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应具备哪些条件?
第1题:
司法考试有那些报名程序的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第2题:
文凭是香港一所大学颁发的能否报名参加司法考试
可以
第3题:
2012陕西司法考试报名要带哪些东西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方式及流程获取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4题:
持有哪些毕业证书可以报名司法考试?【
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毕业证书包括:
(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不属于上述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尚未认可的学历,不得报名。
第5题:
港澳居民如何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啊
2012年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已经结束,进入现场确认阶段。
第6题:
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是真的么
是的
第7题:
我明年准备在南通报考司法考试,但不知道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公布的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得知,2012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公布的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得知,2012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祝您好运!
第8题:
我是全日制本科生、会计专业大四。可以报名司法考试吗?一般几月报名、考哪些科目
可以的。如果你今年7月毕业,以任何专业的本科学历报名参加司法考试都可以,如果你今年9月份上大四,只要你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也可以。
司法考试一般6月份网上预报名,报名地址是中国普法网,7月份进行现场确认,地址是你所在地级市的司法局。
司法考试考察15门课程,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
第9题:
之前在上海网上报名的,现在到了现场确认时间,但是想去云南那边参加司法考试,
请问可不可以直接去云南现场报名,户籍是江苏的。
不可以的
第11题:
哪些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第12题:
第13题:
司法考试 港澳居民可以采用哪些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第14题:
2012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有那些
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第15题:
司法考试报名对毕业证书有哪些要求
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毕业证书包括:
(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不属于上述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尚未认可的学历,不得报名。对于学历证书是否属于上述毕业证书,报名者可以自行登录http://www.chsi.com.cn/查询
第16题: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居民,可以在本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流程、考点考场安排、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书获得方式等有关事宜,依据上海市司法局发布的公告办理。
特别提示:
1、香港报名人员提交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委托公证人名单可以向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协会查询;澳门报名人员提交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须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部门或者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曾经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其身份证件已经公证且无变化的,可免于重新进行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公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提交复印件的,须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认证资料受理通知书。已经完成学业但由于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到报名承办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并按要求做出相关承诺。
3、在香港、澳门、台湾大学在读的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司法部公告中明确的“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范围。
第17题: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吗?
可以。
第18题:
参加司法考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⑷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⑸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⑴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⑶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⒊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
第19题:
2012年司法考试什么时间报名,要考哪些内容
报名已经结束。
第20题:
现役军人如何报名参加地方国家司法考试?
根据司法部发布的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仍按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政办字第5号)办理。
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做好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发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司法部关于做好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01>126号)精神,结合军队实际,现就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由总政办公厅负责,具体工作由总政司法局在司法部的指导下承办。军队各大单位的组织工作,由政治部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司法办公室承办。
二、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考试内容、考试日程按司法部统一规定执行。
三、凡符合国家司法部规定报名条件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军官(警官)、文职干部、职员干部和士官,均可在军队司法行政部门报名参加考试。驻偏远地区部队的考生,在地方报名、考试更为便利的,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批准,也可在地方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考试。非军队现役人员不得在军队报名。
四、军队考区原则上按大军区分片设置,考场一般设在各大军区机关所在城市,并选择便于上级机关、社会、新闻媒体监督的场所。考区内各总部直属单位、各军兵种和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报考人员,均在驻地所在的大军区机关报名并参加考试。具体工作在总政司法局的指导和管理下,由大军区政治部牵头并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实施。不符合司法部规定的考区设置条件的,或因特殊情况需要另设考区、考场的,由总政司法局商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确定。
五、军队考场的监考工作由大军区政治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司法办公室具体实施,届时司法部或总政司法局派出巡考员临场督察。考试过程中,各军队考区应邀请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参与监考工作。监考工作应高度重视、严格要求,确保不出问题。考试结束后,试卷由总政司法局按规定统一交送司法部指定地点和机构。
六、军队考生应试辅导教材的订购、组织考前培训、报名费标准及缴纳办法以及其他与考试有关的具体问题,由总政司法局按司法部的规定另行通知。
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国家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组织军队人员参加考试是加强军队政法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应主动协助军队做好有关考务工作,军队各级政治机关应当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司法考试组织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第21题:
司法考试报名分两步,网上报名后,现场报名确认在哪里?什么时间?
现场确认可以选择地点,今年的报名已经结束了
第22题:
报名参加西部计划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