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与海关人员吴某是同学,于某为了从香港走私香烟入境,就贿赂吴某,吴某建议于某采用假报进口货物的方法走私货物入境,并帮助于某把假的货物入境报关单核销,要求于某赚了钱后也分给他一份,则吴某的行为()。A、只构成受贿罪B、只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吴某先前的受贿罪因为后来的行为而转化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C、构成受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从一重罪定罪处罚D、构成受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实行两罪并罚

题目

于某与海关人员吴某是同学,于某为了从香港走私香烟入境,就贿赂吴某,吴某建议于某采用假报进口货物的方法走私货物入境,并帮助于某把假的货物入境报关单核销,要求于某赚了钱后也分给他一份,则吴某的行为()。

  • A、只构成受贿罪
  • B、只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吴某先前的受贿罪因为后来的行为而转化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 C、构成受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 D、构成受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实行两罪并罚

相似考题
更多“于某与海关人员吴某是同学,于某为了从香港走私香烟入境,就贿赂吴某”相关问题
  • 第1题:

    于某与海关人员吴某是同学,于某为了从香港走私香烟入境,就贿赂吴某,吴某建议于某采用假报进口货物的方法走私货物入境,并帮助于某把假的货物入境报关单核销,要求于某赚了钱后也分给他一份,则于某的行为()。

    A.构成了行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实行两罪并罚

    B.构成了行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两罪为牵连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C.构成了行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两罪为想象竟合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D.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该罪的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


    参考答案:B

  • 第2题:

    吴某的儿子在13岁的生日宴席上,与同班同学张某发生口角,吴某即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张某剌死.因吴某的儿子未到刑事责任年龄,政府决定对吴某的儿子实施收容教养。吴某对此不服,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


    参考答案:对

  • 第3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一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考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详解】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对于钱某的遗产,胡某由于已经与钱某离婚,不再具有配偶的身份,故胡某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因此答案A错误。《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 tt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继承关系的存在必须以扶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本题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并未与吴某形成扶养关系,故甲不能继承吴某的遗产,因此选项 B错误。胡某作为吴某的配偶,丙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两者均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故选项C正确。胡某与吴某结婚时,乙尚未成年并与吴某共同居住,已形成扶养关系,故乙作为与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丁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其与吴某之间的父女关系并不因吴某的离婚而消灭.丁仍然有权继承吴某遗产,故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 第4题:

    钱某匈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胡某、甲、乙可Ⅳ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考点]法定继承人
    [解析]《继承法》第l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题中,钱某死亡后,其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钱某的子女甲、乙。对于胡某,由于其在钱某死亡前,已经与钱某离婚,故其不能作为配偶继承胡某的遗产,因此,选项A错误。吴某死亡后,一方面,作为其配偶的胡某可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吴某遗产;另一方面,作为其婚生子女的丙、丁也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而作为吴某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乙同样可以继承其遗产。但是对于甲,由于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经成年,所以甲肯定不属于与吴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范围,甲无法继承吴某的遗产,据此,选项B错误,选项CD正确。

  • 第5题:

    小吴幼年时为张某收养,小吴结婚后与张某夫妇不和,张某夫妇提出并解除了与吴某的收养关系。张某夫妇膝下无子女,年老体衰,生活困难,张某夫妇要求吴某承担赡养义务,遭吴某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A.吴某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B.因为吴某与张某夫妇已经解除收养关系,吴某不承担该赡养义务
    C.因为吴某与张某解除收养关系是张某夫妇提出的,吴某不承担该赡养义务
    D.吴某与张某夫妇私自解除收养关系没有法律依据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收养关系解除以后的赡养义务问题。依照《收养法》第30条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 第6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2007年2月,刘某在境外以12万美元购买了12公斤金条。次日上午,刘某携带经过伪装的金条从某海关入境,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150万元,应缴纳关税50余万元。刘某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
    B:境外走私人阿某向中国境内走私石油,偷逃关税50万元。王某得知后,向阿某收购了这批走私进境的石油。王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C:李某将从香港进口的免税来料加工的电子元器件擅自销售给内地某企业,偷逃应缴税额100万元。李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D:黄、吴二人在台湾购买了假币150万元之后,携假币非法偷渡。二人刚一靠岸即被我缉私人员发现。黄、吴二人持匕首、木棒将缉私人员打成重伤后逃走。则黄、吴二人构成走私假币罪与妨害公务罪

