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男,现年40岁,是某市国有服装加工厂成品车间工人。10年前在一次夜班值班过程中,不慎将未熄灭的烟蒂丢在一堆易燃物上,引起了大火,造成重大损失,被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由于他平时一贯勤恳努力,厂里仍让他回到原车间。工作之余他参加自学考试取得法学专科学历,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在某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现在李决定申请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部门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李某不服。李某不服司法行政部门的决定可以采取什么行动?

题目

李某,男,现年40岁,是某市国有服装加工厂成品车间工人。10年前在一次夜班值班过程中,不慎将未熄灭的烟蒂丢在一堆易燃物上,引起了大火,造成重大损失,被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由于他平时一贯勤恳努力,厂里仍让他回到原车间。工作之余他参加自学考试取得法学专科学历,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在某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现在李决定申请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部门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李某不服。李某不服司法行政部门的决定可以采取什么行动?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对审核机关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李某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律师法》第48条第1、3款规定:“被处罚人对司法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本法第11条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或者依照本法第19条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人对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服的,可以依照第一款规定的程序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本案李某不服审核机关作出的不予颁发律师资格执业证书的决定,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李某,男,现年40岁,是某市国有服装加工厂成品车间工人。10年前在一次夜班值班过程中,不慎将未熄灭的烟蒂丢在一堆易燃物上,引起了大火,造成重大损失,被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由于他平时一贯勤恳努力,厂里仍让他回到原车间。工作之余他参加自学考试取得法学专科学历,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在某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现在李决定申请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部门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李某不服。李某不服司法行政部门的决定可以采取什么行动?”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向司法行政机关递交了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在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发现,王某其他条件都符合,但是其在3年前曾因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司法行政机关对王某的申请应作出什么答复?( )。

    A.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因为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B.暂不办法律师执业证,因为其刑满释放不久,需要考察一段时间

    C.应予颁发律师执业证,因为其符合领取律师执业证的条件

    D.应予颁发律师执业证,因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并不影响律师执业证的颁发


    正确答案:C

    「考点」律师职业证书的申请条件「解析」参见《律师法》第7条。本题申请人贾某所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属于过失犯罪,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不影响其申领律师执业证书。D项错误在于理由部分

  • 第2题:

    下列关于律师执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周某是中国公民,他申请律师执业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 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且完成一定的业务量;品行良好
    B.赵某因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他不再具备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
    C.李某因贪污罪被开除公职,他不再具备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
    D.王律师是某市人大代表,他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答案:C
    解析:
    《律师法》第7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1)无民事行为能力 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书的。故B项错误、C项正确。《律师法》第11条规定,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 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故D项错误。

  • 第3题:

    杨某,男,原是某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三年级学生,因在校期间盗窃同学的笔记本电脑,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回乡。杨某回乡后,表现较好,用自己学到的法律只是义务为众乡亲提供法律咨询,收到众乡亲的好评。后来杨某又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了法学本科文凭,2010年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此杨某经常以律师的身份代理本乡镇群众参加诉讼,并收取代理费。2011年9月,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得知此事后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后杨某为取得合法的律师执业资格,便在县内一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于2012年10月向其所在的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律师职业证书。司法行政部门应否批准杨某的律师执业申请?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司法行政部门不应批准杨某的律师执业申请。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的条件,对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申请人,不予办法律师执业证书。杨某曾犯盗窃罪,不能获得律师执业资格。

  • 第4题:

    李某不服省司法厅作出的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错误

  • 第5题:

    某甲已经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决定申请律师执业证书。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他认为有关部门会批准他的申请,并向他颁发律师执业证书。这表现了法律的()。

    • A、教育作用
    • B、指引作用
    • C、评价作用
    • D、预测作用

    正确答案:D

  • 第6题:

    几个律师准备筹办一家立通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布了律师招聘广告,并想要了解一些关于律师执业的条件,你能给他们提供哪些意见?

