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要求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改革工作任务。
第1题:
在家庭承包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承包方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即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B.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但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C.承包方必须在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才能转让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D.承包方必须在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才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2题: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B.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C.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属于不动产物权,其取得与转让无须登记而发生效力
D.家庭承包不能通过招标、拍卖、协商的方式进行
第3题:
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 )
A.落实集体所有权
B.稳定农户承包权
C.放活土地经营权
D.维护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按用途划可以分为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非农经营用地使用权和非农公益用地使用权。因此,选择A选项。B项:根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的规定,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C项:根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的规定,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必须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不能虚置。D项:家庭承包经营的重要特征是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
第7题:
国务院启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新举措,实行()分置并行,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
第8题: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有关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的精神,三权分置指的是()。
第9题: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核心是()。
第10题:
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
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
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
第11题:
集体土地使用权
承包经营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流转的权利
第12题:
“三权合一”
“三权制约”
“三权监督”
“三权分置”
第13题:
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以家庭承包方式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主要目的在于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位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上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因此,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两种类型。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其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因此,这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家庭成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
家庭承包中的林地承包和针对“四荒”地的以其他方式的承包,由于土地性质特殊,投资周期长、见效慢、收益期间长,为维护承包合同的长期稳定性,保护承包方的利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也可以继续承包。但是,继承人继续承包并不等同于继承法所规定的继承。而对于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法律未授予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的权利。当承包农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承包经营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承包经营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农地应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分配,不能由该农户家庭成员的继承人继续承包经营。否则,对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的权益会造成损害,对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也会产生消极影响。
第14题:
A、落实集体所有权
B、稳定农户承包权
C、放活土地经营权
D、扩大产权
答案:B
第15题:
对于农户出租的土地而言,土地产权关系中不变的是( )。
A.土地的集体所有权
B.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
C.土地的农户所有权
D.农户土地承包使用权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中长久不变是指()。
第20题:
完善落实()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第21题: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扩大整省试点范围,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
第22题:
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使用权、抵押权、经营权
抵押权、租赁权、经营权
使用权、抵押权、交易权
第23题:
农民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发生分离以后所产生的一种特殊权利,是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主体及其权利义务关系等一系列规定
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一系列权利
农民所获的占有权
第24题:
集体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农户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