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通讯公司A市分公司在新年来临之际,出资1万元在当地报刊上发布了一则标题为“一元长话说八天”话费优惠活动广告,称“佳节快来享受1元的长话惊喜;活动时间内加拨××号所有长途话费只需1元”,广告中未向消费者明确说明“一元长话说八天”是指短信注册后收取1元钱,加拨××号拨打长途,免长途话费,但每分钟还要收取0.4元市话费。小王看到广告后,便注册使用了该业务,造成当月话费严重超支。A市消保科接到群众举报后,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据《广告法》对A公司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该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题目

某通讯公司A市分公司在新年来临之际,出资1万元在当地报刊上发布了一则标题为“一元长话说八天”话费优惠活动广告,称“佳节快来享受1元的长话惊喜;活动时间内加拨××号所有长途话费只需1元”,广告中未向消费者明确说明“一元长话说八天”是指短信注册后收取1元钱,加拨××号拨打长途,免长途话费,但每分钟还要收取0.4元市话费。小王看到广告后,便注册使用了该业务,造成当月话费严重超支。A市消保科接到群众举报后,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据《广告法》对A公司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该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相似考题
更多“某通讯公司A市分公司在新年来临之际,出资1万元在当地报刊上发布了”相关问题
  • 第1题:

    2007年6月H公司与刘某签订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300万元,设立M有限责任公司;H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价300万元出资,刘某以专利技术作价l50万元,另外的l50万以现金出资;公司成立后由刘某负责公司经营;M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M公司登记成立后,在H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H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M公司。2008年3月,M公司向N银行借款300万元,H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4月,H公司提出退出M公司,刘某书面表示同意。2009年8月,丙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M公司偿还N银行上述贷款本息共330万元,并要求H公司和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M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300万元。另查明,刘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0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还了赌债。H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M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H公司已于贷款后1个月退出了M公司,因此,其对33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M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00万元被刘某占用,刘某应退出100万元的一半给H公司。刘某则认为,M公司成立时H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未转移,故M公司成立无效,M公司的亏损应由H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H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出M公司?在程序上应如何做?(5分)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
    H公司可以内部股权转让或对外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的公司,需符合以下情况。《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 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一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2题:

    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 万元。(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4)股东按照1:1:1:1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对股东出资及表决权事项未作其他特殊规定。
    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
    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
    (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
    (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
    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指出丁公司股东出资方式中的不合法之处 。
    【问题2】丁公司设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
    【问题3】丁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
    【问题4】甲公司拒绝补足房屋贬值10 万元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问题5】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应分别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答案:
    解析:
    1.丙公司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合法。根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丁公司设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合法。根据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1~2名监事,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
    3.丁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合法。根据规定:①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决议,应当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照1:1:1:1行使股东会表决权,而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解散公司,解散决议以3/4表决权赞成而通过。
    4.甲公司拒绝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合法。根据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公司应当向丁公司补足出资不足部分的本息、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其他发起人股东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 第3题:

    甲公司A市分公司欠乙公司买卖合同货款80万元,到期未偿还,乙公司起诉甲公司。甲公司主张对A市分公司负责人王某的任命程序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王某不能代表A市分公司签订该买卖合同,所以甲公司对王某代表A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不承担责任。甲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


    正确答案:王某对外能以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活动,能以分公司的名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至于王某在公司内部,是否合乎章程要求而被任命,不能作为对抗公司外部的善意第三人的事由。这是对交易安全的维护。因此甲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 第4题:

    某通讯公司A市分公司在新年来临之际,出资1万元在当地报刊上发布了一则标题为“一元长话说八天”话费优惠活动广告,称“佳节快来享受1元的长话惊喜;活动时间内加拨××号所有长途话费只需1元”,广告中未向消费者明确说明“一元长话说八天”是指短信注册后收取1元钱,加拨××号拨打长途,免长途话费,但每分钟还要收取0.4元市话费。小王看到广告后,便注册使用了该业务,造成当月话费严重超支。小王认为该广告存在误导,要求通讯公司赔偿损失,他有几种维权途径?


    正确答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5题:

    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 (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 (4)股东按照1:1:1:1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对股东出资及表决权事项未作其他特殊规定。 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 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 (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 (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 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应分别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乙公司应当向丁公司补足出资不足部分的本息,其他发起人股东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 第6题:

    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 (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 (4)股东按照1:1:1:1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对股东出资及表决权事项未作其他特殊规定。 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 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 (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 (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 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丁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丁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合法。
    根据规定:
    ①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决议,应当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照1:1:1:1行使股东会表决权,而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解散公司,解散决议以3/4表决权赞成而通过。

  • 第7题:

    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王某、李某、陈某等五方达成协议,拟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下列各种出资方式中,不合法的有( )
    A