    • A、小郑已经具备律师资格,并且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这是申请律师执业证书的积极条件
    • B、夏某因为失火罪受过刑事处罚,这种情况是不可以被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
    • C、老李曾经被开除公职,但是经过一定的年限,可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 D、刘某曾经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但是应经经过一定年限,所以可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正确答案:A

  • 第7题:

    贾某向司法行政机关递交了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在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发现,贾某其他条件都符合,但是其在三年前曾因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司法行政机关对贾某的申请应作出什么答复?

    • A、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因为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 B、暂不办法律师执业证,因为其刑满释放不久,需要考察一段时间
    • C、应予颁发律师执业证,因为其符合领取律师执业证的条件
    • D、应予颁发律师执业证,因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并不影响律师执业证的颁发

    正确答案:C

  • 第8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的是()。

    • A、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执行期满5年
    • B、律师王某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 C、张某曾在2年前为债务人担任法律顾问
    • D、刚刚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刘某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多选题
    李某已经合法取得了律师资格,决定申请律师执照。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他认为司法行政部门会批准他的申请,并向他颁发律师执照。这体现了法的哪些作用?
    A

    指引作用

    B

    教育作用

    C

    评价作用

    D

    预测作用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法的规范作用
    教育作用是通过法的实施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评价作用是对他人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评论。选项中没有体现出教育作用和评价作用。

  • 第10题:

    问答题
    案情:王某,男,原是某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二年级学生,因在校期间盗窃学校机房的计算机,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回乡。杨某回乡后,表现较好,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义务为众乡亲提供法律咨询,受到众乡亲的好评。后来杨某又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了法学专科文凭,1995年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杨某认为自己具有了律师资格,可以为人代理诉讼和辩护了。从此杨某经常以律师的身份代理本乡镇群众参加诉讼,并收取代理费。 同年8月,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得知此事后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后杨某为取得合法的律师执业资格,便在县一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于1998年3月向其所在的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律师执业证书。 为什么说杨某的代理行为是违法的?

    正确答案: 杨某的代理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由此可见,杨某虽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但并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所以其代理行为是违反《律师法》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案例:杨某,男,原是某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三年级学生,因在校期间盗窃同学的笔记本电脑,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回乡。杨某回乡后,表现较好,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义务为众乡亲提供法律咨询,受到众乡亲的好评。后来杨某又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了法学本科文凭,2010年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此杨某经常以律师的身份代理本乡镇群众参加诉讼,并收取代理费。2011年9月,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得知此事后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后杨某为取得合法的律师执业资格,便在县内一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于2012年10月向其所在的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律师执业证书。问:(1)杨某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即以律师身份代理本乡镇群众参加诉讼是否合法?为什么?(2)司法行政部门应否批准杨某的律师执业申请?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甲已经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决定申请律师执业证书。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他认为有关部门会批准他的申请,并向他颁发律师执业证书。这表现了法律的()。
    A

    教育作用

    B

    指引作用

    C

    评价作用

    D

    预测作用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郑某在律所实习期间,只具备律师资格证书,就可以开始以律师的名义从事业务活动
    B.郑某若没有完成一定的业务量,是不能够申请律师执业证书的
    C.郑某2年前被开除公职后,又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所以他不能够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D.在郑某考取律师资格证书前,有过过失犯罪,所以他最终还是不能领取律师资格证书


    答案:C
    解析:

  • 第14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的是(  )。

    A.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执行期满5年
    B.律师王某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C.张某曾在2年前为债务人担任法律顾问
    D.刚刚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刘某

    答案:D
    解析:
    (1)选项AB: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①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②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④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P313)(2)选项C: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 第15题:

    甲于1993年政法大学毕业后在某中级法院工作了3年,并在此期间考取了律师资格,1996年9月他辞职到某律师事务所做律师。1997年10月他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获得律师执业证书。从何时起甲有资格代理诉讼?


