为诉讼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张某认为从事刑事辩护无利可图,遂一一拒绝。张某认为办理经济纠纷案件可获得高收入,但因没有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和获得律师资格,在接案、办案中受到很大限制,于是张某通过其同学(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向他的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报送了有关张某申请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材料,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收到报送申请材料的15日内提出了审查意见,同意上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在收到申请材料的第二个月内对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张某进行了有关法律专业知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的考核,经考核同意报司法部审批。张某调人行政机关工作后,能否兼任执行律师?
第1题:
本案中,如果张某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而他在法庭审理时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并且合议庭同意了,在重新开庭后,张某再次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
A.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B.人民法院应不予准许
C.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张某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必须由人民法院再为其指定辩护人
D.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张某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为其指定辩护人
第2题:
张某原系A法院刑事法庭审判员,1998年10月考取律师资格,1999年辞去法院工作。1999年10月11日,张某向B市司法局申请执业,B市司法局应如何答复张某的请求?( )。
A.不能执业
B.可以执业,但不能作为辩护人到A法院出庭辩护
C.可以执业,但不能到A法院代理各类案件
D.可以执业,但在2001年10月11日前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对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受胁迫的事实,合议庭应如何处理?
第8题:
张某因涉嫌恐怖活动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第9题:
某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某等人持枪抢劫一案,张某系该案的主犯,可能被判处死刑,张某认为自己能辩护而拒不委托辩护人,该院认为张某自己拒不委托辩护人,便没有为其指定辩护人.而且审结了此案。请问人民法院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第10题:
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重新开庭后,如果刘某再次拒绝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第11题:
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第12题:
第13题:
A.行政诉讼业务
B.刑事诉讼中代理
C.参加诉讼外调解
D.刑事诉讼中辩护
第14题:
第 21 题 张某今年25岁,在一家公司打工,因为盗窃而被推上了法院的刑事被告席。下列人员中,可以为张某委托辩护人的是:( )
A.张某的表姐,在某大学任教
B.张某所在的公司
C.张某的同学,在某科研场所做临时工
D.张某的工友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北京市A区)律师张某,以律师辩护人身份参与北京市B区人民法院庭审。庭审开始后,张某多次未经法庭许可发言,后受到审判长警告训诫,张某遂以法庭不公正无法辩护为由,拒绝辩护并擅自退庭。事后,张某主动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了情况,并积极配合查处工作。请依据《律师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试析对张某的行为应当予以何种行政处罚?处罚应由何机关实施?
第19题:
张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律师王某在担任张某辩护人期间,因帮助张某伪造证据而被立案侦查,办案机关应为()。
第20题:
涉嫌抢劫罪的张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辩护人,下列人员中,可以接受委托作他的辩护人的有()。
第21题:
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重新开庭后,如果张某又提出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应如何处理?
第22题:
驳回申请
为李某另行指定律师辩护
受理申请由李某自行辩护
指定李某的近亲属为其辩护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