    甲公司以其公司商誉作价40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作价200万元出资

    C

    王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200万元出资

    D

    李某以其持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某公司股权出资

    E

    陈某以100万元人民币出资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4)股东按照1:1:1:1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对股东出资及表决权事项未作其他特殊规定。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指出丁公司股东出资方式中的不合法之处。

    正确答案: 丙公司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合法。
    解析: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 第9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3年真题]
    A

    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

    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

    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C项,非专利技术属于知识产权。

  • 第10题:

    问答题
    某通讯公司A市分公司在新年来临之际,出资1万元在当地报刊上发布了一则标题为“一元长话说八天”话费优惠活动广告,称“佳节快来享受1元的长话惊喜;活动时间内加拨××号所有长途话费只需1元”,广告中未向消费者明确说明“一元长话说八天”是指短信注册后收取1元钱,加拨××号拨打长途,免长途话费,但每分钟还要收取0.4元市话费。小王看到广告后,便注册使用了该业务,造成当月话费严重超支。A市消保科接到群众举报后,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据《广告法》对A公司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该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对A公司处广告费用1-5倍的罚款的行为恰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有关各股东的部分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甲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

    C

    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D

    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刘某、谢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拟订的公司章程中约定的下列出资方式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

    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

    刘某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D

    谢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B,D
    解析:

  • 第13题:

    甲、乙二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下列哪些出资是不合法的?

    A: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刘某以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保险单出资
    D:谢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答案:A,B,C,D
    解析: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所以A、B、C不合法。而保险单的保险金额不是实际所有的财产,也不能作为出资。所以A、B、C、D项出资都不合法。

  • 第14题:

    经济与管理学院在雷锋日来临之际,学生会通讯部举办了“()”的征文活动。


    正确答案:学雷锋

  • 第15题:

    某通讯公司A市分公司在新年来临之际,出资1万元在当地报刊上发布了一则标题为“一元长话说八天”话费优惠活动广告,称“佳节快来享受1元的长话惊喜;活动时间内加拨××号所有长途话费只需1元”,广告中未向消费者明确说明“一元长话说八天”是指短信注册后收取1元钱,加拨××号拨打长途,免长途话费,但每分钟还要收取0.4元市话费。小王看到广告后,便注册使用了该业务,造成当月话费严重超支。通讯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违法,其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及《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 第16题:

    2013年,张三在人保财险A省B市分公司时缮制了5笔假赔案,2014年,张三离司至国寿财险A省B市分公司工作,此时其曾经在人保财险B市分公司工作期间缮制假赔案一事案发,则以下描述正确的是:()。

    • A、该案人保财险A省B市分公司可委托国寿财险A省B市分公司追究张三的责任
    • B、该案由人保财险A省分公司和国寿财险A省分公司协商决定由哪个机构来追究张三的责任
    • C、该案由人保财险A省B市分公司追究张三责任,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国寿财险A省B市分公司和当地保监局
    • D、该案由人保财险A省B市分公司报告当地保监局后,由保监局决定哪个机构追究张三的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 (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 (4)股东按照1:1:1:1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对股东出资及表决权事项未作其他特殊规定。 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 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 (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 (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 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甲公司拒绝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拒绝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合法。根据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18题:

    多选题
    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下列出资不合法的是()。
    A

    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

    刘某以价值20万元的专利权出资

    D

    谢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以简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4)股东按照1:1:1:1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对出资及表决权事项未作其他特殊规定。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窦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清算组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丁公司股东出资方式中的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2)丁公司设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3)丁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4)甲公司拒绝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5)对乙公司的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应分别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一个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的出资方式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

    刘某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D

    谢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D,A
    解析: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抵押、质押)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期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

    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

    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C
    解析: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选项A错误)、特许经营权(选项B错误)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选项D错误)等作价出资。

  • 第22题:

    问答题
    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 (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 (4)股东按照1:1:1:1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对股东出资及表决权事项未作其他特殊规定。 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 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 (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 (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 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丁公司设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丁公司设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合法。根据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1~2名监事,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2015年9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五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赵某、钱某、孙某各以现金90万元出资;李某以自有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周某以专利权作价130万元出资;股东的货币出资在6个月内缴足,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手续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3)股东享有均等表决权。公司成立后,李某按期办理了出资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但一直未将房屋交付公司。2016年10月,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赵某、钱某、孙某赞成,李某和周某反对。赵某认为,李某未将出资房屋交付公司,不得行使表决权。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赵某主张李某不得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3)甲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能否通过?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乙两公司与李某、吴某、王某三个自然人欲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出资方式不合法的是( )
    A

    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10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拥有的某知名商标作价100万元出资

    C

    李某以经评估的价值为50万元的股份出资

    D

    吴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100万元出资

    E

    王某以150万元人民币出资


    正确答案: C,E
    解析: 教材章节/页面: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