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1993年政法大学毕业后在某中级法院工作了3年,并在此期间考取了律师资格,1996年9月他辞职到某律师事务所做律师。1997年10月他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获得律师执业证书。从何时起甲有资格代理诉讼?

题目

甲于1993年政法大学毕业后在某中级法院工作了3年,并在此期间考取了律师资格,1996年9月他辞职到某律师事务所做律师。1997年10月他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获得律师执业证书。从何时起甲有资格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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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市A区破获一起团伙盗窃,经审理后认定,只有主犯刘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根据以上情况,回答如下问题:
    ●关于此案的移送管辖,应当如何处理?( )

    A.刘某移送至甲市中级法院审理,其余涉案人员仍由A区法院审理
    B.团伙中的未成年嫌疑人一律移送至中级法院审理
    C.中级法院认为刘某不至于被判无期徒刑,可不同意移送
    D.中级法院同意移送的,应当书面通知同级检察院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移送管辖问题。《刑诉解释》第15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刑诉解释》第13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故A、B错误。《刑诉解释》第14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应当向下级人民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故CD都正确。

  • 第2题: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2015年)

    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查看材料

    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B.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C.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
    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答案:A,B,C,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中止审理和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二)被告人脱逃的;……”故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98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故B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9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最高法解释》第513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在公告期间提出。”因此,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故C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01条第1款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故D选项正确。本题选ABCD。

  • 第3题:

    张某在甲施工单位公司连续工作满8年,李某与乙监理公司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王某来丙公司工作2年,并被董事会任命为总经理;赵某在丁公司累计工作了12年,但期间曾离开过丁公司。则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是()。

    A、张某
    B、李某
    C、王某
    D、赵某

    答案:B
    解析:
    2018新教材P130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第4题:

    任某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任某又上诉到甲市中级法院,甲市中级法院维持了A区法院的不予受理裁定。任某遂向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省高级法院立案后,认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是错误的。在这种情况下,省高级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A:撤销A区法院的裁定,指令A区法院受理
    B:撤销A区法院的裁定,指令甲市中级法院受理
    C:撤销A区法院和甲市中级法院的裁定,指令A区法院受理
    D:撤销A区法院和甲市中级法院的裁定,指令甲市中级法院受理

    答案:C
    解析:
    《行诉解释》第32条第3款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该司法解释第79条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二)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本案中,甲市中级法院维持了A区法院不予受理裁定,省高级法院再审时,应当撤销A区法院和甲市中级法院的裁定,指令第一审法院即A区法院受理,故C项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正确的。

  • 第5题:

    (三)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

      请回答第92—93题。

      
    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B.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C.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

      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答案:A,B,D
    解析:
    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 第6题:

    张某在甲施工单位公司连续工作满八年;李某与乙监理公司已经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王某来丙公司工作两年,并被董事会任命为总经理;赵某在丁公司累计工作了十二年,但期间曾离开过公司,则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是( )。
    A、张某
    B、李某
    C、王某
    D、赵某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和劳动合同的种类。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形情: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特殊情况的。参见教材P139。

  • 第7题:

    “于上攠谓之遂”出自()。

    • A、《左传》
    • B、《考工记》
    • C、《乐记》
    • D、管仲

    正确答案:B

  • 第8题:

    我国封建社会的城郭制度在《周礼·考工记》中是如何记载的,并解释其内容。


    正确答案: 内容:“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
    解释:都城九里见方,每边开三个门,纵横各九条道路,南北道路宽九条车轨,东面为祖庙、西面为社稷,前面是朝廷宫室,后面是市场居住区。

  • 第9题:

    王某在甲地犯有诽谤罪,在乙地犯有侮辱罪,在丙地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在丁地犯有虐待罪,审理该案的应是()。

    • A、甲地甲县法院
    • B、乙地乙县法院
    • C、丙地中级法院
    • D、丁地中级法院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大学毕业后在甲公司任职,3年后跳槽到乙公司,在乙公司已经工作了8年。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今年可以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天。
    A

    3

    B

    5

    C

    10

    D

    15


    正确答案: A
    解析: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在本题中,王某在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工作年限应当合并计算,即王某的累计工作年限为11年。

  • 第11题:

    填空题
    《考工记》成书于中国古代的时期是()时期。

    正确答案: 春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于1993年政法大学毕业后在某中级法院工作了3年,并在此期间考取了律师资格,1996年9月他辞职到某律师事务所做律师。1997年10月他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获得律师执业证书。从何时起甲有资格代理诉讼?

