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公司亏损注销时,持股公司间接构架情况下投资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
第1题:
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特殊情形是允许的。该特殊情形是( )。
A.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B.为扩大对本公司的投资而增持股份
C.发生亏损而直接收购股份
D.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收回对创业公司的投资,有哪些方式?()
第6题:
下列关于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第7题:
期货交易亏损造成的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是否需要税务机关审批?
第8题:
创业投资人可以分为()。
第9题:
创业公司亏损注销时,持股公司间接构架情况下投资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
第10题:
Ⅰ、Ⅱ、Ⅲ
Ⅱ、Ⅲ、Ⅳ
Ⅰ、Ⅱ、Ⅳ
Ⅰ、Ⅱ、Ⅲ、Ⅳ
第11题:
第12题:
2;50
3;50
2;70
3;70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新华制造有限公司2005年以货币资金500万元投资于长江贸易公司。长江贸易公司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于2008年3月终止生产经营,分别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2008年10月,新华制造有限公司在长江贸易公司注销后收回货币资金100万元,投资损失400万元,进行会计处理时计入"投资损益"借方,并于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10年6月税务机关对新华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纳税评估时,认为该项投资损失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要求新华制造有限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100万元,并自2009年1月1日起到补缴入库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问题:
1.税务机关要求新华制造有限公司补税和加收滞纳金是否正确?简述理由。
2.新华制造有限公司按税务机关要求补税后,根据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对此项投资损失应如何处理?
(1)税务机关要求新华制造有限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100万元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此项投资损失不属于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新华制造有限公司按税务机关要求补税后,应于2010年收集此项损失相关的证据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前扣除。(2)税务机关自2009年1月1日起加收滞纳金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企业所得税的滞纳金应在汇算清缴期限界满开始加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限为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所以应自2009年6月1日起加收滞纳金。
(2)经税务机关批准后,追补确认为2008年度的资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调整2008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调整后计算的多缴的100万元企业所得税款,应按规定申请退还或者抵顶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17题:
如果持股公司间接构架无法转让股权,投资人在变现离场时可能面临的税务负担高于自然人直接构架。
第18题: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即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第19题:
公司将一辆小汽车处置给公司职工个人,处置价格低于财务账面价格。这部分差价损失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20题:
自然人直接构架,是指投资人个人直接持有创业公司股权,如甲股东直接投资490万、占49%的股份;公司间接构架,是投资人利用自有的持股公司持有创业公司股权,如乙股东通过自己的投资公司投资创业公司510万、占51%的股份。两种不同的构架方式会导致不同的税负结果。假设公司产品大受市场欢迎,第一年获得4500万的盈利,报表中有未分配利润4000万元,甲乙股东一致同意利润分红,或者一致同意不分配利润、将利润转增实收资本。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乙股东在取得创业公司分红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时候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直接卖掉
卖掉主营业务
先将创业公司卖掉再注销投资公司
出售资产
第24题:
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
坏账损失
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
存货的盘亏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