    答案:B,C
    解析:
    【考点】走私犯罪。详解:A项中,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D项中,将缉私人员打成重伤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C选项,根据《刑法》第154条的规定:“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根据《刑法》第153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偷逃应缴税额100万元,数额巨大,应成立走私罪。B选项,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罪论处。

  • 第7题:

    王某、于某、李某和赵某共同开办了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B公司,王某和于某是房地产经纪人,而李某和赵某是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某日,客户吴某委托B公司代理出租或销售其拥有的一间商业用房,吴某与B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

    对于吴某与B公司所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B公司的权限范围为(  )。

    A.经吴某同意,经纪人可以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并增加报酬
    B.以吴某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
    C.经吴某同意,经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
    D.经纪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归吴某

    答案:B,D
    解析:
    房地产代理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房地产交易,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经纪行为。代理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由委托人承担,经纪人只收取委托人的佣金。

  • 第8题:

      王某、于某、李某和赵某共同开办了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B公司,王某和于某是房地产经纪人,而李某和赵某是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某日,客户吴某委托B公司代理出租或销售其拥有的一间商业用房,吴某与B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

    5.若此房准备转让,恰好E公司有意于此房,在E公司经办人与吴某就该物业的转让进行洽谈过程中,B经纪公司经纪人需要(  )。

    A、 将房屋转让涉及的税费告诉双方
    B、 将吴某的房屋正被租赁的情况告诉E公司
    C、 将E公司可承受的最高价告诉吴某
    D、 将吴某炒股业绩告诉E公司

    答案:A,B
    解析:
    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接业务时,在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①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②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③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④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⑤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⑥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⑦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⑧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 第9题:

    刘某在街上堵住与其丈夫有私情的女子吴某,愤怒指责吴某,吴某反唇相讥。刘某愤怒之下将吴某打倒在地并扒光其衣服,称这是为了惩罚吴某勾引自己的丈夫。刘某的行为成立强制猥亵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多选题
    吴某下班后到市银行办理取款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赵某越过了“一米线”站到了吴某身边,但是没有引起值班保安徐某的注意,吴某专心于办理手续也没有发现。就在吴某取出现金放人手提包后,赵某从吴某身侧将包抢走,吴某紧抓提包反抗,被赵某一拳打倒在地。徐某追赶赵某未果,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该银行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了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吴某的手提包及现金未被抢走,但是鼻梁折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市银行应赔偿吴某的损害,因值班保安没有尽到其职责

    B

    市银行不必向吴某赔偿损害,因市银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符合有关规定

    C

    吴某应先向赵某主张赔偿损害

    D

    市银行和赵某应向吴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银行保安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使赵某抢劫行为有机可乘,吴某因此遭受的损害由侵权人赵某承担赔偿责任,银行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第11题:

    问答题
    高某,男,17 岁(1983 年9 月出生),某中学学生。高某与女同学吴某以“谈朋友”的名义交往了一段时间。不久,吴某以家里不同意而且自己还要专心考大学为由与高某断绝了关系。此后,高某多次威胁要杀死吴某。2001 年7月6 日,吴某在母亲陪护下住进县城一家旅馆准备参加高考。7 月8 日晨8 时许,吴某由母亲陪同前往考场,刚走出旅馆没几步,高某冲了上去,一把抱住吴某,并将装有高某自制的爆炸装置的挎包挂在李某身上,随即跑开。吴某尚未来得及将挎包摘下,就听“轰”的一声,吴某被炸死,吴母身受重伤,高某和路过的刘某、王某也受了轻伤。试分析:对于高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

    正确答案: (1)高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
    (2)高某在公共场所以爆炸的方法实施杀人行为,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后果,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共安全,构成爆炸罪。
    (3)高某年满17周岁,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由于高某未满18 周岁,依照刑法规定,对高某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不得判处死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吴某因打架被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吴某认为处罚过重,在拘留期间与民警发生争执,吴某不慎被殴打致死。下列人员中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A