    正确答案: 《律师法》第36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甲1996年辞去法院的工作,到1997年10月虽已取得了律师执业证书,但距离任法院工作不够两年,因而他最早要等到1998年9月份才能有资格代理诉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林某诉张某房屋纠纷案,经某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林某没有上诉,而是于收到判决书20日后,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期间,张某向中级法院申请执行判决。省高级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遂指令作出判决的中级法院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高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同时,应作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
    B:中级法院再审时应作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
    C:中级法院应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D:中级法院应适用一审程序再审该案

    答案:C,D
    解析:
    【考点】再审的程序【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根据这一规定,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而不是撤销原判决,A、B两项说法都是错误的,不应选,C项说法正确,应选。第20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题中生效判决由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中级法院作出,故应当由该中级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再审本案,D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D。

  • 第14题:

    甲市A区破获一起团伙盗窃,经审理后认定,只有主犯刘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关于此案的移送管辖,应当如何处理?( )查看材料

    A.刘某移送至甲市中级法院审理,其余涉案人员仍由A区法院审理
    B.团伙中的未成年嫌疑人一律移送至中级法院审理
    C.中级法院认为刘某不至于被判无期徒刑,可不同意移送
    D.中级法院同意移送的,应当书面通知同级检察院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移送管辖问题。《刑诉解释》第15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刑诉解释》第13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故A、B错误。《刑诉解释》第14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应当向下级人民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故CD都正确。

  • 第15题:

    小陈大学毕业后考了博士证书,你怎么看?


    答案:
    解析:
    小陈的这种行为是终身学习理念的体现,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适应了现阶段对人才需求标准的提高;
    第二,小陈对自己严格要求的体现;
    第三,提高了小陈的科研能力的知识素养;
    总之,我们每个人应该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诉和理念,在教师岗位上,也应该不断学习,充实自己。

  • 第16题:

    胡某涉嫌抢劫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某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某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胡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某之妻丁某经胡某同意,提起上诉,省高级法院于2011年8月13日宣告改判无罪,并当庭释放。胡某被释放后,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2014年9月19日,丁某口头请求某市中级法院赔偿。某市中级法院决定不予赔偿。下列选项依法可以作为乙市中级法院决定不赔的理由是:

    A、赔偿申请不是由胡某提出的
    B、丁某是口头提出赔偿请求的
    C、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不是某市中级法院
    D、丁某提出赔偿请求已过时效

    答案:D
    解析:
    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其配偶为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胡某提出赔偿请求,故A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2款,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故B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市中级法院。排除C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丁某应当自2011年8月13日知道逮捕行为侵害胡某权益,故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从该日计算,到2013年8月13日截止。2014年9月19日,丁某申请赔偿,已经超出时效,故D项应选。

  • 第17题:

    共用题干

    甲市某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李某上诉,甲市中级法院改判无罪。李某被释放后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的,应书面通知李某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B: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前,应当先向甲市检察院申请复议
    C:对李某申请赔偿案件,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可指定一名审判员审理和作出决定
    D:如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该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答案:A,D
    解析:
    【考点】刑事赔偿程序【详解】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3条第3款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A选项正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4条第3款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本案的适格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一审判决的县人民法院,无须经过司法复议程序,可直接进入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B选项错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C选项错误。关于D选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第1款的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题目中已经作出假设,如果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不服的,应向其上一级法院即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所以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D。
    【考点】行政裁决;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第三人【详解】根据行政行为的有限性原则以及司法制度中的“不告不理”传统,复议机关须根据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作出复议决定,相对人未提出的复议请求事项(除《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的行政赔偿外),原则上行政复议机关不得自行作出决定,故A选项错误。根据《行诉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B选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由于县政府的复议决定改变了原来乡政府的处理意见,因此复议机关县政府为本案的被告。C选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乙作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相对人,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于县政府的复议决定使得之前乡政府的决定不再产生效力,因此乡政府不具有第三人资格,D选项表述错误。综上,本题选BC。

  • 第18题:

    王某在甲地犯有诽谤罪,在乙地犯有侮辱罪,在丙地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在丁地犯有虐待罪,审理该案的应该是()

    • A、甲地甲县法院
    • B、乙地乙县法院
    • C、丁地中级法院
    • D、丙地中级法院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考工记》成书于中国古代的时期是()时期。


    正确答案:春秋

  • 第20题:

    著名的《考工记》成书于()。

    • A、春秋
    • B、西周
    • C、战国
    • D、商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某县破获一抢劫团伙,涉嫌多次入户抢劫,该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团伙中只有主犯赵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关于该案的移送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应当将赵某移送中级法院审理,其余被告人继续在县法院审理 
    • B、团伙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应当一并移送中级法院审理 
    • C、中级法院审查后认为赵某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可不同意移送 
    • D、中级法院同意移送的,应当书面通知其同级检察院

    正确答案:C,D

  • 第22题:

    问答题
    我国封建社会的城郭制度在《周礼·考工记》中是如何记载的,并解释其内容。

    正确答案: 内容:“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
    解释:都城九里见方,每边开三个门,纵横各九条道路,南北道路宽九条车轨,东面为祖庙、西面为社稷,前面是朝廷宫室,后面是市场居住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著名的《考工记》成书于()。
    A

    春秋

    B

    西周

    C

    战国

    D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