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与效力。
第1题:
简述行政决定的成立要件。
行政决定的成立要件:行政决定的成立要件是指构成一个行政决定所必须具备的要素。它是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行政决定的标准,也是从性质上区别行政决定与其他行政行为或其他行为的标准。行政决定的成立应同时具备四大要素。
(1)主体要素——具有行政权能。行政决定必须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主体所作出的行为。在这里,行政权能主要是指某一主体执行法律,可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资格。
(2)手段要素——行政权的实际运用。行政决定必须是行政权实际运用的行为。具有行政权能的主体只有实际行使行政权的行为,才有可能是行政决定,否则,只能是其他行为。也就是说,具有行政权能的主体只有运用行政权的手段作出的行为,才有可能是行政决定;而用行政权之外的手段作出的行为就不是行政决定。
(3)形式要素——特定形式的意思表示。行政决定必须是以特定形式存在的行为。具体而言,行政决定必须是具有行政权能的主体运用行政权所作出的一种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实质上是行政主体意志的一种外在化或客观化,其有多种表示形式,如语言、书面文字、符号、信号或行动等。行政主体只有将自己的意志通过特定的形式表示出来,并告知行政相对人后,才能成为一个行政决定。
(4)内容要素——产生法律效果。行政决定必须是一种法律行为或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它是具有行政权能的主体在运用行政权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中以特定的形式所作的一种意思表示,其目的旨在设定、变更或消灭的某种权利义务关系或实现某种行政法律关系。如果一个行为没有明确的目的指向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或者没有设定、变更或消灭某种权利义务,或者尚未形成或完成对某种权利义务的设定、变更或消灭,那么该行为就不具有法律意义,不是行政决定。
第2题:
我国法律在公示效力上采用的是成立要件主义。
第3题:
广告人可以随意撤销悬赏广告。()
第4题:
第5题: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的违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
第6题:
我国的广告管理发端于()中,其中对广告的解释、效力、撤销、悬赏等作了十六条款项之规定。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悬赏广告的有效期间
指广告发布后、指定行为完成前的效力
要约的效力
指定行为完成后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
第12题:
第13题:
简述票据更改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简述要约的构成要件及效力。
第17题:
产权登记制的理论基础是(),这一理论认为当事人订立的有关房地产权利的转移或他项权利的设定合同的效力只是一种债的效力。
第18题:
简述合同成立与效力的法律适用。
第19题:
对抗要件主义
成立要件主义
非成立要件主义
非对抗要件主义
第20题:
第21题:
行为要件制度
对抗要件制度
效力要件制度
成立要件制度
第22题:
第23题: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