    吴某的妻子

    B

    吴某的老师

    C

    吴某的学生

    D

    吴某的好朋友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于某与海关人员吴某是同学,于某为了从香港走私香烟入境,就贿赂吴某,吴某建议于某采用假报进口货物的方法走私货物入境,并帮助于某把假的货物入境报关单核销,要求于某赚了钱后也分给他一份,则吴某的行为()。

    A.只构成受贿罪

    B.只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吴某先前的受贿罪因为后来的行为而转化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C.构成受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D.构成受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实行两罪并罚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吴某向张某借了1000元钱,约定1998年1月1日还款。因吴某期满未还,张某于1999年2月3日向吴某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吴某于1999年2月10日收到这封信。这项债务的诉讼时效自何时中断或中止( )。

    A.从1999年2月3日中断

    B.从1999年2月3日中止

    C.从1999年2月10日中断

    D.从1999年2月10日中止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2009年8月6日,吴某给于某写了一封信,表示愿将自己的红旗牌小轿车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于某,希望于某尽快答复。信于当日投入邮筒。次日,吴某因改变主意,遂向于某另写一信,表示取消此次交易。信件写好后,吴某有事外出,直到8月9日才将该信投入邮筒。因8月8日、9日是周末,吴某的第一封信件于8月10日上午到达于某手中。于某收到信件后,写信表示同意用6万元现金购买该车,并于8月12日上午将回信投入邮筒。8月12日下午,吴某的第二封信到达于某,于某方知吴某改变了主意。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吴某的第一封信属于要约邀请,于某的同信属于要约

    B.于某的回信不构成承诺,因为吴某的第二封信已经撤销了要约

    C.吴某的第一封信属于要约,但第二封信已经撤回了该要约

    D.于某的同信到达吴某时,就在于某和吴某之间成立汽车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D
    D。解析:《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吴某的第二封信是在于某承诺发出之后才到达的,所以于某的承诺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

  • 第16题:

    吴某用假银元400枚购得陈某珍贵古画一幅藏于家中,2个月后吴某将古画卖给一港商获取巨额港币。吴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

    A.投机倒把罪

    B.诈骗罪

    C.走私罪

    D.诈骗罪和走私罪


    正确答案:B
    [答案] B。解析:吴某隐藏了银元系伪造的真相,使对方相信银元是真的,从而与人交易,是诈骗行为。选项B为正确答案。

  • 第17题:

    5月10日,赵某将其目有耕牛借给邻居吴某 使用两个星期。5月14日,吴某向赵某提出想买下这 头牛,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5天后交付价款,付清 款项时牛的所有权转移给吴某。5月17日,该牛被雷 击致死。对于该牛死亡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吴某,因为在5月14日牛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于吴某
    B.吴某,因为在5月14日该牛已交付于吴某
    C.赵某,因为吴某尚未支付价款,该牛仍属赵某所有
    D.吴某和赵某各负担一半损失


    答案:B
    解析:
    。依《合同法》第140条的规定,标的物在订 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 付时间。本题中,耕牛在5月10日就为吴某占有,故5 月14日双方达成买卖合同的时间,就为该牛的交付时 间。同时依据{合同法》,交付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 担,交付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的规则,该牛被雷击死 的风险应由吴某承担。吴某承担损失不是基于他是所 有权人,而是基于该牛已经交付吴某占有,故B选项 正确,A选项错误。CD选项当然错误。本题正确选项 为B。

  • 第18题:

    于某是A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一日他对其客户吴某讲,近期大豆行情表现良好。价格肯定会上涨,吴某不相信。为了使吴某相信,于某谎称该信息是内部消息,绝对准确,于是客户吴某将其财产交由于某代管买入期货。但事实上,于某并没有买入期货。而是拿这笔资金去买股票,结果亏损,给吴某造成了重大损失。根据该案例,于某的行为违反了()的规定。