    正确答案: 《律师法》第36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甲1996年辞去法院的工作,到1997年10月虽已取得了律师执业证书,但距离任法院工作不够两年,因而他最早要等到1998年9月份才能有资格代理诉讼。

  • 第16题:

    杨某,男,原是某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三年级学生,因在校期间盗窃同学的笔记本电脑,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回乡。杨某回乡后,表现较好,用自己学到的法律只是义务为众乡亲提供法律咨询,收到众乡亲的好评。后来杨某又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了法学本科文凭,2010年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此杨某经常以律师的身份代理本乡镇群众参加诉讼,并收取代理费。2011年9月,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得知此事后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后杨某为取得合法的律师执业资格,便在县内一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于2012年10月向其所在的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律师职业证书。杨某在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后即以律师身份代理本乡镇群众参加诉讼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合法。以律师身份代理参加诉讼的前提是取得律师执业证。

  • 第17题:

    李某已经合法取得了律师资格,决定申请律师执照。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他认为司法行政部门会批准他的申请,并向他颁发律师执照。这体现了法的哪些作用?

    • A、指引作用
    • B、教育作用
    • C、评价作用
    • D、预测作用

    正确答案:A,D

  • 第18题:

    郑某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实习期马上就要满一年了,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郑某在律所实习期间,只具备法律资格证书,就可以开始以律师的名义从事业务活动
    • B、郑某若没有完成一定的业务量,是不能够申请律师执业证书的
    • C、假如郑某两年前被开除公职后,又通过了司法考试,那么他不能够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 D、假如郑某曾经有过过失犯罪,所以他最终还是不能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几个律师准备筹办一家立通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布了律师招聘广告,并想要了解一些关于律师执业的条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有( )

    • A、小周已经具有律师资格,并且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1年,品行良好,这是申请律师执业证书的积极条件
    • B、贾某因为失火罪受过刑事处罚,这种情况是不可以被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
    • C、老孙曾经被开除公职,但是经过一定的年限,可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 D、肖某曾经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但是已经经过一年年限,所以可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问答题
    李某,男,现年40岁,是某市国有服装加工厂成品车间工人。10年前在一次夜班值班过程中,不慎将未熄灭的烟蒂丢在一堆易燃物上,引起了大火,造成重大损失,被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由于他平时一贯勤恳努力,厂里仍让他回到原车间。工作之余他参加自学考试取得法学专科学历,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在某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现在李决定申请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部门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李某不服。李某申请律师执业证书,应当提供什么文件?

    正确答案: 李某申请律师执业证书时,应按照我国《律师法》第10条的规定,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律师资格证明;
    (3)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
    (4)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案例:张三5年前曾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后,基于张三平时一贯遵纪守法、努力工作,原单位仍然接受他到原车间工作。工作之余,张三参加自学考试取得法学学士学位,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在某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现在他决定申请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部门以张某曾有犯罪记录为由,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问题:(1)张三申请律师执业证书,应当提供哪些材料?(2)司法行政部门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李某,男,现年40岁,是某市国有服装加工厂成品车间工人。10年前在一次夜班值班过程中,不慎将未熄灭的烟蒂丢在一堆易燃物上,引起了大火,造成重大损失,被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由于他平时一贯勤恳努力,厂里仍让他回到原车间。工作之余他参加自学考试取得法学专科学历,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在某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现在李决定申请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部门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李某不服。李某不服司法行政部门的决定可以采取什么行动?

    正确答案: 对审核机关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李某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律师法》第48条第1、3款规定:“被处罚人对司法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本法第11条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或者依照本法第19条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人对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服的,可以依照第一款规定的程序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本案李某不服审核机关作出的不予颁发律师资格执业证书的决定,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李某不服省司法厅作出的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案情:王某,男,原是某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二年级学生,因在校期间盗窃学校机房的计算机,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回乡。杨某回乡后,表现较好,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义务为众乡亲提供法律咨询,受到众乡亲的好评。后来杨某又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了法学专科文凭,1995年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杨某认为自己具有了律师资格,可以为人代理诉讼和辩护了。从此杨某经常以律师的身份代理本乡镇群众参加诉讼,并收取代理费。 同年8月,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得知此事后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后杨某为取得合法的律师执业资格,便在县一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于1998年3月向其所在的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律师执业证书。 审核机关应否批准杨某的申请?为什么?

    正确答案: 审核机关不应批准杨某的申请。
    我国《律师法》规定:具有律师资格,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的可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由此可得知杨某虽然具备了《律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但同样具备了律师法规定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所以不应该批准杨某的申请。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