    A.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参与期货交易

    B.不得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C.不得挪用客户的期货保证金或者其他资产

    D.不得为客户提供期货相关信息

    答案:A,C
    解析: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参与期货交易;(二)挪用客户的期货保证金或者其他资产;(三)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19题:

    王某、于某、李某和赵某共同开办了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B公司,王某和于某是房地产经纪人,而李某和赵某是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某日,客户吴某委托B公司代理出租或销售其拥有的一间商业用房,吴某与B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
    若B公司的王某和于某恰好有一桩外地的业务去处理,委托C经纪公司处理吴某的房屋转让事务,经C公司的经纪人刘小姐的努力,吴某房屋转让交易成功。之后,吴某应当(  )。

    A、减半支付佣金
    B、支付佣金给C公司
    C、支付佣金给刘小姐
    D、按标准支付佣金

    答案:D
    解析:
    房地产经纪机构之间,有时共同承接某些业务,发生业务上的合作关系是不可避免的。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之间可以合作完成一项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擅自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经纪业务。但是经委托人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按相关规定转让经纪业务,转让经纪业务不得增加佣金。

  • 第20题:

    吴某拥有一项发明专利权。张某在对吴某的发明进行改进后,研制出了一项具有更好效果的新发明并就该发明获得了专利权,但张某对其发明的实施依赖于对吴某发明的实施。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吴某未经张某许可实施自己的专利侵犯了张某的专利权
    • B、张某未经吴某许可实施自己的专利侵犯了吴某的专利权
    • C、如果吴某获得实施张某专利的强制许可,则张某自动获得实施吴某专利的权利
    • D、张某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与吴某签订许可合同

    正确答案:B,D

  • 第21题:

    吴某,男,42 岁,某厂工人。吴某所在工厂效益不好,经常发不出工资。看到当地许多人倒卖走私物品赚了不少钱,吴某也动了心。吴某向亲戚朋友借了几万块钱,找到走私分子王某,向其购买了走私进口的彩电、照相机、手表等价值8 万多元的物品(若是正常进口需缴纳关税2 万余元)。吴某将这些物品分批贩运到内地倒卖后,获利1万余元。试分析:对于吴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吴某的行为属于走私行为,但尚不构成走私罪。
    (2)吴某直接向走私分子购买走私物品转卖,偷逃关税,故属于走私行为。
    (3)吴某走私物品偷逃关税数额较小,未达到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标准,故而不构成走私罪。
    (4)对于吴某的行为应当由海关给予行政处罚。

  • 第22题:

    多选题
    我国的甲有限责任公司和乙股份有限公司素有业务往来。甲公司的负责人吴某和乙公司的负责人赖某商议,甲公司准备走私一批高级轿车,欲出高额租金租下乙公司的部分仓库以存放走私的轿车。赖某看吴某出的租金很高,就答应了下来。后经人举报,吴某被有关部门查获,并查获了在乙公司仓库中存放的大批高档走私轿车。根据以上事实,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吴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

    赖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C

    赖某构成窝藏罪

    D

    赖某构成包庇罪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我国《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

    2007年2月,刘某在境外以12万美元购买了12公斤金条。某日上午、刘某携带经过伪装的金条从某海关入境,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150万元,应缴纳关税50余万元。刘某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

    B

    境外走私人阿某向中国境内走私石油。偷逃关税50万元。王某得知后,向阿某收购了这批走私进境的石油。王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C

    李某将从香港进口的免税来料加工的电子元器件擅自销售给内地某企业,偷逃应缴税额100万元。李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D

    黄、吴二人在台湾购买了假币150万元之后,携假币非法偷渡。二人刚一靠岸即被我缉私人员发现。黄、吴二人持匕首、木棒将缉私人员打成重伤后逃走。黄、吴二人构成走私假币罪与妨害公务罪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刘某将国家禁止进口的贵重金属偷运往内地销售,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项,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罪论处。
    C项,《刑法》第154条规定,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15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①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来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②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刑法》第153条第1款规定,走私本法第151条、第152条、第347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①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1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2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②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③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100万元,数额巨大,应成立走私罪
    D项,将缉私人员打成重伤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